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4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明确“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将现由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划归质检部门”,并规定职责调整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质检总局积极落实国务院的决定,着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老百姓生存的最基本要求,也是反走私工作中的重要一环。近年来,通过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多发的势头有所遏制,但是,目前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只有从生产源头堵住制造假冒伪劣食品的漏洞,才能保证人民群众吃到放心的食品。质检部门从源头加大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责无旁贷。
质检部门加大了从源头抓食品安全的力度,逐步建立起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国家质检总局认真按照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质检部门的监管职责,努力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狠抓工作落实。主要表现在重点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大力整顿食品加工业
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和农村、城乡结合部及长期存在制假售假行为的区域,深入开展食品加工业的整顿。全面清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状况,扩大分类管理,健全企业质量档案,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强化质量安全准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巡查、回访和年审,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行为。
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和生产加工环节监管
质检部门从2005年开始,进行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重点整顿城乡结合部、农村的小作坊式食品加工企业。切实做到“四个严格”,有效实施“两级发证、三级操作”生产许可新模式。一是严格审查,确保发证质量;二是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确保发证条件、时限、程序合法;三是严格证后监管和无证查处,坚决纠正“重发证轻监管”;四是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实行“谁许可、谁监督、谁负责”的生产许可过错责任制。截至目前,已对28大类、375种食品实施市场准入,占食品总类的75%,带有QS标志的食品已成为市售主流产品,人民群众日常消费的主要食品已全部纳入市场准入制度监管。
加强对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
针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数量大、分布广的特点,按照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指导思想,实行以质量承诺为主要内容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自我声明制度。企业要郑重声明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依据标准组织生产。同时以乡村、街道为基础,实行食品质量安全专业监督员、政府协管员、企业检验员协同监管的制度。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对既无卫生许可证又无营业执照的报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加快建立健全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2005年修订完成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从2005年起,每年修订200项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品质标准、食品添加剂检测方法标准和检出非法添加物方法标准的研究,加强对重要的食品质量安全限量标准的研究,提高食品标准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强化标准的实施,推动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食品企业标准的备案,保证备案的食品企业标准合法、有效,实现食品原料、加工过程、标识标签、包装储运等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
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认证
积极推动饲料产品认证,推进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认证,规范农业种植养殖生产过程,强化农产品和食品认证监管工作,完善认证条件,加快认证工作步伐,发挥认证对保证食品安全的积极促进作用。目前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取得了很大进展,全国获得有机认证的企业1164家,产品产量418万吨,居世界第11位;质检总局与农业部共同发布了4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企业和产品目录,目前已有16060个产品通过相关认证,产量达9887万。
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争取用3到5年的时间,建立起一个体系比较健全、布局比较合理、手段比较完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需要的层级分明、重点突出、保障有力的检测网络体系,形成以国家级检验机构和实验室为龙头,省级检验机构为骨干,地市和县级检验机构为基础的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深入打击假冒伪劣食品
全国质检系统将把整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级质检机构的一项重中之重的任务。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机构组织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在全面做好进出口食品监管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走私入境肉品的打击,防止疫病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质传入。2005年截至11月中旬,已确定19个省市的2162个区域、6779个场点、32662户作坊窝点,进行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共查处无证等违法生产、制假制劣食品案件7000多件,端掉食品制假黑窝点400余个,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货值金额4.5亿元,有效地规范了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尽快落实“四个一批”和“三优”
各级质检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在食品生产加工整顿工作中切实做到扶持一批名优企业、帮助一批中小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生产条件企业、严厉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分子。有计划、有目标地加大帮扶力度,从当地产业结构、经济优势、资源特点出发,围绕创立名牌,促进中国名牌走向世界,加快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帮助更多的食品生产加工业做大做强,带动当地食品生产加工水平的提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同时加大宣传“三优”即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的工作力度,要在政府网站或者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随时公布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黑名单”,一手抓扶优扶强,一手抓打假治劣,增强百姓消费信心,促进企业诚实守信。
切实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我国消费者权益
实行科学严格的检验检疫准入制度
