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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京毅系列腐败案又有突破,又一名外资审批中的技术官僚“落马”
《财经》记者 罗昌平 温秀 于宁 李涛
3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管局)在党组书记和局长胡晓炼主持下,召开了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一次内部会议,称“未来需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减少行政审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健全监督制约体系等方面加大力度”。
这次会议的公告未透露任何具体案情,但仍难掩其中深意。因为大约在一周前,该局原综合司司长、原新闻发言人邹林因涉嫌受贿,刚刚被北京市检察院启动司法调查。
自去年8月商务部条法司正司级巡视员郭京毅案发后,已相继有多名司局级官员涉案,外管局即有管理检查司原司长许满刚、综合司司长邹林两人落网。令人关注的是,和以往的官员腐败案有所不同,这些涉案官员清一色的“书生”外表,均为所属机构中标准的技术官员。
然而,这些案件对应了外资公司的设立、投资和并购等,几乎涉及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外管局全流程审批的多个关节。纵观涉案者职责,彼此间的工作范畴不无重合与交叠,令人担心整个外资审批已经呈现了一条完整的利益寻租链。
邹林意外涉贿
2009年3月20日,一个普通的周五,邹林被北京市检察院反贪局办案人员从办公室带走,检方当即宣布对其采取强制司法措施。随后,外管局免去了邹林的综合司司长的职务。
知情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司法机关调查发现,邹林担任外管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时涉嫌收受贿赂,犯罪事实证据确凿。
熟知外管局的知情人士称,外管局还有其他人员涉案,但因为之前已经向纪检部门退还了款项,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该知情人士称,邹林此次被查的直接证据,是收受来自新加坡某公司一笔25万元的贿赂。
邹林的同事称,3月20日案发当天,邹一早正常出现在办公室,并无异常迹象。但有关他的经济问题的传闻,之前已小范围传开。
今年42岁的邹林是江西南昌人,肤色偏黑,略带口音。在外管局同事们的印象中,邹林年轻有为,且处事得体,为人友善,曾是局里不少年輕人的偶像。
因其身兼外管局新闻发言人,媒体与之交流较多,亦多反映邹林平易近人,可以和他较开放地探讨各种专业问题和国内外大事,即便遇到敏感问题亦不避讳。
邹林最近一次出现在公众场合是3月19日。当日,一位北京媒体的记者拨通了邹林办公室的电话,邹就商务部两天前发布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做了相应解答。这名记者告诉《财经》记者,在电话采访中,邹林如往常一样热情自然,侃侃而论。
邹林本来曾被认为是外管局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1988年,邹林从厦门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就加入国家外管局,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原外资司(资本司)外债处副处长、国际收支司汇价市场处处长、国际收支司副司长、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并于2008年下半年调任综合司司长,同时担任外管局新闻发言人。
在副部级的外管局中,邹林排名仅次于局长及四名副局长之后,加之综合司与政策法规司系合署办公,新闻发言人一职又通常由熟悉全局工作的中层以上领导担任,足见邹林在外管局的地位与潜质。
在外管局期间,邹林参与主持了多项重要法律的起草和方案设计,如中国适度外债规模课题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外债定义及余额调整、B股市场对境内居民开放、人民币汇率监测系统等,主持了香港、澳门银行个人人民币业务方案的设计、规划和组织实施。
此外,他还组织起草了《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境内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办法》《银行卡条例》等政策法规,以及《外汇管理法规汇编》《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南》《中国金融实务》《中国外汇外债管理事务》等书籍。
2008年秋天,在和《财经》记者谈及郭京毅案所涉及、业内争议颇大的“10号文”(《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的简称)一案时,邹林还曾表示自己从未直接参与该文的出台。时隔数月,他却终因郭案而“落马”。
郭京毅案陆续审查起诉
接近司法机关的知情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邹林所涉案情的线索,是司法机关调查郭京毅系列案时发现的。
据《财经》记者调查,肇端于2008年年初的郭京毅案,调查起因源于多宗举报,举报者既有与之关系密切的女性朋友,亦有外资并购项目中的竞争对手。最终牵出外资审批链条上的一连串“窝案”。
其中,商务部条法司正司级巡视员郭京毅于2008年8月被“双规”,北京思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玉栋及该所前律师刘阳亦同时被抓。该案交由北京市检察院反贪局第一侦查处承办。
同年9月,商务部原外资司副司长、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邓湛被刑事拘留;进入10月,商务部条法司行政法律处处长杜宝忠、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副局长刘伟,也相继被刑事拘留。
同年12月初,郭京毅被北京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外管局管理检查司原司长许满刚则于同期被“双规”审查。据悉,张玉栋、邓湛亦也已移送司法部门,前者涉嫌商业贿赂,后者涉嫌收受贿赂(参见《财经》2008年第23期“拆解外商投资审批寻租链”)。
据《财经》记者获知,郭京毅系列案由北京市检察院具体承办,包括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西城区检察院等均有参与。
郭京毅等人案发,被认为主要是在外资并购的审批与反垄断审查上露了马脚。外商投资领域的法律不清晰、政府权限过于强势和执行中宽泛的模糊地带,亦为他们上下其手提供了空间。
实际上,邹林与此前案发的商务部条法司前官员郭京毅、外管局管理检查司司长许满刚等人的经历颇为相似——文质彬彬的“书生”外表,拥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毕业后直接进入部委,此后深耕所在领域十数年,参与并主持了相关法律条文的起草和修订,均为标准的技术官僚,也因此深知利益寻租之政策法律漏洞。
在邹林“落马”之时,郭京毅系列案有关人等已陆续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他们面临司法审判已指日可待。其中,经由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查办的刘伟案,已率先被起诉至法院。■
