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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是中国历史上较为重视法律作用和法律建设的一个朝代,也是中国历史上为数不多的任法而治的朝代。为了与政治、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宋代的法律制度特别是民商事法律制度发展迅猛。北宋末年的统治者首先在民事诉讼方面大开越诉之禁,并且增立了越诉之法。民事法律制度的演进和诉讼规则的程序化,成为尚讼或健讼盛行不可或缺的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