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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土地整理的重要性入手,分析了郯城县土地整理工作的现状,重点论述了实施土地整理工作的应把握的主要环节,强调要做好“结合文章”,从而推进土地整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关键词:土地整理现状 思考
土地作为人类所能利用自然资源中的最基本、最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对于巩固国家政权基础、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郯城县作为农业大县,随着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人地矛盾也在日益加剧,特别是在加速推进“工业强县”战略和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工业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受制程度更显突出。因此,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已成为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具有非常紧迫和深远的意义。土地整理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农村地区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现结合郯城县实际对土地整理现状和思路进行探讨。
一、郯城县土地整理工作现状
自2001年开始,山东省郯城县的土地整理至今已近10年时间,共完成土地整理项目60个,项目总投资4350万元,总面积2989.42公顷,实现净增耕地面积1090.69公顷,主要工程量包括:平整土方3079.78万立方米,新建改建机耕路81.48公里,新建改建泵站25座,架设电气线路15.36公里,衬砌灌溉渠道21.29公里、排水渠道49.32公里、排灌两用渠道20.87公里,新建护坡11.15公里,桥涵746座,大口井3座,蓄水池7座,栽植行道树43210株。通过近10年的土地整理,郯城县至今已使用占补平衡指标上报建设用地总面积833.34公顷,占近年建设用地总量的60%以上,因此土地整理是拓展建设用地空间、缓解土地制约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新时期实行最严格的土地政策,确保耕地总量占补平衡的重要选择。
通过土地整理,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配套环境,采用土地流转的手段,有助于集中农村土地资源,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改善土地的经营状况,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因此,运用市场手段配置农村土地资源,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缩小城乡差距,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途径。
二、把握实施土地整理工作的主要环节
从郯城县土地整理工作的现状和实施情况分析,要搞好土地整理应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主要环节:(一)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当前应主要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社会的宣传。不但国土资源部门要大力宣传,农业、水利、城建以及新闻宣传单位、也应加强这方面的宣传。营造一种社会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的一种共识。二是对领导的宣传,特别是对县乡一级领导的宣传。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开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座谈会,或讲座等,进行政策、法律、法规、技术等方面的学习,增强领导干部对土地整理的时代感,紧迫感和责任感的认识,从而认真抓好这方面的工作。
(二)科学规划,总体布局。土地整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因此,在编制规划时,必须围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通盘考虑各种工程措施,确保工程设施按规划,有步骤地进行。根据先进地区的经验,在编制土地整理规划时,应主要注意四个方面的内容:
山地整理。以小流域为单元,在流域内,对田、水、路、林、村全面衡量,合理布局。(2)村镇土地整理。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原制定的村镇规划进行修订,重新界定村庄,居民点和乡镇界线,绘制村庄和乡镇驻地规划图。逐步做到三个集中,即农民住宅向城镇和社区集中;乡镇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农田向规模经营集中。(2)改造中低产田。改善耕作层,移土回填,使瘦田变良田,低产变高产。(3)旧村改造。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清查“荒”、“废”、“闲”,挖掘城镇存量潜力,控制城镇外延,解决城市建设用地需求。通过土地整理,使农村成为规模经营,适应农业现代化的农业园区,城市成为容积率适中的现代化城市。
(三)精心组织,规范管理。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郯城县委、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土地整理工作,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县政府也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国土、财政、林业、水利、农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开发整理领导小组,所在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同时对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的培训,为规范项目实施和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充分尊重民意,让群众满意。土地整理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整理区农户满意是土地整理工作是否做好的唯一标准,为确保土地整理工作顺利实施,我们在项目可行性研究中深入现场踏勘,充分了解民意,广泛征求意见。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设计前、中、后至少召开三次由村民代表,地方农业和水利部门人员组成的座谈会,充分听取意见后作出设计。三是严格落实项目“八制”管理,即项目公告制、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工程招标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资金审计制、廉政责任制,全力打造廉政国土、阳光工程。四是加强管理与监督,确保质量和进度。项目实施过程中,整理中心派驻技术人员现场进行跟踪检查,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监督,对每一项工程都进行随时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整改。监理公司对项目区内所有工程全程监理,进行质量监督,施工前进行基础条件检验,施工中进行隐蔽工程监督。同时,邀请项目区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干部群众担任工程施工义务监督员,全程跟踪监督工程质量。五是抓好后期管护,确保长期效益。建立良好的项目后续管理机制是项目发挥长期效益的必备条件。项目竣工后,为搞好项目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证建设安装的工程设备和相关设备能长期正常运转,真正发挥效用。
