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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20-30年代的东沙群岛海产纠纷案中,中国海产商人与日本渔民的关系至关重要,在大部分时间内主导着东沙群岛海产的命运。由于能力的差距,中国海产商人初期选择与日本渔民合作,但因为中日关系的变化,双方的合作不能持续下去,中国商人与盗取海人草的日本渔民的冲突增多,造成了中方人员的伤亡与财产损失。在得不到政府的有效保护情况下,中国海产商人为了生存,在与日本渔民抗争的同时也尝试着进行妥协,但双方的关系始终没有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