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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来,我们桥东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把内部监督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方面来抓。建立了联合督查的长效机制,并通过延伸督查触角,形成了多维度、全方位的内部监督模式,实现了全院干警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无错漏案件的“三无”目标。
一、联合督查要建立长期有效的机制
自2003年开始,我们桥东区人民检察院就实行了联合督查机制,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联合督查机制不断完善和加强,实现了三个转变。
一是变纪检组单一督查为督查组多方联合督查。督查组督查长为每日带班的院领导班子成员,副督查长为纪检组长,监察科长及值班干警为督查成员。督查组除做好日常机关安全保卫和上通下达等工作外,还要通過“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全院各项管理制度进行落实以及对干警的组织纪律、办案程序、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二是变零打碎敲的督查一阵子为规范有序的常抓不懈督查。制定了督查组督查规范和督查长督查员职责,建立了轮流值班抽查检查制度和具体督导要求,实行24小时的全时段和全方位督查。平时每周进行2次全面督查。特殊时期院领导24小时在岗在位随时督查。三是变单纯的督查为与奖惩评先紧密挂钩的督查。督查情况由督查长将督查结果与全员述职述廉和“周例会、月讲评”制度相结合,每周一在院中的公示栏中通报公布。月底结合各科干警的履职和廉政情况报告在院务会上予以讲评,确保监督做到“事前预防到位,事中监督及时”。
二、联合督查要箭指“靶心”
为确保联合督查这支箭射得准、射得深,我们把联合督查的“靶心”选定为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采取了案中教育、执法检查和走访评议三种方式确保督查实效。
案中教育即针对办案中可能发生的问题,由主管检察长或办案部门负责人对执法人员进行办案纪律、公正执法、职业道德、事故预防等警示教育。执法检查即联合督查组对反贪、侦监、公诉等重点业务部门和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改变强制措施等办案重点环节进行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及时发现,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走访评议即在办案过程中,首先由办案部门负责人和干警就每一起案件有无违反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有无吃、拿、卡、要等情况向纪检监察部门填报一书两卡或进行口头书面汇报后,联合督查人员征求案件当事人家属及发案单位意见和建议,对检察干警的执法水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其评议结果装入干警工作实绩档案,作为评先和考核奖惩的依据。
三、联合督查要延伸到“八小时外”
一是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情况实行抽查检查。联合督查组随机对全院干警“八小时以外情况”以电话或家访方式进行抽查。各主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走出去听取社区组织和其他单位干部群众对检察干警的评价,全面了解和把握干警作风等情况。检察长与副检察长、主管检察长和科长、科长与干警每月要进行两次谈心或谈话,及时掌握每个干警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是借助外力,让联合督查长出顺风耳、千里眼。通过家访和向干警家属发信及向干警家属通报检察工作的重要情况活动等方式,引导干警亲属积极参与监督管理,自觉抵制不廉洁等违法违纪行为,营造有效的“第二道防线”;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检察干警执法办案和“八小时以外”的非正常活动进行监督举报;从区人大、区纪检委、区政协、新闻部门等社会各界聘请人民监督员和执法执纪联络员,并在相关部门和乡镇建立群众监督联系点,形成联合督查组、干警家属、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群众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八小时以外”互联网,助力检察内部监督不留“死角”,防范和杜绝有损检察机关形象的“蛀虫”孳生。
一、联合督查要建立长期有效的机制
自2003年开始,我们桥东区人民检察院就实行了联合督查机制,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联合督查机制不断完善和加强,实现了三个转变。
一是变纪检组单一督查为督查组多方联合督查。督查组督查长为每日带班的院领导班子成员,副督查长为纪检组长,监察科长及值班干警为督查成员。督查组除做好日常机关安全保卫和上通下达等工作外,还要通過“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全院各项管理制度进行落实以及对干警的组织纪律、办案程序、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二是变零打碎敲的督查一阵子为规范有序的常抓不懈督查。制定了督查组督查规范和督查长督查员职责,建立了轮流值班抽查检查制度和具体督导要求,实行24小时的全时段和全方位督查。平时每周进行2次全面督查。特殊时期院领导24小时在岗在位随时督查。三是变单纯的督查为与奖惩评先紧密挂钩的督查。督查情况由督查长将督查结果与全员述职述廉和“周例会、月讲评”制度相结合,每周一在院中的公示栏中通报公布。月底结合各科干警的履职和廉政情况报告在院务会上予以讲评,确保监督做到“事前预防到位,事中监督及时”。
二、联合督查要箭指“靶心”
为确保联合督查这支箭射得准、射得深,我们把联合督查的“靶心”选定为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采取了案中教育、执法检查和走访评议三种方式确保督查实效。
案中教育即针对办案中可能发生的问题,由主管检察长或办案部门负责人对执法人员进行办案纪律、公正执法、职业道德、事故预防等警示教育。执法检查即联合督查组对反贪、侦监、公诉等重点业务部门和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改变强制措施等办案重点环节进行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及时发现,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走访评议即在办案过程中,首先由办案部门负责人和干警就每一起案件有无违反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有无吃、拿、卡、要等情况向纪检监察部门填报一书两卡或进行口头书面汇报后,联合督查人员征求案件当事人家属及发案单位意见和建议,对检察干警的执法水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其评议结果装入干警工作实绩档案,作为评先和考核奖惩的依据。
三、联合督查要延伸到“八小时外”
一是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情况实行抽查检查。联合督查组随机对全院干警“八小时以外情况”以电话或家访方式进行抽查。各主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走出去听取社区组织和其他单位干部群众对检察干警的评价,全面了解和把握干警作风等情况。检察长与副检察长、主管检察长和科长、科长与干警每月要进行两次谈心或谈话,及时掌握每个干警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是借助外力,让联合督查长出顺风耳、千里眼。通过家访和向干警家属发信及向干警家属通报检察工作的重要情况活动等方式,引导干警亲属积极参与监督管理,自觉抵制不廉洁等违法违纪行为,营造有效的“第二道防线”;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检察干警执法办案和“八小时以外”的非正常活动进行监督举报;从区人大、区纪检委、区政协、新闻部门等社会各界聘请人民监督员和执法执纪联络员,并在相关部门和乡镇建立群众监督联系点,形成联合督查组、干警家属、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群众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八小时以外”互联网,助力检察内部监督不留“死角”,防范和杜绝有损检察机关形象的“蛀虫”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