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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对56所国内高校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统战工作动态分析发现: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基本途径包括参观学习和调研考察、社会服务、参加各种培训班、任职、挂职、开展学术交流、建立基地和平台、岗位建功。一般由统战工作部門、民主党派和群团、二级党委/总支进行组织领导。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还存在缺乏系统性、保障性、深度性与积极性等问题。因此,本文认为应构建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体系,狠抓责任主体,建设实践平台,增强体系的系统性、方向性和有效性。
关键词 高校 党外代表人士 实践锻炼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问题研究》(12JD710059)。
作者简介:吴成玉,遵义医学院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副教授,主要从事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田宗远,遵义医学院党委副书记,教授,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研究。
中图分类号:D26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1.172
《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指出,“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党外代表人士及其后备队伍,直接关系到党与党外人士合作的水平,关系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坚持和完善,关系到统一战线的持续发展。”高校是产生党外代表人士的重要源头,培养和输送新一代党外代表人士和党外干部是新时期高校统战工作繁重而紧迫的任务。 实践锻炼是党外代表人士成长的关键一环,系统的实践锻炼对党外代表人士的成熟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学界对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研究较少,本文尝试通过调研的方式,了解高校党外代表人士的实践锻炼现状、问题,探索实践锻炼的体系,为高校进一步做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需特别说明两点:一是高校党外代表人士的范围,根据2012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党外代表人士是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作出较大贡献、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非中共人士,包括民主党派代表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等。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是党外代表人士的基本标准。结合高校实际,本调查将高校党外代表人士界定为高校中民主党派、无党派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职务的人士。二是实践锻炼含义,从字面含义来讲,实践是人们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现实世界一切客观物质的社会性活动 ;锻炼是指通过生产劳动、社会斗争和工作实践,使觉悟、工作能力等提高。 综上,本文所指的实践锻炼是指除纯粹理论学习外,各种与社会接触的活动形式,包括调研、参观、社会服务等形式。
一、调研设计及实施情况
本次调研分两个层面、三个步骤步开展。一是以遵义医学院为调研对象,采用问卷和代表人士访谈两种方式,获得二级基层党委/总支有效问卷19份(全样本抽样,发放22有效问卷回收率为86.36%),党外代表人士有效问卷55份(按党派群团人数比例随机抽样,发放问卷80份,有效问卷回收率68.75%),党外代表人士访谈记录6份,综合分析相关信息,探索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二是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高校名单,按照主管部门和所属地区两个因素,共选取了各种类型的公立本科院校56家,浏览、筛选并摘录其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期间与实践锻炼相关的报道677条,从组织领导、活动目的、活动内容、参与人数等方面进行统计分析,了解当前高校党外知识分子实践锻炼的具体做法,在梳理、归纳的基础上,提出加强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对策。
二、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现状
(一)基本途径
从56家高校的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期间677条工作简报来看,当前高校党外人士实践锻炼的基本途径主要有以下方面:
1.参观学习和调研考察。参观学习和调研考察是高校党外代表人士认识社会的直接方式。人数5至50人;时间1至7天;以参观革命教育基地、新农村建设、经济建设成就和调研经济社会发展等为主要形式;以强化理想信念、增进团结协作、增加社会认识、服务社会等为主要目的。
