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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学和国外大学合作办学,学生在中国上一段时间课,在国外大学上一段时间课,然后拿到两所大学的文凭。这就是近年来流行的中外合作办学。这种模式的存在,其实时间已经不短了;自1995年1月教育部(当时的国家教委)出台的文件《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起,有法可依已经18年了。随着越来越多的大学加入到中外合作办学的队伍中来,办学水准参差不齐,引发了越来越多质疑。
中外合作办学形式解读
中外合作办学要想被中国教育部认可,首先需要国外学校在教育部注册,办理相关手续后,才会出现在认证名单中。对于和我国没有学历互认的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不予认证——比如新加波。新加波的大部分私立院校的学历受欧美国家认可,但在中国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无法办理认证。
按照有关规定,大学的中外合作办学主要是本科和硕士。本科一般是高考录取的,硕士一般是在职。本科通常发两个毕业证,一个是中方学校发放的毕业证,还有一个是外国学校发的全外文毕业证。硕士通常中方发研修班结业证,外方发硕士学位证。不管是中方还是外方发的证书都只写本国文字和本校的信息。比如北京林业大学与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合作举办草业科学专业本科项目,发的证书两个,一是北京林业大学草业科学专业的本科证,一是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发的草业科学专业毕业证书。
任何院校私自办的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都不承认学历。大部分合作办学不算是留学,属于课题合作交流。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不会得到教育部的国外学历认证,没有留学生身份,没有毕业派遣证。本科段划入高考录取的双学位教育,统考录取的只发国内毕业证,并授予国内学位和国外学位。
与其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不同,2012年底成立的上海纽约大学不是一个学术交流项目,而是一所独立大学,这成为了中外合作办学引起轰动的一个案例。上海纽约大学校长俞立中表示:“上海纽约大学将以一流的师资、一流的生源、一流的办学质量,展现在世人的面前。”但该校并不是第一所中外合作办学的正规大学。2005年5月,宁波诺丁汉大学由教育部批准建立,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创办的第一所中外合作大学。由于此前高等教育领域的中外合作办学都是项目合作,因此,这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大学格外引人关注。紧随其后的还有西交利物浦大学,该校的国际化程度更高。在这所由西安交通大学与英国利物浦大学合作创办的大学里,教师全球招聘,70%是外籍,学校还招收来自数十个国家的近百名留学生。
自2011年底,中英教育部长签署《中英教育伙伴关系行动计划》之后,中英高校“结对”“联姻”的消息频频传出:成都理工大学和英国国立知山大学开始筹备合办旅游管理专业的项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和兰卡斯特大学签署合作办学协议,谢菲尔德大学宣布在上海理工大学中英国际学院新设工商管理本科专业。我国沿海发达地区更是掀起中外合作办学的热潮:温州肯恩大学(筹)2012年秋迎来首批204名新生入学,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2012年首次招生,昆山杜克大学开始筹建。到2012年底,全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超过了1600个。各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每年招生数量在8万名左右。
实际脱离政策指导方向
《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将中外合作办学视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补充”。教育部和其它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要求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的法规,包括2003年出台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2004年出台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
