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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教师的人际关系而言,教师与学生家长的关系是教师需要正确处理的关系之一。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对学生的健康成长有着重要的、直接的和现实的意义,为此,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在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六条中明确规定:“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这一规定对教师与学生家长的关系做出了明确规范,是教师处理与学生家长关系的重要指针和依据。教师在处理与学生家长的关系时,应针对家长的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