要对出口国的公共卫生和兽医卫生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兽医服务体系、残留监控体系、动物疫情状况等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只有产品的安全卫生有保障的,才有可能向我国出口。
对于肉类产品等相对风险较高的产品,要在双方主管部门达成一致后签署检验检疫议定书,明确向我国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要求。要对出口国的食品生产企业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只有获得国家认监委注册的企业才允许向我国出口食品。对于预包装食品实行进口食品标签审核制度。所有进口预包装食品必须在进口前加施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认可的中文标签,这样可方便我国消费者全面了解其所选择的商品信息。
对风险较高肉类、鲜奶类产品实行进口检疫审批制度。这些产品进口前须获得进口检疫许可证。进口食品到达口岸后实行严格的口岸检验检疫。进口食品必须保证原证书、原包装、原封识,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方能进入我国市场。并要求出口国增加卫生证书的防伪功能,有效防止伪造变造卫生证书的现象。
2004年共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2403批,对这些食品分别采取了退货、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2005年1-9月,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不合格的共2136批,货值1.77亿美元,同比增长3.0%。对风险较高的食品和在口岸检验中发现问题较多的食品实行重点项目重点监控。如2005年1-10月就对肉类、水产品和奶制品共76个项目实施了重点监控,共从美、韩、泰的产品中检出大肠杆菌0157、呋喃、镉等近100批,维护了消费者安全。
实施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制度
建立全国性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网,对国内外食品安全信息实施即时分析处理,对可能影响我国食品安全的,迅速做出反应。如今年2月英国发布苏丹红污染警告后,国家质检总局立即采取行动,要求各地加强对进出口食品中苏丹红项目检验监管,有效防止了可能被苏丹红污染的食品进口。
针对国外禽流感疫情情况及时发布禁令,禁止有疫情传播风险的动物和产品进境。今年以来共对13个国家发布了禁令。
对经香港中转进境食品实施中转预检制度
针对经香港中转进口的肉类可能在香港换装、拼装的现象,指定我驻外检验机构组织专业人员对经香港转运内地肉类实施中转预检,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严厉打击非法进口食品的行为
国家质检总局会同海关、工商等部门多次组织对国内市场进行清查,使非法进境产品无藏身之地。2004年查获并销毁非法进口肉类20000多吨,2005年1-10月已查获并销毁非法进口冻肉类产品1万多吨,有效地扼制了非法进口食品的行为。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落实到位
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要落实责任。国务院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同时强调,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增强大局意识,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监管执法,更不能充当不法企业和个人的保护伞。这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执法工作创造了极其有利的条件。各级质监部门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杜绝失职不作为和越权乱作为的问题,积极做好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切实抓出成效。
食品质量安全要实施分类监管。各级质监部门在执法中要坚持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即对优秀企业要扶,对有证企业要帮,对无证的要查,对黑户要打。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地方政府的支持。
各级质检部门都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讲协调、讲配合、讲风格,忠实履行职责;要加强调查研究,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制度和监管方式、手段的创新,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解决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食品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作者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老百姓生存的最基本要求,也是反走私工作中的重要一环。近年来,通过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多发的势头有所遏制,但是,目前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只有从生产源头堵住制造假冒伪劣食品的漏洞,才能保证人民群众吃到放心的食品。质检部门从源头加大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责无旁贷。
质检部门加大了从源头抓食品安全的力度,逐步建立起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国家质检总局认真按照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质检部门的监管职责,努力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狠抓工作落实。主要表现在重点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大力整顿食品加工业
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和农村、城乡结合部及长期存在制假售假行为的区域,深入开展食品加工业的整顿。全面清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状况,扩大分类管理,健全企业质量档案,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强化质量安全准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巡查、回访和年审,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行为。
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和生产加工环节监管
质检部门从2005年开始,进行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重点整顿城乡结合部、农村的小作坊式食品加工企业。切实做到“四个严格”,有效实施“两级发证、三级操作”生产许可新模式。一是严格审查,确保发证质量;二是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确保发证条件、时限、程序合法;三是严格证后监管和无证查处,坚决纠正“重发证轻监管”;四是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实行“谁许可、谁监督、谁负责”的生产许可过错责任制。截至目前,已对28大类、375种食品实施市场准入,占食品总类的75%,带有QS标志的食品已成为市售主流产品,人民群众日常消费的主要食品已全部纳入市场准入制度监管。
加强对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
针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数量大、分布广的特点,按照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指导思想,实行以质量承诺为主要内容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自我声明制度。企业要郑重声明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依据标准组织生产。同时以乡村、街道为基础,实行食品质量安全专业监督员、政府协管员、企业检验员协同监管的制度。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对既无卫生许可证又无营业执照的报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加快建立健全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2005年修订完成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从2005年起,每年修订200项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品质标准、食品添加剂检测方法标准和检出非法添加物方法标准的研究,加强对重要的食品质量安全限量标准的研究,提高食品标准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强化标准的实施,推动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食品企业标准的备案,保证备案的食品企业标准合法、有效,实现食品原料、加工过程、标识标签、包装储运等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
