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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艾米莉·迪金森(Emily Dickinson, 1830-1886)和沃尔特·惠特曼一样,被认为是19世纪美国最伟大的两位诗人之一。她以别具一格的笔触抒写自己对人生、宗教、自然及爱情等诸多主题的独特见解。其创作的诗中凝聚着深厚的情感和创造性的智慧。死亡主题在其诗歌创作中频频出现,本文旨在分析迪金森的死亡情结,结合诗人的艺术创作、生活经历及相关心理学理论指出迪金森在其诗歌中对死亡主题的迷恋源于其对尘世的眷恋。诗人通过大量描写死亡对生存的意义进行了严肃而认真的思考。
关键词:迪金森;死亡主题;永恒主题;自然;爱。
一
艾米莉·迪金森(Emily Dickinson,1830-1886)和沃尔特·惠特曼一样,被认为是19世纪美国最伟大的两位诗
人之一,而作为20世纪现代主义文学的先驱,她的地位甚至已凌驾于沃尔特·惠特曼之上。在美国文学史上,迪金森被誉为"萨福(Sappho)以来西方最杰出的女诗人";而就驾驭语言的能力而言,有人"甚至把她和莎士比亚相提并论。"① 她一生写过近1800首诗,虽然生前仅发表过7首,但在她死后,评论家们纷纷注意到其才华并对其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她把日常生活中鲜为人注意的现象信手拈来,并由此展开,一只苍蝇、一朵小枯花、一条蛇或者一只停在人行道上觅食的小鸟都可能给她带来诗的灵感,激发她的创作。她以别具一格的笔触抒写自己对人生、宗教、自然及爱情等诸多主题的独特见解。其创作的诗中凝聚着深厚的情感和创造性的智慧。她的诗句因其格言形式而著称,加上其韵律的微妙变化和押韵的无规则、陈述的直接和其大胆惊人的想象,使她独立于19世纪美国文学的主流之外并赢得了20世纪诗坛的广泛称赞。她的诗歌具有惊人的完整性和独创性,并对后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在她生活的阿默斯特镇上,卡尔文教、福音教、唯一理教等基督教派同时并存,但她拒绝接受那个时代的正统宗教信仰。她把永恒称之为"洪水对象",既恭敬又反叛,用带有绝望的不确定性的诗句,来修改信仰的可信陈述。死亡主题在其诗歌创作中频频出现,通过描述其他人以及想像中自己的死亡,迪金森对人生的意义进行了严肃而深刻的思考。
二
狄金森的死亡主题诗歌通过描写死亡,用敏锐的眼光审视了上帝、死亡、永生的关系.其对死亡的观察和体验,使死亡变得不再可怕;对永生的期待,使人热爱人生;对上帝无情和冷漠的愤慨,显示了诗人热爱人类的崇高情怀。在她的一生中迪金森对死亡主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探索,她的很多诗都与死亡有关。迪金森把死亡看作是一种历险,除此之外,她在诗中对死亡的描述也因其反常规性而显得别具一格:死亡在她的笔下变得有血有肉,不但能思考,而且能开口说话,有时她把死亡比作和她并肩坐在马车里的旅伴---一位彬彬有礼的绅士;有时她把死亡比作小房舍里的伴侣,而她则待在房舍里等待着这位伴侣的到来;有时她把死亡比作一位带给她快乐的爱人,并期盼着死后能与他面对面。她对死亡的体验是丰富多彩的:对于死亡,她可以用眼睛看("我看见一只弥留时刻的眼睛")②,可以用耳朵听("我听见苍蝇嗡嗡叫---当我奄奄一息" 465),还可以用心感觉("我感觉葬礼,在我脑中举行" 280)。通过迪金森对死亡主题的迷恋我们可以看出迪金森是一位具有死亡情结的诗人。尽管她没有明确界定死亡,也没有提出深奥的哲学概念,她却能独树一帜地从人类体验的角度出发,以生动的语言来展现死亡的过程和情景。通过以下个例子我们可以对迪金森的死亡情结有更深一步的了解:
