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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于已经被大家认同的民族,美声,通俗三种唱法来讲,“原生态”唱法是一个全新的概念,但是中国的多民族、多语言、多文化特点给“原生态”唱法的界定和评判标准带来了挑战。一方面同为歌曲表演方法的四种唱法既有区别又必然有相同的地方,另一方面各“原生态”民歌也存在着普遍性,从这两种角度来探索赛场上的“原生态”唱法之评判标准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
关键词 原生态 唱法 评判标准
第十三届CCTV青年歌手大奖赛至今仍在热烈进行中,自从2006年这场赛事将“原生态”唱法作为单独的一个门类进行比赛以来,“原生态民歌”这种音乐艺术形式近来越发深入人心,也使得原本生存在深山老林里的艺术瑰宝可以重见天日。那些也许一辈子都未走出过大山的民间歌手终于可以走进京城甚至走出国门去一展歌喉,荣耀地方艺术。中央电视台的这一做法对原生态民歌的传承、保护与发展更是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
但是我国有着56个民族,丰富的民族语言和独特的民俗风貌孕育了令人叹为观止的民歌艺术。丰富的传统音乐资源固然是一种优势,但这可能就给各种原生态民歌大赛的评判带来了挑战。对于一个全国性的权威比赛来讲,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当然也请出了声乐界和音乐理论界的大师以及学者们作为坚强的后盾,评委们自然也对民族,美声,通俗等各种唱法也会有一个大致的被大众所接受的评判标准。但是要想对繁杂众多的“原生态”民歌的唱法给出一个统一的规则与评判标准却是难事,就像李谷一女士的说法:“蒙古族歌曲的唱法和苗族歌曲的唱法就没有可比性,而是应该各成一派唱法。”虽然大赛自设立“原生态”唱法已有两届,要形成完整、科学、系统的评分标准还需各方人士不断探索。但是,一方面原生态唱法与其他三种唱法同为歌曲表演方法。也必然会有相同、相通的地方,从这点出发原生态唱法的评判是可以从其他三种唱法标准中借鉴的:另一方面,众多原生态唱法也有许多共性,比如基本处于自然、纯粹、少饰雕琢:有鲜明的民族性、区域性、自创性、即兴性等。从这两个方面出发我们是可以试着找到原生态民歌唱法的评判标准的。
要想找到“原生态”唱法的评判标准,还需去考究“原生态民歌”的称谓。2004年8月,“全国民歌南北擂台赛”在山西左权举行,各地参赛歌手多姿多彩的原汁原味的民歌演唱,让一些专家引进了“原生态”这一自然科学上的概念。伍国栋先生对“原生态”音乐是这样定义的:处在生活状态中的,以生活为本源的,没经过专业发展,没有现代乐器伴奏的自然态的音乐,是民间集体创作,口传心授的,不像流行乐围绕商业价值进行创作。同时也不是学院派创作的纯粹审美的作品。樊祖荫先生也持相同意见,他说:“原生态民歌,本是指人们社会文化生活中自然生存的民歌。包括民歌原来的歌唱场合、民歌的词曲、歌唱主体、歌唱语言、歌唱得方式方法、表现形式与伴奏形式等。”这样就不难达到一个共识,“原生态”民歌的称谓是有其合理性的,与其他唱法的民歌也是有分别的。那么将“原生态”民歌的唱法作为一种“唱法”将之与民、美、通加以区别也是有必要的。
