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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合理的师生关系是体现学生主体性的关键所在
要培养和发挥学生的主体性,首先要确保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具有一种实实在在的主体地位。没有主体地位,哪里会有什么主体意识和主体精神?又怎么可能培养和发挥主体能力?而要保证学生的主体地位,关键在于建立一种合理的师生关系。因为教师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主人,学生在学校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其主体性发挥的如何,取决于教师在师生关系中的态度。说的直白一点,只有教师想让学生有地位时,学生才能有地位。所以,看一个教师是否真正理解了主体教育思想的内涵,是否在教育活动中真正贯彻了主体教育的原则,首先应该看他是如何对待学生的,以及学生在他面前是如何表现的。
二、合理师生关系的要点是平等民主、相互尊重
案例:上课铃响后,某班班主任刚准备上课,发现有几个在课间踢球的学生衣冠不整地跑进来,于是当众大声斥责说:“××,你是体育委员,这个头带的好,请欣赏一下尊容,那德性!”不料,学生不服气地嘀咕了一声。老师问:“我说错了吗?”学生的声音一下子提高了八度:“什么‘德性’?老师怎么骂人!”学生的反诘让老师大为难堪。为保住面子,老师放慢了语速,加重了语气说:“今天你违反了中学生行为规范中不得和老师顶嘴这一项,今天你带的什么头?扮演了什么角色?你必须在全班检讨,挽回影响,我等着看你的表现!”然后不容分辩,又把其他几个学生训斥一通,接着宣布上课。
这样的事情在我们的学校教育中是很常见的。在传统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模式中,师生之间是给予与接受、权威与服从的关系。有人把传统师生关系中教师的角色归纳为三种类型:保姆型、宪兵型和牧师型。保姆型的特点是对学生的事情事无巨细,大包大揽;宪兵型的特点是专挑毛病,管头管脚;牧师型的特点是热衷于站在学生的对面,宣讲大道理。不管哪种类型,其共同特点是教师与学生在人格上是不平等的。教师可以批评和惩罚学生,而学生不能对教师提出意见或表示不满。当教师感到学生“不听话”或冒犯了自己时,轻则“批评教育”,重则对学生实施体罚或种种变相体罚(比如贬损、侮辱、孤立、罚抄多遍作业等),以此作为维护自身权威的一种手段。从教师的出发点来说,之所以这样做,一般都是出于教育的目的,是出于对学生成长的关心和负责。那些不尊重学生甚至体罚学生的教师,未必是不热爱学生、不热爱教育事业的,但是问题在于他们没有意识到,要培养具有主体精神的人,必须把尊重学生作为热爱学生的前提。否则,这种爱的结果只能是造就一批“听话的孩子”,而不是具有主体精神的堂堂的主人。在比较理想的师生关系中,教师应该既是师长,又是参谋、朋友、顾问。好在上例中的这位班主任老师在冷静下来以后觉察到自己的错误,意识到教师“要面子”,学生也“要面子”,于是主动向学生道歉,沟通了师生感情,赢得了学生的理解与信任。
师生之间应该是相互尊重的,但目前需要强调的主要是尊重学生。尊重学生应该是一种设身处地的全面的尊重,包括: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特点、尊重学生的水平以及尊重学生的状态等。尊重学生的人格,就是要把学生当作与教师平等的人来对待,承认学生作为一个独立的人应有的权利,比如维护自己的尊严、保证自己安全、参与有关活动的权利等等。尊重学生的特点,就是要承认每个学生都是一个独特的人,教育过程中要认可每个人在认知方式、兴趣爱好等方面的特点,让学生能够有一定的自主选择的空间,而不是强求一律。尊重学生的水平,就是要把学生看作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在他们身上必然要出现出这样那样的不成熟甚至是缺点和错误,这是学生成长过程中必然要经历的阶段或步骤。即使一个学生在别人眼里一无是处,教师也应该发现他的发展潜力,并为他合适的发展目标,采取适合他的教育方式,让他在现有的基础上得到提高。尊重学生的状态,就是要看到每个学生都是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每个人在体力、智力、情绪等方面都有状态好与不好的时候,教育过程要体贴学生的身心状态,而不能过于机械、刻板。
三、学校中所有的人际关系都应体现平等民主、相互尊重的原则
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师生关系是关键,但同时也不可忽视学校中除师生关系外的其他关系。学生的主体地位是在其所有生活活动中自然形成的,因此学校该尽可能创造一种平等民主、相互尊重的风气。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同学之间的关系。同学之间的交往是最经常的,同学交往的方式,彼此之间的态度,对于学生的自我认识、自我感觉,对于学生主体性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案例:2003年6月某一中学初一年级,发生了一起学生“出走”事件。其原因是:某男生在校中午吃饭时,因不肯吃菜,引起周围同学反对,其中几名同班同学趁机起哄,强迫该生吃菜,致使该生愤然出走,下午没来上学。事情发生后,学校领导组织教师开展了一场讨论。
如果您也参加了讨论,您会有何看法?我认为,这里面有两个问题是比较关键的。首先,这件事情中最值得重视的问题是什么?是该不该吃菜?该不该出走?还是该不该强迫别人?其次,教师在这件事情上有没有责任?有什么责任?