《规定》所称的中外合作办学,是指“外国法人组织、个人以及有关国际组织同中国具有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及其它社会组织,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招收中国公民为主要对象的教育机构(以下称合作办学机构),实施教育、教学的活动”。《规定》第四条内容为:“中外双方可以合作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义务教育以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教育、培训除外。国家鼓励在职业教育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但从实施效果看,国家鼓励的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缓慢,反倒是在大学层面上,中外合作办学日益增多,出现了一种政策“溢出”效应。中外合作办学的目的是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中国的学科建设进步和职业教育发展。然而,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学校急于借“风”办大事,却没有把事办好。例如,有的不顾办学条件,急于把省批专科合作办学项目“升级改造”成本科项目;一些学校不了解外方院校或只靠中介机构穿针引线就匆忙与外方签订合作办学协议;有的省要求地级市增加1至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者每个高校均应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一些地方政府下达指标,要求区域内高校引进国外大学合作设置法人资格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对此,有专家认为,政策引导当然有作用,但起决定性作用的是需求。根据中外合作办学基本规律,中外合作办学解决了中国高校快速提升自身实力的需求,同时解决了学生家长接受西方发达国家大学教育的求学需求。对于外国大学合作方来说,能够扩大声誉,增加学费收入,同时相当于把中国的大学变成了其开设在中国的招生办事机构,可谓皆大欢喜。
成咨询和关注的焦点
无一例外的,所有的中外大学合作办学,都是在中国大学先读一两年或者3年,然后到外国大学完成最后的学习并获得学历学位。这种情况让人联想起大学预科,甚至想起中国最有名的大学——清华大学的前身就是清华留美预备学校。但当前的中外合作办学和清华留美预备学校有很大不同。
1911年清华学堂成立,是清政府建立的留美预备学校。1912年更名为清华学校,直到成立后14年的1925年才设立大学部并开办国学研究院,当时并没有开设西学专业。1928年更名为国立清华大学,1929年设文学院、理学院、法学院,1932年设工学院。这时,最早的留美学生已经从美国大学毕业工作多年,其中多人回国任教。清华大学从预备学校升格综合为大学,经历了20多年的积累和发展。
近年来的中外大学合作办学,则把这一过程迅速颠倒了过来。以中美合作办学为例,这些合作办学项目多为“3 1”或者“2 2”项目。在湖南长沙做中美合作办学项目的周大卫曾在美国留学,对这些项目和中美学制都有了解。他告诉《教育》旬刊记者,这些项目是可行的,但在宣传上往往会夸大。比如,国内的学分明明只有有限的几所美国大学承认,他们却说能够获得美国排名非常靠前的学校的承认。还有就是在国内读两年,实际上只有该项目合作的大学能够基本承认这两年的学分,其它排名更好的学校,大都只能承认一年的学分。所谓的“2 2”往往会变成“2 3”或更长时间。因为挂上了中外合作项目的名头,各种收费相对就会较高。如果中国学生并不愿意去这些项目合作的美国学校,完全没有必要花巨资在这样的学校学习一年或者两年。因为中国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学分,同样也可以获得美国院校的认可。 随着“中外合作办学”成为众多高考考生和家长咨询和关心的焦点,这种既能拿国内高校文凭或学位,又能以较低的费用取得“洋”文凭的“中外合作办学”模式,也引起了教育管理部门的关注。2005年,教育部提出“重点高校国际化办学”的思路,试图通过国际化办学来提升中国大学的水准。在国家的鼓励下,我国高校和外国名校间的学术交流、联合培养合作迅速“升温”:国外高校有意打开中国市场,而国内高校也欲从国际合作办学中谋求学术创新与发展,因此国内高校与国际高校的校际互访、合作培养频率也越来越高。
合作是提升的前提
有专家指出,中外合作办学并没有太高的含金量。事实上,来自国外的合作院校也通常不是很好的大学。一些中外办学项目只认钱,很多只是二三流大学捞钱的幌子。在这种情况下,教育部公布了经过合法批准的本科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名单,建立了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平台,加大对项目的审批和监管。尽管教育部三令五申要求中外合作办学坚持“公益性原则”,但赚钱仍是许多此类项目的主要目的。西交利物浦大学执行校长席酉民曾说过:90%以上的合作项目都是二三流大学用来挣钱的。许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入学分数门槛较低,但财力门槛不低。此类项目每年的学费通常都是五位数,而普通公立高校一年的学费则在5000元左右。
一些合作项目沦为名副其实的“文凭工厂”,大量低水平重复建设专业,有的根本没有实质引进国外教材和师资,遑论引进国外高校的先进管理模式和治理经验。宁波诺丁汉大学理事长徐亚芬说,她曾遇到过国外学校直言不讳地表示可以“卖文凭”,每发一份该校文凭收费近一万美元。许多以“2 2”“3 1”等方式开展的办学项目,即先在国内读两三年,再出国读一两年,其国内学习阶段变成了外语课程,以确保学生能够通过外语考试获得“走出去”的资格,专业课程却相当薄弱。更有甚者,某些公司只是批着名校的外衣、借了几间教室在招揽生意。
教育部核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名单中,无论中方还是外方,大部分合作者都并非一流大学。一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演变成了国内大学“同化”国外大学,而不是人们期待的被国外大学“同化”。西方大学教育理念和教学方式的辐射作用并没有真正地体现出来。反倒是中国式的应试教育渗透到合办的大学中,考级、考证受到追捧。但这不是否定中外合作办学前景的理由。合作办学不只是两所大学的“简单相加”,而是相互促进、共同提升的过程。中国大学要与国外大学合作,提升自身水平,海外大学也希望借助国际合作,提升自身实力,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化高校。哈佛大学是几个剑桥大学毕业生模仿剑桥大学建立的,清华大学是由留美预科升级而来。美国名校杜克大学之所以进军中国,也是因为“希望借助国际化进程,弥补在本土难以打败哈佛大学的遗憾”。假以时日,总会有真正出色的中外办学成果,在这鱼龙混杂的潮流中脱颖而出,成为人们视野中成功的名校。
