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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与文明的关系,相对比较简单,而与文化的关系要更复杂。就哲学意义而言,人是文化的作品,所以人与酒的关系,不仅内涵深邃,且斑斓多姿。鲁迅先生的《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我读过很多遍,只看这个有些绕口却又诗意盎然的标题,你就知道什么是大师。
魏晋名士又是服药又是吃酒,是贵族的养生,更是“白眼看他世上人”的遁世与高蹈。但层层剥下去你会发现,那其实是风雅的自杀,如果借用一下弗洛伊德的话,应该是生死本能在拔河。酒,这种液态的火,斟在竹林七贤的杯中,多么炽热又多么寒冷。我的一个直感是,爱欲与死亡,诗性与毁灭,创造与疯癫,似乎共同着一个母体,区别大约仅仅是“配比”不同吧。
扯得有些远了,回来说酒——更有烟火气的酒。
西门庆的人生主题,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个“酒色财气”,所以《金瓶梅》中,关于酒的叙述和描写几乎无处不在。这么说吧,但凡像样的宴席,无一例外都有唱南曲的,而且往往还要行酒令。西门庆阔了后,自己还养了个小戏班子,一个北方的土豪,似乎很有些江南的气象了。《红楼梦》中,贾家的戏班子更有规模,但在曹雪芹笔下,公开呈现的酒很少,更多的是家长里短与针头线脑。不过,冯紫英请客那场酒,“规格”很高,我印象深刻。所以如此,倒不是因为有妓女云儿作陪,也不是因为薛蟠那一串著名的酒令,而是贾宝玉的表现。这场酒,呈现了一个与全书基调迥然不同的宝二爷。比如是他提出来行酒令,且先主动喝了一大“海”,看上去像个酒场加风月场的“老油条”。
因为我喜欢喝酒,也就特别留意书本中的酒,也留意生活中的酒。一个基本感觉是,自从我走进社会,喝酒的人很多,在酒桌上拼酒的人很多,天天半醉半醒的人很多,甚至喝了酒耍酒疯的人很多,但酒中应有的风雅没有了。
不过,例外总是有的,比如我曾经的同事老董。
老董也不懂什么是风雅,但他非常质朴,甚至是简单。做一个本色的人,无论拿什么做支撑,其实是难的。老董的支撑就是酒,他对酒的热爱无以复加。我阅人多矣,但能在酒中找到真正的沉醉与禅意者,老董是唯一。
我到报社报到的第一天,正好撞上老董请客。他当然不是请我,而是请一帮年轻人。老董拉了个广告,挣了一把,“猴子”嚷嚷着要他请客。老董说,请就请,咱不含糊。弟兄们去一个算一个,去两个算一双,去十二个,就凑他娘一打。
于是七八个人拉到酒店,吆五喝六喝起来,除了老董和我,其他人都醉了。我没醉是因为初来乍到,还有些放不开,老董的情况则比较复杂。正是从老董嗜酒而不醉的状态中,我有了一个发现:一般的人,醒与醉有一个非常分明的临界点,但老董没有。比如半斤酒下肚,你感觉他有些醉意了,再来半斤,他还是那个样子。再比如中午他喝得差不多了,晚上继续操练,他依旧很能战斗。你甚至会这样想,这家伙就是为酒而生的,似乎可以永远喝下去而“不知东方之既白”。
报社是个交际很多的所在,老董是老济南,又是报社的元老,所以他的关系户多,酒局也多,天天喝得脸儿红扑扑的,看上去永远像只刚下过蛋的小母鸡。当然,天天顿顿都有酒局是不可能的,这时,“五元局”就上场了。所谓五元局,就是因为家远而在报社就餐的同仁,中午每人拍出五元钱,拉到小酒店撮一顿。那时物价低,每人五元就能吃得不错。报社待遇很好,谁也不在乎那几块钱,另外,报社自由得要死,所以一帮年轻人很像花果山上的猴子。
跟老董有了更多接触后,你才知道什么是“酒仙”。
老董认为,嗜酒是遗传的,而一辈子喝不了一万斤酒,那不叫喝酒。一万斤是什么概念?比如从30岁开始喝,每天一斤,喝到60岁差不多就是一万斤。老董的爷爷与父亲,都是“万斤户”,所以他要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目标是两万斤。当时老董三十几岁,大概已经完成了六千斤,他对两万斤很有信心。
