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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与医院的联动机制不健全是当前大学生心理危机救助工作的主要困扰,使得危机个案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干预,对学校的平安稳定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构建学校-医院联动的心理危机救助工作机制从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健全学校心理危机救助机制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自身发展层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从机制建设、队伍培养和深化研究方面,探索建立学校-医院联动机制的有效途径。
一、构建学校-医院联动心理危机救助工作机制的必要性
目前大多高校已形成了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体系,但一方面由于危机工作的紧急性和不确定性,另一方面由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不是仅依靠学校有限资源能完善的工作,这使得高校在处理危机事件时面临许多的实际困难。其中,高校与医院的联动机制不健全就是困扰之一,这导致部分危机个案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干预,对学校的平安稳定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201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重点加强了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医教结合”保障机制,也就是学校-医院融合的工作机制将有助于掌握最佳的治疗时机和干预节点,进而提高心理危机救助的工作成效。具体来讲,构建学校-医院联动心理危机救助工作机制有如下几点必要性:
從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层面,学校-医院联动机制的建立,将有助于处于心理危机的学生的及时救助、治疗与康复。学校-医院联动的心理危机救助机制,能够畅通疑似患有重症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学生从学校心理中心到精神专科医院的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使其能够及时接受诊断和治疗,实现第一时间对危机个案进行有效的干预。
从健全高校学生心理危机救助机制层面,心理医生参与大学生心理危机处置办法的确定与实施,第一,能够协助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对已超出心理咨询和思政教育范围的学生,及时到医院接受心理评估和诊断,避免延误学生最佳心理或精神疾病治疗时机和有效方式。第二,心理医生能够发现处置心理危机学生过程中,方法或方式不科学、不合理的地方,能够及时给予相应指导,防止处于危机中的学生出现极端行为,并且能够避免事件所引发的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第三,医院能够协助高校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知识培训,帮助高校心理工作者学习心理危机处置的工作伦理与诊疗技术,掌握精神卫生的相关知识,熟悉求医治疗的相关流程等,提高转介的解释力和成功率。
从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发展层面,一方面可以有效保护学校心理咨询师的权益。《精神卫生法》中明确指出,心理咨询人员不得从事心理治疗或者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因此,当学校心理老师发现学生疑似存在严重心理问题,超出心理咨询的范围时,可以依托学校-医院相融合的心理危机救助机制,做好转介工作,以免无法妥善处理而引发的咨询伦理或者法律问题。另一方面,高校心理老师和心理医生可以相互学习,特别是高校心理老师可以学习临床的经验,提高对心理疾病的预警意识、识别标准、评估方法和处置方式等。高校与医院联合开展大学生心理危机救助的学习与研究,既可以分析大学生心理危机的产生与发展的过程及其特点,探索有效的解决办法,也可以尝试探索心理治疗和医学治疗有效的融合模式,提升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的理论水平与工作技能。
因此,针对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建立校医联动机制能够畅通心理危机干预的转介渠道,及时研判学生危机情况,有效预防重大危机事件的发生。
二、学校-医院联动心理危机救助工作机制的现状与困境
虽然高校大多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体系,却在实际工作中因心理医生的缺位,较难实现对大学生心理危机的精准干预。
