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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会计电算化的发展,社会对会计专业人才的需求不断发生变化,会计电算化专业的人才培养就必须不断进行改革。而改革的重点应立足于专业课程的重构。本文以我院会计电算化专业必修课经济法课程的改革为例,从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手段、实践教学四个方面对高职会计电算化专业特色课程的建设进行了研究和探索。
【关键词】 课程改革;高职;特色课程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对会计专业人才的需求不断发生变化,为了满足会计专业毕业生顺利走上工作岗位的需要,构建以会计岗位职业能力为本位,突出会计职业能力培养的特色实践课程体系,实现高职会计专业学生顺利就业,对专业课程的改革,已成为高职会计专业教师探索和研究的重要课题。经济法是我院会计电算化专业课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必修课程。然而传统理解上法学又不像其他会计专业课程的实践性强,如何进行改革突出特色向来是每位从事该门课程教学的老师头痛的问题。笔者根据自己的一些感受,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探索。
一、课程培養目标的改革
过去的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目标偏重于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经济法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培养学生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开拓分析问题的思路。不太注重学生学以致用,实践能力的培养。导致大学数学生对该门课程的印象就是纯理论,为了学习而学习,没有意识到这门课程在其会计职业生涯中起到的作用。因此要改革,首先就要从改革课程目标入手,突出课程的特色,让学生认识到课程的作用。课改后将原课程名称更换为《经济法应用》,课程目标也从原来单一的知识目标拓展为了若干子目标。包括了专业知识目标、职业能力目标和职业素养目标三个部分。旨在改变传统学科研究的课程培养目标和内容体系,构建以培养实用型,技能型人才为出发点,瞄准社会职业岗位群的实际需要,以职业能力训练为基础,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既有较强针对性,又有较强适应性的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同时营造自主学习氛围,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新意识,激发学生学习经济法的兴趣。
二、课程内容的改革
打破原有传统的学科知识体系,以项目驱动教学,将知识重新整合。力求突出课程的实践性。具体而言,选择以下项目实施教学。
(一)经济法知识认知。包括法律基础知识认知、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的大体学习。
(二)企业法。包括非法人企业和法人企业的申办和运作过程中纠纷的解决。
(三)破产法。学习企业破产清算的具体程序和操作。
(四)合同法。包括如何订立一份经济合同,合同纠纷的解决。
(五)劳动合同法。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争议的解决。
(六)知识产权法。包括商标权和专利权的申请。
(七)市场运行相关法律。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学习。
(八)证券法。包括证券发行与认购条件的学习。
不难发现重构的课程内容以讲授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和市场主体行为规则为重点。其原因是会计专业的学生将来主要工作在各企业单位,从事财经类工作。因此我们必须向学生讲清楚现代企业法人制度的特点,以及在会计事务所的学生可能接触到破产清算的项目,我们必须让其学会破产清算的程序和基本操作流程。考虑到学生自主创业的需求,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等法律的基本内容也应重点介绍。合同法律制度、劳动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等也应作为教学重点。上述法律制度既是各种会计类、经济类职业资格考试中的重点内容,也是工作中使用最为频繁的法律知识。
三、教学手段的改革
高职高专的教育观念必须从以教师为主体转变为以学生为主体,以知识传授为主线转变为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在教法上要体现高职高专的特点,摆脱纯粹理论教学的桎梏,以实践能力的培养为教学方法改革的重点。具体而言:加强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以案例教学为实践教学的主要方法。在教学过程中除了要向学生传授一些法律理论外,重点是要训练学生的动手能力。例如如何填写独资企业开办申报书、如何起草和签订合同、如何进行破产清算等。让学生切实感受到经济法的实用性和与会计工作的关联性。同时,采用模块教学模式依托立体化教材,以传统纸质教材为基础,统合多媒体、多形态、多层次的教学资源,包括教师实训指导书、电子教案、试题库等部分。其不同于传统教材之处,在于它综合运用多种媒体并发挥其优势,形成媒体间的互动,强调多种媒体的一体化教学设计,解决了课堂外教学的难题,适应了高职高专实践教学多、学生在校外时间长的特点。