本刊记者方会磊、朱弢对此文亦有贡献
《财经》记者 罗昌平 温秀 于宁 李涛
3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管局)在党组书记和局长胡晓炼主持下,召开了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一次内部会议,称“未来需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减少行政审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健全监督制约体系等方面加大力度”。
这次会议的公告未透露任何具体案情,但仍难掩其中深意。因为大约在一周前,该局原综合司司长、原新闻发言人邹林因涉嫌受贿,刚刚被北京市检察院启动司法调查。
自去年8月商务部条法司正司级巡视员郭京毅案发后,已相继有多名司局级官员涉案,外管局即有管理检查司原司长许满刚、综合司司长邹林两人落网。令人关注的是,和以往的官员腐败案有所不同,这些涉案官员清一色的“书生”外表,均为所属机构中标准的技术官员。
然而,这些案件对应了外资公司的设立、投资和并购等,几乎涉及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外管局全流程审批的多个关节。纵观涉案者职责,彼此间的工作范畴不无重合与交叠,令人担心整个外资审批已经呈现了一条完整的利益寻租链。
邹林意外涉贿
2009年3月20日,一个普通的周五,邹林被北京市检察院反贪局办案人员从办公室带走,检方当即宣布对其采取强制司法措施。随后,外管局免去了邹林的综合司司长的职务。
知情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司法机关调查发现,邹林担任外管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时涉嫌收受贿赂,犯罪事实证据确凿。
熟知外管局的知情人士称,外管局还有其他人员涉案,但因为之前已经向纪检部门退还了款项,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该知情人士称,邹林此次被查的直接证据,是收受来自新加坡某公司一笔25万元的贿赂。
邹林的同事称,3月20日案发当天,邹一早正常出现在办公室,并无异常迹象。但有关他的经济问题的传闻,之前已小范围传开。
今年42岁的邹林是江西南昌人,肤色偏黑,略带口音。在外管局同事们的印象中,邹林年轻有为,且处事得体,为人友善,曾是局里不少年輕人的偶像。
因其身兼外管局新闻发言人,媒体与之交流较多,亦多反映邹林平易近人,可以和他较开放地探讨各种专业问题和国内外大事,即便遇到敏感问题亦不避讳。
邹林最近一次出现在公众场合是3月19日。当日,一位北京媒体的记者拨通了邹林办公室的电话,邹就商务部两天前发布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做了相应解答。这名记者告诉《财经》记者,在电话采访中,邹林如往常一样热情自然,侃侃而论。
邹林本来曾被认为是外管局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1988年,邹林从厦门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就加入国家外管局,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原外资司(资本司)外债处副处长、国际收支司汇价市场处处长、国际收支司副司长、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并于2008年下半年调任综合司司长,同时担任外管局新闻发言人。
在副部级的外管局中,邹林排名仅次于局长及四名副局长之后,加之综合司与政策法规司系合署办公,新闻发言人一职又通常由熟悉全局工作的中层以上领导担任,足见邹林在外管局的地位与潜质。
在外管局期间,邹林参与主持了多项重要法律的起草和方案设计,如中国适度外债规模课题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外债定义及余额调整、B股市场对境内居民开放、人民币汇率监测系统等,主持了香港、澳门银行个人人民币业务方案的设计、规划和组织实施。
此外,他还组织起草了《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境内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办法》《银行卡条例》等政策法规,以及《外汇管理法规汇编》《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南》《中国金融实务》《中国外汇外债管理事务》等书籍。
2008年秋天,在和《财经》记者谈及郭京毅案所涉及、业内争议颇大的“10号文”(《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的简称)一案时,邹林还曾表示自己从未直接参与该文的出台。时隔数月,他却终因郭案而“落马”。
郭京毅案陆续审查起诉
接近司法机关的知情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邹林所涉案情的线索,是司法机关调查郭京毅系列案时发现的。
据《财经》记者调查,肇端于2008年年初的郭京毅案,调查起因源于多宗举报,举报者既有与之关系密切的女性朋友,亦有外资并购项目中的竞争对手。最终牵出外资审批链条上的一连串“窝案”。
其中,商务部条法司正司级巡视员郭京毅于2008年8月被“双规”,北京思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玉栋及该所前律师刘阳亦同时被抓。该案交由北京市检察院反贪局第一侦查处承办。
同年9月,商务部原外资司副司长、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邓湛被刑事拘留;进入10月,商务部条法司行政法律处处长杜宝忠、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副局长刘伟,也相继被刑事拘留。
同年12月初,郭京毅被北京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外管局管理检查司原司长许满刚则于同期被“双规”审查。据悉,张玉栋、邓湛亦也已移送司法部门,前者涉嫌商业贿赂,后者涉嫌收受贿赂(参见《财经》2008年第23期“拆解外商投资审批寻租链”)。
据《财经》记者获知,郭京毅系列案由北京市检察院具体承办,包括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西城区检察院等均有参与。
郭京毅等人案发,被认为主要是在外资并购的审批与反垄断审查上露了马脚。外商投资领域的法律不清晰、政府权限过于强势和执行中宽泛的模糊地带,亦为他们上下其手提供了空间。
实际上,邹林与此前案发的商务部条法司前官员郭京毅、外管局管理检查司司长许满刚等人的经历颇为相似——文质彬彬的“书生”外表,拥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毕业后直接进入部委,此后深耕所在领域十数年,参与并主持了相关法律条文的起草和修订,均为标准的技术官僚,也因此深知利益寻租之政策法律漏洞。
在邹林“落马”之时,郭京毅系列案有关人等已陆续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他们面临司法审判已指日可待。其中,经由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查办的刘伟案,已率先被起诉至法院。■
本刊记者方会磊、朱弢对此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