"因为我不能停步等待死神——"(712)一诗是迪金森死亡诗歌的精品。在诗中诗人以一种平和的语气将死亡娓娓道来:
因为我不能停步等待死神——
他便好心地停车把我接上——
马车里载的只是我俩——
还有“永生”。
在这首诗中,死神以温文尔雅的求婚者面貌出现,他俨然是一位绅士:彬彬有礼地停下马车,殷勤地邀请"我"和他一起踏上生命的最后旅程。在此,诗人采用了反常规的处理方式,一改"死亡"通常具有的狰狞恐怖模样,使其显得温良可亲。
有时诗人则以另外一种轻松的口吻来描述死亡:
我注意到人们的消失
当我还是个孩子——
我以为他们去远方游览
或是在荒凉的地方落脚——
然而他们因为死亡才这麽做
一个小孩无法看到的事实——(1149)
在这首诗中,诗人作为一个旁观者,用孩子般的天真目光去看待死亡--"我"注意到的"人们的消失"。在孩子的想象中,死亡成了一次"去远方的游览",或是偶尔一次"在荒凉的地方落脚"。直到最后,诗人才揭开事实真相,说明这一切都只是有关冥界的幻想,因为"我"还是个孩子,无法看到死亡的真正含义。
诗人内心充满了矛盾和冲突,这一点在其对死亡的态度中也有所体现。在有些时候,诗人则把死亡看作是一种威胁。在"死亡!死亡在夜间!"一诗中,死者期待耶稣的出现,让他带着她穿过黑暗的死亡之路,到达充满光明的天堂。
死亡!死亡在夜间!
是否有人带来光亮
让我看清哪条路
通往永恒的积雪?
那麽"耶稣"!
耶稣在哪里?
也许他不知道这房子——
这边走,耶稣,让他过去!
此时的诗人对上帝能否拯救他产生了怀疑,友谊成为她对抗死亡和恐惧的武器:
有人向大门奔去
看看多利是否来了!等等!
我听到她的脚登上楼梯!
死亡不会伤害——因为多利在这里!(158)
在这首诗中多利是诗人的好朋友苏珊的别名,诗人把她们之间的友谊当作是对抗死神带来的黑暗的一线光明。因此在这首以死亡为主题的诗中我们可以看出爱和友谊对诗人的重要性。
三
在人类文学史上,死亡主题像其他永恒主题如爱情、自然、美、人性一样,也在文学作品中频频出现。弗洛伊德说"一 切生命的目标乃是死。"③可见死亡是生命的一个组成部分。不计其数的艺术家似乎都对死亡主题产生过浓厚的兴趣,他们通过探索死亡的意义来探索生存的意义。除了迪金森以外,还有很多有名的作家也写过以死亡为主题的诗篇,如威廉·柯伦·布赖恩特的《死亡随想曲》、爱伦坡的《致海伦》、《乌鸦》和《安娜贝尔李》。
生活经历也影响其世界观及对死亡主题的迷恋。迪金森把死亡看做一种历险。事实上,这种历险早在她的童年时代就开始了。1844年她13岁那年,一个邻居家的小女孩--她的朋友索非亚·霍兰德身患重病,卧床不起。在她生病期间,迪金森经常去探望她但最后还是目睹了她的死亡。这件事情对她幼小的心灵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若干年后,当她还仅仅20多岁的时候,她便开始想像自己躺在棺材中的情景。迪金森的生活环境也对她有一定的影响。在她10岁到25岁年间,迪金森所居住的地方和当地的墓地离得很近,她可以经常看到离去的人被送往墓地,看到来来往往的人去扫墓致哀,所以死亡对迪金森来讲根本就不陌生,因为死亡经常发生在她的身边。除此之外,她的生命中常有死亡相伴,这也是她在诗中经常提及死亡主题的重要原因之一。她父母及她深爱过的男人查尔斯·华兹华斯的死亡,再加上她的孤独隐居生活都和她的死亡情结有关。
下面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迪金森的死亡情结。
弗莱认为人都有一种死亡之本能,应当通过某种方式表达出来。他说:"自我为了求得生存,为了对付焦虑,尤其是对待来自死的本能的危险,便力图通过改变本能的对象选择来转移危险……他们使死的本能的能量得以以伪装的方式释放出来。"④
诺尔曼·布朗:在《生与死的对抗》中也提出:
