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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在新疆起步于1998年,2000年在全区范围内推行。1999年6月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正式成立,全区各地州、市相继成立了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本级政府采购工作。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实践和发展,在规范采购行为、简化采购程序、提高采购效率、加强财政支山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政策功能为自治区诸多目标服务方面,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