美声唱法起源于17、18世纪的意大利,实际上是从西欧专业古典声乐的传统唱法发展起来的。强调自如、纯净、平稳的发声与灵活和准确的声乐技巧的歌剧唱法。包括欧洲的歌剧、音乐会、清唱剧等舞台上常用的唱法等。美声歌唱不同于其他歌唱方法的特点之一,是它采用了比其他唱法的喉头位置较低的发声方法,因而产生了一种明亮、丰满、松弛、圆润,而又具有一种金属色彩的、富于共鸣的音质:其次是它注重句法连贯。声音灵活,刚柔兼备,以柔为主的演唱风格。美声唱法在演唱技术上形成了一整套相对科学的体系,无论是对呼吸的控制,声音的连贯、弹性,声区的统一还是对起音、共鸣等都有着严格的要求。
民族唱法简单地说,就是发展、更新、进步了的民间民歌演唱。它是继承发扬了我国传统的民歌、戏曲、说唱艺术的演唱方法,又同时吸收借鉴了西洋美声的先进经验和技巧融会贯通而成的一种唱法。这种唱法强调真假声相结合,要求有较深的呼吸支持,重视声音的统一、流畅和语言的清晰、字正腔圆,讲究共鸣的运用和“以情带声、声情并茂”的民族艺术风格。
而通俗唱法则始于中国二十世纪30年代由港、台引进并在内地得到广泛的流传。开始叫流行歌曲唱法,后来称通俗唱法。其特点是:声音自然。近似说话,接近生活语言,轻柔自然,中声区使用真声,高声区一般使用假声。很少使用共鸣,故音量较小。演唱时必须借助电声扩音器,所以很注意话筒的使用方法和电声效果,演出形式以独唱为主,常配以舞蹈动作、追求声音自然甜美,强调激情和感染力。
尽管上述三种唱法一直存在争鸣,但是他们的区别和标准是显而易见的。我们暂且站在合理的角度上来看“原生态”唱法的标准是否可以从中有所借鉴。张前先生说,“唱法”顾名思义指的是歌唱方法,它所包容的并不仅仅是基本的发声法,而且还应有四个方面11、基本的发声方法的不同。2、音色的不同。3、歌唱方法,包括咬字、行腔的不同以及对字腔关系的不同处理。4、演唱风格。包括演唱风格的总体特征的不同,也包括服饰、舞台动作等外部形象的不同。
从这四个方面来考察,上述四种唱法是各有特点的,也就是说它们都有各自不同的立足点:美声唱法由西方传入,它与土生土长的中国各种唱法均不相同,而通俗唱法则由港台传来,它的发声方法更多的是强调本嗓的自然发声方法,民族唱法则是建立在民歌的基础上形成的规范化了的,原生态是最原始的最土生土长,最原汁原味的。由发声方法带来的音色的不同也是非常之明显的。民族唱法浓郁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而通俗唱法发出的本嗓甚至带有暗淡嘶哑的音色又明显地区别于前述两种,原生态唱法更是五花八门,一个民族一个音色,让人一听便知。
综合四种唱法的异同,青歌赛的“原生态”组主要评委樊祖荫先生和田青先生介绍:“原生态”唱法的评价标准主要有两个:
一是各个组共同的音乐素质要求。主要是音律、音准、节奏、音色、韵律感、音乐表现力,这些都是一致的。
二是按原生态的风格要求。主要有以下四个标准:
1、用原生态的唱法,用不受专业院校训练限制的民族原始的声音展示各民族自己的风采。
2、用民族语言或者地方方言来演唱。
3、传统的表演形式。
4、传统的伴奏形式。
这些评判标准还是比较适用的。我们除了在一般的通常的音质、音色、表演等方面去要求之外,更注重的应该是原生态唱法与其他唱法相区别的“独特性”,即原生态的风格要求。万不能去强调“演唱技巧”,比如发声方法。如果硬要从技巧去要求,就会失去“原生态”本来的特性,这种“唱法”也就 失去了原本的意义。即便是阿宝都否认自己是个“原生态”歌手,因为他的演唱已经掺进了“练”的嗓子乃至商业元素,唱出来的歌曲是不能称之为“原生态”的。再者。许多“原生态”民歌所用的音律、音准也非一般意义上的概念,而都是本民族长期历史积淀形成的风格习惯,我们不能用评判其他唱法那样的通常的标准概而论之(比如维吾尔木卡姆中存在“四分中立音”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普遍认为,“原生态”民歌是不能脱离它所生活和生存的环境的,既然将之搬到舞台上,那么它的艺术形式就发生了一种由“自娱”到“娱他”的转变,其性质也发生了相对变化,但是我们想为它的传承与保护做些贡献,那么赛场上的原生态“唱法”就要相对的变通一下了。