老董喝酒是有童子功的。
老董的爷爷,是胶东的一个大财主,天天提着鸟笼子喝酒。把家产败光后,在家乡混不下去了,便流浪到了省城,在车站給人家扛大包。也就是这时,全国解放,如此彻底的一个无产者,很自然地做了铁路工人。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铁路工人,那是一个怎么摔都摔不烂的金饭碗。
老董是长孙,爷爷自然无比疼爱,所谓天伦之乐,就是一手揽着孙子,一手捏着小酒盅。每过一会儿,爷爷便用筷子在酒盅里蘸一蘸,让孙子舔筷子,舔到三五岁,就能陪着爷爷喝两盅了。在爷爷看来,酒是好东西,他的几个堂兄弟,后来的成分都是地主,只有他,在酒的帮助下完成了华丽转身。
在一个大变动的时代,祸福与命运,就像天上飘忽不定的云。小小的酒盅里,竟然睡着幸运女神,酒于是成为老董家的“传家宝”。
老董喝酒的故事多如牛毛,只讲一个最经典的。
老董结婚后,爷爷给了个小独院,让他翻新一下作“长孙田”。旧时分家析产时,要先划出一块“长孙田”再分其余的地,就像太子有东宫一样。
老董开始认真经营他的“东宫”。
施工过程中,木料不够,老董去买木料时,撞上了一个中学同学。多日不见,二话没说,俩人搂着脖子就进了小饭店。同学加同好,这酒喝得很缠绵,从中午喝到晚上,又从晚上喝到深夜,今天出来干什么,老董早就忘了。
干活的人伸着脖子等木料,老董失踪了。老婆找到木材市场,踏破铁鞋无觅处。天快亮时,老董回来了,一夜没睡加上酒精的作用,小脸已经绿了。在老婆的数落下,老董打个立正,立马就去买木料。但他有言在先:把一切弄妥后,还要去跟同学喝,因为昨天“没决出公母”,今天的酒早就约定了。
这一回在同学家,又是从中午喝到深夜。两天没睡,老董实在撑不住,回到家倒头就睡了。第二天醒来,感觉不对劲儿,伸手一摸,嘴里的金牙没有了。回去找金牙,同学说,要拿回金牙,还要喝一场,于是又来了第三场“决战”。 从此,报社有了一个家喻户晓的歇后语:谁是母谁是公?——没有金牙的就是公。
一个男人,把酒喝到这成色,家中没有一位贤妻是不可想象的。
老董的夫人,是他的小学加中学同学,用老董的话来说,根本就没恋爱,从小就长在一起了。据说一次老董喝大了,天亮才回家,夫人一气之下把大门从里边锁了。老董爬墙进了院子,但房门也拴死了,老董怎么敲也敲不开。没办法,他开始坐在门口递纸条:“亲爱的,请给你的小心肝开门。”夫人不理。老董继续写:“再不开,寡人准备私奔。”夫人依旧不理。第三张纸条又递进来:“我知道了,屋里一定有个小白脸儿。”夫人让他逗得花枝乱颤,于是门打开了。
据我分析,夫人如此包容,盖源于老董的本色与善良,这么说吧,这是个走到哪里都没有“敌人”的人。比如,在报社所有的人眼里,老董不仅是个大酒仙,还是个小天使:没有野心,没有机心,没有虚荣心,没有进攻性,永远都是不急不躁地喝着他的小酒,内外高度统一地本色地活着。
老董的趣事很多,最后只说说他的绝活。
在我印象中,报社没有不发的东西,包括酱油醋和卫生纸。不过人是贪婪的,这么多年轻人,那时刚刚开放,都想弄身高档西装穿穿。但一把手是个老头,唯独对穿没兴趣,这时,在大家的撺掇下老董登场了。
一把手是个老革命,官不是很大,但级别很高,脾气好得就像老祖母。老董来上五六两小酒后,满脸笑意来“攻关”。他一屁股坐在一把手的办公桌上,让你什么也干不成,不谈是不行的。你跑也跑不了,因为他会像导弹一样跟着你。
一把手倒不是怕花钱,而是怕“惹事”。大家对老董很有信心,只要他出马,没有搞不定的事情。但例外总是有的,这时老董还有绝活:到财务科拿张支票先斩后奏。一把手知道他这一手,于是在财务门口堵着他。小酒在肚,老董身轻如燕,他跳窗后飘然而去。
外边有很多接应他的,这是行动计划的一部分。
我有过两套西装,都是报社发的,面料很好,做工也极精细。但我素来不喜欢西装,一是穿上它太拘束,二是很怕背上“假洋鬼子”之名。既不穿,扔了又可惜,于是成为痛苦的遗产。人越活越老,家越搬東西越多,这是寻常的人生加法。今年搬家,我做了一回很彻底的减法,包括扔掉了那两套跟了我几十年的西装。
