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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书院是中国古代的高等民办教育机构,从唐末到20世纪初年,书院教育持续了一千多年,它独特的教学原则、教育方法以及管理模式对我们当代文化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彝山书院创建于清道光八年,相比于同时代的其他书院,它的章程算是比较完备的,其中一些章程至今仍由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的价值。
关键词:书院;彝山书院;章程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10-0034-01
彝山书院位于河南开封,因坐落在开封彝山之麓而得名,是当时的在任官员栗毓美和刘荫堂针对大梁书院的弊病而创建的。山长史致昌在彝山书院主讲7年,制定了比较完备的章程,并编纂了《彝山书院志》,成就很大。彝山书院在发展壮大过程中不断与地方文化交流,并且和地方文化交融在一起,所以它制定的章程不仅颇具地方特色,而且更为周密,为新教育制度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彝山书院章程方面的规定主要涉及了经费管理、考核和考课管理以及后勤管理等方面。
一、书院的经费管理
书院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经济的支持,充足的经费是书院其他活动顺利进行的物质保障,严格而高效的经费管理制度也有利于书院其他方面的管理。
(一)书院的经费来源。彝山书院的经费来源是有多种渠道的,首先是官府拨款,通过《彝山书院经费章程》以及《重定彝山书院经费》,我们不难发现,在书院的经费来源当中,官府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官府通过直接拨款和拨置学田的方式,为彝山书院培养科举人才提供了所需经费,是书院经费的固定来源,有利于书院的长期兴盛,但是在某种程度上,也加强了官府对书院的控制,使书院日益官学化。其次是个人捐款,捐款者中不但有地方绅士和商人,也会有在任官员。如,同治年间,巡抚李鹤年先是为彝山书院的学生捐膏火费,后又筹集钱款修复山长的住所。个人捐款也是书院经费的一个重要渠道,是个人对教育的大力支持,有力的保证了书院的正常运行和快速发展。
(二)书院经费的开支。道光八年(1828年),《彝山书院经费章程》载:“院长脩金二百两,膳金八十两,三节礼共银十八两。”可见,院长的待遇是比较高的。而厨夫、院夫、把门等勤杂人员只给工食钱,且数目很少,如“厨夫工食银二十四两;看院人役工食银十五两;把门一名,工食银十五两。”除了要支付这些“工作人员”的薪水,书院的日常经费还有设施维修费、管理费、祭祀费等其他费用,这些经费的开支管理一般都由院长负责。
二、书院的考核、考课管理
彝山书院的考核、考课管理制度针对性很强,在教学方面有其独特之处,是书院章程的重要部分,有利于选拔优秀人才,提高教学质量。彝山书院的教学管理制度十分严格,对完善当代教学模式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入学考核严格。彝山书院在其章程中指明,书院招生之前,首先要通知各州县,想要在书院学习的童生,必须找到同样参加考试的五个人互结方能报名。通过书院的入学考试之后,要对这些即将入学的童生进行甄别,如果他们的姓名和履历没有错误,三日之内必须到书院报到,并且书院要派斋长检查报名童生中有无冒名顶替之人,倘若发现有人冒名顶替,就把当初一起报名的五个人全部开除,并且要扣除斋长一个月的薪水。严格的入学考核使书院的招生质量大大提高,一方面为书院选拔了大量优秀人才,另一方面也能提高书院的知名度。同时,彝山书院在章程中还明确规定“未过本州县考者,不准在书院肄业”。由此可见,彝山书院的入学甄别考试是非常严格的,书院秉承“赏罚分明”的学规,使学生更加重视自己的学业,在学业方面做到勤勤恳恳,有利于为书院培养高质量、高修养的人才。
(二)考课组织严密,赏罚分明。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彝山书院重定章程》规定:“膏火每年定正课四十名,每名一两,副课六十名,每名四钱。”同时规定了“每月初二日府课,十六日县课,初九日、二十四日斋课,四课中三课一文一诗,一课出赋论古今体诗题目。每年请学院课一次。”另外,还规定“正、副课初二、十六日官课,初九日、二十四日斋课,相连考后二十名者,正课降副课,副课降随课,其额以副、随课连考前列者,按次拨补。”上述说明了学生在书院的学习是有“升降级”的,即使录取时是很优秀的“正课生”,如果考试成绩不能保持在前列,也有可能降为“副课生”。书院对于考课的严格规定,一方面规范了考试制度,另一方面能够激发学生的潜力,对完善我们当今的教育体系提供了理论借鉴和实际帮助。
