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环境的负外部性是造成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要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要坚持“谁污染,谁付费”环境成本原则。使污染者付费能够完全覆盖其产生的负外部效应,却可能使致害企业陷入经济困境。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作为有效化解环境侵权救济危机的重要手段,受到广泛重视。但在现阶段,要发展环境责任保险只能依靠政府强制的力量,而且“政府推动”环境责任保险有其内在的经济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