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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研究英国、美国、新加坡这三个发达国家高级公务员的薪酬模式,总结出他们的共同之处在于以待遇的“优厚化”作为吸引优秀人才的策略,各国公务员的薪酬福利待遇普遍好于私营企业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阐述这三种薪酬模式的优势所在。
关键词:发达国家 高级公务员 薪酬模式
1 英国高级公务员的薪酬模式
1.1 薪级由职位工作量决定
英国高级公务员的薪级划分不与其官位、品级挂钩而由其职位的工作量决定,也就是说高级公务员必须完成所在职位的工作量才能达到相应的薪级获取相应的薪酬。职位工作量由高级职位评估程序(JobEvaluationforSeniorPosts,简称JESP)决定,这一评估程序是指在分析专家、任职者和部门上级共同参与的情况下,首先由任职者提供自身对所在职位工作量的分析报告,然后由分析专家与任职者沟通确定职位工作量的分析因素(资金、人才、组织要素、时间要素、工作目标、工作贡献、工作能力以及任职者与其他人或组织合作时的影响力)。
1.2 薪酬结构划分为四个档次、五个限值
英国高级公务员薪酬体系中的薪级内部划分为四个档次(高级奖金档、奖金档、高档和低档)、五个限值(补充绩效上限、高绩效目标限值、晋级目标限值、中位线和下限)以确保薪酬增加与绩效挂钩。除下限为低档薪酬的最低值外,其余四个限值为四个档次的最高薪酬值,如此明显的薪酬增长率能够有效带动高级公务员的工作热情。
1.3 增薪与绩效挂钩
英国政府取消了按年自动增薪的制度,采取增薪与绩效挂钩的方法,即高级公务员能够在组织规定的时间内达到组织的目标就称之为绩效水平高,政府可以给他增薪,从而提高了高级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最终也能够提高部门的效率。此外,英国政府在规定了高级公务员薪酬统一标准的前提下,将绩效评估和额外奖金评定的权力下放给部门,使得各个部门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薪酬管理,更利于招揽吸引高级人才。
2 美国高级公务员的薪酬模式
2.1 按任职年限逐级提薪的常规方式
这种提薪方式适用于永久性职位雇员,即非临时性雇佣任职者和任职者没有一年或更短任期限制的职位。只要公务员的绩效能力达到基本要求(绩效评定至少达到第三等次的“良好”),达到规定的年限且在规定的任期内没有获得过其他提薪就能实现按任职年限逐级提薪。
2.2 具有灵活性的弹性薪酬政策
2.2.1 最高薪酬标准规则
这是指允许行政机构给予公务员高于常规薪酬标准的特殊薪酬规则。它是针对公务员的再雇佣、调任、重新安排工作、晋升以及其他职位变动,由行政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其实行高于常规薪酬的薪酬标准。
2.2.2 高级雇员的弹性薪酬
美国联邦政府中的高级公务员与高层雇员、科学或专家职位雇员同适用于高级雇员弹性薪酬,对于高级雇员实行的是一种薪酬水平弹性幅度很大的宽带薪酬,即突破行政职务与薪酬的联系,将原来报酬各不相同的多个职位进行横向归类,合并压缩为几个级别,拉大每一个薪酬级别内部浮动范围的一种薪酬管理模式。其突出的变化就是大幅削减职位的级别数,将原来过多的薪酬等级精简为少量的几个级别,与此同时却将每一级对应的薪酬浮动范围拉大,低级别的员工只要工作业绩出色,所对应的薪酬就会超过甚至大大超过高级别的员工,员工不再需要一味通过级别的垂直上升来追求薪酬等级的提升。联邦行政机构据此结合高级雇员所具有的资格条件和实际工作绩效,在最低标准与最高标准之间决定他们的年薪报酬。这种薪酬模式的优点在于使公务员长期安心于本职工作,即使职务未见提升,只要工作努力,薪酬就可能不断得到满意的上升。只要在同一个薪酬寬带里,如果岗位调整(即使是同级轮岗或向下一级交流),只要业绩不俗,就可能获得更高的薪酬,公务员不用过多地考虑自己的职位,着重考虑的是所处的角色,职位概念逐渐淡化。在政府公务员队伍的规模得到合理控制且政府财政负担能力较高的前提下,可以尝试在少数发达地区使用。
2.3 “留人津贴”、“雇用奖金”、“安置奖金”三种奖励措施
美国联邦政府所采用的多元化薪酬制度,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经济基础之上,从经济人的角度出发,以颇为丰厚的薪酬吸引和任用高级人才,这是符合美国国情且收到良好效果的。现阶段我国高级公务员的收入状况与发达国家相比偏低,据香港袭新资料显示:英国首相年薪200万港元,美国总统年薪312万港元,新加坡总理年薪468万港元,中国总理年薪不到4万港元。我国在实行市场经济以来,物质收益的多少已成为人们衡量自身价值高低的标准之一,适度提高高级公务员的薪酬水平,能够起到更好的保健和激励作用。
3 新加坡高级公务员的薪酬模式