一种歌曲表演艺术所囊括的因素太多也太复杂,除借鉴以上专家学者的标准之外。笔者特将“原生态”唱法的评判标准进行综述、细化,以便交流。
1、所选歌曲:参赛歌曲要选取本类“原生态”民歌曲目中最具代表的,旋律较丰富的,内涵较深的更具表演性质的作品。本次大赛上的“原生态”民歌有一部分在选曲上出现问题,所选歌曲旋律过于单调,一首歌曲从头至尾只有一、两个乐句的简单重复。演唱上也没什么难度,所得分数自然就偏低。
2、语言:使用方言或本民族语言。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视为“原生态”主要特色所在。
3、演唱者:必须是没有经过专业歌唱训练或是没有过类似培训基础的乡民。“原生态”唱法之所以“原汁原味”其中主要原因是许多“原生态”歌手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故他们能够不加改变地将之以“口传心授”的方式继承,而当他们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鉴别能力时,特别是在技法上加以指导和包装后,就会掺杂一些个人因素,反倒改变了“原生态”唱法的味道和技法。
4、声音和唱法:使用本民族千百年来积淀下来的原始唱法,不能有任何其他唱法的修饰。大赛上出现过这样一组选手:四人组合,其中一人是有着民族唱法根底的。虽然根据她自己说是主动跟“原生态”歌手学习的,但是“原生态”唱法的独特个性必然会因为其他唱法的加入而黯然失色。大赛中应当杜绝这种“半原生态”的形式参与到“原生态”唱法组中来。
5、音律音准等音乐元素:除本民歌的特色音调以外,其他的和声、节奏等一律与其他唱法标准相同。
6、伴奏器乐:乐器要使用本民族的传统乐器。本“原生态”民歌中原来没有乐器伴奏的撇开不谈,如果有伴奏,那么演唱者对乐器弹奏的技巧娴熟与否也建议作为评分参考之一。
7、表演:一般“原生态”民歌是无表演的,但是作为舞台艺术的“原生态”民歌大赛已经变成“娱他”性的表演,因此建议还是从本民族歌舞和本类“原生态”民歌的生存环境中吸取一些适当的表演因素。如果原本就有舞蹈的,那就边歌边舞,如若原先没有舞蹈的也可适当的加上简单舞蹈动作。例如第十二届青歌赛上的羌族兄弟在表演时,休闲地坐着唱:本届赛场上的云南白族小伙儿丰富的面部表情和激情的舞蹈动作都对歌曲的诠释起着重要的作用,所得分数自然就比其他原生态歌手要高。
8、演出服饰:虽然各种唱法对服装似乎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但是形象也是歌曲表演因素之一不容忽视,为展现“原生态”唱法的特色,最好着本民族服装。
9、歌曲情感处理:与其他唱法标准相同,能够声情并茂的表达歌词描写内容者视为优秀。
除此之外,各“原生态”民歌的旋律装饰音以及唱腔韵味等都对评委提出了高要求:充分尊重民族习惯并了解各“原生态”民歌的风格特色和演唱特点,既要抓住他们的独特性,又要均衡他们的普遍性。