“精神分析认为为本能在生物性的水平上和谐的统一状态之中,在人性的水平彼此分离并开始相互冲突,人类将永远处于躁动不安的状态直到其在更高的意识层面上消除了这些冲突回复到和谐状态" ⑤
我们假设:生本能与死本能以某种未分化的统一状态共存于动物水平,而且,它们能够在人身上获得重新的统一并达到更高的和谐,然而,在任何意识形态之中,在任何个人经验中,死亡都是最大的敌人,弗洛伊德把本能的相互对立看作生本能和死本能的对立,生与死如何能够获得统一?对迪金森来说,她的死亡主题诗歌是一种对生存意义的探索:诗人之所以大量描写死亡,不是惧怕死亡,更不是悲观厌世,而是试图通过努力把生与死在意识层面上统一起来,从而让人性由躁动不安重新回复到和谐安定的状态之中。
使人的意识结构坚强得足以接受死亡,这是哲学、精神分析学和艺术共同为之奋斗的一项任务。诗人里尔克指出,把生与死结合在一起是诗人的使命,"谁正确地理解并庆祝死,谁也就同时弘扬了生"⑥通过描述其他人以及想像中自己的死亡,迪金森可能试图来控制死亡,消除对死亡的神秘的不可知性,从而探索生命的意义。生存与死亡本是一对密不可分的矛盾,越多地关注死亡,就越说明诗人关注生存,关注生命的内在意义,同时也越能体现出诗人对生的渴望和依恋有多强烈。
圣·奥古斯丁看来,人的命运就是与乐园的分离和努力重新回到乐园;然而在这一过程中,人却始终在与自己作战。就迪金森而言,她拒绝皈依清教及其它任何宗教,并对死后灵魂的生活、来生、上帝及天堂的存在产生了质疑。所以我们可以说,迪金森的乐园是拥有爱、自然和美的尘世。
首先,她对关于上帝及天堂的传统观念表现出半信半疑的态度。诗人既渴望过它所宣扬的生活,又从内心深处对上帝感到怀疑, 譬如在"我从未见过荒原"里, 作者运用自己丰富的想象力, 断言自己"知道天堂的位置/仿佛有图在手上——"作者在这里表示出要到天堂去的强烈愿望。然而, 真正要到天堂去的时候, 诗人却又写道:"上天堂去/听起来多么难受!??我还要再看一看/这奇妙的地!"⑦
她曾经说过:”来生对你们来说不是很恐怖吗……我经常想到它。它对我来说是如此的阴暗以至于我希望根本没有来生。想像我们会永远活下去永远不会死亡……"
第二,迪金森热爱大自然。她把自己的诗歌归功于自然,她热爱生活在大自然中的一切生物,不管它们是多麽的渺小。虽然像隐士一样,她的生活范围仅局限于父亲的房子和小花园,但她总是尽可能地沉浸在大自然中,尽情享受每一种生命的陪伴。她把对自然及人类的爱转移到了对大自然每种生灵的爱中去了。在诗歌中,她深情地歌颂大自然,自然是她钟爱的主题。她以细腻的观察力注视自然界的每一种情调,她喜欢日出的壮丽,也钟爱风吹树林的沙沙声,她关注树叶的飘落、云彩的移动、月亮的升起、山峦的隐现和雨水的滴落。自然界中的一切都能激发她的诗歌灵感,可谓天地万物皆诗题。⑧
第三,爱对于迪金森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尽管远离尘嚣、一生充满挫折,迪金森仍然保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正如她在给好友霍兰夫人的信中所说:"或许你会嘲笑我!或许整个美国都会嘲笑我!我却不会因此停下!我的使命便是爱……我的使命便是歌唱!"(L.269)⑨尽管过着隐士一样的生活,迪金森并非完全与世隔绝,而是通过书信与外界保持有限的联系。据说她一生中深爱过两个男人:牛顿和沃斯。她写过大量的爱情诗篇,深情歌颂至神至圣的爱情。
她爱自然,爱她的朋友,也爱她的家。事实上,她有许多亲密的同性和异性朋友,并通过书信和他们保持联系。而且,她把爱别人当成自己的神圣使命。正如她在诗中所说:
假如我能使一颗心不致破碎
我就没有白活
假如我能慰藉一个痛苦的生命
或是能抚平人们心灵的创伤
或是帮助一只晕厥的知更鸟
重新回到爱巢
