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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国社区管理方面已取得巨大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城市社区的状况会直接影响到一个城市的发展,因此探讨高效社区管理措施势在必行。
关键词:社区 社区管理 问题 对策
社区是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社会生活领域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城市社区建设,满足基层群众的社会需要也成为一个城市建设与发展必须要重点考虑的问题。尽管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但城市社区管理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人们的关注,亟待政府及有关部门予以研究和解决。
一、社区及其重要性
德国社会学家雯迪南·滕尼斯认为社区是一种亲密的社会关系结构,是由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亲密、守望相助、疾病相抚、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团体,而社会则由异质人口组成的,由分工和契约联系起来的缺乏感情的社会团体。由社区向社会转化是历史的必然趋势。大多数现代西方社会学家把村庄、集镇、城市以及具有更广阔地域的都市称作社区。我国社会学家赋予社区的含义是:社区是进行一定的社会活动、具有某种互动关系和共同文化维系力的人类群体及其活动区域[1]。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社会转型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的凸显、基层民主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民间参与需求的增强,“单位人”向“社会人”、“社区人”的转化与营造“小政府、大社会”的良好氛围成为发展趋势,社区建设成为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推进社会居民全面进步的重要途径。
二、我国社区发展存在的问题
虽然通过一定的发展我国社区管理已取得巨大进展,但其在不断现代化进程中仍存在些问题,具体如下:
(一)政府方面:我国社区管理中政府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三点,首先,社区管理是政府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与社区自下而上的自治管理的有机结合,但由于各自代表不同的利益、传统行政观念的制约、管理体制不完善等,其关系异化为政府的单项控制和监督,出现强行政弱社区的错位;其次,政府往往根据自身政治需要来供给相关社区管理制度,这难免会出现与居民需求不一致及具体社区本身发展不符;再次,政府制定的社区发展规划存在不同程度的与社区发展不协调。[2]
(二)社区中居委会服务管理功能不强。居委会是基层群众实施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较浓的行政色彩,组织结构科层化,社区难以有效依法履行其居民自治功能,其行政事务远多于居民公共服务;另外在社区居民看来,居委会就是一个政府部门,而某些居委会干部也自认为是政府官员,自身定位的失误也导致居委会成为一个闲散机构。
(三)社区管理专业人员的缺失。目前的社区服务专职人员很多是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一般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更不用说接受社会工作的专业训练了[3]。而社会上的人们往往觉得在社区工作,社会地位、待遇福利等都不高,于是也很少有毕业生愿意去从事这份工作,这又进一步促进了社区人力资源的不足。
(四)社区文化的缺失。人们不自觉得就把地域性作为了社区存在的判断标准,而没有意识到更为重要的是社区居民经过长期互动形成的对社區共同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在现代都市的复杂影响下,地方的接壤不一定就是具有社会关系。人口流动之速,职业和生活种类之繁杂,令虽住在邻家的人们不通闻问,因为在社会生活和经济利害上,他们没有共同的地方。[4]这也是现在社区普遍存在的问题,即缺乏社区文化。
三、解决对策:
(一)政府部门改变领导方式,转变职能。城市社区管理的根本问题是要切实推进城市社区组织治理体系的转换,就是要建立由单一行政管理模式向政府和社区组织、各种非盈利组织积极互动的良性治理结构,从“善政”走向“善治”,逐步构建出“小政府大社会”的现代城市社区管理框架。从管理主导型转变为公共服务主导型,将政府的工作重心下移,以提供有效的公共产品服务社区,并在这一过程中构建社区,引导社区居民自治,从而使社区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
(二)完善法律法规以实现社区科学管理。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明确社区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使社区组织能有效恰当地发挥作用;通过制度完善,确立社区各组织主体的职权,建立对各组织机构工作的内外监督制度。另外,地方政府可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有关城市社区组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也可由社区在不违背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制订本社区组织管理条例,确立居民共同遵守的规范,促进社区具有自己特色的发展。
(三)社区管理主体多元化。社区主体在社区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既有利于社会稳定,又促进社会的文明建设。社区管理不能局限在居委会管理,而要从自身建设与发展出发,将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社会志愿组织等资源整合起来,形成综合力量,共同管理社区事务,且彼此间优势互补、互相监督,同时激发社区居民的参与积极性,促进社区和谐发展与民主建设。
(四)培养社区居民主人翁意识,促进社区文化发展。社区文化是社区建设的灵魂,而社区居民又是其关键,因此社区管理要特别注意提高居民参与意识与民主意识。一方面要完善社区文化宣传途径建立居民与管理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交流渠道;另一方面要开展贴近社区实际、贴近社区居民生活、丰富多喜爱的社区文化活动;此外社区组织中的工作人员要深入居民生活,及时发现并解决居民问题,提高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与归属感。
总之,为了城市社区的良好发展,并发挥其在城市化进程中的作用,城市社区治理应形成政府、社区组织、社区居民等共同合作的局面。就目前看来,中国城市社区的管理仍任重而道远,但只有社区得到了好的发展,才能促进社区繁荣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
参考文献:
[1]郑杭生.《社会工作概论新编》[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272.
[2]刘金娥,徐金燕.社区管理中的政府行为及其优化[J].2006-6,(2).
[3]夏建中.社区工作(第二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182.