中外合作办学形式解读
中外合作办学要想被中国教育部认可,首先需要国外学校在教育部注册,办理相关手续后,才会出现在认证名单中。对于和我国没有学历互认的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不予认证——比如新加波。新加波的大部分私立院校的学历受欧美国家认可,但在中国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无法办理认证。
按照有关规定,大学的中外合作办学主要是本科和硕士。本科一般是高考录取的,硕士一般是在职。本科通常发两个毕业证,一个是中方学校发放的毕业证,还有一个是外国学校发的全外文毕业证。硕士通常中方发研修班结业证,外方发硕士学位证。不管是中方还是外方发的证书都只写本国文字和本校的信息。比如北京林业大学与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合作举办草业科学专业本科项目,发的证书两个,一是北京林业大学草业科学专业的本科证,一是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发的草业科学专业毕业证书。
任何院校私自办的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都不承认学历。大部分合作办学不算是留学,属于课题合作交流。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不会得到教育部的国外学历认证,没有留学生身份,没有毕业派遣证。本科段划入高考录取的双学位教育,统考录取的只发国内毕业证,并授予国内学位和国外学位。
与其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不同,2012年底成立的上海纽约大学不是一个学术交流项目,而是一所独立大学,这成为了中外合作办学引起轰动的一个案例。上海纽约大学校长俞立中表示:“上海纽约大学将以一流的师资、一流的生源、一流的办学质量,展现在世人的面前。”但该校并不是第一所中外合作办学的正规大学。2005年5月,宁波诺丁汉大学由教育部批准建立,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创办的第一所中外合作大学。由于此前高等教育领域的中外合作办学都是项目合作,因此,这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大学格外引人关注。紧随其后的还有西交利物浦大学,该校的国际化程度更高。在这所由西安交通大学与英国利物浦大学合作创办的大学里,教师全球招聘,70%是外籍,学校还招收来自数十个国家的近百名留学生。
自2011年底,中英教育部长签署《中英教育伙伴关系行动计划》之后,中英高校“结对”“联姻”的消息频频传出:成都理工大学和英国国立知山大学开始筹备合办旅游管理专业的项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和兰卡斯特大学签署合作办学协议,谢菲尔德大学宣布在上海理工大学中英国际学院新设工商管理本科专业。我国沿海发达地区更是掀起中外合作办学的热潮:温州肯恩大学(筹)2012年秋迎来首批204名新生入学,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2012年首次招生,昆山杜克大学开始筹建。到2012年底,全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超过了1600个。各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每年招生数量在8万名左右。
实际脱离政策指导方向
《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将中外合作办学视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补充”。教育部和其它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要求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的法规,包括2003年出台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2004年出台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
《规定》所称的中外合作办学,是指“外国法人组织、个人以及有关国际组织同中国具有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及其它社会组织,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招收中国公民为主要对象的教育机构(以下称合作办学机构),实施教育、教学的活动”。《规定》第四条内容为:“中外双方可以合作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义务教育以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教育、培训除外。国家鼓励在职业教育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但从实施效果看,国家鼓励的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缓慢,反倒是在大学层面上,中外合作办学日益增多,出现了一种政策“溢出”效应。中外合作办学的目的是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中国的学科建设进步和职业教育发展。