(四)强化资金整合。土地整理是投资巨大的基础工程,资金的落实是土地整理能否在到预期效果的关键。目前筹稳集资金的渠道可从五个方面解决:
一是建立土地整理专项资金。按照“取之于地,用之于地”的原则,建立土地整理专项资金。这些基金应包括:《土地管理法》关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的规定,作为中央和地方土地管理专项基金。用地单位没有条件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应缴纳的开垦费,以及占用基本农田缴纳的造地费和耕地占用税,都应用于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二是组织农民投资、投劳,以及按照:“谁整理、谁受益”的原则,吸引社会方方面面的投入。三是利用国内金融部门贷款,在进行土地整理时,可根据土地抵押债权较具可靠性,偿还周期长的特点,申请土地抵押货款。四是积极引用外资、如世界银行、亚洲银行等国际性投资。五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值收益。
三、努力做好结合文章
重点抓好三个结合:一是土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着力加强土地整理,集中连片推进土地平整和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田间防护林等建设,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着力推进村庄整治,切实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形成居住相对集中,产业集聚发展的新农村格局;着力抓好设施配套,实现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切实改善人居环境;着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二是土地整理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要在整治区全面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对项目区原有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后形成的建设用地置换指标,优先保证农民宅基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并为当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足空间,富余部分可以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调剂到城镇。三是土地整理与承包经营权流转相结合。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坚持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城乡各类经营主体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引导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
关键词:土地整理现状 思考
土地作为人类所能利用自然资源中的最基本、最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对于巩固国家政权基础、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郯城县作为农业大县,随着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人地矛盾也在日益加剧,特别是在加速推进“工业强县”战略和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工业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受制程度更显突出。因此,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已成为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具有非常紧迫和深远的意义。土地整理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农村地区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现结合郯城县实际对土地整理现状和思路进行探讨。
一、郯城县土地整理工作现状
自2001年开始,山东省郯城县的土地整理至今已近10年时间,共完成土地整理项目60个,项目总投资4350万元,总面积2989.42公顷,实现净增耕地面积1090.69公顷,主要工程量包括:平整土方3079.78万立方米,新建改建机耕路81.48公里,新建改建泵站25座,架设电气线路15.36公里,衬砌灌溉渠道21.29公里、排水渠道49.32公里、排灌两用渠道20.87公里,新建护坡11.15公里,桥涵746座,大口井3座,蓄水池7座,栽植行道树43210株。通过近10年的土地整理,郯城县至今已使用占补平衡指标上报建设用地总面积833.34公顷,占近年建设用地总量的60%以上,因此土地整理是拓展建设用地空间、缓解土地制约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新时期实行最严格的土地政策,确保耕地总量占补平衡的重要选择。
通过土地整理,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配套环境,采用土地流转的手段,有助于集中农村土地资源,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改善土地的经营状况,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因此,运用市场手段配置农村土地资源,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缩小城乡差距,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途径。
二、把握实施土地整理工作的主要环节
从郯城县土地整理工作的现状和实施情况分析,要搞好土地整理应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主要环节:(一)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当前应主要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社会的宣传。不但国土资源部门要大力宣传,农业、水利、城建以及新闻宣传单位、也应加强这方面的宣传。营造一种社会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的一种共识。二是对领导的宣传,特别是对县乡一级领导的宣传。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开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座谈会,或讲座等,进行政策、法律、法规、技术等方面的学习,增强领导干部对土地整理的时代感,紧迫感和责任感的认识,从而认真抓好这方面的工作。