我就没有白活 (919)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不难得出结论,迪金森不信任上帝和来世,比起天堂来她更爱这个拥有自然、爱和美的尘世。
总结
迪金森在其诗歌中对死亡主题的迷恋源于其对尘世的眷恋。通过大量描写死亡诗人对生存的意义进行了严肃而认真的思考。这是一种灵魂的升华。迪金森致力于探索生命内在的意义而不仅仅满足于其表面的东西。她试图揭开死亡与来生的秘密。
意识及想像对迪金森来说只是一种工具,她用其来发现生与死之奥秘。这一难题比其他主题更让迪金森为之着迷,因此对死亡主题的探索贯穿其诗歌创作的始终。可见诗人虽然过着隐居生活,远离尘世的喧嚣,但其与世隔绝绝非因其悲观厌世,相反,诗人对尘世的一切充满了爱与眷恋,她的爱宛如穿过石缝的汩汩小溪,不易为人察觉,但却清澈而隽永,让人流连忘返,值得读者反复品位,百思不厌。
注释:
①江枫:《迪金森抒情诗选》.湖南文艺出版社,1997,p.2。
②诗歌选自The Poems of Emily Dickinson, 3 vols. ed. Thomas H. Johnson, Cambridge, MA: The Belknap P of Harvard UP,1995. 括号中的数字为约翰逊的诗歌编号.全部译诗由刘守兰译。
③引自Beyond the Pleasure Principle, tr. J.Strachey. International Psycho-Analytical Library,ed.E.Jones, London:Hogarth Press.1950 ,no.50
④张传开、章忠民:《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评述》.南京大学出版社,1987, p.39
⑤诺尔曼·布朗著,冯川,伍厚恺译:《生与死的对抗》(Life against Death).贵州: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 p.92。
⑥转引自诺尔曼·布朗著,冯川,伍厚恺译.《生与死的对抗》(Life against Death).贵州: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 p.117
⑦江枫:《迪金森抒情诗选》.湖南文艺出版社,1997, p.31。
⑧刘守兰:《迪金森研究》.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6, p.189。
⑨书信引自The Letters of Emily Dickinson. 3 vols. Ed. Thomas H. Johnson and Theodora Ward. Cambridge: The Belknap P of Harvard UP. 1958。括号中L后面的数字是约翰逊的书信编号.由刘守兰译。
关键词:迪金森;死亡主题;永恒主题;自然;爱。
一
艾米莉·迪金森(Emily Dickinson,1830-1886)和沃尔特·惠特曼一样,被认为是19世纪美国最伟大的两位诗
人之一,而作为20世纪现代主义文学的先驱,她的地位甚至已凌驾于沃尔特·惠特曼之上。在美国文学史上,迪金森被誉为"萨福(Sappho)以来西方最杰出的女诗人";而就驾驭语言的能力而言,有人"甚至把她和莎士比亚相提并论。"① 她一生写过近1800首诗,虽然生前仅发表过7首,但在她死后,评论家们纷纷注意到其才华并对其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她把日常生活中鲜为人注意的现象信手拈来,并由此展开,一只苍蝇、一朵小枯花、一条蛇或者一只停在人行道上觅食的小鸟都可能给她带来诗的灵感,激发她的创作。