四、实践教学的改革
在专业教学中,课程实训是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熟练运用经济法理论指导会计工作的操作是会计专业学生的核心能力。通过课程实训,可以使学生主要达到以下两个目标:一是使学生形成一个广义的经济法的基本知识框架,了解制度背后的基本理论,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基本原理继续深入学习经济法律知识,分析现实中的法律问题;二是使学生能够在理论的指导下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的同时增强法律意识,养成法律思维习惯。我国现在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过程中,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财经类专业学生只有从法律视角和经济视角两个角度去考虑事情,才能引导和规范自己的经济行为,而会计工作更加离不开法律作为指引,通过实训使得学生有更加深刻的领悟和体会。在整个课程的教学中,加强实践教学的力度,应至少安排三分之一的课时来进行实训。实训项目的设置紧扣课程目标和内容,重点涉及了企业法、破产法、合同法的知识。通过模拟设置日常生活及从事经济类工作中常见的现象及问题让学生进行分析。在训练过程中,通过各种类型的经济案件案例,使学生巩固了在课堂上所学书本知识,加深了对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的理解,增强了感性认识。训练过程中充分融合分组讨论、角色扮演等手段,让学生身临其境,使得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大大提高,动手能力和操作能力逐步得以提高。同时也培养了学生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
总之,为了适应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趋势,适应社会对经济类人才的多样化需求和学生对经济法律法规知识的渴望,高职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必须体现时代性,基础性和选择性,既要使学生的法律素养普遍获得提高,同时也要为学生的其他专业课程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如何更好的体现课程特色,打造专业特色将是我们每一位教师不懈追求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原秋华《高职经济法课程改革新思考》《法制与经济》2012.1
[2]刘欢欢《高等学校经济法课程改革的几点思考》《知识经济》2011.9
[3]杜红梅《高等职业院校经济法课程改革探析》《职教论坛》2010.9
(作者单位: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关键词】 课程改革;高职;特色课程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对会计专业人才的需求不断发生变化,为了满足会计专业毕业生顺利走上工作岗位的需要,构建以会计岗位职业能力为本位,突出会计职业能力培养的特色实践课程体系,实现高职会计专业学生顺利就业,对专业课程的改革,已成为高职会计专业教师探索和研究的重要课题。经济法是我院会计电算化专业课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必修课程。然而传统理解上法学又不像其他会计专业课程的实践性强,如何进行改革突出特色向来是每位从事该门课程教学的老师头痛的问题。笔者根据自己的一些感受,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探索。
一、课程培養目标的改革
过去的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目标偏重于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经济法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培养学生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开拓分析问题的思路。不太注重学生学以致用,实践能力的培养。导致大学数学生对该门课程的印象就是纯理论,为了学习而学习,没有意识到这门课程在其会计职业生涯中起到的作用。因此要改革,首先就要从改革课程目标入手,突出课程的特色,让学生认识到课程的作用。课改后将原课程名称更换为《经济法应用》,课程目标也从原来单一的知识目标拓展为了若干子目标。包括了专业知识目标、职业能力目标和职业素养目标三个部分。旨在改变传统学科研究的课程培养目标和内容体系,构建以培养实用型,技能型人才为出发点,瞄准社会职业岗位群的实际需要,以职业能力训练为基础,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既有较强针对性,又有较强适应性的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同时营造自主学习氛围,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新意识,激发学生学习经济法的兴趣。
二、课程内容的改革
打破原有传统的学科知识体系,以项目驱动教学,将知识重新整合。力求突出课程的实践性。具体而言,选择以下项目实施教学。