实行“高薪养廉”政策。新加坡高级公务员的薪酬模式最大的特点是“高薪养廉”,即新加坡政府以物质上的实力为后盾,制定出相应的制度和法律,使公职人员能够在优厚的薪酬、大量的福利、稳定的职业下,安心工作,不敢轻易涉贪而冒丧失职位和优厚报酬的危险。有资料表明,新加坡的廉洁度位居亚洲各国之首,新加坡之所以成为亚洲最廉洁的国家,实行公务员高工薪制是维持政府高度廉洁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了确保公务员有高收入,使政府机构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励公务员廉政勤政。新加坡政府每年通过咨询机构调查私营企业工资水平,对公务员的工资和私营企业人员的工资进行调查比较,一旦公务员的工资低于私营企业人员时,即采取措施予以平衡。
从英国、美国、新加坡这三个发达国家高级公务员的薪酬模式中,不难看出,待遇的“优厚化”是发达国家吸引优秀人才的策略之一,各国公务员的薪酬福利待遇也确实比较优厚,普遍好于私营企业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各国政府通过贯彻比较平衡原则、正常加薪原则和物价补偿原则,使得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相对稳定并且不断得到提高。如从英国公务员的薪酬制度来看,有两大特点:其一是文官待遇丰厚,且有生活保障;其二是重视高级文官的俸禄。此外,英国政府还设有专门的“公务员工资研究所”,负责提供工资比较资料,旨在保证公务员享受比较优厚的工资待遇。但“高薪”政策并不适宜在我国实施:第一,不符合我国的国情,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实力虽有大幅提高,但不足以支撑高薪。把用于发展建设的资金拿来供养高级公务员,势必会引发民众的不满也不利于社会建设的长远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并不主张用金钱衡量人的价值,更注重个人对集体和社会的贡献,如果金钱观过于浓重,势必会淡化集体主义,导致个人主义的盛行。第二,“高薪”未必是“养廉”的长久之计,目前新加坡政府部门的人才严重匮乏,私人部门用比政府更高的工资和更优惠的待遇争取优秀人才,导致政府的杰出人才大量流失,迫使新加坡政府不得不再次大幅提高政府部门薪酬留住人才,这是以高昂的财政负担为代价的,如此一旦政府缺少强有力的物力支持,“高薪”政策也就岌岌可危;另一方面,“高薪”同样无法避免腐败,在考核机制、监督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职位的高薪会吸引众多人士的参与,为了分得一杯羹,他们不惜花重金、走后门,如此政府官员的贪污腐败不可避免。
关键词:发达国家 高级公务员 薪酬模式
1 英国高级公务员的薪酬模式
1.1 薪级由职位工作量决定
英国高级公务员的薪级划分不与其官位、品级挂钩而由其职位的工作量决定,也就是说高级公务员必须完成所在职位的工作量才能达到相应的薪级获取相应的薪酬。职位工作量由高级职位评估程序(JobEvaluationforSeniorPosts,简称JESP)决定,这一评估程序是指在分析专家、任职者和部门上级共同参与的情况下,首先由任职者提供自身对所在职位工作量的分析报告,然后由分析专家与任职者沟通确定职位工作量的分析因素(资金、人才、组织要素、时间要素、工作目标、工作贡献、工作能力以及任职者与其他人或组织合作时的影响力)。
1.2 薪酬结构划分为四个档次、五个限值
英国高级公务员薪酬体系中的薪级内部划分为四个档次(高级奖金档、奖金档、高档和低档)、五个限值(补充绩效上限、高绩效目标限值、晋级目标限值、中位线和下限)以确保薪酬增加与绩效挂钩。除下限为低档薪酬的最低值外,其余四个限值为四个档次的最高薪酬值,如此明显的薪酬增长率能够有效带动高级公务员的工作热情。
1.3 增薪与绩效挂钩
英国政府取消了按年自动增薪的制度,采取增薪与绩效挂钩的方法,即高级公务员能够在组织规定的时间内达到组织的目标就称之为绩效水平高,政府可以给他增薪,从而提高了高级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最终也能够提高部门的效率。此外,英国政府在规定了高级公务员薪酬统一标准的前提下,将绩效评估和额外奖金评定的权力下放给部门,使得各个部门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薪酬管理,更利于招揽吸引高级人才。
2 美国高级公务员的薪酬模式
2.1 按任职年限逐级提薪的常规方式
这种提薪方式适用于永久性职位雇员,即非临时性雇佣任职者和任职者没有一年或更短任期限制的职位。只要公务员的绩效能力达到基本要求(绩效评定至少达到第三等次的“良好”),达到规定的年限且在规定的任期内没有获得过其他提薪就能实现按任职年限逐级提薪。
2.2 具有灵活性的弹性薪酬政策
2.2.1 最高薪酬标准规则