“原生态”民歌是民族音乐艺术的根,保留了民族生存过程最精炼的信息,是本土文明延续生长最基本的精神,为了它的传承和发展,中央电视台将之搬上舞台的做法还是比较有影响的。在各种非物质文明形态大都濒危,并即将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商业化而成为各种文化“资料”的同时,我们除了做一些“博物馆式”的保护之外,还能做的就是尽量延缓这种消散过程,尽可能的长时间留住各种古老文化形态,在保护原有形态的基础上。在不改变其性质的情况下对其做以发展变通。
关键词 原生态 唱法 评判标准
第十三届CCTV青年歌手大奖赛至今仍在热烈进行中,自从2006年这场赛事将“原生态”唱法作为单独的一个门类进行比赛以来,“原生态民歌”这种音乐艺术形式近来越发深入人心,也使得原本生存在深山老林里的艺术瑰宝可以重见天日。那些也许一辈子都未走出过大山的民间歌手终于可以走进京城甚至走出国门去一展歌喉,荣耀地方艺术。中央电视台的这一做法对原生态民歌的传承、保护与发展更是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
但是我国有着56个民族,丰富的民族语言和独特的民俗风貌孕育了令人叹为观止的民歌艺术。丰富的传统音乐资源固然是一种优势,但这可能就给各种原生态民歌大赛的评判带来了挑战。对于一个全国性的权威比赛来讲,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当然也请出了声乐界和音乐理论界的大师以及学者们作为坚强的后盾,评委们自然也对民族,美声,通俗等各种唱法也会有一个大致的被大众所接受的评判标准。但是要想对繁杂众多的“原生态”民歌的唱法给出一个统一的规则与评判标准却是难事,就像李谷一女士的说法:“蒙古族歌曲的唱法和苗族歌曲的唱法就没有可比性,而是应该各成一派唱法。”虽然大赛自设立“原生态”唱法已有两届,要形成完整、科学、系统的评分标准还需各方人士不断探索。但是,一方面原生态唱法与其他三种唱法同为歌曲表演方法。也必然会有相同、相通的地方,从这点出发原生态唱法的评判是可以从其他三种唱法标准中借鉴的:另一方面,众多原生态唱法也有许多共性,比如基本处于自然、纯粹、少饰雕琢:有鲜明的民族性、区域性、自创性、即兴性等。从这两个方面出发我们是可以试着找到原生态民歌唱法的评判标准的。
要想找到“原生态”唱法的评判标准,还需去考究“原生态民歌”的称谓。2004年8月,“全国民歌南北擂台赛”在山西左权举行,各地参赛歌手多姿多彩的原汁原味的民歌演唱,让一些专家引进了“原生态”这一自然科学上的概念。伍国栋先生对“原生态”音乐是这样定义的:处在生活状态中的,以生活为本源的,没经过专业发展,没有现代乐器伴奏的自然态的音乐,是民间集体创作,口传心授的,不像流行乐围绕商业价值进行创作。同时也不是学院派创作的纯粹审美的作品。樊祖荫先生也持相同意见,他说:“原生态民歌,本是指人们社会文化生活中自然生存的民歌。包括民歌原来的歌唱场合、民歌的词曲、歌唱主体、歌唱语言、歌唱得方式方法、表现形式与伴奏形式等。”这样就不难达到一个共识,“原生态”民歌的称谓是有其合理性的,与其他唱法的民歌也是有分别的。那么将“原生态”民歌的唱法作为一种“唱法”将之与民、美、通加以区别也是有必要的。
美声唱法起源于17、18世纪的意大利,实际上是从西欧专业古典声乐的传统唱法发展起来的。强调自如、纯净、平稳的发声与灵活和准确的声乐技巧的歌剧唱法。包括欧洲的歌剧、音乐会、清唱剧等舞台上常用的唱法等。美声歌唱不同于其他歌唱方法的特点之一,是它采用了比其他唱法的喉头位置较低的发声方法,因而产生了一种明亮、丰满、松弛、圆润,而又具有一种金属色彩的、富于共鸣的音质:其次是它注重句法连贯。声音灵活,刚柔兼备,以柔为主的演唱风格。美声唱法在演唱技术上形成了一整套相对科学的体系,无论是对呼吸的控制,声音的连贯、弹性,声区的统一还是对起音、共鸣等都有着严格的要求。
