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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有住房出售后净损失的处理,现行财会制度规定计入长期负债项目下其他长期负债项下的住房周转金中。这种处理方法存在一些问题,对此,笔者谈点个人意见。1.现行处理方法存在的缺陷。①造成企业所得税计缴的不真实。企业房改前,职工住房作为一项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计入管理费用在税前列支。公房出售净损失的现行处理方法使企业的管理费用中缺少了房改前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实质上是少计费用而虚增盈利,导致国家多征了企业所得税,加重了企业负担。②现行处理方法影响了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从而影响了对企业的指标评价。一方面,现行处理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