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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城市规划管理对于一个城市的整体空间布局,以及城市经济、政治、文化的持续、 稳定、健康的发展均具有着重要的意义。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好坏程度将直接影响到城市规划进程的整体实施进程。但是,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城市规划管理整体水平还有待提升,笔者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之中遇到的较为突出的问题、前人的相关研究成果,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希望能够更好的促进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关键词:城市规划;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城市规划管理对于人居环境的改善以有及城市经济、政治、文化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具有着重要意义。从本质上来看, 城市规划管理是对于一个城市的整体空间布局具有着重要的协调意义,是对于 一个城市的规划编制、规划许可、以及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许可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的行政管理工作。由此可见,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好坏程度将直接影响到城市规划进程的整体实施进程。 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尤其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城市规划管理问题伴随着我国市场制度的不断建立与健全,逐渐映入了人们眼帘。在取得大量的成就的同时, 作为新时期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者我们要能够保持清醒的头脑, 对于目前我国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之中出现的大量的不合理现象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促进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对于相关问题的阐述,同时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一些自己的想法。
二、城市规划管理亟待创新
在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之中, 尤其是现代城市规划管理中,需要我们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能够保证多元化效益的共同实现与统一。例如,我国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不仅仅需要达到一定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还应当能够实现三者的统一。但是,由于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被关注的时间相对较晚,同时,我国具有着与其他国家,许多不同的城市规划管理问题,具有强烈的中国特色, 这就要求我们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人员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之中,要能够树立创新意识, 能够以积极的心态、严谨的态度去处理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之中的问题,进而能够在创新意识的指引之下,更好的促进我国特色的现代城市管理机制的构建。笔者认为要想更好的促进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无论是在城市信息技术层面、城市规划管理方法、 城市规划管理理念方面都需要进行积极的创新。 同时,城市规划管理创新的方法以及城市新信息技术的运用都要“与时俱进”,只有不断的创新、不断的完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与相关法律,“以法管城, 以法治城” 加上正确的城市规划管理方法,才能使城市走上健康发展之路,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才能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从根本上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的質量和水平。
三、 拓展思路, 放眼望世界
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人员所从事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往往与所处的特定地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导致的市场观念狭窄的城镇市场发育往往处于相对落后的阶段, 这直接导致了不同地区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人员的思路、 视野具有着较大的差异。 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城市的不断的扩大与集中,如果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人员不能够积极的拓展自己的管理思路、 放眼外界, 则增多直接影响到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例如,从目前我国城市规划工作的整体发展水平来看, 诸多地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落脚点仍然相对局限,运用“老观念”“老眼光”进行相关问题的处理,忽视了区域城镇发展的特点和真正应解决的问题,不顾区域城镇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发展目标,就区域论区域,片面追求区域城镇体系的完整,而没有充分考虑到其作为一个整体参与更大范围的区域所产生的多方面的影响,忽视了城镇体系规划的本质和规划编制的意义。
四、提升公众参与度
