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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捐赠是以特定历史文物为标的出于公益目的的赠与,目前我国私人文物捐赠行为中却出现了与公益捐赠法律性质相违背的"有偿捐赠"的乱象。从表层上看,这种乱象似乎仅与文物捐赠双方法治观念的薄弱有关。但深入分析可以发现其中的吊诡之处:文物捐赠乱象实际上是捐赠双方有意利用自身法治观念薄弱的镜像,借助文物法规过于原则化之不足,从而操控或规避法规并使其符合各自主观价值判断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