她以别具一格的笔触抒写自己对人生、宗教、自然及爱情等诸多主题的独特见解。其创作的诗中凝聚着深厚的情感和创造性的智慧。她的诗句因其格言形式而著称,加上其韵律的微妙变化和押韵的无规则、陈述的直接和其大胆惊人的想象,使她独立于19世纪美国文学的主流之外并赢得了20世纪诗坛的广泛称赞。她的诗歌具有惊人的完整性和独创性,并对后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在她生活的阿默斯特镇上,卡尔文教、福音教、唯一理教等基督教派同时并存,但她拒绝接受那个时代的正统宗教信仰。她把永恒称之为"洪水对象",既恭敬又反叛,用带有绝望的不确定性的诗句,来修改信仰的可信陈述。死亡主题在其诗歌创作中频频出现,通过描述其他人以及想像中自己的死亡,迪金森对人生的意义进行了严肃而深刻的思考。
二
狄金森的死亡主题诗歌通过描写死亡,用敏锐的眼光审视了上帝、死亡、永生的关系.其对死亡的观察和体验,使死亡变得不再可怕;对永生的期待,使人热爱人生;对上帝无情和冷漠的愤慨,显示了诗人热爱人类的崇高情怀。在她的一生中迪金森对死亡主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探索,她的很多诗都与死亡有关。迪金森把死亡看作是一种历险,除此之外,她在诗中对死亡的描述也因其反常规性而显得别具一格:死亡在她的笔下变得有血有肉,不但能思考,而且能开口说话,有时她把死亡比作和她并肩坐在马车里的旅伴---一位彬彬有礼的绅士;有时她把死亡比作小房舍里的伴侣,而她则待在房舍里等待着这位伴侣的到来;有时她把死亡比作一位带给她快乐的爱人,并期盼着死后能与他面对面。她对死亡的体验是丰富多彩的:对于死亡,她可以用眼睛看("我看见一只弥留时刻的眼睛")②,可以用耳朵听("我听见苍蝇嗡嗡叫---当我奄奄一息" 465),还可以用心感觉("我感觉葬礼,在我脑中举行" 280)。通过迪金森对死亡主题的迷恋我们可以看出迪金森是一位具有死亡情结的诗人。尽管她没有明确界定死亡,也没有提出深奥的哲学概念,她却能独树一帜地从人类体验的角度出发,以生动的语言来展现死亡的过程和情景。通过以下个例子我们可以对迪金森的死亡情结有更深一步的了解:
"因为我不能停步等待死神——"(712)一诗是迪金森死亡诗歌的精品。在诗中诗人以一种平和的语气将死亡娓娓道来:
因为我不能停步等待死神——
他便好心地停车把我接上——
马车里载的只是我俩——
还有“永生”。
在这首诗中,死神以温文尔雅的求婚者面貌出现,他俨然是一位绅士:彬彬有礼地停下马车,殷勤地邀请"我"和他一起踏上生命的最后旅程。在此,诗人采用了反常规的处理方式,一改"死亡"通常具有的狰狞恐怖模样,使其显得温良可亲。
有时诗人则以另外一种轻松的口吻来描述死亡:
我注意到人们的消失
当我还是个孩子——
我以为他们去远方游览
或是在荒凉的地方落脚——
然而他们因为死亡才这麽做
一个小孩无法看到的事实——(1149)
在这首诗中,诗人作为一个旁观者,用孩子般的天真目光去看待死亡--"我"注意到的"人们的消失"。在孩子的想象中,死亡成了一次"去远方的游览",或是偶尔一次"在荒凉的地方落脚"。直到最后,诗人才揭开事实真相,说明这一切都只是有关冥界的幻想,因为"我"还是个孩子,无法看到死亡的真正含义。
诗人内心充满了矛盾和冲突,这一点在其对死亡的态度中也有所体现。在有些时候,诗人则把死亡看作是一种威胁。在"死亡!死亡在夜间!"一诗中,死者期待耶稣的出现,让他带着她穿过黑暗的死亡之路,到达充满光明的天堂。
死亡!死亡在夜间!
是否有人带来光亮
让我看清哪条路
通往永恒的积雪?
那麽"耶稣"!
耶稣在哪里?
也许他不知道这房子——
这边走,耶稣,让他过去!
此时的诗人对上帝能否拯救他产生了怀疑,友谊成为她对抗死亡和恐惧的武器:
有人向大门奔去
看看多利是否来了!等等!
我听到她的脚登上楼梯!