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之中,笔者认为应当提升公众的参与程度具有着重要意义。从西方发达国家的城市规划相关制度进行溯源, 我们可以发现很多国家与地区对于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管理的制度并不鲜见。 城市规划管理的内容和结果直接体现公众的利益。这城市规划所决定的。例如,城市的整体规划与公众的精神生活、物质生活具有着紧密联系,城市规划应当是城市公众意识的综合体现,因此,城市规划也应当是大部分人的价值观的整体体现。另外, 众所周知,城市规划是对特定资源进行再分配的过程,而这部分资源的分配公众有权也应当积极参与。如果公众不能提升公众的参与程度,则以政府意志为代表的规划很可能具有一定的不公平性,进而容易激发政府与公众之间的矛盾。由此可见,我们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过程之中,要能够充分的考虑到公众的参与度, 这也是更好的促进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水平更加“亲民”,更好的构建和谐环境的重要举措之一。
五、保护与传承城市历史文化
城市历史文化既包括历史街区,也包括文物古迹。中小城市往往有许多历史遗留的街区,这些历史街区是一个城市发展的见证,是城市蕴含的文化象征。但令人惋惜的是,许多历史街区已经失去了它原有面貌,有的甚至已经彻底消失。历史街区和文物古迹,对于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体现城市特色、增强城市对人的吸引力有着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尽管人们对历史街区的价值有一定的认识,可是一旦开发与保护发生矛盾时,有关部门往往更注重眼前利益,在保护历史街区方面没有足够的重视,导致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上不能严格按照规定对历史街区进行重点保护,随意变更规划、破坏城市建设整体性的现象时有发生。
因此,笔者认为应站在继承和发扬自己城市历史文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历史街区与文物古迹的历史文化价值,将更多的历史街区与文物古迹的保护、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使我市的建设具有自己的特色。要进一步协调处理好历史街区与文物古迹保护与城市化、现代化的关系,使城市现代化与尊重传统文化和谐共存,各得其所,体现文化的延续及现代化对传统的继承和包容。同时,在城市建设中,应依据城市规划建设方案总要求,加强对城市空间布局和建筑物外部色彩的研究,注重高品位的总体建筑形态设计,在保持建筑单体美的基础上,形成区域的总体美与和谐美,形成城市特有的风貌。
六、城市规划管理必须依法行政
城市没有一个定位准确、特色鲜明的规划。同时,对现有的规划,也没有完全遵守,经常是规划和管理说变就变。“长官意志”、“乱指挥”制约缺位。现在,各地对编制城乡规划的积极性很高,并实施了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专家监督、上级监督、人大监督,但对监督中所发现的规划上的问题该由谁来负责呢?现状往往是没人负责,乱拍板造成重大损失也没有责任追究制度,结果却可能是规划局当替死鬼。规划可以随意改变,降低了人们对规划编制科学性的关注程度,规划编制质量就难以提高;规划编制的不科学又反过来使规划管理的随意性成为必然。
因此,针对上述问题,城市规划管理必须依法行政。城市规划体系应包括规划立法、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三个部分,而核心问题是城市规划工作的法制化,使规划管理依法行政,即依靠法律的权威,运用法律的手段,按程序、科学合理地制定或修定城市规划图则,严格地进行规划管理。在城市规划工作中必须充分重视规划立法和规划管理,既要依据规划图则和法规来进行规划管理,又要从规划管理的角度来检验规划图则和法规。对于规划管理人员来讲,重要的是加强法制观念,明确规划管理就是依法行政。凡是涉及城市性质、发展规模、发展方向、布局形态、结构骨架、土地使用性质、建筑的外部条件以及各项规划控制指标等均是规划管理该管的。而那些与外部条件、周围环境无关的建筑物的具体处理,则不用管,至少不是必须管的。
参考文献
[1] 戴茜,傅小坚.城市规划管理的现状与改进建议[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1,(01).
[2] 王伟.和谐城市与中国城市规划的功能取向——基于西方城市规划理论演变的梳理与启示[A].和谐城市规划——2007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C],2007.
关键词:城市规划;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城市规划管理对于人居环境的改善以有及城市经济、政治、文化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具有着重要意义。从本质上来看, 城市规划管理是对于一个城市的整体空间布局具有着重要的协调意义,是对于 一个城市的规划编制、规划许可、以及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许可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的行政管理工作。由此可见,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好坏程度将直接影响到城市规划进程的整体实施进程。 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尤其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城市规划管理问题伴随着我国市场制度的不断建立与健全,逐渐映入了人们眼帘。在取得大量的成就的同时, 作为新时期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者我们要能够保持清醒的头脑, 对于目前我国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之中出现的大量的不合理现象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促进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对于相关问题的阐述,同时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一些自己的想法。
二、城市规划管理亟待创新
在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之中, 尤其是现代城市规划管理中,需要我们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能够保证多元化效益的共同实现与统一。例如,我国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不仅仅需要达到一定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还应当能够实现三者的统一。但是,由于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被关注的时间相对较晚,同时,我国具有着与其他国家,许多不同的城市规划管理问题,具有强烈的中国特色, 这就要求我们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人员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之中,要能够树立创新意识, 能够以积极的心态、严谨的态度去处理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之中的问题,进而能够在创新意识的指引之下,更好的促进我国特色的现代城市管理机制的构建。笔者认为要想更好的促进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无论是在城市信息技术层面、城市规划管理方法、 城市规划管理理念方面都需要进行积极的创新。 同时,城市规划管理创新的方法以及城市新信息技术的运用都要“与时俱进”,只有不断的创新、不断的完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与相关法律,“以法管城, 以法治城” 加上正确的城市规划管理方法,才能使城市走上健康发展之路,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才能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从根本上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的質量和水平。