三、书院的后勤管理
彝山书院后勤管理的特色主要体现在其住宿管理制度上,相比当时的其他书院,彝山书院的住宿管理制度是非常严格的。首先,童生住斋房要登记,所用的日常用具也要登记,并且要在监院和斋长处都报备,如果该童生要移出斋房,必须要缴还桌椅等日常用具,倘若用具损坏或者遗失,该童生须赔偿。其次,章程中明确规定“住斋不准留外人在斋房歇宿,违者逐出,平日亲友探望,须向把门说知,不得直入;住斋者如夜间有事不归,须在斋长处告假,若连日有事不归,须写明原故清单,送监院处存查,误课仍扣膏火”。可见当时对于“住宿生”请假方面的事宜还是很严格的,这对我们当代学校住宿生的教育和管理有很大的启示。除此之外,彝山书院还规定了住斋诸童必须要完成的任务,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彝山书院重定章程》规定:“住斋肄业,自应详定课程,清晨温经限千字,饭后临帖、抄经限五百字,午后读时文,夜间读古文诗赋,均须各将题目、页数注于日程,每十日汇送院长处查核,以便挑背或默写。”这种严格的后勤管理制度,为书院其他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在书院发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书院章程是书院制度具体而生动的反映,体现其管理水平的高低,这些章程对当代我们制定学生准则提供了很大的帮助,不仅能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而且有助于提升学生的人文修养。彝山书院章程中所包含的思想内涵以及其历史传承性对于当前的中国高等教育有启示和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1](清)史致昌.彝山书院志[M].道光二十六年增补本.
[2]邓洪波.中国书院章程[M].湖南大学出版社,2000.
[3]陈谷嘉.中国书院制度研究[M].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
[4]刘卫东,高尚刚.河南教育书院史[M],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
作者:魏萌萌(1989—),女,汉族,河南郑州人,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13级历史系研究生,研究方向:历史文献学
关键词:书院;彝山书院;章程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10-0034-01
彝山书院位于河南开封,因坐落在开封彝山之麓而得名,是当时的在任官员栗毓美和刘荫堂针对大梁书院的弊病而创建的。山长史致昌在彝山书院主讲7年,制定了比较完备的章程,并编纂了《彝山书院志》,成就很大。彝山书院在发展壮大过程中不断与地方文化交流,并且和地方文化交融在一起,所以它制定的章程不仅颇具地方特色,而且更为周密,为新教育制度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彝山书院章程方面的规定主要涉及了经费管理、考核和考课管理以及后勤管理等方面。
一、书院的经费管理
书院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经济的支持,充足的经费是书院其他活动顺利进行的物质保障,严格而高效的经费管理制度也有利于书院其他方面的管理。
(一)书院的经费来源。彝山书院的经费来源是有多种渠道的,首先是官府拨款,通过《彝山书院经费章程》以及《重定彝山书院经费》,我们不难发现,在书院的经费来源当中,官府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官府通过直接拨款和拨置学田的方式,为彝山书院培养科举人才提供了所需经费,是书院经费的固定来源,有利于书院的长期兴盛,但是在某种程度上,也加强了官府对书院的控制,使书院日益官学化。其次是个人捐款,捐款者中不但有地方绅士和商人,也会有在任官员。如,同治年间,巡抚李鹤年先是为彝山书院的学生捐膏火费,后又筹集钱款修复山长的住所。个人捐款也是书院经费的一个重要渠道,是个人对教育的大力支持,有力的保证了书院的正常运行和快速发展。
(二)书院经费的开支。道光八年(1828年),《彝山书院经费章程》载:“院长脩金二百两,膳金八十两,三节礼共银十八两。”可见,院长的待遇是比较高的。而厨夫、院夫、把门等勤杂人员只给工食钱,且数目很少,如“厨夫工食银二十四两;看院人役工食银十五两;把门一名,工食银十五两。”除了要支付这些“工作人员”的薪水,书院的日常经费还有设施维修费、管理费、祭祀费等其他费用,这些经费的开支管理一般都由院长负责。
