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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连云港市产学研合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通过产学研合作,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开发高新技术产品,特别是通过共建技术中心和实验室,共办科技实体,加快了科技研究成果和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步伐,增强了企业创新能力,推动了企业技术进步,提升了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为评价连云港市企业产学研合作与创新能力,本研究以社会调查的方式总结分析连云港市企业产学研合作的现状以及企业产学研合作中的不足。
社会调查情况
为了明晰连云港市企业产学研合作与创新能力的基本情况,对连云港市科技型企业开展抽样调研,发放问卷150份,回收问卷142份,其中有效问卷139份,涉及本市全部县区。调研样本企业中民营企业所占的比重最大,有103家,占74.1%,其次是国有企业,占8.6%。其中,被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最多,占的比重为39.6%,其次是认定为民营科技企业,占的比重为37.1%;小型企业总数最多,有91家,占的比重为65.5%,其次为中型企业,比重是30.2%,大型企业数量较少,仅6家;处于扩张期的企业数量最多,有61家,占的比重为43.9%,其次,有24家企业处于成长期,占的比例为34.5%。针对以上问卷调查结果,现总结如下。
连云港市企业产学研合作的现状
产学研合作的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取得一定成绩
2016年,全市共获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院士工作站等各类研发机构及人才站点37家,其中省级重点实验室全省仅新批建7家,连云港市2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新建企业研究生工作站29家。截至2016年底,全市已累计获批建设各类研发机构及人才站点209个,分布见图1。全市大中型工业企业与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有效建有率达82%,居全省第6、苏北第1位。
被调查的139家企业2016年年末的销售总额为2 760 273.4万元,平均每家企业的销售总额是19 858.1万元。企业2016年用于产学研合作的经费和研发经费总额分别是9 946.1万元和174 027.7万元,平均額分别为63.2万元和1 252万元;2016年企业用于产学研合作的经费占销售总额的0.36%,而用于研发的经费占销售总额的比例已经达到6.3%。2016年末平均139家企业约有员工总数为191.9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平均46.1个,占总数的24%,具有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平均4.9个,约占员工总数的2.5%,研发人员均量为34.5个,占总数的18%。
样本企业采取了自主研发与合作开发两条腿走路的技术创新模式。133家中小型企业中,自主创新的比例最高,占85.7%,合作开发的占53.4%。6家大型企业,自主创新与合作开发的比例达到100%。133家中小型企业在遇到难题时,88.7%的企业采取的是自己解决,52.6%的企业采取直接聘请专家解决。6家大型企业中依靠自己解决的比例达到100%,直接聘请专家解决的占到了66.7%。
产学研合作向优势产业及优势企业集中
连云港市的产学研合作,主要集中在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海洋资源综合利用等优势产业。据统计,在已达成的合作项目中,新医药产业占29.2%,新材料产业占25.6%,新能源产业占21%。
大企业集团的产学研合作水平较高,如恒瑞医药与南京大学合作开发的奥沙利铂年销售收入达到4.5亿元;正大天晴药业与中国药科大学联合开发的阿德福韦酯实现了年销售收入4亿元等等。
产学研合作模式多样,但实体型数量较少
连云港市的产学研合作模式由初期引进技术和产品的单一形式,逐步发展为委托开发、共同开发、共建实验室、人才培养等诸多形式。合作双方围绕产品开发、工艺改进、技术革新等方面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合作。
在139家样本企业中,多采用契约型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具体合作模式如图4所示:
大多数企业已经具有较强产学研合作意识
企业对产学研合作需求日益增长,合作意识不断加强,调研的139家企业中80.5%的中小型企业选择需要技术引进,100%的大型企业也需要技术引进。而技术引进的目的和用途中,占的用途最多的是开发新产品或服务项目,67.7%的中小型企业选择开发新产品或服务项目,100%的大型企业选择开发新产品或服务项目。
企业产学研工程中存在的不足
促进产学研合作的政策法规不完善
对于产学研合作,连云港市已出台了部分的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法规给予支持,但是具体的专门针对产学研合作的政策较少,缺乏具体的实施配套细则、监督机制也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一是信贷、税收、产权、利益纠纷等方面仍未形成一套完整的政策法规体系;二是高校、科研院所中也未形成对产学研合作中的相关人员的职称评定、人员流动、成果归属、权益分配等方面的配套支持政策。
部分政府部门及企业人员观念仍存在很多误区