2.社会服务。短期社会服务是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重要形式。参与人数5至20人;时间0.5至7天;采用义诊、助学、志愿服务、文化下乡、结对帮扶等具体形式;以为百姓提供短期智力支持和经济支持为主。
3.参加各种培训班。带有实践色彩的培训班是当前高校采用较多的活动形式,参与人数20至40人;时间3至7天;以思想教育和能力提升为主要目的。
4.任职。任职是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重要方式。包括校内外任职两种形式。校外任职包括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群团组织和学术团体负责人等,校外任职情况与高校的知名度关系较大,一般在几人至几十人不等。校内任职主要是担任部门领导职务,近年来,高校比较重视党外干部的任用,仅从遵义医学院来看,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处级干部提拔中,党外代表人士的占比为18.18%。
5.挂职。挂职是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重要形式,分为校外挂职和校内挂职。校外挂职期限一般为一年;得到挂职锻炼机会的人数较少,56家高校的工作动态中,对党外代表人士挂职锻炼的报道仅2条;挂职主要采取“学研挂职”和“脱产挂职”两种形式,高层次人才主要采用“学研挂职”的形式,如清华大学施一公教授挂职北京市卫计委副主任,北京大学张颐武挂职北京市文化局副局长均是采用“学研挂职”的方式。部分高校如西南交通大学开展了校内挂职 ,在全校重点部门如教务处拿出部分岗位,按照干部选拔程序,选拔部分党外代表人士校内挂职,达到锻炼党外代表人士的作用。目前,全国范围内实施校内挂职锻炼的高校并不多,尚未形成普遍性、制度性的做法。 6.开展学术交流。学术交流是党外代表人士扩大影响力的重要方式,多以民主党派或群团的名义开展,参与人数为几人到几十人不等;以服务社会和专业能力提升为主要目的。
7.建立基地和平台。各高校统战部或党派通过建立各种基地,为党外代表人士搭建實践锻炼平台,如建立专家教授工作站 。目前,高校专门为党外代表人士建立实践锻炼基地相对较少。
8.岗位建功。立足岗位,贡献才智是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基本途径。整体来看,高校均重视引导党外代表人士岗位建功,不少高校如中国科学院大学、暨南大学对党外代表人士在教学、科研、管理岗位取得的成绩进行不同形式的报道,部分高校还定期对党外代表人士取得的成绩进行表彰,如西南交大2018年召开专门会议表彰党外代表人士取得的成绩。
(二)组织领导
从56家高校的工作动态来看,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组织领导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统战工作部门。统战工作部门是党外代表人士的“娘家人”,是发现、推荐、培养党外代表人士的总责任人,理应为党外代表人士提供各种形式的实践锻炼机会。但从调查结果来看,统战部牵头的实践锻炼相关活动并不多,占比仅为28.36%(192条)。
2.民主党派和群团。民主党派和群团组织是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海港”,也是党外代表人士成长的起点,是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主阵地。从调查结果来看,民主党派和群团牵头的活动数量最多,占比达70.01%(474条)。
3.二级党委/总支。根据《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厅字〔2016〕27号)精神,高校二级党委的统战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但从调查结果来看,高校二级党委对党外代表人士的实践锻炼重视不足,在选定的报道中,仅有1.62%(11条)是关于二级党委组织活动的相关报道,且以参观学习为主,仅有协和医学院放射所成立了同心社 ,为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搭建了较为固定的平台。
三、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系统性
从调研情况来看,高校党外代表人士的实践锻炼以参观调研、短期社会服务为主要形式,但大部分活动为“打一枪换一炮”的一次性行为,项目式、基地式的锻炼较少,对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所起的效果并不明显。
(二)缺乏保障性
1.缺乏组织保障。从调研数据来看,高校对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组织领导相对薄弱。从56家高校来看,由统战部门和二级党委/总支开展的活动总占比仅为29.99%。从遵义医学院的问卷调查来看,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在党外人士参加各类实践活动中,由统战部组织的最少(人均1.17次),党派组织的最多(人均1.73次),二级党委/总支居中(人均1.43次)。二级党委日常统战工作开展得较为薄弱,从56家高校的统战工作简报来看,仅有协和医学院关于二级党委开展统战工作的报道较多,其他高校的报道极少;从遵义医学院来看,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二级党委/总支推荐统战人士参加各种学习、调研活动的占73.68%;建立党外代表人士联系制度的占15.79%;开展过留联会相关活动的占10.53%;26.32%开展过知联会相关活动。