(一)学校-医院整合的心理危机救助机制尚未健全
高校心理危机救助工作需要建立完善的预警标准、干预措施、转介流程和跟踪机制。当学生发生心理危机事件,建议学生家长陪同就医时,部分学生家长会因对严重心理障碍和精神疾病存在误解,对学校工作存在防御心理,而不配合就医,使得学生不能及时到专科医院做出诊断与治疗。虽然存在这样的困境是源于缺少学校-医院相融合的整合机制,但是大部分高校还是没有主动“走出去”,积极与专业医院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探寻有效的转介与救助渠道。
(二)学校-医院协同联动的工作路径尚未顺畅
学校与医院协同联动体现在:当高校学生发生心理危机事件时,医院应第一时间协助处理,全力保障心理危机学生的转介与救助;当学生因心理问题入院治疗康复后,复学时医院也应协助学校进行心理状态的诊断与评估,做好后续跟踪帮扶工作,帮助学生顺利融入大学生活。但当前大多高校面临的现实情况是,一方面由于学校与医院之间缺乏有效沟通路径,部分学生就诊后会隐瞒病情,存在身心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学生系统治疗后,学校-医院之间因缺乏沟通导致对学生的帮助方式不当,跟踪方式不科学,使得学生的病情会容易出现反复。
(三)学校-医院相融合的有效工作模式尚未完善
大学生心理危机救助是一项系统化的工作,但目前大多高校尚未形成完备的高校与精神专科医院相融合的工作模式,这主要体现在学校-医院没有建立起快速的危机干预绿色通道,高校在处理心理危机事件过程中,从心理中心到精神专科医院存在办理评估、测评、诊断、和住院手续等工作环节没有理顺的现象,使得心理咨询师与心理医生不能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无法实现心理辅导与精神治疗的无缝衔接,从而就不能保证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科学有序开展,保障心理救助效果的最优化。因此,当发生心理危机事件时,高校就不能快速救治心理危机大学生,进而最大程度地降低和防范严重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与恶化。
综上,当前需要医疗资源积极参与到大学生心理危机救助工作中,加强学校心理中心和医院之间的沟通和联动,学校与医院融合一体,从医学和心理层面制定心理危机评估标准,实现对心理危机的早期识别与预判,进而掌握危机干预的最佳时机,提高对危机预防干预的时效性。 三、建立学校-医院联动机制的有效途径
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需要高校积极与专科医院进行对接,确定心理危机的类型和诊断标准,联合开展队伍培养与工作研究,建立良好的学校-医院联动机制。
(一)探索学校-医院相融合的心理危机预警与救助机制
学校-医院相融合的心理危机救助工作首先要建立心理危机评估或识别的客观指标,综合分析归纳心理预警指标,以大学生心理危机类型,进而针对重点关注学生群体或者特殊学生群体建立动态评估体系。其次,要定期更新完善心理危机表现关键性指标,正确引导校园舆论,并尽早地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提高重点关注学生群体的心理应对能力,逐步提高学生对危机影响因素的认识和重视,提高学生对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重视度和认同度。第三,建立快速危机干预绿色通道,为学校转介的、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提供专业心理辅导与治疗。当高校心理中心发现有比较严重心理问题或精神疾病的学生,通过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帮助危机学生争取最佳的治疗时间,提高危机干预的时效性,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同时,学校-医院相融合的工作机制意味着高校要多方位关心危机学生的生活和心理康复程度,营造有助于学生心理康复的家庭与社会环境,动员学生配合心理治疗,提升学生治疗心理疾病的信心,使得学生能够成为自己心理成长的第一责任人。
(二)优化整合心理危机救助工作的专业队伍
学校-医院相融合的联动机制,一方面需要高校与医院建立工作联盟,共同积极寻求与省内、省外,乃至国外高水平学术机构、科研机构的合作,把工作联盟作为一个研究或者实习中心,通过多途径、多渠道来培养专业队伍,重点开展心理症状判断、心理障碍识别、危机干预管理及处理技术等培训,通过人才培养和资源整合带动基地的发展,并进一步构建符合学校实际、富有特色的危机救助工作模式。另一方面,需要建立心理医生与心理专家会诊合作的工作模式,健全大学生心理危机救助的长效机制。在必要的情况下,高校可聘任医院的心理医生或心理专家进校园,为严重心理危机或精神障碍的学生进行会诊或复诊,以发挥医院的专业优势,畅通工作路径,提高大学生心理危机救助的专业水平和有效性。
(三)深化学生心理危机救助的科学研究工作
