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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代制度化的身言书判试,随着政治更革及实际运作中的不断涤荡,逐渐失其实,继而亦失其名。宋真宗因大赦之惯例,复用身言书判之名,对选人施简拔之恩,已与唐代性质不同。应试选人或藉此改官,或因之循资。後因士大夫们对身言书判试颇多非议,这一考试科目终至熙宁变法时遭废.表面看来,唐宋身言书判试之实行,徒为考试形式之因革,实际上,其兴废抑扬,折射出由唐到宋政治、社会及多种制度之流变过程。这一过程又充分反映出,唐宋时期在选任官员中以“经世致用”为主导的不同取材标准和理念同实际考试运作之间的张力与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