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制度和民法学基本原则的冲突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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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系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出于善良管理的动机,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债权的权利,其主要法律功能是保全债权人的债权。代位权制度这种特殊性质和功能,决定着其与现代民法学的“自愿”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冲突与协调。 Creditor's right of subrogation, the creditor in its own name, out of good motivation for management, the debtor's right to claim against third parties, the main legal function is to preserve the claims of creditors. The special nature and function of subrogation system determines its conflict and coordination with the “voluntary” principle and the principle of “good faith” in modern civil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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