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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达10年的清末“新政”中,教育改革是各项改革中进行的最广泛深入的一项,它是近代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因素的增长在文化教育领域的反映。1906年9月清政府创办了中国近代第一所官办法律学堂——京师法律学堂,中国近代的专门法学教育开始了新的阶段。本文主要论述了京师法律学堂的创办背景;体制、学制与课程设置;教员与教学内容等。同时论及了清末教育改革中的日本留学简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