这是指允许行政机构给予公务员高于常规薪酬标准的特殊薪酬规则。它是针对公务员的再雇佣、调任、重新安排工作、晋升以及其他职位变动,由行政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其实行高于常规薪酬的薪酬标准。
2.2.2 高级雇员的弹性薪酬
美国联邦政府中的高级公务员与高层雇员、科学或专家职位雇员同适用于高级雇员弹性薪酬,对于高级雇员实行的是一种薪酬水平弹性幅度很大的宽带薪酬,即突破行政职务与薪酬的联系,将原来报酬各不相同的多个职位进行横向归类,合并压缩为几个级别,拉大每一个薪酬级别内部浮动范围的一种薪酬管理模式。其突出的变化就是大幅削减职位的级别数,将原来过多的薪酬等级精简为少量的几个级别,与此同时却将每一级对应的薪酬浮动范围拉大,低级别的员工只要工作业绩出色,所对应的薪酬就会超过甚至大大超过高级别的员工,员工不再需要一味通过级别的垂直上升来追求薪酬等级的提升。联邦行政机构据此结合高级雇员所具有的资格条件和实际工作绩效,在最低标准与最高标准之间决定他们的年薪报酬。这种薪酬模式的优点在于使公务员长期安心于本职工作,即使职务未见提升,只要工作努力,薪酬就可能不断得到满意的上升。只要在同一个薪酬寬带里,如果岗位调整(即使是同级轮岗或向下一级交流),只要业绩不俗,就可能获得更高的薪酬,公务员不用过多地考虑自己的职位,着重考虑的是所处的角色,职位概念逐渐淡化。在政府公务员队伍的规模得到合理控制且政府财政负担能力较高的前提下,可以尝试在少数发达地区使用。
2.3 “留人津贴”、“雇用奖金”、“安置奖金”三种奖励措施
美国联邦政府所采用的多元化薪酬制度,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经济基础之上,从经济人的角度出发,以颇为丰厚的薪酬吸引和任用高级人才,这是符合美国国情且收到良好效果的。现阶段我国高级公务员的收入状况与发达国家相比偏低,据香港袭新资料显示:英国首相年薪200万港元,美国总统年薪312万港元,新加坡总理年薪468万港元,中国总理年薪不到4万港元。我国在实行市场经济以来,物质收益的多少已成为人们衡量自身价值高低的标准之一,适度提高高级公务员的薪酬水平,能够起到更好的保健和激励作用。
3 新加坡高级公务员的薪酬模式
实行“高薪养廉”政策。新加坡高级公务员的薪酬模式最大的特点是“高薪养廉”,即新加坡政府以物质上的实力为后盾,制定出相应的制度和法律,使公职人员能够在优厚的薪酬、大量的福利、稳定的职业下,安心工作,不敢轻易涉贪而冒丧失职位和优厚报酬的危险。有资料表明,新加坡的廉洁度位居亚洲各国之首,新加坡之所以成为亚洲最廉洁的国家,实行公务员高工薪制是维持政府高度廉洁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了确保公务员有高收入,使政府机构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励公务员廉政勤政。新加坡政府每年通过咨询机构调查私营企业工资水平,对公务员的工资和私营企业人员的工资进行调查比较,一旦公务员的工资低于私营企业人员时,即采取措施予以平衡。
从英国、美国、新加坡这三个发达国家高级公务员的薪酬模式中,不难看出,待遇的“优厚化”是发达国家吸引优秀人才的策略之一,各国公务员的薪酬福利待遇也确实比较优厚,普遍好于私营企业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各国政府通过贯彻比较平衡原则、正常加薪原则和物价补偿原则,使得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相对稳定并且不断得到提高。如从英国公务员的薪酬制度来看,有两大特点:其一是文官待遇丰厚,且有生活保障;其二是重视高级文官的俸禄。此外,英国政府还设有专门的“公务员工资研究所”,负责提供工资比较资料,旨在保证公务员享受比较优厚的工资待遇。但“高薪”政策并不适宜在我国实施:第一,不符合我国的国情,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实力虽有大幅提高,但不足以支撑高薪。把用于发展建设的资金拿来供养高级公务员,势必会引发民众的不满也不利于社会建设的长远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并不主张用金钱衡量人的价值,更注重个人对集体和社会的贡献,如果金钱观过于浓重,势必会淡化集体主义,导致个人主义的盛行。第二,“高薪”未必是“养廉”的长久之计,目前新加坡政府部门的人才严重匮乏,私人部门用比政府更高的工资和更优惠的待遇争取优秀人才,导致政府的杰出人才大量流失,迫使新加坡政府不得不再次大幅提高政府部门薪酬留住人才,这是以高昂的财政负担为代价的,如此一旦政府缺少强有力的物力支持,“高薪”政策也就岌岌可危;另一方面,“高薪”同样无法避免腐败,在考核机制、监督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职位的高薪会吸引众多人士的参与,为了分得一杯羹,他们不惜花重金、走后门,如此政府官员的贪污腐败不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