死亡不会伤害——因为多利在这里!(158)
在这首诗中多利是诗人的好朋友苏珊的别名,诗人把她们之间的友谊当作是对抗死神带来的黑暗的一线光明。因此在这首以死亡为主题的诗中我们可以看出爱和友谊对诗人的重要性。
三
在人类文学史上,死亡主题像其他永恒主题如爱情、自然、美、人性一样,也在文学作品中频频出现。弗洛伊德说"一 切生命的目标乃是死。"③可见死亡是生命的一个组成部分。不计其数的艺术家似乎都对死亡主题产生过浓厚的兴趣,他们通过探索死亡的意义来探索生存的意义。除了迪金森以外,还有很多有名的作家也写过以死亡为主题的诗篇,如威廉·柯伦·布赖恩特的《死亡随想曲》、爱伦坡的《致海伦》、《乌鸦》和《安娜贝尔李》。
生活经历也影响其世界观及对死亡主题的迷恋。迪金森把死亡看做一种历险。事实上,这种历险早在她的童年时代就开始了。1844年她13岁那年,一个邻居家的小女孩--她的朋友索非亚·霍兰德身患重病,卧床不起。在她生病期间,迪金森经常去探望她但最后还是目睹了她的死亡。这件事情对她幼小的心灵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若干年后,当她还仅仅20多岁的时候,她便开始想像自己躺在棺材中的情景。迪金森的生活环境也对她有一定的影响。在她10岁到25岁年间,迪金森所居住的地方和当地的墓地离得很近,她可以经常看到离去的人被送往墓地,看到来来往往的人去扫墓致哀,所以死亡对迪金森来讲根本就不陌生,因为死亡经常发生在她的身边。除此之外,她的生命中常有死亡相伴,这也是她在诗中经常提及死亡主题的重要原因之一。她父母及她深爱过的男人查尔斯·华兹华斯的死亡,再加上她的孤独隐居生活都和她的死亡情结有关。
下面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迪金森的死亡情结。
弗莱认为人都有一种死亡之本能,应当通过某种方式表达出来。他说:"自我为了求得生存,为了对付焦虑,尤其是对待来自死的本能的危险,便力图通过改变本能的对象选择来转移危险……他们使死的本能的能量得以以伪装的方式释放出来。"④
诺尔曼·布朗:在《生与死的对抗》中也提出:
“精神分析认为为本能在生物性的水平上和谐的统一状态之中,在人性的水平彼此分离并开始相互冲突,人类将永远处于躁动不安的状态直到其在更高的意识层面上消除了这些冲突回复到和谐状态" ⑤
我们假设:生本能与死本能以某种未分化的统一状态共存于动物水平,而且,它们能够在人身上获得重新的统一并达到更高的和谐,然而,在任何意识形态之中,在任何个人经验中,死亡都是最大的敌人,弗洛伊德把本能的相互对立看作生本能和死本能的对立,生与死如何能够获得统一?对迪金森来说,她的死亡主题诗歌是一种对生存意义的探索:诗人之所以大量描写死亡,不是惧怕死亡,更不是悲观厌世,而是试图通过努力把生与死在意识层面上统一起来,从而让人性由躁动不安重新回复到和谐安定的状态之中。
使人的意识结构坚强得足以接受死亡,这是哲学、精神分析学和艺术共同为之奋斗的一项任务。诗人里尔克指出,把生与死结合在一起是诗人的使命,"谁正确地理解并庆祝死,谁也就同时弘扬了生"⑥通过描述其他人以及想像中自己的死亡,迪金森可能试图来控制死亡,消除对死亡的神秘的不可知性,从而探索生命的意义。生存与死亡本是一对密不可分的矛盾,越多地关注死亡,就越说明诗人关注生存,关注生命的内在意义,同时也越能体现出诗人对生的渴望和依恋有多强烈。
圣·奥古斯丁看来,人的命运就是与乐园的分离和努力重新回到乐园;然而在这一过程中,人却始终在与自己作战。就迪金森而言,她拒绝皈依清教及其它任何宗教,并对死后灵魂的生活、来生、上帝及天堂的存在产生了质疑。所以我们可以说,迪金森的乐园是拥有爱、自然和美的尘世。
首先,她对关于上帝及天堂的传统观念表现出半信半疑的态度。诗人既渴望过它所宣扬的生活,又从内心深处对上帝感到怀疑, 譬如在"我从未见过荒原"里, 作者运用自己丰富的想象力, 断言自己"知道天堂的位置/仿佛有图在手上——"作者在这里表示出要到天堂去的强烈愿望。然而, 真正要到天堂去的时候, 诗人却又写道:"上天堂去/听起来多么难受!??我还要再看一看/这奇妙的地!"⑦
她曾经说过:”来生对你们来说不是很恐怖吗……我经常想到它。它对我来说是如此的阴暗以至于我希望根本没有来生。想像我们会永远活下去永远不会死亡……"
