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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追讨可能被藏匿的非法资金,即使是身为前总统的全斗焕,韩国也不留任何情面。7月16日,韩国检方派出搜查小组,查抄前总统全斗焕及其子女的私宅和产业。
在法律面前,全斗焕显得毕恭毕敬,任人把家抄。韩国《国民日报》7月16日称,检方在搜查全斗焕住宅时非常顺利,全斗焕夫妇非常惊讶,只在看到搜查公文后说了一句“知道了”。住宅内所有被视为全斗焕财产的物品上都被搜查小组贴上“扣押物品”的红色标签。
该缴的钱,即使是前总统也不能少
据韩国报道,因全斗焕被指在法院对其非法资金案进行审判前后,将大规模财产转移到儿子等家人和亲朋好友的名下。7月16日上午,检方派出80余人,对全斗焕的宅邸、长子运营的出版社“时空社”和韩国国内最大香草农庄“香草村”等17处进行搜查。为查出全斗焕藏匿的财产,韩国检方竟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测,并为搬运名画等物品动用了特殊运送设备和防震车辆。
此次被检查的“时空社”是全斗焕的长子全宰国1990年成立的公司,“香草村”是归他所有的香草农庄。今年6月,网络新闻媒体“NEWSTAPA”爆料,全宰国2004年7月在避税港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了名为“蓝色阿多尼斯公司”的皮包公司。
报道指出,全宰国设立皮包公司的时间非常微妙。当时,他的弟弟全在庸因被指控隐匿全斗焕的秘密资金,而受检察厅调查。因此有人推断,全斗焕的秘密资金很有可能流入了全宰国设立的皮包公司。当年,对全在庸的调查显示,全斗焕的秘密资金中可能有73亿韩元(约合人民币3971.9244万元)流向了全宰国,因此舆论纷纷认为需要追缴这笔款项。
据韩联社7月16日报道称,此次检方大动作查抄全斗焕及其子女的私宅等地点,很大程度上是韩国国会通过的《关于公务员犯罪没收特别法修正案》7月12日开始发挥效力的结果。根据该法,对公务员非法财产的查处和没收的实效将延长,追查对象也扩大至包括直系亲属。
贪腐丑闻是过不去的坎
现年82岁的全斗焕是韩国第五任总统,于1980年至1988年任职。1997年4月17日,他被大法院以“军事叛乱”、“内乱”和“贪污受贿”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追缴2205亿韩元、17年有期徒刑和追缴2628亿韩元。在此之后的17年,全斗焕只缴纳追缴金的四分之一,即533亿韩元。
由于全斗焕消极的态度,检方于2003年向法院申请财产明细公开令,并藉此没收其住宅别院和家具予以拍卖。当时全斗焕在法院说,“存折里只有29万韩元”,遭到民众唾骂。
自上世纪80年代起,从腐败横行与独裁统治中走出的韩国,就一直孜孜不倦地与腐败作斗争,制度建设是其重要部分。
1981年,全斗焕政府通过《公务员伦理法》,规定公务员有申报财产的义务,但无需公示。1993年,金泳三政府号召开展反腐败的“净手运动”,通过《公务员伦理法修正案》,规定了政府高官必须公示财产,使其成为真正的“阳光法案”。
“平民总统”卢武铉上台后,又继续完善公务员财产申报和公示制度,还出台了加强腐败惩戒力度的《腐败公务员处罚强化对策》。
然而,每届政府都打着“反腐清廉”的大旗上台,却无一例外地栽倒在贪腐丑闻之下(或因本人,或因亲信),不得不向民众低头谢罪。全斗焕、金泳三、金大中、卢武铉、李明博,无不如此。
在法律面前,全斗焕显得毕恭毕敬,任人把家抄。韩国《国民日报》7月16日称,检方在搜查全斗焕住宅时非常顺利,全斗焕夫妇非常惊讶,只在看到搜查公文后说了一句“知道了”。住宅内所有被视为全斗焕财产的物品上都被搜查小组贴上“扣押物品”的红色标签。
该缴的钱,即使是前总统也不能少
据韩国报道,因全斗焕被指在法院对其非法资金案进行审判前后,将大规模财产转移到儿子等家人和亲朋好友的名下。7月16日上午,检方派出80余人,对全斗焕的宅邸、长子运营的出版社“时空社”和韩国国内最大香草农庄“香草村”等17处进行搜查。为查出全斗焕藏匿的财产,韩国检方竟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测,并为搬运名画等物品动用了特殊运送设备和防震车辆。
此次被检查的“时空社”是全斗焕的长子全宰国1990年成立的公司,“香草村”是归他所有的香草农庄。今年6月,网络新闻媒体“NEWSTAPA”爆料,全宰国2004年7月在避税港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了名为“蓝色阿多尼斯公司”的皮包公司。
报道指出,全宰国设立皮包公司的时间非常微妙。当时,他的弟弟全在庸因被指控隐匿全斗焕的秘密资金,而受检察厅调查。因此有人推断,全斗焕的秘密资金很有可能流入了全宰国设立的皮包公司。当年,对全在庸的调查显示,全斗焕的秘密资金中可能有73亿韩元(约合人民币3971.9244万元)流向了全宰国,因此舆论纷纷认为需要追缴这笔款项。
据韩联社7月16日报道称,此次检方大动作查抄全斗焕及其子女的私宅等地点,很大程度上是韩国国会通过的《关于公务员犯罪没收特别法修正案》7月12日开始发挥效力的结果。根据该法,对公务员非法财产的查处和没收的实效将延长,追查对象也扩大至包括直系亲属。
贪腐丑闻是过不去的坎
现年82岁的全斗焕是韩国第五任总统,于1980年至1988年任职。1997年4月17日,他被大法院以“军事叛乱”、“内乱”和“贪污受贿”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追缴2205亿韩元、17年有期徒刑和追缴2628亿韩元。在此之后的17年,全斗焕只缴纳追缴金的四分之一,即533亿韩元。
由于全斗焕消极的态度,检方于2003年向法院申请财产明细公开令,并藉此没收其住宅别院和家具予以拍卖。当时全斗焕在法院说,“存折里只有29万韩元”,遭到民众唾骂。
自上世纪80年代起,从腐败横行与独裁统治中走出的韩国,就一直孜孜不倦地与腐败作斗争,制度建设是其重要部分。
1981年,全斗焕政府通过《公务员伦理法》,规定公务员有申报财产的义务,但无需公示。1993年,金泳三政府号召开展反腐败的“净手运动”,通过《公务员伦理法修正案》,规定了政府高官必须公示财产,使其成为真正的“阳光法案”。
“平民总统”卢武铉上台后,又继续完善公务员财产申报和公示制度,还出台了加强腐败惩戒力度的《腐败公务员处罚强化对策》。
然而,每届政府都打着“反腐清廉”的大旗上台,却无一例外地栽倒在贪腐丑闻之下(或因本人,或因亲信),不得不向民众低头谢罪。全斗焕、金泳三、金大中、卢武铉、李明博,无不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