2.缺乏制度保障。高校普遍缺乏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制度性规定。首先,缺乏党外代表人士的认定制度,从56家高校2017年6月-2018年6月统战工作公告和动态来看,除西安医学院有认定无党派代表人士的制度外 ,绝大部分高校还没有建立认定党外代表人士的相关制度,这导致统战部门、组织部门在开展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的时候缺乏底数。其次,缺乏对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考核制度。就挂职干部而言,对其考核有游离于挂职单位和原单位的现象。从本调查的访谈来看,挂职干部的考核基本上由挂职单位完成,而挂职单位对挂职人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完成质量并没有刚性的规定。从履职行为来看,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履职行为处于一种自发状况,缺少引导和监督。从56家高校的工作动态来看,只有清华大学在2018年3月1日召开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听取了代表委员们即将提交的提案、议案和建议。 再次,缺乏鼓励制度。如未形成对挂职回校的党外代表人士的任用与提拔的制度性做法,未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履职行为的工作量计算制度;未形成党派群团负责人的政治待遇问题和经济待遇的制度性规定。
3.缺乏经费保障。虽然高校均有数量不等的统战工作经费,但数量相对不足。从本调研的问卷反馈来看,57.89%的二级党委/总支负责人表示缺乏统战工作经费;从对民主党派和群团负责人的访谈来看,民主党派的活动经费主要来自于统战部门的经费支持,相关党派的上级组织很少甚至不给工作经费。其中,一个党派负责人提到,党派共30多人,一年总的工作经费在5000元左右,勉强能开展两次活动。
(三)缺乏深度性
从调研结果来看,参观学习、短期社会服务是当前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主要途径,但每次活动参与的人数、时间有限,深度不够。作为深度锻炼的任职、挂职锻炼机会较少。就遵义医学院而言,截止2018年6月,副处以上的干部中,党外代表人士的比例为17.37%;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仅有1名党外代表人士到校外挂职副县级干部。
(四)缺乏积极性
不少党外代表人士认为,实践锻炼和本职工作有一定冲突。从遵义医学院的调查问卷反馈来看,94.55%的党外代表人士认为搞好本职工作最为重要;74.55%的党外代表人士认为本职工作任务重,没时间参加各种实践活动;个别甚至认为没意思,不愿意参加活动;仅有29.09%的党外代表人士希望获得挂职锻炼的机会;希望得到提拔任用的比例也仅仅为27.27%。
四、加强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对策思考
高校要真正成为党外代表人士成长摇篮,必须建立完整的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体系。此体系至少应具有系统性、方向性、有效性、责任主体和平台建设五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纳入一个整体,加强系统性
高校党委应树立“使用是最好的培养”的理念,按照《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2016年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党组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精神,将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计划,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和统战部共同制定锻炼计划,做到工作有计划、行动有保障、结果有考核。
(二)确立两个目标,明晰方向性
高校应当明确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应达到的目标:一是净化思想;二是提升能力。思想决定行动,能力决定高度。思想净化不仅靠理论学习,更依赖实践感知。能力的提升不仅依靠个人努力,更依赖组织提供各种锻炼机会。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所讲:人才成长既靠个人努力,更靠组织培养。领导能力是要经过不同层级、不同岗位、不同职务历练而成的。 在实践锻炼环节的建章立制、组织实施、考核监督等方面,均要围绕上述目标开展工作。
(三)建立三项保障,确保有效性
1.组织保障。应强化统战部门的统筹地位,加强二级党委/总支的直接责任,充分发挥党派群团的优势,全面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工作。
2.制度保障。建立党外人士实践锻炼的配套制度。首先明确党外代表人士的具体范围;其次建立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相关制度,如明确校内任职的比例和参加挂职锻炼的比例,制定社会服务和考察调研活动的管理办法,开展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年度考核等等;再次,制定一定的鼓励措施,借鉴中国政法大学的做法,对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和中共基层组织书记一样,减免30%教学和科研的工作量,使之能够更好地投入到民主党派日常工作中去。
3.经费保障。学校党委应当保障党派、群团必要的工作经费,根据责权利一致原则,可将经费拨付到二级党委、各党派和群团,统战部门负有检查和监督职责。
(四)抓好四个主体,落实责任制
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战工作部门、党派群团、二级党委和党外代表人士自身的通力合作。