(一)经济法知识认知。包括法律基础知识认知、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的大体学习。
(二)企业法。包括非法人企业和法人企业的申办和运作过程中纠纷的解决。
(三)破产法。学习企业破产清算的具体程序和操作。
(四)合同法。包括如何订立一份经济合同,合同纠纷的解决。
(五)劳动合同法。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争议的解决。
(六)知识产权法。包括商标权和专利权的申请。
(七)市场运行相关法律。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学习。
(八)证券法。包括证券发行与认购条件的学习。
不难发现重构的课程内容以讲授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和市场主体行为规则为重点。其原因是会计专业的学生将来主要工作在各企业单位,从事财经类工作。因此我们必须向学生讲清楚现代企业法人制度的特点,以及在会计事务所的学生可能接触到破产清算的项目,我们必须让其学会破产清算的程序和基本操作流程。考虑到学生自主创业的需求,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等法律的基本内容也应重点介绍。合同法律制度、劳动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等也应作为教学重点。上述法律制度既是各种会计类、经济类职业资格考试中的重点内容,也是工作中使用最为频繁的法律知识。
三、教学手段的改革
高职高专的教育观念必须从以教师为主体转变为以学生为主体,以知识传授为主线转变为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在教法上要体现高职高专的特点,摆脱纯粹理论教学的桎梏,以实践能力的培养为教学方法改革的重点。具体而言:加强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以案例教学为实践教学的主要方法。在教学过程中除了要向学生传授一些法律理论外,重点是要训练学生的动手能力。例如如何填写独资企业开办申报书、如何起草和签订合同、如何进行破产清算等。让学生切实感受到经济法的实用性和与会计工作的关联性。同时,采用模块教学模式依托立体化教材,以传统纸质教材为基础,统合多媒体、多形态、多层次的教学资源,包括教师实训指导书、电子教案、试题库等部分。其不同于传统教材之处,在于它综合运用多种媒体并发挥其优势,形成媒体间的互动,强调多种媒体的一体化教学设计,解决了课堂外教学的难题,适应了高职高专实践教学多、学生在校外时间长的特点。
四、实践教学的改革
在专业教学中,课程实训是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熟练运用经济法理论指导会计工作的操作是会计专业学生的核心能力。通过课程实训,可以使学生主要达到以下两个目标:一是使学生形成一个广义的经济法的基本知识框架,了解制度背后的基本理论,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基本原理继续深入学习经济法律知识,分析现实中的法律问题;二是使学生能够在理论的指导下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的同时增强法律意识,养成法律思维习惯。我国现在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过程中,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财经类专业学生只有从法律视角和经济视角两个角度去考虑事情,才能引导和规范自己的经济行为,而会计工作更加离不开法律作为指引,通过实训使得学生有更加深刻的领悟和体会。在整个课程的教学中,加强实践教学的力度,应至少安排三分之一的课时来进行实训。实训项目的设置紧扣课程目标和内容,重点涉及了企业法、破产法、合同法的知识。通过模拟设置日常生活及从事经济类工作中常见的现象及问题让学生进行分析。在训练过程中,通过各种类型的经济案件案例,使学生巩固了在课堂上所学书本知识,加深了对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的理解,增强了感性认识。训练过程中充分融合分组讨论、角色扮演等手段,让学生身临其境,使得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大大提高,动手能力和操作能力逐步得以提高。同时也培养了学生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
总之,为了适应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趋势,适应社会对经济类人才的多样化需求和学生对经济法律法规知识的渴望,高职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必须体现时代性,基础性和选择性,既要使学生的法律素养普遍获得提高,同时也要为学生的其他专业课程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如何更好的体现课程特色,打造专业特色将是我们每一位教师不懈追求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原秋华《高职经济法课程改革新思考》《法制与经济》2012.1
[2]刘欢欢《高等学校经济法课程改革的几点思考》《知识经济》2011.9
[3]杜红梅《高等职业院校经济法课程改革探析》《职教论坛》2010.9
(作者单位:成都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