二、书院的考核、考课管理
彝山书院的考核、考课管理制度针对性很强,在教学方面有其独特之处,是书院章程的重要部分,有利于选拔优秀人才,提高教学质量。彝山书院的教学管理制度十分严格,对完善当代教学模式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入学考核严格。彝山书院在其章程中指明,书院招生之前,首先要通知各州县,想要在书院学习的童生,必须找到同样参加考试的五个人互结方能报名。通过书院的入学考试之后,要对这些即将入学的童生进行甄别,如果他们的姓名和履历没有错误,三日之内必须到书院报到,并且书院要派斋长检查报名童生中有无冒名顶替之人,倘若发现有人冒名顶替,就把当初一起报名的五个人全部开除,并且要扣除斋长一个月的薪水。严格的入学考核使书院的招生质量大大提高,一方面为书院选拔了大量优秀人才,另一方面也能提高书院的知名度。同时,彝山书院在章程中还明确规定“未过本州县考者,不准在书院肄业”。由此可见,彝山书院的入学甄别考试是非常严格的,书院秉承“赏罚分明”的学规,使学生更加重视自己的学业,在学业方面做到勤勤恳恳,有利于为书院培养高质量、高修养的人才。
(二)考课组织严密,赏罚分明。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彝山书院重定章程》规定:“膏火每年定正课四十名,每名一两,副课六十名,每名四钱。”同时规定了“每月初二日府课,十六日县课,初九日、二十四日斋课,四课中三课一文一诗,一课出赋论古今体诗题目。每年请学院课一次。”另外,还规定“正、副课初二、十六日官课,初九日、二十四日斋课,相连考后二十名者,正课降副课,副课降随课,其额以副、随课连考前列者,按次拨补。”上述说明了学生在书院的学习是有“升降级”的,即使录取时是很优秀的“正课生”,如果考试成绩不能保持在前列,也有可能降为“副课生”。书院对于考课的严格规定,一方面规范了考试制度,另一方面能够激发学生的潜力,对完善我们当今的教育体系提供了理论借鉴和实际帮助。
三、书院的后勤管理
彝山书院后勤管理的特色主要体现在其住宿管理制度上,相比当时的其他书院,彝山书院的住宿管理制度是非常严格的。首先,童生住斋房要登记,所用的日常用具也要登记,并且要在监院和斋长处都报备,如果该童生要移出斋房,必须要缴还桌椅等日常用具,倘若用具损坏或者遗失,该童生须赔偿。其次,章程中明确规定“住斋不准留外人在斋房歇宿,违者逐出,平日亲友探望,须向把门说知,不得直入;住斋者如夜间有事不归,须在斋长处告假,若连日有事不归,须写明原故清单,送监院处存查,误课仍扣膏火”。可见当时对于“住宿生”请假方面的事宜还是很严格的,这对我们当代学校住宿生的教育和管理有很大的启示。除此之外,彝山书院还规定了住斋诸童必须要完成的任务,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彝山书院重定章程》规定:“住斋肄业,自应详定课程,清晨温经限千字,饭后临帖、抄经限五百字,午后读时文,夜间读古文诗赋,均须各将题目、页数注于日程,每十日汇送院长处查核,以便挑背或默写。”这种严格的后勤管理制度,为书院其他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在书院发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书院章程是书院制度具体而生动的反映,体现其管理水平的高低,这些章程对当代我们制定学生准则提供了很大的帮助,不仅能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而且有助于提升学生的人文修养。彝山书院章程中所包含的思想内涵以及其历史传承性对于当前的中国高等教育有启示和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1](清)史致昌.彝山书院志[M].道光二十六年增补本.
[2]邓洪波.中国书院章程[M].湖南大学出版社,2000.
[3]陈谷嘉.中国书院制度研究[M].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
[4]刘卫东,高尚刚.河南教育书院史[M],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
作者:魏萌萌(1989—),女,汉族,河南郑州人,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13级历史系研究生,研究方向:历史文献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