1.统战工作部门。统战工作部门应探索、遵循党外干部成长规律,积极作为,建章立制,明确不同部门在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其次要积极与组织部门、党派群团和其他部门沟通,加大培养和推荐力度,“可选择高学历年轻人士进入各民主党派,并重点培养,选择优秀的党外人士挂职锻炼,积累工作经历,条件成熟时,向省、市推荐优秀的党外人士,担任民主党派省级、市级组织的正职或副职。” 再次,要狠抓落实,将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从“形象工程”做成“基础工程”。具体可参考浙江大学开展的“三一”党外代表人士培养计划 和吉林大学完善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体系的做法 。
2.民主党派和群团组织。各党派和群团组织具有较强的人才优势,在建立交流平台、服务社会、参政议政等方面大有作为。学校党委应加强民主党派和群团的组织建设,落实党派群团负责人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提升党派和群团负责人在人才培养尤其是实践锻炼方面的积极性。
3.二级党委。高校二级党委要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工作力度,结合院系特色和专业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锻炼活动。可借鉴中国海洋大学开展的基层统战1 X的活动形式 。
4.党外代表人士自身。打铁还要自身硬,党外代表人士应增强角色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不能“坐而论道”,要自觉处理好自我、单位和社会兼职的关系,加强调研和学习,积极参与实践锻炼,全面提高自身素养。同时,还应结合自身的岗位特点,锻炼看家本领。如教师岗位的,应提升教学能力;科研岗位的,应提升科研层次、数量、成果及转化;管理岗位的,应提升组织协调能力、合作共事能力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提升参政议政、建言献策能力;民主党派骨干,应提升自身建设、参政议政、服务社会及开展本职工作的能力。
(五)搭建五个平台,确保广度和深度
1.校内外任职。高校应当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的推薦力度,充分利用人大、政协、政府、学术团体、党派、群团等平台,锻炼党外代表人士的能力和素养。要优化党外代表人士校内任职。一是要对党外代表人士的任职条件和比例做出具体规定;二是要根据代表人士的优势,加大担任部门实职的安排。
2.挂职锻炼。高校一方面应根据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党组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精神,将党外人士的挂职纳入干部培养锻炼整体计划,统战部门应当主动作为,积极与组织部门商定挂职人选和落实待遇。另一方面可借鉴西南交通大学的做法,在校内开辟部分岗位,通过干部选拔程序,选拔部分党外代表人士在校内挂职。
3.考察调研。为防止走过场,一方面要规范调研要求,应有调研计划和成果;另一方面统战部门要加强调研指导,围绕社会和学校中心工作,多开展主题调研并充分利用调研结果,提高党外代表人士的积极性。
4.社会服务。服务社会是高校的基本功能,党外代表人士具有较强的专业优势,应结合专业优势和社会需要,以基地服务和项目服务的形式,建立较为固定的社会服务基地,在产学研结合中实现自身价值。
5.岗位建功。学校党委应当优化工作环境,为党外代表人士在教学、科研、管理、医疗等方面提供保障条件,同时,还可参考西南交通大学的做法,定期表彰党外代表人士取得的成绩。
总体而言,本调查的结果较为忠实地反映了当前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问题和趋势。但是,由于条件所限,本调查的数据信息来源不够全面,一是部分高校可能没有及时上传工作动态,无法了解高校统战工作全貌。二是本调查所选取的是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的工作简报和数据,虽然可以反映问题和规律性,但难免有些特例存在,但如果能够为高校开展党外人士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也达到了本文的初衷。
注释: 陈慧卿、丁慧娜. 高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践与思考——以福建省本科高校为例.福建省社会主义学报.2014(3).
新华字典11版.商务印书馆. 2012.454,113.
关于推荐党外代表人士校内挂职人选的通知.(2017-09-11)http://dwtzb.swjtu.edu.cn/info/1075/3034.htm.关于开展2017年校内挂职党外干部年度考核的通知.(2017- 12-19) http://dwtzb.swjtu.edu.cn/info/1075/3039.htm.党委统战部、党委组织部赴有关单位宣布第二批挂职党外干部.(2018-07-20)http://dwtzb.swjtu.edu.cn/info/1006/3535.htm.
九三学社交大委员会高陵区专家教授工作站挂牌.(2018-06-15)http://tzb.xjtu.edu.cn/info/1043/2665.htm.
同心聚力谋发展 开放和谐献良策——放射所“同心社”成立大会召开.(2018-05-10)http://tongzhan.pumc.edu.cn/Article_Show.asp?ArticleID=3903.
关于认定薛英利等14位同志为无党派人士的通知.西安医学院.2018-05-10 http://zzb.xiyi.edu.cn/tzgz/44518.htm.
我校召开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2018-03-05)http://www.tyzx.tsinghua.edu.cn/publish/tzb/5611/2018/20180305160158452345665/20180305160158452345665_.html.
内容来自一党派负责人访谈记录。
同言.习大大的统战“新语”//中央统战部微信公众号.统战新语.2015-05-21.
高校里,统一战线和民主党派那些事儿.(2018-05-09)http://www.zytzb.gov.cn/tzwx/39266.jhtml.