在心理危机干预科学研究工作方面,依托学校-医院联动机制的力量、针对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难点问题整合更多高水平、高质量的科研项目开展科学研究,提供有关专業咨询,提升心理危机干预的科学化水平和时效性。同时借助于现代化的网络信息技术,联合省内外心理学、精神卫生专家,建立基于行为数据和心理诊断的大学生心理状态预测与评估系统,科学有效指导学校处置心理危机事件。(作者单位:吉林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基金项目:吉林大学2017年学生工作研究课题重点资助项目,项目编号XGY201711。
一、构建学校-医院联动心理危机救助工作机制的必要性
目前大多高校已形成了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体系,但一方面由于危机工作的紧急性和不确定性,另一方面由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不是仅依靠学校有限资源能完善的工作,这使得高校在处理危机事件时面临许多的实际困难。其中,高校与医院的联动机制不健全就是困扰之一,这导致部分危机个案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干预,对学校的平安稳定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201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重点加强了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医教结合”保障机制,也就是学校-医院融合的工作机制将有助于掌握最佳的治疗时机和干预节点,进而提高心理危机救助的工作成效。具体来讲,构建学校-医院联动心理危机救助工作机制有如下几点必要性:
從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层面,学校-医院联动机制的建立,将有助于处于心理危机的学生的及时救助、治疗与康复。学校-医院联动的心理危机救助机制,能够畅通疑似患有重症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学生从学校心理中心到精神专科医院的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使其能够及时接受诊断和治疗,实现第一时间对危机个案进行有效的干预。
从健全高校学生心理危机救助机制层面,心理医生参与大学生心理危机处置办法的确定与实施,第一,能够协助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对已超出心理咨询和思政教育范围的学生,及时到医院接受心理评估和诊断,避免延误学生最佳心理或精神疾病治疗时机和有效方式。第二,心理医生能够发现处置心理危机学生过程中,方法或方式不科学、不合理的地方,能够及时给予相应指导,防止处于危机中的学生出现极端行为,并且能够避免事件所引发的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第三,医院能够协助高校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知识培训,帮助高校心理工作者学习心理危机处置的工作伦理与诊疗技术,掌握精神卫生的相关知识,熟悉求医治疗的相关流程等,提高转介的解释力和成功率。
从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发展层面,一方面可以有效保护学校心理咨询师的权益。《精神卫生法》中明确指出,心理咨询人员不得从事心理治疗或者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因此,当学校心理老师发现学生疑似存在严重心理问题,超出心理咨询的范围时,可以依托学校-医院相融合的心理危机救助机制,做好转介工作,以免无法妥善处理而引发的咨询伦理或者法律问题。另一方面,高校心理老师和心理医生可以相互学习,特别是高校心理老师可以学习临床的经验,提高对心理疾病的预警意识、识别标准、评估方法和处置方式等。高校与医院联合开展大学生心理危机救助的学习与研究,既可以分析大学生心理危机的产生与发展的过程及其特点,探索有效的解决办法,也可以尝试探索心理治疗和医学治疗有效的融合模式,提升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的理论水平与工作技能。
因此,针对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建立校医联动机制能够畅通心理危机干预的转介渠道,及时研判学生危机情况,有效预防重大危机事件的发生。
二、学校-医院联动心理危机救助工作机制的现状与困境
虽然高校大多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体系,却在实际工作中因心理医生的缺位,较难实现对大学生心理危机的精准干预。
(一)学校-医院整合的心理危机救助机制尚未健全
高校心理危机救助工作需要建立完善的预警标准、干预措施、转介流程和跟踪机制。当学生发生心理危机事件,建议学生家长陪同就医时,部分学生家长会因对严重心理障碍和精神疾病存在误解,对学校工作存在防御心理,而不配合就医,使得学生不能及时到专科医院做出诊断与治疗。虽然存在这样的困境是源于缺少学校-医院相融合的整合机制,但是大部分高校还是没有主动“走出去”,积极与专业医院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探寻有效的转介与救助渠道。