我认为,这件事情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同学之间的关系问题,因为这关系到班风,关系到每个学生在班集体中生活的感受,关系到全体学生主体性的发展。这件事情反映出这个班的某些同学还缺乏一种相互尊重的习惯,也反映出学生之间存在着某种不平等。可以想象,这个被强迫的学生不会是班干部,而很可能是一个默默无闻的,甚至是经常受气的孩子。在一个缺乏相互尊重、平等民主氛围的班级中,是不可能让所有的学生都拥有一份自信的。
出现这种现象,班主任老师也是有责任的。同学关系在某种意义上是师生关系的一种折射,教师对待学生的态度可能无意中会给学生处理同学关系提供榜样。如果教师尊重并公开对待每个学生,让每个学生在拥有一份自我价值感的同时也承认和尊重别的同学的地位,那么同学之间就可能会多些民主的气氛;如果教师平时对待学生的态度有冷热之别,那么学生中间就可能出现身份、地位不平等的情况,有些学生可能成了“小老师”、“小霸王”、“小公主”、“小王子”,有些学生则可能成为“嫌弃儿”、“边缘人”。
可见,主体性教育不光是体现于具体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也体现在学校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主体教育思想看来,在学校的人际关系中应该形成这样一种氛围:让每个学生都拥有自信,又让每个学生都学会尊重别人。
要培养和发挥学生的主体性,首先要确保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具有一种实实在在的主体地位。没有主体地位,哪里会有什么主体意识和主体精神?又怎么可能培养和发挥主体能力?而要保证学生的主体地位,关键在于建立一种合理的师生关系。因为教师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主人,学生在学校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其主体性发挥的如何,取决于教师在师生关系中的态度。说的直白一点,只有教师想让学生有地位时,学生才能有地位。所以,看一个教师是否真正理解了主体教育思想的内涵,是否在教育活动中真正贯彻了主体教育的原则,首先应该看他是如何对待学生的,以及学生在他面前是如何表现的。
二、合理师生关系的要点是平等民主、相互尊重
案例:上课铃响后,某班班主任刚准备上课,发现有几个在课间踢球的学生衣冠不整地跑进来,于是当众大声斥责说:“××,你是体育委员,这个头带的好,请欣赏一下尊容,那德性!”不料,学生不服气地嘀咕了一声。老师问:“我说错了吗?”学生的声音一下子提高了八度:“什么‘德性’?老师怎么骂人!”学生的反诘让老师大为难堪。为保住面子,老师放慢了语速,加重了语气说:“今天你违反了中学生行为规范中不得和老师顶嘴这一项,今天你带的什么头?扮演了什么角色?你必须在全班检讨,挽回影响,我等着看你的表现!”然后不容分辩,又把其他几个学生训斥一通,接着宣布上课。
这样的事情在我们的学校教育中是很常见的。在传统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模式中,师生之间是给予与接受、权威与服从的关系。有人把传统师生关系中教师的角色归纳为三种类型:保姆型、宪兵型和牧师型。保姆型的特点是对学生的事情事无巨细,大包大揽;宪兵型的特点是专挑毛病,管头管脚;牧师型的特点是热衷于站在学生的对面,宣讲大道理。不管哪种类型,其共同特点是教师与学生在人格上是不平等的。教师可以批评和惩罚学生,而学生不能对教师提出意见或表示不满。当教师感到学生“不听话”或冒犯了自己时,轻则“批评教育”,重则对学生实施体罚或种种变相体罚(比如贬损、侮辱、孤立、罚抄多遍作业等),以此作为维护自身权威的一种手段。从教师的出发点来说,之所以这样做,一般都是出于教育的目的,是出于对学生成长的关心和负责。那些不尊重学生甚至体罚学生的教师,未必是不热爱学生、不热爱教育事业的,但是问题在于他们没有意识到,要培养具有主体精神的人,必须把尊重学生作为热爱学生的前提。否则,这种爱的结果只能是造就一批“听话的孩子”,而不是具有主体精神的堂堂的主人。在比较理想的师生关系中,教师应该既是师长,又是参谋、朋友、顾问。好在上例中的这位班主任老师在冷静下来以后觉察到自己的错误,意识到教师“要面子”,学生也“要面子”,于是主动向学生道歉,沟通了师生感情,赢得了学生的理解与信任。