内容来自一挂职人士访谈记录。
浙江大学:构建平台 健全机制 充分发挥党外代表人士作用.(2015-12-24)http://www.hbtyzx.gov.cn/index.php?m=content
关键词 高校 党外代表人士 实践锻炼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问题研究》(12JD710059)。
作者简介:吴成玉,遵义医学院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副教授,主要从事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田宗远,遵义医学院党委副书记,教授,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研究。
中图分类号:D26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1.172
《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指出,“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党外代表人士及其后备队伍,直接关系到党与党外人士合作的水平,关系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坚持和完善,关系到统一战线的持续发展。”高校是产生党外代表人士的重要源头,培养和输送新一代党外代表人士和党外干部是新时期高校统战工作繁重而紧迫的任务。 实践锻炼是党外代表人士成长的关键一环,系统的实践锻炼对党外代表人士的成熟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学界对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研究较少,本文尝试通过调研的方式,了解高校党外代表人士的实践锻炼现状、问题,探索实践锻炼的体系,为高校进一步做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需特别说明两点:一是高校党外代表人士的范围,根据2012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党外代表人士是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作出较大贡献、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非中共人士,包括民主党派代表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等。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是党外代表人士的基本标准。结合高校实际,本调查将高校党外代表人士界定为高校中民主党派、无党派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职务的人士。二是实践锻炼含义,从字面含义来讲,实践是人们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现实世界一切客观物质的社会性活动 ;锻炼是指通过生产劳动、社会斗争和工作实践,使觉悟、工作能力等提高。 综上,本文所指的实践锻炼是指除纯粹理论学习外,各种与社会接触的活动形式,包括调研、参观、社会服务等形式。
一、调研设计及实施情况
本次调研分两个层面、三个步骤步开展。一是以遵义医学院为调研对象,采用问卷和代表人士访谈两种方式,获得二级基层党委/总支有效问卷19份(全样本抽样,发放22有效问卷回收率为86.36%),党外代表人士有效问卷55份(按党派群团人数比例随机抽样,发放问卷80份,有效问卷回收率68.75%),党外代表人士访谈记录6份,综合分析相关信息,探索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二是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高校名单,按照主管部门和所属地区两个因素,共选取了各种类型的公立本科院校56家,浏览、筛选并摘录其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期间与实践锻炼相关的报道677条,从组织领导、活动目的、活动内容、参与人数等方面进行统计分析,了解当前高校党外知识分子实践锻炼的具体做法,在梳理、归纳的基础上,提出加强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对策。
二、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现状
(一)基本途径
从56家高校的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期间677条工作简报来看,当前高校党外人士实践锻炼的基本途径主要有以下方面:
1.参观学习和调研考察。参观学习和调研考察是高校党外代表人士认识社会的直接方式。人数5至50人;时间1至7天;以参观革命教育基地、新农村建设、经济建设成就和调研经济社会发展等为主要形式;以强化理想信念、增进团结协作、增加社会认识、服务社会等为主要目的。
2.社会服务。短期社会服务是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重要形式。参与人数5至20人;时间0.5至7天;采用义诊、助学、志愿服务、文化下乡、结对帮扶等具体形式;以为百姓提供短期智力支持和经济支持为主。
3.参加各种培训班。带有实践色彩的培训班是当前高校采用较多的活动形式,参与人数20至40人;时间3至7天;以思想教育和能力提升为主要目的。
