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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对于腐败引起的职务犯罪类案件通常是由纪检机关先初步审查并核实相关证据。经过查证确有犯罪事实的,则移交相关材料至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纪检机关移送的材料中包含了在审查过程中收集的一些实物与言辞证据,而学界中对于监察机关收集的证据如何转化为刑事司法证据这一问题的探讨也是层出不穷。从监察委员会的成立、《监察法》的出台,监察机关在职务犯罪案件中所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本文将从监察体制的改革与现状,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对策几方面对此问题做简单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