师生之间应该是相互尊重的,但目前需要强调的主要是尊重学生。尊重学生应该是一种设身处地的全面的尊重,包括: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特点、尊重学生的水平以及尊重学生的状态等。尊重学生的人格,就是要把学生当作与教师平等的人来对待,承认学生作为一个独立的人应有的权利,比如维护自己的尊严、保证自己安全、参与有关活动的权利等等。尊重学生的特点,就是要承认每个学生都是一个独特的人,教育过程中要认可每个人在认知方式、兴趣爱好等方面的特点,让学生能够有一定的自主选择的空间,而不是强求一律。尊重学生的水平,就是要把学生看作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在他们身上必然要出现出这样那样的不成熟甚至是缺点和错误,这是学生成长过程中必然要经历的阶段或步骤。即使一个学生在别人眼里一无是处,教师也应该发现他的发展潜力,并为他合适的发展目标,采取适合他的教育方式,让他在现有的基础上得到提高。尊重学生的状态,就是要看到每个学生都是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每个人在体力、智力、情绪等方面都有状态好与不好的时候,教育过程要体贴学生的身心状态,而不能过于机械、刻板。
三、学校中所有的人际关系都应体现平等民主、相互尊重的原则
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师生关系是关键,但同时也不可忽视学校中除师生关系外的其他关系。学生的主体地位是在其所有生活活动中自然形成的,因此学校该尽可能创造一种平等民主、相互尊重的风气。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同学之间的关系。同学之间的交往是最经常的,同学交往的方式,彼此之间的态度,对于学生的自我认识、自我感觉,对于学生主体性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案例:2003年6月某一中学初一年级,发生了一起学生“出走”事件。其原因是:某男生在校中午吃饭时,因不肯吃菜,引起周围同学反对,其中几名同班同学趁机起哄,强迫该生吃菜,致使该生愤然出走,下午没来上学。事情发生后,学校领导组织教师开展了一场讨论。
如果您也参加了讨论,您会有何看法?我认为,这里面有两个问题是比较关键的。首先,这件事情中最值得重视的问题是什么?是该不该吃菜?该不该出走?还是该不该强迫别人?其次,教师在这件事情上有没有责任?有什么责任?
我认为,这件事情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同学之间的关系问题,因为这关系到班风,关系到每个学生在班集体中生活的感受,关系到全体学生主体性的发展。这件事情反映出这个班的某些同学还缺乏一种相互尊重的习惯,也反映出学生之间存在着某种不平等。可以想象,这个被强迫的学生不会是班干部,而很可能是一个默默无闻的,甚至是经常受气的孩子。在一个缺乏相互尊重、平等民主氛围的班级中,是不可能让所有的学生都拥有一份自信的。
出现这种现象,班主任老师也是有责任的。同学关系在某种意义上是师生关系的一种折射,教师对待学生的态度可能无意中会给学生处理同学关系提供榜样。如果教师尊重并公开对待每个学生,让每个学生在拥有一份自我价值感的同时也承认和尊重别的同学的地位,那么同学之间就可能会多些民主的气氛;如果教师平时对待学生的态度有冷热之别,那么学生中间就可能出现身份、地位不平等的情况,有些学生可能成了“小老师”、“小霸王”、“小公主”、“小王子”,有些学生则可能成为“嫌弃儿”、“边缘人”。
可见,主体性教育不光是体现于具体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也体现在学校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主体教育思想看来,在学校的人际关系中应该形成这样一种氛围:让每个学生都拥有自信,又让每个学生都学会尊重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