4.任职。任职是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重要方式。包括校内外任职两种形式。校外任职包括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群团组织和学术团体负责人等,校外任职情况与高校的知名度关系较大,一般在几人至几十人不等。校内任职主要是担任部门领导职务,近年来,高校比较重视党外干部的任用,仅从遵义医学院来看,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处级干部提拔中,党外代表人士的占比为18.18%。
5.挂职。挂职是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重要形式,分为校外挂职和校内挂职。校外挂职期限一般为一年;得到挂职锻炼机会的人数较少,56家高校的工作动态中,对党外代表人士挂职锻炼的报道仅2条;挂职主要采取“学研挂职”和“脱产挂职”两种形式,高层次人才主要采用“学研挂职”的形式,如清华大学施一公教授挂职北京市卫计委副主任,北京大学张颐武挂职北京市文化局副局长均是采用“学研挂职”的方式。部分高校如西南交通大学开展了校内挂职 ,在全校重点部门如教务处拿出部分岗位,按照干部选拔程序,选拔部分党外代表人士校内挂职,达到锻炼党外代表人士的作用。目前,全国范围内实施校内挂职锻炼的高校并不多,尚未形成普遍性、制度性的做法。 6.开展学术交流。学术交流是党外代表人士扩大影响力的重要方式,多以民主党派或群团的名义开展,参与人数为几人到几十人不等;以服务社会和专业能力提升为主要目的。
7.建立基地和平台。各高校统战部或党派通过建立各种基地,为党外代表人士搭建實践锻炼平台,如建立专家教授工作站 。目前,高校专门为党外代表人士建立实践锻炼基地相对较少。
8.岗位建功。立足岗位,贡献才智是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基本途径。整体来看,高校均重视引导党外代表人士岗位建功,不少高校如中国科学院大学、暨南大学对党外代表人士在教学、科研、管理岗位取得的成绩进行不同形式的报道,部分高校还定期对党外代表人士取得的成绩进行表彰,如西南交大2018年召开专门会议表彰党外代表人士取得的成绩。
(二)组织领导
从56家高校的工作动态来看,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组织领导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统战工作部门。统战工作部门是党外代表人士的“娘家人”,是发现、推荐、培养党外代表人士的总责任人,理应为党外代表人士提供各种形式的实践锻炼机会。但从调查结果来看,统战部牵头的实践锻炼相关活动并不多,占比仅为28.36%(192条)。
2.民主党派和群团。民主党派和群团组织是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海港”,也是党外代表人士成长的起点,是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主阵地。从调查结果来看,民主党派和群团牵头的活动数量最多,占比达70.01%(474条)。
3.二级党委/总支。根据《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厅字〔2016〕27号)精神,高校二级党委的统战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但从调查结果来看,高校二级党委对党外代表人士的实践锻炼重视不足,在选定的报道中,仅有1.62%(11条)是关于二级党委组织活动的相关报道,且以参观学习为主,仅有协和医学院放射所成立了同心社 ,为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搭建了较为固定的平台。
三、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系统性
从调研情况来看,高校党外代表人士的实践锻炼以参观调研、短期社会服务为主要形式,但大部分活动为“打一枪换一炮”的一次性行为,项目式、基地式的锻炼较少,对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所起的效果并不明显。
(二)缺乏保障性
1.缺乏组织保障。从调研数据来看,高校对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组织领导相对薄弱。从56家高校来看,由统战部门和二级党委/总支开展的活动总占比仅为29.99%。从遵义医学院的问卷调查来看,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在党外人士参加各类实践活动中,由统战部组织的最少(人均1.17次),党派组织的最多(人均1.73次),二级党委/总支居中(人均1.43次)。二级党委日常统战工作开展得较为薄弱,从56家高校的统战工作简报来看,仅有协和医学院关于二级党委开展统战工作的报道较多,其他高校的报道极少;从遵义医学院来看,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二级党委/总支推荐统战人士参加各种学习、调研活动的占73.68%;建立党外代表人士联系制度的占15.79%;开展过留联会相关活动的占10.53%;26.32%开展过知联会相关活动。
2.缺乏制度保障。高校普遍缺乏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制度性规定。首先,缺乏党外代表人士的认定制度,从56家高校2017年6月-2018年6月统战工作公告和动态来看,除西安医学院有认定无党派代表人士的制度外 ,绝大部分高校还没有建立认定党外代表人士的相关制度,这导致统战部门、组织部门在开展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的时候缺乏底数。其次,缺乏对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考核制度。就挂职干部而言,对其考核有游离于挂职单位和原单位的现象。从本调查的访谈来看,挂职干部的考核基本上由挂职单位完成,而挂职单位对挂职人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完成质量并没有刚性的规定。从履职行为来看,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履职行为处于一种自发状况,缺少引导和监督。从56家高校的工作动态来看,只有清华大学在2018年3月1日召开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听取了代表委员们即将提交的提案、议案和建议。 再次,缺乏鼓励制度。如未形成对挂职回校的党外代表人士的任用与提拔的制度性做法,未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履职行为的工作量计算制度;未形成党派群团负责人的政治待遇问题和经济待遇的制度性规定。