相关政府工作人员认识到产学研合作的重要性,但是尚未树立的正确的产学研工作观。139家企业调研结果显示,影响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前5大关键因素,针对中小型企业与高新技术产业来说,61家中小型企业中,认为政府扶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创新人才和团队、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产学研合作是影响技术创新的5大因素,占的比重分别为88.5%、82%、72.7%、71.2%和62.4%。针对133家中小企业而言,这5大因素分别占的比重为88%、81.2%、74.4%、72.2%、63.1%。由此可见,企业认为影响其技术创新的最关键因素是政府的扶持。 产学研合作投入偏少,投融资机制尚未健全
连云港市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每年约3 000万元左右,远远满足不了产学研合作工作的客观需要,科研经费不足的问题,使得连云港市的科技部门对某些产业的研发、孵化的支持不足,制约了产学研合作工作的效果,使连云港市在引进高层次人才来连云港创新创业、高新技术企业产业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效果不良。
产学研合作的基础设施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
第一,产学研合作中企业的主体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连云港市企业与省内发达地区相比差距较大。
第二,重大创新载体数量仍显不足,与省内先进区域差距较大。
第三,本地高校学科及综合实力需要得到提升。
第四,产学研联合创新载体(高校研究院)建设与运行,在体制机制创新、研发设施建设、科研项目实施、技术咨询与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全新尝试,但队伍稳定性差。
产学研合作的风险分摊与利益分配机制尚未健全
产学研合作各方之间的风险分摊与利益分配问题,是连云港市产学研合作各方纠纷的重要问题。据调研的139家企业认为产学研合作中主要的风险有两个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连云港市产学研合作双方在风险分摊和利益分配上,有51.9%的企业采用“根据双方投入资源的价值确定风险损失的多少”来进行风险的分摊和补偿,有32.4%的企业采用“政府对合作创新风险进行适当的风险补偿”。在合作过程中有89.2%的企业表示与合作伙伴之间关系良好,但只有9.3%的企业表示愿意与合作伙伴继续新项目的签约,有2家企业表示与合作伙伴之间存在利益分配的纠纷和知识产权的纠纷。
产学研合作的中介服务机制不健全
目前连云港市产学研交流的主要方式是依赖“政府推介”,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缺乏市场机制驱动。真正按照市场机制去开展增值服务,并通过增值服务发展壮大自身的不多,按照企业化管理的平台較少,机构内部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也有待提升;第三方科技评估及招标机构、咨询机构尚属空缺,支撑服务能力明显不足。
结论
综上分析,虽然连云港市企业产学研合作取得了进步与突破,但针对其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为连云港市企业产学研合作于创新取得更好的效果,还需要做以下改进:完善产学研合作的政策法规;健全投融资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风险分摊与利益分配机制与中介服务机制等。
参考文献
[1]赵厚峰.地方政府在产学研合作中的职能研究——以江苏省连云港市为例[D].南京:南京理工大学,2017.
(作者简介:刘成文,张志文,韩兆兴,王露,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研究院。)
社会调查情况
为了明晰连云港市企业产学研合作与创新能力的基本情况,对连云港市科技型企业开展抽样调研,发放问卷150份,回收问卷142份,其中有效问卷139份,涉及本市全部县区。调研样本企业中民营企业所占的比重最大,有103家,占74.1%,其次是国有企业,占8.6%。其中,被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最多,占的比重为39.6%,其次是认定为民营科技企业,占的比重为37.1%;小型企业总数最多,有91家,占的比重为65.5%,其次为中型企业,比重是30.2%,大型企业数量较少,仅6家;处于扩张期的企业数量最多,有61家,占的比重为43.9%,其次,有24家企业处于成长期,占的比例为34.5%。针对以上问卷调查结果,现总结如下。
连云港市企业产学研合作的现状
产学研合作的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取得一定成绩
2016年,全市共获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院士工作站等各类研发机构及人才站点37家,其中省级重点实验室全省仅新批建7家,连云港市2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新建企业研究生工作站29家。截至2016年底,全市已累计获批建设各类研发机构及人才站点209个,分布见图1。全市大中型工业企业与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有效建有率达82%,居全省第6、苏北第1位。
被调查的139家企业2016年年末的销售总额为2 760 273.4万元,平均每家企业的销售总额是19 858.1万元。企业2016年用于产学研合作的经费和研发经费总额分别是9 946.1万元和174 027.7万元,平均額分别为63.2万元和1 252万元;2016年企业用于产学研合作的经费占销售总额的0.36%,而用于研发的经费占销售总额的比例已经达到6.3%。2016年末平均139家企业约有员工总数为191.9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平均46.1个,占总数的24%,具有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平均4.9个,约占员工总数的2.5%,研发人员均量为34.5个,占总数的18%。
样本企业采取了自主研发与合作开发两条腿走路的技术创新模式。133家中小型企业中,自主创新的比例最高,占85.7%,合作开发的占53.4%。6家大型企业,自主创新与合作开发的比例达到100%。133家中小型企业在遇到难题时,88.7%的企业采取的是自己解决,52.6%的企业采取直接聘请专家解决。6家大型企业中依靠自己解决的比例达到100%,直接聘请专家解决的占到了66.7%。
