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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端正风气、把好院士增选“入口关”,中国工程院不久前明确了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
一、院士不准从事任何违背科学道德、损害院士声誉、可能影响院士增选公正性的活动,必须站在国家高度,客观公正地做好院士增选工作。
二、院士不准收受候选人及其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谢绝候选人及其委托人的拜访,坚决抵制“跑院士”等不正之风。
三、院士不准参加候选人及其单位在增选期间组织的活动,确因学术交流需要参加的,须向所在学部书面报告,并不得领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讲课费、评审费、咨询费等。
四、候选人及其单位不准通过任何方式向院士赠送礼品、礼金,从事助选拉票活动。
五、候选人及其委托人不准以汇报、请教、征求意见等名义拜访院士,为当选院士进行活动。
六、候选人不准有弄虚作假、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对个人以往有关学风道德和违纪违规问题须如实报告。
七、机关工作人员不准在提名、评审和选举过程中违规干预增选工作,不得收受候选人及其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
八、所有参与增选工作的人员不准泄露增选过程中对候选人的讨论、评价、投诉及调查处理意见、选举结果等评审选举信息。
中國工程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院士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取消提名权、取消投票权等处理;候选人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次候选人资格、取消今后被提名资格等处理;机关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繁霜尽是心头血,洒向千峰秋叶丹。”长期以来,一代又一代院士怀着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怀,凭借深厚的学术造诣、宽广的科学视角,为祖国和人民作出了重要贡献。载人深潜、深地探测、国产航母、集成电路制造、C919大型客机、高档数控机床……祖国大地上一座座科技创新的丰碑,凝结着广大院士的心血和汗水。更有诸多院士将名利乃至生命安全置之度外,干惊天动地事,做隐姓埋名人。中国工程院院士林俊德将一生奉献给了国防科研,身患癌症却拒绝手术,只为争取更多的工作时间。包括林俊德在内的一大批院士们,通过自己长期的不懈奋斗,获得了崇高的声誉,赢得了广泛的尊重,在全社会树立起院士群体的良好形象。
然而,在盛名“诱惑”下,也难免有人动起投机钻营、“猎取”院士头衔的歪脑筋。过去一段时间,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两院院士增选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如,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山西潞安矿业集团原副总经理刘仁生、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副厅长陈明宪、湖北省原交通厅总工程师经德良、四川省原交通厅副厅长郑道访……这些落马官员都曾围绕院士头衔做过一些“小动作”,在他们眼里,“院士”既是身份地位的象征,也是换取经济利益的筹码。“跑院士”现象一度引起社会关注,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院士增选过程中曾经存在一些“潜规则”。
“纪纲一废,何事不生?”两院院士是国家的财富、人民的骄傲、民族的光荣,如果任由不合格的“残次品”混进院士队伍,不仅会搅浑一池清水,给国家科技事业长远发展埋下隐患,也会辜负党和人民寄予的殷切期望。
此前,“中国工程院院士队伍建设相关问题研究”咨询项目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院士都希望进一步加强院士科学道德建设、严肃增选纪律,并细化和明确对有关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为建设一支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院士队伍,使院士制度成为引导科技创新人才健康成长的强大正能量,近年来,院士制度改革不断向前推进,在收紧院士推荐渠道、完善院士增选及退出机制等方面成效显著。
也应看到,砥砺科学道德品行、涵养良好学术风气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必须强化源头防范,守护学术净土。院士不仅是学术领军人物,更应该是科学道德楷模,要带头恪守规范、弘扬正气。此次中国工程院的“八不准”,为有选举权的院士和有被选举权的候选人画出了纪律红线。广大院士及候选人应当高度重视、严格遵守,旗帜鲜明地反对院士增选中的一切违规行为,把好院士增选“入口关”,以崇高道德、优良学风激励科研工作不断攀登新的高峰。
(摘自七一网/《光明日报》)
一、院士不准从事任何违背科学道德、损害院士声誉、可能影响院士增选公正性的活动,必须站在国家高度,客观公正地做好院士增选工作。
二、院士不准收受候选人及其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谢绝候选人及其委托人的拜访,坚决抵制“跑院士”等不正之风。
三、院士不准参加候选人及其单位在增选期间组织的活动,确因学术交流需要参加的,须向所在学部书面报告,并不得领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讲课费、评审费、咨询费等。
四、候选人及其单位不准通过任何方式向院士赠送礼品、礼金,从事助选拉票活动。
五、候选人及其委托人不准以汇报、请教、征求意见等名义拜访院士,为当选院士进行活动。
六、候选人不准有弄虚作假、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对个人以往有关学风道德和违纪违规问题须如实报告。
七、机关工作人员不准在提名、评审和选举过程中违规干预增选工作,不得收受候选人及其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
八、所有参与增选工作的人员不准泄露增选过程中对候选人的讨论、评价、投诉及调查处理意见、选举结果等评审选举信息。
中國工程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院士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取消提名权、取消投票权等处理;候选人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次候选人资格、取消今后被提名资格等处理;机关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繁霜尽是心头血,洒向千峰秋叶丹。”长期以来,一代又一代院士怀着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怀,凭借深厚的学术造诣、宽广的科学视角,为祖国和人民作出了重要贡献。载人深潜、深地探测、国产航母、集成电路制造、C919大型客机、高档数控机床……祖国大地上一座座科技创新的丰碑,凝结着广大院士的心血和汗水。更有诸多院士将名利乃至生命安全置之度外,干惊天动地事,做隐姓埋名人。中国工程院院士林俊德将一生奉献给了国防科研,身患癌症却拒绝手术,只为争取更多的工作时间。包括林俊德在内的一大批院士们,通过自己长期的不懈奋斗,获得了崇高的声誉,赢得了广泛的尊重,在全社会树立起院士群体的良好形象。
然而,在盛名“诱惑”下,也难免有人动起投机钻营、“猎取”院士头衔的歪脑筋。过去一段时间,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两院院士增选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如,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山西潞安矿业集团原副总经理刘仁生、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副厅长陈明宪、湖北省原交通厅总工程师经德良、四川省原交通厅副厅长郑道访……这些落马官员都曾围绕院士头衔做过一些“小动作”,在他们眼里,“院士”既是身份地位的象征,也是换取经济利益的筹码。“跑院士”现象一度引起社会关注,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院士增选过程中曾经存在一些“潜规则”。
“纪纲一废,何事不生?”两院院士是国家的财富、人民的骄傲、民族的光荣,如果任由不合格的“残次品”混进院士队伍,不仅会搅浑一池清水,给国家科技事业长远发展埋下隐患,也会辜负党和人民寄予的殷切期望。
此前,“中国工程院院士队伍建设相关问题研究”咨询项目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院士都希望进一步加强院士科学道德建设、严肃增选纪律,并细化和明确对有关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为建设一支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院士队伍,使院士制度成为引导科技创新人才健康成长的强大正能量,近年来,院士制度改革不断向前推进,在收紧院士推荐渠道、完善院士增选及退出机制等方面成效显著。
也应看到,砥砺科学道德品行、涵养良好学术风气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必须强化源头防范,守护学术净土。院士不仅是学术领军人物,更应该是科学道德楷模,要带头恪守规范、弘扬正气。此次中国工程院的“八不准”,为有选举权的院士和有被选举权的候选人画出了纪律红线。广大院士及候选人应当高度重视、严格遵守,旗帜鲜明地反对院士增选中的一切违规行为,把好院士增选“入口关”,以崇高道德、优良学风激励科研工作不断攀登新的高峰。
(摘自七一网/《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