3.缺乏经费保障。虽然高校均有数量不等的统战工作经费,但数量相对不足。从本调研的问卷反馈来看,57.89%的二级党委/总支负责人表示缺乏统战工作经费;从对民主党派和群团负责人的访谈来看,民主党派的活动经费主要来自于统战部门的经费支持,相关党派的上级组织很少甚至不给工作经费。其中,一个党派负责人提到,党派共30多人,一年总的工作经费在5000元左右,勉强能开展两次活动。
(三)缺乏深度性
从调研结果来看,参观学习、短期社会服务是当前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主要途径,但每次活动参与的人数、时间有限,深度不够。作为深度锻炼的任职、挂职锻炼机会较少。就遵义医学院而言,截止2018年6月,副处以上的干部中,党外代表人士的比例为17.37%;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仅有1名党外代表人士到校外挂职副县级干部。
(四)缺乏积极性
不少党外代表人士认为,实践锻炼和本职工作有一定冲突。从遵义医学院的调查问卷反馈来看,94.55%的党外代表人士认为搞好本职工作最为重要;74.55%的党外代表人士认为本职工作任务重,没时间参加各种实践活动;个别甚至认为没意思,不愿意参加活动;仅有29.09%的党外代表人士希望获得挂职锻炼的机会;希望得到提拔任用的比例也仅仅为27.27%。
四、加强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对策思考
高校要真正成为党外代表人士成长摇篮,必须建立完整的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体系。此体系至少应具有系统性、方向性、有效性、责任主体和平台建设五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纳入一个整体,加强系统性
高校党委应树立“使用是最好的培养”的理念,按照《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2016年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党组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精神,将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计划,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和统战部共同制定锻炼计划,做到工作有计划、行动有保障、结果有考核。
(二)确立两个目标,明晰方向性
高校应当明确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应达到的目标:一是净化思想;二是提升能力。思想决定行动,能力决定高度。思想净化不仅靠理论学习,更依赖实践感知。能力的提升不仅依靠个人努力,更依赖组织提供各种锻炼机会。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所讲:人才成长既靠个人努力,更靠组织培养。领导能力是要经过不同层级、不同岗位、不同职务历练而成的。 在实践锻炼环节的建章立制、组织实施、考核监督等方面,均要围绕上述目标开展工作。
(三)建立三项保障,确保有效性
1.组织保障。应强化统战部门的统筹地位,加强二级党委/总支的直接责任,充分发挥党派群团的优势,全面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工作。
2.制度保障。建立党外人士实践锻炼的配套制度。首先明确党外代表人士的具体范围;其次建立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相关制度,如明确校内任职的比例和参加挂职锻炼的比例,制定社会服务和考察调研活动的管理办法,开展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年度考核等等;再次,制定一定的鼓励措施,借鉴中国政法大学的做法,对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和中共基层组织书记一样,减免30%教学和科研的工作量,使之能够更好地投入到民主党派日常工作中去。
3.经费保障。学校党委应当保障党派、群团必要的工作经费,根据责权利一致原则,可将经费拨付到二级党委、各党派和群团,统战部门负有检查和监督职责。
(四)抓好四个主体,落实责任制
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战工作部门、党派群团、二级党委和党外代表人士自身的通力合作。
1.统战工作部门。统战工作部门应探索、遵循党外干部成长规律,积极作为,建章立制,明确不同部门在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其次要积极与组织部门、党派群团和其他部门沟通,加大培养和推荐力度,“可选择高学历年轻人士进入各民主党派,并重点培养,选择优秀的党外人士挂职锻炼,积累工作经历,条件成熟时,向省、市推荐优秀的党外人士,担任民主党派省级、市级组织的正职或副职。” 再次,要狠抓落实,将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从“形象工程”做成“基础工程”。具体可参考浙江大学开展的“三一”党外代表人士培养计划 和吉林大学完善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体系的做法 。
