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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藏于海外的中国文物,一部分被海外收藏者合法收藏,这些通过正常贸易途径出境的文物不存在返还问题。我们要求返还的对象是非法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一是清末至抗日战争时期,列强劫掠的文物;二是被盗掘、盗窃并走私的文物。大多数的人是文物占有者或者文物购买者,而不是文物的所有权人。但因公约、国际公法等因素,我们对于海外文物的追索仍存在较大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