[4杨庆堃.论派克都市社会及其研究方法[M].//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研究所.社区与功能.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189-190.
关键词:社区 社区管理 问题 对策
社区是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社会生活领域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城市社区建设,满足基层群众的社会需要也成为一个城市建设与发展必须要重点考虑的问题。尽管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但城市社区管理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人们的关注,亟待政府及有关部门予以研究和解决。
一、社区及其重要性
德国社会学家雯迪南·滕尼斯认为社区是一种亲密的社会关系结构,是由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亲密、守望相助、疾病相抚、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团体,而社会则由异质人口组成的,由分工和契约联系起来的缺乏感情的社会团体。由社区向社会转化是历史的必然趋势。大多数现代西方社会学家把村庄、集镇、城市以及具有更广阔地域的都市称作社区。我国社会学家赋予社区的含义是:社区是进行一定的社会活动、具有某种互动关系和共同文化维系力的人类群体及其活动区域[1]。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社会转型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的凸显、基层民主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民间参与需求的增强,“单位人”向“社会人”、“社区人”的转化与营造“小政府、大社会”的良好氛围成为发展趋势,社区建设成为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推进社会居民全面进步的重要途径。
二、我国社区发展存在的问题
虽然通过一定的发展我国社区管理已取得巨大进展,但其在不断现代化进程中仍存在些问题,具体如下:
(一)政府方面:我国社区管理中政府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三点,首先,社区管理是政府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与社区自下而上的自治管理的有机结合,但由于各自代表不同的利益、传统行政观念的制约、管理体制不完善等,其关系异化为政府的单项控制和监督,出现强行政弱社区的错位;其次,政府往往根据自身政治需要来供给相关社区管理制度,这难免会出现与居民需求不一致及具体社区本身发展不符;再次,政府制定的社区发展规划存在不同程度的与社区发展不协调。[2]
(二)社区中居委会服务管理功能不强。居委会是基层群众实施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较浓的行政色彩,组织结构科层化,社区难以有效依法履行其居民自治功能,其行政事务远多于居民公共服务;另外在社区居民看来,居委会就是一个政府部门,而某些居委会干部也自认为是政府官员,自身定位的失误也导致居委会成为一个闲散机构。
(三)社区管理专业人员的缺失。目前的社区服务专职人员很多是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一般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更不用说接受社会工作的专业训练了[3]。而社会上的人们往往觉得在社区工作,社会地位、待遇福利等都不高,于是也很少有毕业生愿意去从事这份工作,这又进一步促进了社区人力资源的不足。
(四)社区文化的缺失。人们不自觉得就把地域性作为了社区存在的判断标准,而没有意识到更为重要的是社区居民经过长期互动形成的对社區共同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在现代都市的复杂影响下,地方的接壤不一定就是具有社会关系。人口流动之速,职业和生活种类之繁杂,令虽住在邻家的人们不通闻问,因为在社会生活和经济利害上,他们没有共同的地方。[4]这也是现在社区普遍存在的问题,即缺乏社区文化。
三、解决对策:
(一)政府部门改变领导方式,转变职能。城市社区管理的根本问题是要切实推进城市社区组织治理体系的转换,就是要建立由单一行政管理模式向政府和社区组织、各种非盈利组织积极互动的良性治理结构,从“善政”走向“善治”,逐步构建出“小政府大社会”的现代城市社区管理框架。从管理主导型转变为公共服务主导型,将政府的工作重心下移,以提供有效的公共产品服务社区,并在这一过程中构建社区,引导社区居民自治,从而使社区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
(二)完善法律法规以实现社区科学管理。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明确社区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使社区组织能有效恰当地发挥作用;通过制度完善,确立社区各组织主体的职权,建立对各组织机构工作的内外监督制度。另外,地方政府可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有关城市社区组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也可由社区在不违背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制订本社区组织管理条例,确立居民共同遵守的规范,促进社区具有自己特色的发展。
(三)社区管理主体多元化。社区主体在社区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既有利于社会稳定,又促进社会的文明建设。社区管理不能局限在居委会管理,而要从自身建设与发展出发,将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社会志愿组织等资源整合起来,形成综合力量,共同管理社区事务,且彼此间优势互补、互相监督,同时激发社区居民的参与积极性,促进社区和谐发展与民主建设。
(四)培养社区居民主人翁意识,促进社区文化发展。社区文化是社区建设的灵魂,而社区居民又是其关键,因此社区管理要特别注意提高居民参与意识与民主意识。一方面要完善社区文化宣传途径建立居民与管理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交流渠道;另一方面要开展贴近社区实际、贴近社区居民生活、丰富多喜爱的社区文化活动;此外社区组织中的工作人员要深入居民生活,及时发现并解决居民问题,提高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与归属感。
总之,为了城市社区的良好发展,并发挥其在城市化进程中的作用,城市社区治理应形成政府、社区组织、社区居民等共同合作的局面。就目前看来,中国城市社区的管理仍任重而道远,但只有社区得到了好的发展,才能促进社区繁荣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
参考文献:
[1]郑杭生.《社会工作概论新编》[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272.
[2]刘金娥,徐金燕.社区管理中的政府行为及其优化[J].2006-6,(2).
[3]夏建中.社区工作(第二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182.
[4杨庆堃.论派克都市社会及其研究方法[M].//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研究所.社区与功能.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189-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