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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60万辆,以现有居住人口350万左右来算,平均每6人拥有一辆车,居全国省会城市之首。
买车还是坐公交,这本来不是个问题,可如今停车难为这个问题添加了新“痛点”,无处停车正在考验着购车者的心理承受能力。目前首府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60万辆,与此同时,停车问题日益严重,小区停车位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小区停车费去向难寻;公共停车场、市政配属停车场,同样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对此感受最深的就是司机们。私家车主和运营车辆车主感受有何不同?120、119的司机们又是怎么看这个问题的?最终如何解决?业内人士和网友们都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探讨停车难背后的深层次问题。
停车位,抢手的香饽饽
乌鲁木齐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60万辆,以现有居住人口350万左右来算,平均每6人拥有一辆车,居全国省会城市之首。和内地的诸多大城市一样,因停车引发的矛盾日益突出。
有人抱怨车没地方停,有人抱怨遍地停的都是车。于是,有人停车堵了大门或是占了消防通道,有人看了随意停车就“来气”……近年来,由于小区停车位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业内人士认为,这类纠纷频发与现行的相关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有关。
南湖安居一期小区是南湖南路上成熟的大型小区之一。由于小区车辆容量有限,一大批车主因没有停车位无法将车停进小区,只能“流浪在外”。
尽管相邻的巷道入口处就悬有禁停标志,但每天仍有数十辆私家车承担违规停车的风险排队停车。
据了解,该小区现有居民1500户以上,而小区内规划车位仅有70多个。于是,小区车主在缴纳费用后可以把车停在小区道路一侧,但也远远满足不了小区所有车主的需要。
这是乌鲁木齐市大多数居民小区所面临的困境。尤其是在晚间业主回家的高峰期,停车位简直就是“抢手的香饽饽”。
在阿勒泰路某大型商业小区居住的郭先生算过一笔“时间账”。
郭先生在华凌市场经商,每天晚上7点半到8点间开车返回阿勒泰路的小区,在这个时间段,正是多数有车业主返家的高峰期。
郭先生说,路上大约需要40分钟,回到小区里能在20分钟里找到车位停好车“算是运气好的”。有时,在小区里挂着档绕圈溜达半个小时都找不到,然后把车开出小区,沿小区门前的阿勒泰路人行道再找找。
“找不到又不能在路边停车,又继续往前找路口掉头到马路对面找。”郭先生说,“其实花时间还能找到地方停算是好的,要是还有车抢着停就更郁闷了。”
买了车的两年里,郭先生已经记不清多少次因为停车而跟别人发生口角,到现在,再遇到类似的情况,他只是谦和地退让,“大不了再麻烦点呗”。
小区里车多为患
走访中还有一些老旧小区,车多位少的情况下,采取先进先停的方法,时常还会有外来车辆停入,本小区居民意见颇大,这让“抢车位”又增加些许“火药味”。
老旧小区难停车、新建小区停车难,没地方停车已成为诸多有车族的一大心病。而对于另外一些居民来说,乱停车导致拥堵、通道被占也成为一件头疼的事。
在平顶山某大型商业小区,小区车位有限,一些车主只能把车停在道路一侧。
在该小区南区一处绿化园旁的道路上,一到傍晚时边上停满了车辆,原本是居民步行捷径的绿化园间小路有的被阻挡。还有的车主干脆在绿地旁铺设坪砖增加车位。这种做法让无车业主意见颇大。
在一些停车位不够的小区,物业部门干脆铺平了草地抹上水泥当起了车位,也引发了无车业主的不满。
“小区里车多为患。”平顶山某大型商业小区一名值班保安说。为了防止夜间违规停车堵塞公共通道,小区物业只能在部分通道口上焊上了路障。
这里的居民们告诉记者,小区的道路作为公共停车位就看先来后到。有些车主“不自觉”,将车停到不该停的地方,一些“过分”的私家车时常会被人划伤,或者剐蹭,由此引发了不少纠纷。
在碱泉街某商住高层,不久前就因停车纠纷而演变成“砸车事件”。78岁的居民张先生,因长期不满小区门前私家车停车占道,影响居民正常通行,久积怨气转变为怒气,砸损了门前占道停车的私家车。
小区停车纠纷频发
而小区停车纠纷频发的另一个原因,则指向了小区物业。
受访的有车业主认为,作为业主他们有进入小区停车的权利,还有很多有车业主认为物业收取停车费不透明,小区物业部门收取停车费且疏于管理,也是造成小区内停车乱象的原因之一。
在长春北路国秀家园小区,小区内有多处规划停车位,沿着小区道路一侧也划有停车位。虽然并不是傍晚业主归家高峰期,有不少空车位,但道路另一边没有划线的路面上也停有不少车辆,看起来应该是过夜还没开动的车辆。
这样一来,原本不宽的道路更窄了,在个别没停正的车辆间,通过的车辆要收起后视镜才敢放心开过。
到了晚上十点后,小区里基本已经找不到停车位,垃圾房旁、应急通道上都会停有车辆。
家住南湖安居一期小区的周先生讲述了不久前的一次“划车”遭遇。