那一刻,内心是复杂的。
穿着它们的时候,我还多么年轻,每天只要一到单位,就有一位一身仙气的人在四处晃悠,他那么简单,那么干净,那么淡泊,那么庄周蝴蝶。
魏晋名士又是服药又是吃酒,是贵族的养生,更是“白眼看他世上人”的遁世与高蹈。但层层剥下去你会发现,那其实是风雅的自杀,如果借用一下弗洛伊德的话,应该是生死本能在拔河。酒,这种液态的火,斟在竹林七贤的杯中,多么炽热又多么寒冷。我的一个直感是,爱欲与死亡,诗性与毁灭,创造与疯癫,似乎共同着一个母体,区别大约仅仅是“配比”不同吧。
扯得有些远了,回来说酒——更有烟火气的酒。
西门庆的人生主题,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个“酒色财气”,所以《金瓶梅》中,关于酒的叙述和描写几乎无处不在。这么说吧,但凡像样的宴席,无一例外都有唱南曲的,而且往往还要行酒令。西门庆阔了后,自己还养了个小戏班子,一个北方的土豪,似乎很有些江南的气象了。《红楼梦》中,贾家的戏班子更有规模,但在曹雪芹笔下,公开呈现的酒很少,更多的是家长里短与针头线脑。不过,冯紫英请客那场酒,“规格”很高,我印象深刻。所以如此,倒不是因为有妓女云儿作陪,也不是因为薛蟠那一串著名的酒令,而是贾宝玉的表现。这场酒,呈现了一个与全书基调迥然不同的宝二爷。比如是他提出来行酒令,且先主动喝了一大“海”,看上去像个酒场加风月场的“老油条”。
因为我喜欢喝酒,也就特别留意书本中的酒,也留意生活中的酒。一个基本感觉是,自从我走进社会,喝酒的人很多,在酒桌上拼酒的人很多,天天半醉半醒的人很多,甚至喝了酒耍酒疯的人很多,但酒中应有的风雅没有了。
不过,例外总是有的,比如我曾经的同事老董。
老董也不懂什么是风雅,但他非常质朴,甚至是简单。做一个本色的人,无论拿什么做支撑,其实是难的。老董的支撑就是酒,他对酒的热爱无以复加。我阅人多矣,但能在酒中找到真正的沉醉与禅意者,老董是唯一。
我到报社报到的第一天,正好撞上老董请客。他当然不是请我,而是请一帮年轻人。老董拉了个广告,挣了一把,“猴子”嚷嚷着要他请客。老董说,请就请,咱不含糊。弟兄们去一个算一个,去两个算一双,去十二个,就凑他娘一打。
于是七八个人拉到酒店,吆五喝六喝起来,除了老董和我,其他人都醉了。我没醉是因为初来乍到,还有些放不开,老董的情况则比较复杂。正是从老董嗜酒而不醉的状态中,我有了一个发现:一般的人,醒与醉有一个非常分明的临界点,但老董没有。比如半斤酒下肚,你感觉他有些醉意了,再来半斤,他还是那个样子。再比如中午他喝得差不多了,晚上继续操练,他依旧很能战斗。你甚至会这样想,这家伙就是为酒而生的,似乎可以永远喝下去而“不知东方之既白”。
报社是个交际很多的所在,老董是老济南,又是报社的元老,所以他的关系户多,酒局也多,天天喝得脸儿红扑扑的,看上去永远像只刚下过蛋的小母鸡。当然,天天顿顿都有酒局是不可能的,这时,“五元局”就上场了。所谓五元局,就是因为家远而在报社就餐的同仁,中午每人拍出五元钱,拉到小酒店撮一顿。那时物价低,每人五元就能吃得不错。报社待遇很好,谁也不在乎那几块钱,另外,报社自由得要死,所以一帮年轻人很像花果山上的猴子。
跟老董有了更多接触后,你才知道什么是“酒仙”。
老董认为,嗜酒是遗传的,而一辈子喝不了一万斤酒,那不叫喝酒。一万斤是什么概念?比如从30岁开始喝,每天一斤,喝到60岁差不多就是一万斤。老董的爷爷与父亲,都是“万斤户”,所以他要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目标是两万斤。当时老董三十几岁,大概已经完成了六千斤,他对两万斤很有信心。
老董喝酒是有童子功的。
老董的爷爷,是胶东的一个大财主,天天提着鸟笼子喝酒。把家产败光后,在家乡混不下去了,便流浪到了省城,在车站給人家扛大包。也就是这时,全国解放,如此彻底的一个无产者,很自然地做了铁路工人。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铁路工人,那是一个怎么摔都摔不烂的金饭碗。