民族唱法简单地说,就是发展、更新、进步了的民间民歌演唱。它是继承发扬了我国传统的民歌、戏曲、说唱艺术的演唱方法,又同时吸收借鉴了西洋美声的先进经验和技巧融会贯通而成的一种唱法。这种唱法强调真假声相结合,要求有较深的呼吸支持,重视声音的统一、流畅和语言的清晰、字正腔圆,讲究共鸣的运用和“以情带声、声情并茂”的民族艺术风格。
而通俗唱法则始于中国二十世纪30年代由港、台引进并在内地得到广泛的流传。开始叫流行歌曲唱法,后来称通俗唱法。其特点是:声音自然。近似说话,接近生活语言,轻柔自然,中声区使用真声,高声区一般使用假声。很少使用共鸣,故音量较小。演唱时必须借助电声扩音器,所以很注意话筒的使用方法和电声效果,演出形式以独唱为主,常配以舞蹈动作、追求声音自然甜美,强调激情和感染力。
尽管上述三种唱法一直存在争鸣,但是他们的区别和标准是显而易见的。我们暂且站在合理的角度上来看“原生态”唱法的标准是否可以从中有所借鉴。张前先生说,“唱法”顾名思义指的是歌唱方法,它所包容的并不仅仅是基本的发声法,而且还应有四个方面11、基本的发声方法的不同。2、音色的不同。3、歌唱方法,包括咬字、行腔的不同以及对字腔关系的不同处理。4、演唱风格。包括演唱风格的总体特征的不同,也包括服饰、舞台动作等外部形象的不同。
从这四个方面来考察,上述四种唱法是各有特点的,也就是说它们都有各自不同的立足点:美声唱法由西方传入,它与土生土长的中国各种唱法均不相同,而通俗唱法则由港台传来,它的发声方法更多的是强调本嗓的自然发声方法,民族唱法则是建立在民歌的基础上形成的规范化了的,原生态是最原始的最土生土长,最原汁原味的。由发声方法带来的音色的不同也是非常之明显的。民族唱法浓郁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而通俗唱法发出的本嗓甚至带有暗淡嘶哑的音色又明显地区别于前述两种,原生态唱法更是五花八门,一个民族一个音色,让人一听便知。
综合四种唱法的异同,青歌赛的“原生态”组主要评委樊祖荫先生和田青先生介绍:“原生态”唱法的评价标准主要有两个:
一是各个组共同的音乐素质要求。主要是音律、音准、节奏、音色、韵律感、音乐表现力,这些都是一致的。
二是按原生态的风格要求。主要有以下四个标准:
1、用原生态的唱法,用不受专业院校训练限制的民族原始的声音展示各民族自己的风采。
2、用民族语言或者地方方言来演唱。
3、传统的表演形式。
4、传统的伴奏形式。
这些评判标准还是比较适用的。我们除了在一般的通常的音质、音色、表演等方面去要求之外,更注重的应该是原生态唱法与其他唱法相区别的“独特性”,即原生态的风格要求。万不能去强调“演唱技巧”,比如发声方法。如果硬要从技巧去要求,就会失去“原生态”本来的特性,这种“唱法”也就 失去了原本的意义。即便是阿宝都否认自己是个“原生态”歌手,因为他的演唱已经掺进了“练”的嗓子乃至商业元素,唱出来的歌曲是不能称之为“原生态”的。再者。许多“原生态”民歌所用的音律、音准也非一般意义上的概念,而都是本民族长期历史积淀形成的风格习惯,我们不能用评判其他唱法那样的通常的标准概而论之(比如维吾尔木卡姆中存在“四分中立音”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普遍认为,“原生态”民歌是不能脱离它所生活和生存的环境的,既然将之搬到舞台上,那么它的艺术形式就发生了一种由“自娱”到“娱他”的转变,其性质也发生了相对变化,但是我们想为它的传承与保护做些贡献,那么赛场上的原生态“唱法”就要相对的变通一下了。
一种歌曲表演艺术所囊括的因素太多也太复杂,除借鉴以上专家学者的标准之外。笔者特将“原生态”唱法的评判标准进行综述、细化,以便交流。