2.民主党派和群团组织。各党派和群团组织具有较强的人才优势,在建立交流平台、服务社会、参政议政等方面大有作为。学校党委应加强民主党派和群团的组织建设,落实党派群团负责人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提升党派和群团负责人在人才培养尤其是实践锻炼方面的积极性。
3.二级党委。高校二级党委要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工作力度,结合院系特色和专业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锻炼活动。可借鉴中国海洋大学开展的基层统战1 X的活动形式 。
4.党外代表人士自身。打铁还要自身硬,党外代表人士应增强角色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不能“坐而论道”,要自觉处理好自我、单位和社会兼职的关系,加强调研和学习,积极参与实践锻炼,全面提高自身素养。同时,还应结合自身的岗位特点,锻炼看家本领。如教师岗位的,应提升教学能力;科研岗位的,应提升科研层次、数量、成果及转化;管理岗位的,应提升组织协调能力、合作共事能力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提升参政议政、建言献策能力;民主党派骨干,应提升自身建设、参政议政、服务社会及开展本职工作的能力。
(五)搭建五个平台,确保广度和深度
1.校内外任职。高校应当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的推薦力度,充分利用人大、政协、政府、学术团体、党派、群团等平台,锻炼党外代表人士的能力和素养。要优化党外代表人士校内任职。一是要对党外代表人士的任职条件和比例做出具体规定;二是要根据代表人士的优势,加大担任部门实职的安排。
2.挂职锻炼。高校一方面应根据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党组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精神,将党外人士的挂职纳入干部培养锻炼整体计划,统战部门应当主动作为,积极与组织部门商定挂职人选和落实待遇。另一方面可借鉴西南交通大学的做法,在校内开辟部分岗位,通过干部选拔程序,选拔部分党外代表人士在校内挂职。
3.考察调研。为防止走过场,一方面要规范调研要求,应有调研计划和成果;另一方面统战部门要加强调研指导,围绕社会和学校中心工作,多开展主题调研并充分利用调研结果,提高党外代表人士的积极性。
4.社会服务。服务社会是高校的基本功能,党外代表人士具有较强的专业优势,应结合专业优势和社会需要,以基地服务和项目服务的形式,建立较为固定的社会服务基地,在产学研结合中实现自身价值。
5.岗位建功。学校党委应当优化工作环境,为党外代表人士在教学、科研、管理、医疗等方面提供保障条件,同时,还可参考西南交通大学的做法,定期表彰党外代表人士取得的成绩。
总体而言,本调查的结果较为忠实地反映了当前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问题和趋势。但是,由于条件所限,本调查的数据信息来源不够全面,一是部分高校可能没有及时上传工作动态,无法了解高校统战工作全貌。二是本调查所选取的是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的工作简报和数据,虽然可以反映问题和规律性,但难免有些特例存在,但如果能够为高校开展党外人士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也达到了本文的初衷。
注释: 陈慧卿、丁慧娜. 高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践与思考——以福建省本科高校为例.福建省社会主义学报.2014(3).
新华字典11版.商务印书馆. 2012.454,113.
关于推荐党外代表人士校内挂职人选的通知.(2017-09-11)http://dwtzb.swjtu.edu.cn/info/1075/3034.htm.关于开展2017年校内挂职党外干部年度考核的通知.(2017- 12-19) http://dwtzb.swjtu.edu.cn/info/1075/3039.htm.党委统战部、党委组织部赴有关单位宣布第二批挂职党外干部.(2018-07-20)http://dwtzb.swjtu.edu.cn/info/1006/3535.htm.
九三学社交大委员会高陵区专家教授工作站挂牌.(2018-06-15)http://tzb.xjtu.edu.cn/info/1043/2665.htm.
同心聚力谋发展 开放和谐献良策——放射所“同心社”成立大会召开.(2018-05-10)http://tongzhan.pumc.edu.cn/Article_Show.asp?ArticleID=3903.
关于认定薛英利等14位同志为无党派人士的通知.西安医学院.2018-05-10 http://zzb.xiyi.edu.cn/tzgz/44518.htm.
我校召开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2018-03-05)http://www.tyzx.tsinghua.edu.cn/publish/tzb/5611/2018/20180305160158452345665/20180305160158452345665_.html.
内容来自一党派负责人访谈记录。
同言.习大大的统战“新语”//中央统战部微信公众号.统战新语.2015-05-21.
高校里,统一战线和民主党派那些事儿.(2018-05-09)http://www.zytzb.gov.cn/tzwx/39266.jhtml.
内容来自一挂职人士访谈记录。
浙江大学:构建平台 健全机制 充分发挥党外代表人士作用.(2015-12-24)http://www.hbtyzx.gov.cn/index.php?m=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