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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儒家伦理观念笼罩的社会生活中,通过儒学的“公私之辨”,也能彰显出一种儒家的公德精神;但通常是在一种巨大的伦理危机的情境中,才能将这种精神激活。儒学主要是通过伦理关系来实现自我认同、社会认同的理论特性,使儒家在公共生活领域中发生认同障碍,阻滞了道德感情和道德行为的释放,表现为公德的缺弱。这里是儒学笼罩不住的空间,但也是儒学会有新的生长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