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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态公益林建设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途径,不仅关系地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效果,同时也关系经济与社会的发展。鉴于此,本文主要以青海地区为例,探讨了青海地区生态公益林建设现状,并提出了相应的发展对策,以期为青海地区生态公益林建设提供科学参考。
关键词 生态公益林;建设;现状;对策;青海地区
中图分类号 S77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8)17-0157-01
森林作為陆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美化环境、吸热降温、吸碳放氧、水土保持以及气候调节等作用。在严峻的环境保护压力下,森林本身的生态公益性开始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生态公益林已经成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保障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有序推进,是有效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持全球生态平衡的重要举措。作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地区之一,青海省一直以来都极为重视生态保护,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生态公益林建设取得了突出的成绩[1]。现阐述青海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现状,并提出措施,以期为生态公益林建设提供参考。
1 现状
1.1 补偿不到位导致林农经济受损
随着我国社会与经济的全面发展,木材市场价格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但反观青海地区生态公益林的经营情况,相应的补偿资金明显低于木材在市场中的价值,自然难以弥补因为公益林限伐之后产生的经济损失[2]。与此同时,青海省的补偿资金主要根据生态公益林对应的面积进行发放,并没有综合考虑对应的林分质量、类型以及区位等因素,显然难以适应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
1.2 生态公益林防护效益不理想
在生态公益林进行区划界定的过程中,必须要充分尊重林权所有者的意愿,使林权所有者拥有较大的空间。尽管国家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均包含一定程度的补偿,然而相较于同等林分类型、立地条件的商品而言,上述补偿标准显得过低。为满足政府要求,同时追求经济效益,青海地区的林农往往都会选择将一些防护功能较弱、防护效益差的林地作为生态公益林,导致生态公益林的防护功能变弱、防护效益变低。
1.3 监测体系建设存在滞后性
生态公益林建设是一项漫长、复杂、系统的生态工程,只有进行全面、及时的监测,才能保障其对应的效益。根据青海省林业厅的相关要求,针对生态公益林构建相应的监测体系,并进行长期的监管。然而,因为各个地区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在监测体系建设方面存在滞后性,并没有跟随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发展进行动态优化,导致监测效果并不理想。
2 发展对策
2.1 建立符合青海省的多元化补偿体系
纵观我国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来源现状,主要以政府投资为主,社会力量的参与非常少。从当前青海地区生态公益林补偿问题来看,存在补偿标准过低的问题,因而应在政府投资的基础上主动发展社会力量,建立符合青海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多元化补偿体系。具体来说,应遵循以生态公益林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适当承担的原则,通过以下措施,建立多元化补偿体系。一是建立市场化运作补偿体系,从内河航运、水利、电力以及旅游等相关企业的经济利润中划出一部分用于对应地区的生态公益林生态补偿;二是构建下游地区针对上游地区进行的生态补偿体系;三是构建省、市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通过加大宣传力度,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进行投资,并将其应用于生态公益林的补偿。
2.2 通过合理经营提升防护功能与效益
由于不同林分之间存在差异性,导致其生态效益也存在较大的差异。青海林业局需正视当前生态公益林防护效益不理想的问题,采用合理的经营方式,全面提升生态公益林防护功能及效益。具体来说,针对林地利用率低、林分质量不高以及防护效益低的生态公益林,各级财政需要增加投入,加强管理,综合利用抚育、补植以及封山育林等措施进行优化改造,打造有利于林木生长的环境,并通过培育多树种混交、乔灌草相结合的复层异龄林,全面优化林分质量,全面提升生态公益林的防护功能与效益。
2.3 建立健全生态监测评估体系
针对青海省生态公益林监测体系存在滞后性的现状,各级政府应综合参考各个地区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监测评估体系。各个地区应在生态公益林中建设固定监测点,定期针对公益林林分生物多样性、吸碳制氧、水土保持以及林分消长等实施监测,同时引入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估方式实施分析处理,并根据监测结果开展针对性的管理工作[3]。为保障监测评估体系的顺利落实,还应制定相应的动态监测、评价以及预警体系,促进青海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有序推进[4-5]。
3 参考文献
[1] 杨东,温庆忠,华朝朗,等.基于生态服务价值变化的云南省生态公益林建设成效评估[J].林业调查规划,2017,42(2):54-57.
[2] 梁林峰.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体系建设规划布局及区划界定[J].林业调查规划,2016,41(6):77-82.
[3] 张飞.新疆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14(1):20-23.
[4] 张秋根,杜天真,郭晓敏.生态公益林可持续经营的探讨[J].林业资源管理,2007(2):34-37.
