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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认为急速膨胀发展的高等教育对高校膳食服务提出更多数量和更高质量的要求,针对“办伙经费高校包不了,预内经费高校管不好,预外收入高校管不着”的情形,主张用现代企业制度来改造规范现有的高校膳食服务部门。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应通过资本运营盘活存在于高校膳食部门的服务资产,造就权责明确并具有法人地位的高校饮食企业,使其作为独立法人享有法人财产权,与高校建立起以资本为纽带的经济隶属关系替代原来的行政隶属关系。主张高校餐饮企业在服务于高校师生的同时,也应为所在社区服务,以形成我国第三产业新的生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