老董是长孙,爷爷自然无比疼爱,所谓天伦之乐,就是一手揽着孙子,一手捏着小酒盅。每过一会儿,爷爷便用筷子在酒盅里蘸一蘸,让孙子舔筷子,舔到三五岁,就能陪着爷爷喝两盅了。在爷爷看来,酒是好东西,他的几个堂兄弟,后来的成分都是地主,只有他,在酒的帮助下完成了华丽转身。
在一个大变动的时代,祸福与命运,就像天上飘忽不定的云。小小的酒盅里,竟然睡着幸运女神,酒于是成为老董家的“传家宝”。
老董喝酒的故事多如牛毛,只讲一个最经典的。
老董结婚后,爷爷给了个小独院,让他翻新一下作“长孙田”。旧时分家析产时,要先划出一块“长孙田”再分其余的地,就像太子有东宫一样。
老董开始认真经营他的“东宫”。
施工过程中,木料不够,老董去买木料时,撞上了一个中学同学。多日不见,二话没说,俩人搂着脖子就进了小饭店。同学加同好,这酒喝得很缠绵,从中午喝到晚上,又从晚上喝到深夜,今天出来干什么,老董早就忘了。
干活的人伸着脖子等木料,老董失踪了。老婆找到木材市场,踏破铁鞋无觅处。天快亮时,老董回来了,一夜没睡加上酒精的作用,小脸已经绿了。在老婆的数落下,老董打个立正,立马就去买木料。但他有言在先:把一切弄妥后,还要去跟同学喝,因为昨天“没决出公母”,今天的酒早就约定了。
这一回在同学家,又是从中午喝到深夜。两天没睡,老董实在撑不住,回到家倒头就睡了。第二天醒来,感觉不对劲儿,伸手一摸,嘴里的金牙没有了。回去找金牙,同学说,要拿回金牙,还要喝一场,于是又来了第三场“决战”。 从此,报社有了一个家喻户晓的歇后语:谁是母谁是公?——没有金牙的就是公。
一个男人,把酒喝到这成色,家中没有一位贤妻是不可想象的。
老董的夫人,是他的小学加中学同学,用老董的话来说,根本就没恋爱,从小就长在一起了。据说一次老董喝大了,天亮才回家,夫人一气之下把大门从里边锁了。老董爬墙进了院子,但房门也拴死了,老董怎么敲也敲不开。没办法,他开始坐在门口递纸条:“亲爱的,请给你的小心肝开门。”夫人不理。老董继续写:“再不开,寡人准备私奔。”夫人依旧不理。第三张纸条又递进来:“我知道了,屋里一定有个小白脸儿。”夫人让他逗得花枝乱颤,于是门打开了。
据我分析,夫人如此包容,盖源于老董的本色与善良,这么说吧,这是个走到哪里都没有“敌人”的人。比如,在报社所有的人眼里,老董不仅是个大酒仙,还是个小天使:没有野心,没有机心,没有虚荣心,没有进攻性,永远都是不急不躁地喝着他的小酒,内外高度统一地本色地活着。
老董的趣事很多,最后只说说他的绝活。
在我印象中,报社没有不发的东西,包括酱油醋和卫生纸。不过人是贪婪的,这么多年轻人,那时刚刚开放,都想弄身高档西装穿穿。但一把手是个老头,唯独对穿没兴趣,这时,在大家的撺掇下老董登场了。
一把手是个老革命,官不是很大,但级别很高,脾气好得就像老祖母。老董来上五六两小酒后,满脸笑意来“攻关”。他一屁股坐在一把手的办公桌上,让你什么也干不成,不谈是不行的。你跑也跑不了,因为他会像导弹一样跟着你。
一把手倒不是怕花钱,而是怕“惹事”。大家对老董很有信心,只要他出马,没有搞不定的事情。但例外总是有的,这时老董还有绝活:到财务科拿张支票先斩后奏。一把手知道他这一手,于是在财务门口堵着他。小酒在肚,老董身轻如燕,他跳窗后飘然而去。
外边有很多接应他的,这是行动计划的一部分。
我有过两套西装,都是报社发的,面料很好,做工也极精细。但我素来不喜欢西装,一是穿上它太拘束,二是很怕背上“假洋鬼子”之名。既不穿,扔了又可惜,于是成为痛苦的遗产。人越活越老,家越搬東西越多,这是寻常的人生加法。今年搬家,我做了一回很彻底的减法,包括扔掉了那两套跟了我几十年的西装。
那一刻,内心是复杂的。
穿着它们的时候,我还多么年轻,每天只要一到单位,就有一位一身仙气的人在四处晃悠,他那么简单,那么干净,那么淡泊,那么庄周蝴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