(二)科学规划,总体布局。土地整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因此,在编制规划时,必须围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通盘考虑各种工程措施,确保工程设施按规划,有步骤地进行。根据先进地区的经验,在编制土地整理规划时,应主要注意四个方面的内容:
山地整理。以小流域为单元,在流域内,对田、水、路、林、村全面衡量,合理布局。(2)村镇土地整理。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原制定的村镇规划进行修订,重新界定村庄,居民点和乡镇界线,绘制村庄和乡镇驻地规划图。逐步做到三个集中,即农民住宅向城镇和社区集中;乡镇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农田向规模经营集中。(2)改造中低产田。改善耕作层,移土回填,使瘦田变良田,低产变高产。(3)旧村改造。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清查“荒”、“废”、“闲”,挖掘城镇存量潜力,控制城镇外延,解决城市建设用地需求。通过土地整理,使农村成为规模经营,适应农业现代化的农业园区,城市成为容积率适中的现代化城市。
(三)精心组织,规范管理。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郯城县委、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土地整理工作,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县政府也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国土、财政、林业、水利、农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开发整理领导小组,所在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同时对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的培训,为规范项目实施和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充分尊重民意,让群众满意。土地整理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整理区农户满意是土地整理工作是否做好的唯一标准,为确保土地整理工作顺利实施,我们在项目可行性研究中深入现场踏勘,充分了解民意,广泛征求意见。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设计前、中、后至少召开三次由村民代表,地方农业和水利部门人员组成的座谈会,充分听取意见后作出设计。三是严格落实项目“八制”管理,即项目公告制、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工程招标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资金审计制、廉政责任制,全力打造廉政国土、阳光工程。四是加强管理与监督,确保质量和进度。项目实施过程中,整理中心派驻技术人员现场进行跟踪检查,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监督,对每一项工程都进行随时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整改。监理公司对项目区内所有工程全程监理,进行质量监督,施工前进行基础条件检验,施工中进行隐蔽工程监督。同时,邀请项目区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干部群众担任工程施工义务监督员,全程跟踪监督工程质量。五是抓好后期管护,确保长期效益。建立良好的项目后续管理机制是项目发挥长期效益的必备条件。项目竣工后,为搞好项目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证建设安装的工程设备和相关设备能长期正常运转,真正发挥效用。
(四)强化资金整合。土地整理是投资巨大的基础工程,资金的落实是土地整理能否在到预期效果的关键。目前筹稳集资金的渠道可从五个方面解决:
一是建立土地整理专项资金。按照“取之于地,用之于地”的原则,建立土地整理专项资金。这些基金应包括:《土地管理法》关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的规定,作为中央和地方土地管理专项基金。用地单位没有条件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应缴纳的开垦费,以及占用基本农田缴纳的造地费和耕地占用税,都应用于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二是组织农民投资、投劳,以及按照:“谁整理、谁受益”的原则,吸引社会方方面面的投入。三是利用国内金融部门贷款,在进行土地整理时,可根据土地抵押债权较具可靠性,偿还周期长的特点,申请土地抵押货款。四是积极引用外资、如世界银行、亚洲银行等国际性投资。五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值收益。
三、努力做好结合文章
重点抓好三个结合:一是土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着力加强土地整理,集中连片推进土地平整和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田间防护林等建设,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着力推进村庄整治,切实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形成居住相对集中,产业集聚发展的新农村格局;着力抓好设施配套,实现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切实改善人居环境;着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二是土地整理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要在整治区全面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对项目区原有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后形成的建设用地置换指标,优先保证农民宅基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并为当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足空间,富余部分可以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调剂到城镇。三是土地整理与承包经营权流转相结合。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坚持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城乡各类经营主体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引导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