产学研合作向优势产业及优势企业集中
连云港市的产学研合作,主要集中在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海洋资源综合利用等优势产业。据统计,在已达成的合作项目中,新医药产业占29.2%,新材料产业占25.6%,新能源产业占21%。
大企业集团的产学研合作水平较高,如恒瑞医药与南京大学合作开发的奥沙利铂年销售收入达到4.5亿元;正大天晴药业与中国药科大学联合开发的阿德福韦酯实现了年销售收入4亿元等等。
产学研合作模式多样,但实体型数量较少
连云港市的产学研合作模式由初期引进技术和产品的单一形式,逐步发展为委托开发、共同开发、共建实验室、人才培养等诸多形式。合作双方围绕产品开发、工艺改进、技术革新等方面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合作。
在139家样本企业中,多采用契约型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具体合作模式如图4所示:
大多数企业已经具有较强产学研合作意识
企业对产学研合作需求日益增长,合作意识不断加强,调研的139家企业中80.5%的中小型企业选择需要技术引进,100%的大型企业也需要技术引进。而技术引进的目的和用途中,占的用途最多的是开发新产品或服务项目,67.7%的中小型企业选择开发新产品或服务项目,100%的大型企业选择开发新产品或服务项目。
企业产学研工程中存在的不足
促进产学研合作的政策法规不完善
对于产学研合作,连云港市已出台了部分的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法规给予支持,但是具体的专门针对产学研合作的政策较少,缺乏具体的实施配套细则、监督机制也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一是信贷、税收、产权、利益纠纷等方面仍未形成一套完整的政策法规体系;二是高校、科研院所中也未形成对产学研合作中的相关人员的职称评定、人员流动、成果归属、权益分配等方面的配套支持政策。
部分政府部门及企业人员观念仍存在很多误区
相关政府工作人员认识到产学研合作的重要性,但是尚未树立的正确的产学研工作观。139家企业调研结果显示,影响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前5大关键因素,针对中小型企业与高新技术产业来说,61家中小型企业中,认为政府扶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创新人才和团队、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产学研合作是影响技术创新的5大因素,占的比重分别为88.5%、82%、72.7%、71.2%和62.4%。针对133家中小企业而言,这5大因素分别占的比重为88%、81.2%、74.4%、72.2%、63.1%。由此可见,企业认为影响其技术创新的最关键因素是政府的扶持。 产学研合作投入偏少,投融资机制尚未健全
连云港市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每年约3 000万元左右,远远满足不了产学研合作工作的客观需要,科研经费不足的问题,使得连云港市的科技部门对某些产业的研发、孵化的支持不足,制约了产学研合作工作的效果,使连云港市在引进高层次人才来连云港创新创业、高新技术企业产业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效果不良。
产学研合作的基础设施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
第一,产学研合作中企业的主体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连云港市企业与省内发达地区相比差距较大。
第二,重大创新载体数量仍显不足,与省内先进区域差距较大。
第三,本地高校学科及综合实力需要得到提升。
第四,产学研联合创新载体(高校研究院)建设与运行,在体制机制创新、研发设施建设、科研项目实施、技术咨询与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全新尝试,但队伍稳定性差。
产学研合作的风险分摊与利益分配机制尚未健全
产学研合作各方之间的风险分摊与利益分配问题,是连云港市产学研合作各方纠纷的重要问题。据调研的139家企业认为产学研合作中主要的风险有两个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连云港市产学研合作双方在风险分摊和利益分配上,有51.9%的企业采用“根据双方投入资源的价值确定风险损失的多少”来进行风险的分摊和补偿,有32.4%的企业采用“政府对合作创新风险进行适当的风险补偿”。在合作过程中有89.2%的企业表示与合作伙伴之间关系良好,但只有9.3%的企业表示愿意与合作伙伴继续新项目的签约,有2家企业表示与合作伙伴之间存在利益分配的纠纷和知识产权的纠纷。
产学研合作的中介服务机制不健全
目前连云港市产学研交流的主要方式是依赖“政府推介”,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缺乏市场机制驱动。真正按照市场机制去开展增值服务,并通过增值服务发展壮大自身的不多,按照企业化管理的平台較少,机构内部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也有待提升;第三方科技评估及招标机构、咨询机构尚属空缺,支撑服务能力明显不足。
结论
综上分析,虽然连云港市企业产学研合作取得了进步与突破,但针对其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为连云港市企业产学研合作于创新取得更好的效果,还需要做以下改进:完善产学研合作的政策法规;健全投融资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风险分摊与利益分配机制与中介服务机制等。
参考文献
[1]赵厚峰.地方政府在产学研合作中的职能研究——以江苏省连云港市为例[D].南京:南京理工大学,2017.
(作者简介:刘成文,张志文,韩兆兴,王露,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