第二,迪金森热爱大自然。她把自己的诗歌归功于自然,她热爱生活在大自然中的一切生物,不管它们是多麽的渺小。虽然像隐士一样,她的生活范围仅局限于父亲的房子和小花园,但她总是尽可能地沉浸在大自然中,尽情享受每一种生命的陪伴。她把对自然及人类的爱转移到了对大自然每种生灵的爱中去了。在诗歌中,她深情地歌颂大自然,自然是她钟爱的主题。她以细腻的观察力注视自然界的每一种情调,她喜欢日出的壮丽,也钟爱风吹树林的沙沙声,她关注树叶的飘落、云彩的移动、月亮的升起、山峦的隐现和雨水的滴落。自然界中的一切都能激发她的诗歌灵感,可谓天地万物皆诗题。⑧
第三,爱对于迪金森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尽管远离尘嚣、一生充满挫折,迪金森仍然保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正如她在给好友霍兰夫人的信中所说:"或许你会嘲笑我!或许整个美国都会嘲笑我!我却不会因此停下!我的使命便是爱……我的使命便是歌唱!"(L.269)⑨尽管过着隐士一样的生活,迪金森并非完全与世隔绝,而是通过书信与外界保持有限的联系。据说她一生中深爱过两个男人:牛顿和沃斯。她写过大量的爱情诗篇,深情歌颂至神至圣的爱情。
她爱自然,爱她的朋友,也爱她的家。事实上,她有许多亲密的同性和异性朋友,并通过书信和他们保持联系。而且,她把爱别人当成自己的神圣使命。正如她在诗中所说:
假如我能使一颗心不致破碎
我就没有白活
假如我能慰藉一个痛苦的生命
或是能抚平人们心灵的创伤
或是帮助一只晕厥的知更鸟
重新回到爱巢
我就没有白活 (919)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不难得出结论,迪金森不信任上帝和来世,比起天堂来她更爱这个拥有自然、爱和美的尘世。
总结
迪金森在其诗歌中对死亡主题的迷恋源于其对尘世的眷恋。通过大量描写死亡诗人对生存的意义进行了严肃而认真的思考。这是一种灵魂的升华。迪金森致力于探索生命内在的意义而不仅仅满足于其表面的东西。她试图揭开死亡与来生的秘密。
意识及想像对迪金森来说只是一种工具,她用其来发现生与死之奥秘。这一难题比其他主题更让迪金森为之着迷,因此对死亡主题的探索贯穿其诗歌创作的始终。可见诗人虽然过着隐居生活,远离尘世的喧嚣,但其与世隔绝绝非因其悲观厌世,相反,诗人对尘世的一切充满了爱与眷恋,她的爱宛如穿过石缝的汩汩小溪,不易为人察觉,但却清澈而隽永,让人流连忘返,值得读者反复品位,百思不厌。
注释:
①江枫:《迪金森抒情诗选》.湖南文艺出版社,1997,p.2。
②诗歌选自The Poems of Emily Dickinson, 3 vols. ed. Thomas H. Johnson, Cambridge, MA: The Belknap P of Harvard UP,1995. 括号中的数字为约翰逊的诗歌编号.全部译诗由刘守兰译。
③引自Beyond the Pleasure Principle, tr. J.Strachey. International Psycho-Analytical Library,ed.E.Jones, London:Hogarth Press.1950 ,no.50
④张传开、章忠民:《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评述》.南京大学出版社,1987, p.39
⑤诺尔曼·布朗著,冯川,伍厚恺译:《生与死的对抗》(Life against Death).贵州: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 p.92。
⑥转引自诺尔曼·布朗著,冯川,伍厚恺译.《生与死的对抗》(Life against Death).贵州: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 p.117
⑦江枫:《迪金森抒情诗选》.湖南文艺出版社,1997, p.31。
⑧刘守兰:《迪金森研究》.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6, p.189。
⑨书信引自The Letters of Emily Dickinson. 3 vols. Ed. Thomas H. Johnson and Theodora Ward. Cambridge: The Belknap P of Harvard UP. 1958。括号中L后面的数字是约翰逊的书信编号.由刘守兰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