周先生说,他向物业缴纳58元的停车费,领卡后把车停进小区。今年上半年某天出门时,发现车身被剐蹭了,于是找到物业要求维权。物业人员答复他,小区收取的仅是停车占道费,不负有看管责任。最终,经协商,小区物业部门为周先生的停车费打了折扣,而周先生修车则花去了数百元。
采访中,有的受访车主提出质疑,既然收取了费用,物业部门要承担什么服务和责任呢?“收的是占道费,就是你占用小区道路停车的费用,我们不负责看管的。”记者走访的大中型小区的收费保安都这样回答。
“以前光知道他们(物业)收费了,等车有意外情况去找他们时,他们又说只收占道费不负其他责任。”周先生说,“与其这样花钱停小区,不如就在旁边找个不要钱的地方停车。”
记者先后查找到2001年5月1日起生效的《自治区计委关于核定乌鲁木齐市普通居民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费的通知》(自治区新计价房[2001]457号文件),以及2006年起实施的乌鲁木齐市发改委《关于乌鲁木齐市普通居民住宅小区室外、室内机动车停车服务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乌发改房[2006]5号文件)。
据上述通知内容,物业公司收取停车服务费后,应负责所看管机动车辆的损坏赔偿,保持停车场内环境卫生和负责场地设施的维护。同时要完善车辆出入登记制度,以达到车辆的规范化管理。未收停车服务费的不负赔偿责任。收取的停车服务费应主要用于停车场的管理和基本建设及专职管理人员的工资。
在2010年实施、2011年修改后实施的《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收取场地占用费、收取标准和用途等事项。业主大会决定收取机动车辆场地占用费的,场地占用费所得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业主(使用人)对车辆或非机动车辆有看管要求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约定看管责任、看管费用等。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物业监管办了解到,目前,全市的小区停车收费标准仍是参照着乌发改房[2006]5号文件。
也就是说,停车占道费和停车服务费虽只有两字之差,但实质上有着天壤之别,在“身价”上有同样的标准。
乌鲁木齐市物业监管办一位负责人说,小区停车问题日益突出,这从近年来自治区及乌鲁木齐市连续出台的各项规范化要求就能看出。事实上,目前交错实施的各规范要求,的确明确了小区停车收费标准,但对物业部门所应提供的相应服务和责任却没有统一或规范化的要求。
停车占道费和停车服务费虽只有两字之差,但实质上有着天壤之别,在“身价”上有同样的标准。
买车还是坐公交,这本来不是个问题,可如今停车难为这个问题添加了新“痛点”,无处停车正在考验着购车者的心理承受能力。目前首府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60万辆,与此同时,停车问题日益严重,小区停车位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小区停车费去向难寻;公共停车场、市政配属停车场,同样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对此感受最深的就是司机们。私家车主和运营车辆车主感受有何不同?120、119的司机们又是怎么看这个问题的?最终如何解决?业内人士和网友们都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探讨停车难背后的深层次问题。
停车位,抢手的香饽饽
乌鲁木齐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60万辆,以现有居住人口350万左右来算,平均每6人拥有一辆车,居全国省会城市之首。和内地的诸多大城市一样,因停车引发的矛盾日益突出。
有人抱怨车没地方停,有人抱怨遍地停的都是车。于是,有人停车堵了大门或是占了消防通道,有人看了随意停车就“来气”……近年来,由于小区停车位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业内人士认为,这类纠纷频发与现行的相关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有关。
南湖安居一期小区是南湖南路上成熟的大型小区之一。由于小区车辆容量有限,一大批车主因没有停车位无法将车停进小区,只能“流浪在外”。
尽管相邻的巷道入口处就悬有禁停标志,但每天仍有数十辆私家车承担违规停车的风险排队停车。
据了解,该小区现有居民1500户以上,而小区内规划车位仅有70多个。于是,小区车主在缴纳费用后可以把车停在小区道路一侧,但也远远满足不了小区所有车主的需要。
这是乌鲁木齐市大多数居民小区所面临的困境。尤其是在晚间业主回家的高峰期,停车位简直就是“抢手的香饽饽”。
在阿勒泰路某大型商业小区居住的郭先生算过一笔“时间账”。
郭先生在华凌市场经商,每天晚上7点半到8点间开车返回阿勒泰路的小区,在这个时间段,正是多数有车业主返家的高峰期。
郭先生说,路上大约需要40分钟,回到小区里能在20分钟里找到车位停好车“算是运气好的”。有时,在小区里挂着档绕圈溜达半个小时都找不到,然后把车开出小区,沿小区门前的阿勒泰路人行道再找找。