然而,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学校急于借“风”办大事,却没有把事办好。例如,有的不顾办学条件,急于把省批专科合作办学项目“升级改造”成本科项目;一些学校不了解外方院校或只靠中介机构穿针引线就匆忙与外方签订合作办学协议;有的省要求地级市增加1至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者每个高校均应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一些地方政府下达指标,要求区域内高校引进国外大学合作设置法人资格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对此,有专家认为,政策引导当然有作用,但起决定性作用的是需求。根据中外合作办学基本规律,中外合作办学解决了中国高校快速提升自身实力的需求,同时解决了学生家长接受西方发达国家大学教育的求学需求。对于外国大学合作方来说,能够扩大声誉,增加学费收入,同时相当于把中国的大学变成了其开设在中国的招生办事机构,可谓皆大欢喜。
成咨询和关注的焦点
无一例外的,所有的中外大学合作办学,都是在中国大学先读一两年或者3年,然后到外国大学完成最后的学习并获得学历学位。这种情况让人联想起大学预科,甚至想起中国最有名的大学——清华大学的前身就是清华留美预备学校。但当前的中外合作办学和清华留美预备学校有很大不同。
1911年清华学堂成立,是清政府建立的留美预备学校。1912年更名为清华学校,直到成立后14年的1925年才设立大学部并开办国学研究院,当时并没有开设西学专业。1928年更名为国立清华大学,1929年设文学院、理学院、法学院,1932年设工学院。这时,最早的留美学生已经从美国大学毕业工作多年,其中多人回国任教。清华大学从预备学校升格综合为大学,经历了20多年的积累和发展。
近年来的中外大学合作办学,则把这一过程迅速颠倒了过来。以中美合作办学为例,这些合作办学项目多为“3 1”或者“2 2”项目。在湖南长沙做中美合作办学项目的周大卫曾在美国留学,对这些项目和中美学制都有了解。他告诉《教育》旬刊记者,这些项目是可行的,但在宣传上往往会夸大。比如,国内的学分明明只有有限的几所美国大学承认,他们却说能够获得美国排名非常靠前的学校的承认。还有就是在国内读两年,实际上只有该项目合作的大学能够基本承认这两年的学分,其它排名更好的学校,大都只能承认一年的学分。所谓的“2 2”往往会变成“2 3”或更长时间。因为挂上了中外合作项目的名头,各种收费相对就会较高。如果中国学生并不愿意去这些项目合作的美国学校,完全没有必要花巨资在这样的学校学习一年或者两年。因为中国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学分,同样也可以获得美国院校的认可。 随着“中外合作办学”成为众多高考考生和家长咨询和关心的焦点,这种既能拿国内高校文凭或学位,又能以较低的费用取得“洋”文凭的“中外合作办学”模式,也引起了教育管理部门的关注。2005年,教育部提出“重点高校国际化办学”的思路,试图通过国际化办学来提升中国大学的水准。在国家的鼓励下,我国高校和外国名校间的学术交流、联合培养合作迅速“升温”:国外高校有意打开中国市场,而国内高校也欲从国际合作办学中谋求学术创新与发展,因此国内高校与国际高校的校际互访、合作培养频率也越来越高。
合作是提升的前提
有专家指出,中外合作办学并没有太高的含金量。事实上,来自国外的合作院校也通常不是很好的大学。一些中外办学项目只认钱,很多只是二三流大学捞钱的幌子。在这种情况下,教育部公布了经过合法批准的本科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名单,建立了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平台,加大对项目的审批和监管。尽管教育部三令五申要求中外合作办学坚持“公益性原则”,但赚钱仍是许多此类项目的主要目的。西交利物浦大学执行校长席酉民曾说过:90%以上的合作项目都是二三流大学用来挣钱的。许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入学分数门槛较低,但财力门槛不低。此类项目每年的学费通常都是五位数,而普通公立高校一年的学费则在5000元左右。
一些合作项目沦为名副其实的“文凭工厂”,大量低水平重复建设专业,有的根本没有实质引进国外教材和师资,遑论引进国外高校的先进管理模式和治理经验。宁波诺丁汉大学理事长徐亚芬说,她曾遇到过国外学校直言不讳地表示可以“卖文凭”,每发一份该校文凭收费近一万美元。许多以“2 2”“3 1”等方式开展的办学项目,即先在国内读两三年,再出国读一两年,其国内学习阶段变成了外语课程,以确保学生能够通过外语考试获得“走出去”的资格,专业课程却相当薄弱。更有甚者,某些公司只是批着名校的外衣、借了几间教室在招揽生意。
教育部核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名单中,无论中方还是外方,大部分合作者都并非一流大学。一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演变成了国内大学“同化”国外大学,而不是人们期待的被国外大学“同化”。西方大学教育理念和教学方式的辐射作用并没有真正地体现出来。反倒是中国式的应试教育渗透到合办的大学中,考级、考证受到追捧。但这不是否定中外合作办学前景的理由。合作办学不只是两所大学的“简单相加”,而是相互促进、共同提升的过程。中国大学要与国外大学合作,提升自身水平,海外大学也希望借助国际合作,提升自身实力,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化高校。哈佛大学是几个剑桥大学毕业生模仿剑桥大学建立的,清华大学是由留美预科升级而来。美国名校杜克大学之所以进军中国,也是因为“希望借助国际化进程,弥补在本土难以打败哈佛大学的遗憾”。假以时日,总会有真正出色的中外办学成果,在这鱼龙混杂的潮流中脱颖而出,成为人们视野中成功的名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