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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是财政分配关系的核心。①对此,我国进行了不断的探索。但迄今为止,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仍未理顺。其中关键在于我们尚未认清国家与企业之间存在着两个不同层次的分配关系,混淆了税收和润利的界限,导致在实践中采取税利合一的分配体制。税利分流就是针对税利不分而提出的改革设想。本文试图通过对税利分流的理论思考,结合重庆等地试点中存在的问题作些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