(二)学校-医院协同联动的工作路径尚未顺畅
学校与医院协同联动体现在:当高校学生发生心理危机事件时,医院应第一时间协助处理,全力保障心理危机学生的转介与救助;当学生因心理问题入院治疗康复后,复学时医院也应协助学校进行心理状态的诊断与评估,做好后续跟踪帮扶工作,帮助学生顺利融入大学生活。但当前大多高校面临的现实情况是,一方面由于学校与医院之间缺乏有效沟通路径,部分学生就诊后会隐瞒病情,存在身心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学生系统治疗后,学校-医院之间因缺乏沟通导致对学生的帮助方式不当,跟踪方式不科学,使得学生的病情会容易出现反复。
(三)学校-医院相融合的有效工作模式尚未完善
大学生心理危机救助是一项系统化的工作,但目前大多高校尚未形成完备的高校与精神专科医院相融合的工作模式,这主要体现在学校-医院没有建立起快速的危机干预绿色通道,高校在处理心理危机事件过程中,从心理中心到精神专科医院存在办理评估、测评、诊断、和住院手续等工作环节没有理顺的现象,使得心理咨询师与心理医生不能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无法实现心理辅导与精神治疗的无缝衔接,从而就不能保证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科学有序开展,保障心理救助效果的最优化。因此,当发生心理危机事件时,高校就不能快速救治心理危机大学生,进而最大程度地降低和防范严重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与恶化。
综上,当前需要医疗资源积极参与到大学生心理危机救助工作中,加强学校心理中心和医院之间的沟通和联动,学校与医院融合一体,从医学和心理层面制定心理危机评估标准,实现对心理危机的早期识别与预判,进而掌握危机干预的最佳时机,提高对危机预防干预的时效性。 三、建立学校-医院联动机制的有效途径
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需要高校积极与专科医院进行对接,确定心理危机的类型和诊断标准,联合开展队伍培养与工作研究,建立良好的学校-医院联动机制。
(一)探索学校-医院相融合的心理危机预警与救助机制
学校-医院相融合的心理危机救助工作首先要建立心理危机评估或识别的客观指标,综合分析归纳心理预警指标,以大学生心理危机类型,进而针对重点关注学生群体或者特殊学生群体建立动态评估体系。其次,要定期更新完善心理危机表现关键性指标,正确引导校园舆论,并尽早地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提高重点关注学生群体的心理应对能力,逐步提高学生对危机影响因素的认识和重视,提高学生对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重视度和认同度。第三,建立快速危机干预绿色通道,为学校转介的、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提供专业心理辅导与治疗。当高校心理中心发现有比较严重心理问题或精神疾病的学生,通过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帮助危机学生争取最佳的治疗时间,提高危机干预的时效性,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同时,学校-医院相融合的工作机制意味着高校要多方位关心危机学生的生活和心理康复程度,营造有助于学生心理康复的家庭与社会环境,动员学生配合心理治疗,提升学生治疗心理疾病的信心,使得学生能够成为自己心理成长的第一责任人。
(二)优化整合心理危机救助工作的专业队伍
学校-医院相融合的联动机制,一方面需要高校与医院建立工作联盟,共同积极寻求与省内、省外,乃至国外高水平学术机构、科研机构的合作,把工作联盟作为一个研究或者实习中心,通过多途径、多渠道来培养专业队伍,重点开展心理症状判断、心理障碍识别、危机干预管理及处理技术等培训,通过人才培养和资源整合带动基地的发展,并进一步构建符合学校实际、富有特色的危机救助工作模式。另一方面,需要建立心理医生与心理专家会诊合作的工作模式,健全大学生心理危机救助的长效机制。在必要的情况下,高校可聘任医院的心理医生或心理专家进校园,为严重心理危机或精神障碍的学生进行会诊或复诊,以发挥医院的专业优势,畅通工作路径,提高大学生心理危机救助的专业水平和有效性。
(三)深化学生心理危机救助的科学研究工作
在心理危机干预科学研究工作方面,依托学校-医院联动机制的力量、针对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难点问题整合更多高水平、高质量的科研项目开展科学研究,提供有关专業咨询,提升心理危机干预的科学化水平和时效性。同时借助于现代化的网络信息技术,联合省内外心理学、精神卫生专家,建立基于行为数据和心理诊断的大学生心理状态预测与评估系统,科学有效指导学校处置心理危机事件。(作者单位:吉林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基金项目:吉林大学2017年学生工作研究课题重点资助项目,项目编号XGY20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