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认证
积极推动饲料产品认证,推进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认证,规范农业种植养殖生产过程,强化农产品和食品认证监管工作,完善认证条件,加快认证工作步伐,发挥认证对保证食品安全的积极促进作用。目前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取得了很大进展,全国获得有机认证的企业1164家,产品产量418万吨,居世界第11位;质检总局与农业部共同发布了4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企业和产品目录,目前已有16060个产品通过相关认证,产量达9887万。
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争取用3到5年的时间,建立起一个体系比较健全、布局比较合理、手段比较完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需要的层级分明、重点突出、保障有力的检测网络体系,形成以国家级检验机构和实验室为龙头,省级检验机构为骨干,地市和县级检验机构为基础的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深入打击假冒伪劣食品
全国质检系统将把整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级质检机构的一项重中之重的任务。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机构组织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在全面做好进出口食品监管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走私入境肉品的打击,防止疫病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质传入。2005年截至11月中旬,已确定19个省市的2162个区域、6779个场点、32662户作坊窝点,进行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共查处无证等违法生产、制假制劣食品案件7000多件,端掉食品制假黑窝点400余个,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货值金额4.5亿元,有效地规范了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尽快落实“四个一批”和“三优”
各级质检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在食品生产加工整顿工作中切实做到扶持一批名优企业、帮助一批中小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生产条件企业、严厉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分子。有计划、有目标地加大帮扶力度,从当地产业结构、经济优势、资源特点出发,围绕创立名牌,促进中国名牌走向世界,加快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帮助更多的食品生产加工业做大做强,带动当地食品生产加工水平的提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同时加大宣传“三优”即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的工作力度,要在政府网站或者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随时公布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黑名单”,一手抓扶优扶强,一手抓打假治劣,增强百姓消费信心,促进企业诚实守信。
切实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我国消费者权益
实行科学严格的检验检疫准入制度
要对出口国的公共卫生和兽医卫生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兽医服务体系、残留监控体系、动物疫情状况等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只有产品的安全卫生有保障的,才有可能向我国出口。
对于肉类产品等相对风险较高的产品,要在双方主管部门达成一致后签署检验检疫议定书,明确向我国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要求。要对出口国的食品生产企业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只有获得国家认监委注册的企业才允许向我国出口食品。对于预包装食品实行进口食品标签审核制度。所有进口预包装食品必须在进口前加施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认可的中文标签,这样可方便我国消费者全面了解其所选择的商品信息。
对风险较高肉类、鲜奶类产品实行进口检疫审批制度。这些产品进口前须获得进口检疫许可证。进口食品到达口岸后实行严格的口岸检验检疫。进口食品必须保证原证书、原包装、原封识,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方能进入我国市场。并要求出口国增加卫生证书的防伪功能,有效防止伪造变造卫生证书的现象。
2004年共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2403批,对这些食品分别采取了退货、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2005年1-9月,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不合格的共2136批,货值1.77亿美元,同比增长3.0%。对风险较高的食品和在口岸检验中发现问题较多的食品实行重点项目重点监控。如2005年1-10月就对肉类、水产品和奶制品共76个项目实施了重点监控,共从美、韩、泰的产品中检出大肠杆菌0157、呋喃、镉等近100批,维护了消费者安全。
实施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制度
建立全国性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网,对国内外食品安全信息实施即时分析处理,对可能影响我国食品安全的,迅速做出反应。如今年2月英国发布苏丹红污染警告后,国家质检总局立即采取行动,要求各地加强对进出口食品中苏丹红项目检验监管,有效防止了可能被苏丹红污染的食品进口。
针对国外禽流感疫情情况及时发布禁令,禁止有疫情传播风险的动物和产品进境。今年以来共对13个国家发布了禁令。
对经香港中转进境食品实施中转预检制度
针对经香港中转进口的肉类可能在香港换装、拼装的现象,指定我驻外检验机构组织专业人员对经香港转运内地肉类实施中转预检,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严厉打击非法进口食品的行为
国家质检总局会同海关、工商等部门多次组织对国内市场进行清查,使非法进境产品无藏身之地。2004年查获并销毁非法进口肉类20000多吨,2005年1-10月已查获并销毁非法进口冻肉类产品1万多吨,有效地扼制了非法进口食品的行为。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落实到位
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要落实责任。国务院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同时强调,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增强大局意识,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监管执法,更不能充当不法企业和个人的保护伞。这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执法工作创造了极其有利的条件。各级质监部门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杜绝失职不作为和越权乱作为的问题,积极做好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切实抓出成效。
食品质量安全要实施分类监管。各级质监部门在执法中要坚持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即对优秀企业要扶,对有证企业要帮,对无证的要查,对黑户要打。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地方政府的支持。
各级质检部门都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讲协调、讲配合、讲风格,忠实履行职责;要加强调查研究,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制度和监管方式、手段的创新,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解决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食品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作者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