三、 拓展思路, 放眼望世界
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人员所从事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往往与所处的特定地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导致的市场观念狭窄的城镇市场发育往往处于相对落后的阶段, 这直接导致了不同地区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人员的思路、 视野具有着较大的差异。 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城市的不断的扩大与集中,如果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人员不能够积极的拓展自己的管理思路、 放眼外界, 则增多直接影响到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例如,从目前我国城市规划工作的整体发展水平来看, 诸多地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落脚点仍然相对局限,运用“老观念”“老眼光”进行相关问题的处理,忽视了区域城镇发展的特点和真正应解决的问题,不顾区域城镇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发展目标,就区域论区域,片面追求区域城镇体系的完整,而没有充分考虑到其作为一个整体参与更大范围的区域所产生的多方面的影响,忽视了城镇体系规划的本质和规划编制的意义。
四、提升公众参与度
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之中,笔者认为应当提升公众的参与程度具有着重要意义。从西方发达国家的城市规划相关制度进行溯源, 我们可以发现很多国家与地区对于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管理的制度并不鲜见。 城市规划管理的内容和结果直接体现公众的利益。这城市规划所决定的。例如,城市的整体规划与公众的精神生活、物质生活具有着紧密联系,城市规划应当是城市公众意识的综合体现,因此,城市规划也应当是大部分人的价值观的整体体现。另外, 众所周知,城市规划是对特定资源进行再分配的过程,而这部分资源的分配公众有权也应当积极参与。如果公众不能提升公众的参与程度,则以政府意志为代表的规划很可能具有一定的不公平性,进而容易激发政府与公众之间的矛盾。由此可见,我们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过程之中,要能够充分的考虑到公众的参与度, 这也是更好的促进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水平更加“亲民”,更好的构建和谐环境的重要举措之一。
五、保护与传承城市历史文化
城市历史文化既包括历史街区,也包括文物古迹。中小城市往往有许多历史遗留的街区,这些历史街区是一个城市发展的见证,是城市蕴含的文化象征。但令人惋惜的是,许多历史街区已经失去了它原有面貌,有的甚至已经彻底消失。历史街区和文物古迹,对于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体现城市特色、增强城市对人的吸引力有着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尽管人们对历史街区的价值有一定的认识,可是一旦开发与保护发生矛盾时,有关部门往往更注重眼前利益,在保护历史街区方面没有足够的重视,导致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上不能严格按照规定对历史街区进行重点保护,随意变更规划、破坏城市建设整体性的现象时有发生。
因此,笔者认为应站在继承和发扬自己城市历史文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历史街区与文物古迹的历史文化价值,将更多的历史街区与文物古迹的保护、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使我市的建设具有自己的特色。要进一步协调处理好历史街区与文物古迹保护与城市化、现代化的关系,使城市现代化与尊重传统文化和谐共存,各得其所,体现文化的延续及现代化对传统的继承和包容。同时,在城市建设中,应依据城市规划建设方案总要求,加强对城市空间布局和建筑物外部色彩的研究,注重高品位的总体建筑形态设计,在保持建筑单体美的基础上,形成区域的总体美与和谐美,形成城市特有的风貌。
六、城市规划管理必须依法行政
城市没有一个定位准确、特色鲜明的规划。同时,对现有的规划,也没有完全遵守,经常是规划和管理说变就变。“长官意志”、“乱指挥”制约缺位。现在,各地对编制城乡规划的积极性很高,并实施了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专家监督、上级监督、人大监督,但对监督中所发现的规划上的问题该由谁来负责呢?现状往往是没人负责,乱拍板造成重大损失也没有责任追究制度,结果却可能是规划局当替死鬼。规划可以随意改变,降低了人们对规划编制科学性的关注程度,规划编制质量就难以提高;规划编制的不科学又反过来使规划管理的随意性成为必然。
因此,针对上述问题,城市规划管理必须依法行政。城市规划体系应包括规划立法、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三个部分,而核心问题是城市规划工作的法制化,使规划管理依法行政,即依靠法律的权威,运用法律的手段,按程序、科学合理地制定或修定城市规划图则,严格地进行规划管理。在城市规划工作中必须充分重视规划立法和规划管理,既要依据规划图则和法规来进行规划管理,又要从规划管理的角度来检验规划图则和法规。对于规划管理人员来讲,重要的是加强法制观念,明确规划管理就是依法行政。凡是涉及城市性质、发展规模、发展方向、布局形态、结构骨架、土地使用性质、建筑的外部条件以及各项规划控制指标等均是规划管理该管的。而那些与外部条件、周围环境无关的建筑物的具体处理,则不用管,至少不是必须管的。
参考文献
[1] 戴茜,傅小坚.城市规划管理的现状与改进建议[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1,(01).
[2] 王伟.和谐城市与中国城市规划的功能取向——基于西方城市规划理论演变的梳理与启示[A].和谐城市规划——2007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C],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