[5] 韦如萍,薛立.生态公益林建设与可持续发展[J].湖南林业科技,2003(3):60-62.
关键词 生态公益林;建设;现状;对策;青海地区
中图分类号 S77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8)17-0157-01
森林作為陆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美化环境、吸热降温、吸碳放氧、水土保持以及气候调节等作用。在严峻的环境保护压力下,森林本身的生态公益性开始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生态公益林已经成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保障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有序推进,是有效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持全球生态平衡的重要举措。作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地区之一,青海省一直以来都极为重视生态保护,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生态公益林建设取得了突出的成绩[1]。现阐述青海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现状,并提出措施,以期为生态公益林建设提供参考。
1 现状
1.1 补偿不到位导致林农经济受损
随着我国社会与经济的全面发展,木材市场价格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但反观青海地区生态公益林的经营情况,相应的补偿资金明显低于木材在市场中的价值,自然难以弥补因为公益林限伐之后产生的经济损失[2]。与此同时,青海省的补偿资金主要根据生态公益林对应的面积进行发放,并没有综合考虑对应的林分质量、类型以及区位等因素,显然难以适应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
1.2 生态公益林防护效益不理想
在生态公益林进行区划界定的过程中,必须要充分尊重林权所有者的意愿,使林权所有者拥有较大的空间。尽管国家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均包含一定程度的补偿,然而相较于同等林分类型、立地条件的商品而言,上述补偿标准显得过低。为满足政府要求,同时追求经济效益,青海地区的林农往往都会选择将一些防护功能较弱、防护效益差的林地作为生态公益林,导致生态公益林的防护功能变弱、防护效益变低。
1.3 监测体系建设存在滞后性
生态公益林建设是一项漫长、复杂、系统的生态工程,只有进行全面、及时的监测,才能保障其对应的效益。根据青海省林业厅的相关要求,针对生态公益林构建相应的监测体系,并进行长期的监管。然而,因为各个地区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在监测体系建设方面存在滞后性,并没有跟随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发展进行动态优化,导致监测效果并不理想。
2 发展对策
2.1 建立符合青海省的多元化补偿体系
纵观我国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来源现状,主要以政府投资为主,社会力量的参与非常少。从当前青海地区生态公益林补偿问题来看,存在补偿标准过低的问题,因而应在政府投资的基础上主动发展社会力量,建立符合青海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多元化补偿体系。具体来说,应遵循以生态公益林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适当承担的原则,通过以下措施,建立多元化补偿体系。一是建立市场化运作补偿体系,从内河航运、水利、电力以及旅游等相关企业的经济利润中划出一部分用于对应地区的生态公益林生态补偿;二是构建下游地区针对上游地区进行的生态补偿体系;三是构建省、市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通过加大宣传力度,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进行投资,并将其应用于生态公益林的补偿。
2.2 通过合理经营提升防护功能与效益
由于不同林分之间存在差异性,导致其生态效益也存在较大的差异。青海林业局需正视当前生态公益林防护效益不理想的问题,采用合理的经营方式,全面提升生态公益林防护功能及效益。具体来说,针对林地利用率低、林分质量不高以及防护效益低的生态公益林,各级财政需要增加投入,加强管理,综合利用抚育、补植以及封山育林等措施进行优化改造,打造有利于林木生长的环境,并通过培育多树种混交、乔灌草相结合的复层异龄林,全面优化林分质量,全面提升生态公益林的防护功能与效益。
2.3 建立健全生态监测评估体系
针对青海省生态公益林监测体系存在滞后性的现状,各级政府应综合参考各个地区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监测评估体系。各个地区应在生态公益林中建设固定监测点,定期针对公益林林分生物多样性、吸碳制氧、水土保持以及林分消长等实施监测,同时引入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估方式实施分析处理,并根据监测结果开展针对性的管理工作[3]。为保障监测评估体系的顺利落实,还应制定相应的动态监测、评价以及预警体系,促进青海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有序推进[4-5]。
3 参考文献
[1] 杨东,温庆忠,华朝朗,等.基于生态服务价值变化的云南省生态公益林建设成效评估[J].林业调查规划,2017,42(2):54-57.
[2] 梁林峰.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体系建设规划布局及区划界定[J].林业调查规划,2016,41(6):77-82.
[3] 张飞.新疆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14(1):20-23.
[4] 张秋根,杜天真,郭晓敏.生态公益林可持续经营的探讨[J].林业资源管理,2007(2):34-37.
[5] 韦如萍,薛立.生态公益林建设与可持续发展[J].湖南林业科技,2003(3):6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