“找不到又不能在路边停车,又继续往前找路口掉头到马路对面找。”郭先生说,“其实花时间还能找到地方停算是好的,要是还有车抢着停就更郁闷了。”
买了车的两年里,郭先生已经记不清多少次因为停车而跟别人发生口角,到现在,再遇到类似的情况,他只是谦和地退让,“大不了再麻烦点呗”。
小区里车多为患
走访中还有一些老旧小区,车多位少的情况下,采取先进先停的方法,时常还会有外来车辆停入,本小区居民意见颇大,这让“抢车位”又增加些许“火药味”。
老旧小区难停车、新建小区停车难,没地方停车已成为诸多有车族的一大心病。而对于另外一些居民来说,乱停车导致拥堵、通道被占也成为一件头疼的事。
在平顶山某大型商业小区,小区车位有限,一些车主只能把车停在道路一侧。
在该小区南区一处绿化园旁的道路上,一到傍晚时边上停满了车辆,原本是居民步行捷径的绿化园间小路有的被阻挡。还有的车主干脆在绿地旁铺设坪砖增加车位。这种做法让无车业主意见颇大。
在一些停车位不够的小区,物业部门干脆铺平了草地抹上水泥当起了车位,也引发了无车业主的不满。
“小区里车多为患。”平顶山某大型商业小区一名值班保安说。为了防止夜间违规停车堵塞公共通道,小区物业只能在部分通道口上焊上了路障。
这里的居民们告诉记者,小区的道路作为公共停车位就看先来后到。有些车主“不自觉”,将车停到不该停的地方,一些“过分”的私家车时常会被人划伤,或者剐蹭,由此引发了不少纠纷。
在碱泉街某商住高层,不久前就因停车纠纷而演变成“砸车事件”。78岁的居民张先生,因长期不满小区门前私家车停车占道,影响居民正常通行,久积怨气转变为怒气,砸损了门前占道停车的私家车。
小区停车纠纷频发
而小区停车纠纷频发的另一个原因,则指向了小区物业。
受访的有车业主认为,作为业主他们有进入小区停车的权利,还有很多有车业主认为物业收取停车费不透明,小区物业部门收取停车费且疏于管理,也是造成小区内停车乱象的原因之一。
在长春北路国秀家园小区,小区内有多处规划停车位,沿着小区道路一侧也划有停车位。虽然并不是傍晚业主归家高峰期,有不少空车位,但道路另一边没有划线的路面上也停有不少车辆,看起来应该是过夜还没开动的车辆。
这样一来,原本不宽的道路更窄了,在个别没停正的车辆间,通过的车辆要收起后视镜才敢放心开过。
到了晚上十点后,小区里基本已经找不到停车位,垃圾房旁、应急通道上都会停有车辆。
家住南湖安居一期小区的周先生讲述了不久前的一次“划车”遭遇。
周先生说,他向物业缴纳58元的停车费,领卡后把车停进小区。今年上半年某天出门时,发现车身被剐蹭了,于是找到物业要求维权。物业人员答复他,小区收取的仅是停车占道费,不负有看管责任。最终,经协商,小区物业部门为周先生的停车费打了折扣,而周先生修车则花去了数百元。
采访中,有的受访车主提出质疑,既然收取了费用,物业部门要承担什么服务和责任呢?“收的是占道费,就是你占用小区道路停车的费用,我们不负责看管的。”记者走访的大中型小区的收费保安都这样回答。
“以前光知道他们(物业)收费了,等车有意外情况去找他们时,他们又说只收占道费不负其他责任。”周先生说,“与其这样花钱停小区,不如就在旁边找个不要钱的地方停车。”
记者先后查找到2001年5月1日起生效的《自治区计委关于核定乌鲁木齐市普通居民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费的通知》(自治区新计价房[2001]457号文件),以及2006年起实施的乌鲁木齐市发改委《关于乌鲁木齐市普通居民住宅小区室外、室内机动车停车服务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乌发改房[2006]5号文件)。
据上述通知内容,物业公司收取停车服务费后,应负责所看管机动车辆的损坏赔偿,保持停车场内环境卫生和负责场地设施的维护。同时要完善车辆出入登记制度,以达到车辆的规范化管理。未收停车服务费的不负赔偿责任。收取的停车服务费应主要用于停车场的管理和基本建设及专职管理人员的工资。
在2010年实施、2011年修改后实施的《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收取场地占用费、收取标准和用途等事项。业主大会决定收取机动车辆场地占用费的,场地占用费所得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业主(使用人)对车辆或非机动车辆有看管要求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约定看管责任、看管费用等。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物业监管办了解到,目前,全市的小区停车收费标准仍是参照着乌发改房[2006]5号文件。
也就是说,停车占道费和停车服务费虽只有两字之差,但实质上有着天壤之别,在“身价”上有同样的标准。
乌鲁木齐市物业监管办一位负责人说,小区停车问题日益突出,这从近年来自治区及乌鲁木齐市连续出台的各项规范化要求就能看出。事实上,目前交错实施的各规范要求,的确明确了小区停车收费标准,但对物业部门所应提供的相应服务和责任却没有统一或规范化的要求。
停车占道费和停车服务费虽只有两字之差,但实质上有着天壤之别,在“身价”上有同样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