1、所选歌曲:参赛歌曲要选取本类“原生态”民歌曲目中最具代表的,旋律较丰富的,内涵较深的更具表演性质的作品。本次大赛上的“原生态”民歌有一部分在选曲上出现问题,所选歌曲旋律过于单调,一首歌曲从头至尾只有一、两个乐句的简单重复。演唱上也没什么难度,所得分数自然就偏低。
2、语言:使用方言或本民族语言。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视为“原生态”主要特色所在。
3、演唱者:必须是没有经过专业歌唱训练或是没有过类似培训基础的乡民。“原生态”唱法之所以“原汁原味”其中主要原因是许多“原生态”歌手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故他们能够不加改变地将之以“口传心授”的方式继承,而当他们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鉴别能力时,特别是在技法上加以指导和包装后,就会掺杂一些个人因素,反倒改变了“原生态”唱法的味道和技法。
4、声音和唱法:使用本民族千百年来积淀下来的原始唱法,不能有任何其他唱法的修饰。大赛上出现过这样一组选手:四人组合,其中一人是有着民族唱法根底的。虽然根据她自己说是主动跟“原生态”歌手学习的,但是“原生态”唱法的独特个性必然会因为其他唱法的加入而黯然失色。大赛中应当杜绝这种“半原生态”的形式参与到“原生态”唱法组中来。
5、音律音准等音乐元素:除本民歌的特色音调以外,其他的和声、节奏等一律与其他唱法标准相同。
6、伴奏器乐:乐器要使用本民族的传统乐器。本“原生态”民歌中原来没有乐器伴奏的撇开不谈,如果有伴奏,那么演唱者对乐器弹奏的技巧娴熟与否也建议作为评分参考之一。
7、表演:一般“原生态”民歌是无表演的,但是作为舞台艺术的“原生态”民歌大赛已经变成“娱他”性的表演,因此建议还是从本民族歌舞和本类“原生态”民歌的生存环境中吸取一些适当的表演因素。如果原本就有舞蹈的,那就边歌边舞,如若原先没有舞蹈的也可适当的加上简单舞蹈动作。例如第十二届青歌赛上的羌族兄弟在表演时,休闲地坐着唱:本届赛场上的云南白族小伙儿丰富的面部表情和激情的舞蹈动作都对歌曲的诠释起着重要的作用,所得分数自然就比其他原生态歌手要高。
8、演出服饰:虽然各种唱法对服装似乎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但是形象也是歌曲表演因素之一不容忽视,为展现“原生态”唱法的特色,最好着本民族服装。
9、歌曲情感处理:与其他唱法标准相同,能够声情并茂的表达歌词描写内容者视为优秀。
除此之外,各“原生态”民歌的旋律装饰音以及唱腔韵味等都对评委提出了高要求:充分尊重民族习惯并了解各“原生态”民歌的风格特色和演唱特点,既要抓住他们的独特性,又要均衡他们的普遍性。
“原生态”民歌是民族音乐艺术的根,保留了民族生存过程最精炼的信息,是本土文明延续生长最基本的精神,为了它的传承和发展,中央电视台将之搬上舞台的做法还是比较有影响的。在各种非物质文明形态大都濒危,并即将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商业化而成为各种文化“资料”的同时,我们除了做一些“博物馆式”的保护之外,还能做的就是尽量延缓这种消散过程,尽可能的长时间留住各种古老文化形态,在保护原有形态的基础上。在不改变其性质的情况下对其做以发展变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