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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角色追求目标:表现性角色
新世纪以来,高校招生规模都有不同程度的扩大,一校多区的办学模式普遍出现,学校资源的供给与学生需求之间的矛盾长期存在,加上学生自身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得新形势下做好学生工作比以往显得更加艰难和复杂,作为校园中的一个特殊群体的高校学生干部连接着学校和广大同学,是学校管理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依靠力量,是学生工作政策的具体贯彻落实者,他们不仅要认真完成学业,还要牺牲大量闲暇时间和精力用于处理繁杂的学生日常事务,从其工作对象、工作内容、工作性质来看,学生干部更多的是一种服务性的群体,而非传统意义上的学生“官”,即便有一些精神或物质上的激励,其出发点也是为了能够促进学生干部进一步做好学生工作,更好地为广大学生服务,因此学生干部从根本上说是一种表现性角色。
学生干部角色追求目标上的表现性角色定位,有助于明确学生干部应有的价值追求和服务奉献意识,并促进形成新的干部观念。但现实中,由于受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的影响,加上一些学校过分简单地依赖通过给学生干部各种奖励、荣誉、加分来激发学生干部的工作热情,这就使得学生干部这一角色演变成为一种功利性角色,不少学生也正因为看到担任学生干部可以为自己今后发展谋取政治资本,并能优先入党评优等而积极参选学生干部;一些成功当选学生干部的同学也抛开了竞选时服务同学的铮铮誓言,一心想着如何接近主要领导好往上爬,并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或是与同学之间,互相倾轧,争名夺利。学生干部角色追求的异化不仅无助于做好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也对未来社会的良性发展产生不利影响,须知“‘校园政治’的今天就是社会政治的明天”因此,必须在实践中优化学生干部政策,大力提倡鼓励学生干部的表现性角色行为,抑制减少其功利性角色行为,根据学生干部的角色表现,适度进行各种奖励,满足其合理诉求,把学生干部工作动力的激发与拼搏成就感、自豪感的获得与自我提高发展结合起来,这也是表现性角色所追求的。
二、角色规范程度:规定性角色
规定性角色是其角色的权利和义务有比较严格而明确规定。如警察、法官、政府官员等都属于规定性角色。人们在扮演规定性角色时,其行为一般要受到很大的限制,如果扮演成功,一般要受到表彰甚至奖励,反之,则会遭到制裁或惩罚。高校学生干部从属于大学生这一社会群体,尽管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进入大众化时代,大学生人数总量明显增多,曾经笼罩在大学生头上的“天之骄子”的光环有所黯淡,但其作为较高层次专业人才的性质依然存在,他们依然是未来国家建设的栋梁之才,社会对这一群体也充满了期待。这种期待体现在社会对大学生的角色要求上就是“大学生应该有大学生的样子”,“学习知识,提高素质”应该成为这一群体的首要任务。在这样的角色期待下,大学生在社会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举止,尤其是在校园生活中的表现必然会受到一定的规范约束,尽管这种规范约束较为宽松,但也是明确的,不仅有一般层面的《高校学生守则》,还有涉及学生上课、考试、宿舍管理等多方面的具体校纪校规,一旦违反这些规定,就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惩罚,但若在一些方面表现突出,也会受到一定的奖励,因而包括广大学生干部在内的高校大学生在角色规范程度上都是一种规定性角色。
与普通大学生相比高校学生干部又是相对明确而严格的规定性角色。作为高校学生常规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学生干部的管理工作是高校管理层基于学生事务目标管理实施过程中的一种非正式委托,其角色行为并不能带来比较直接的物质回报,但由于他们与学校各管理层之间联系紧密,在管理事务中起着桥梁、助手甚至是决策参考的重要作用,他们的角色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其他大学生评优、评奖等校园利益的获取,因此,高校学生干部的角色行为必须要受到特定的规范和约束。正如孟德斯鸠所指出的:“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现实中,一些握有一定权力的主要学生干部不能公正执纪,存在“权力滥用”的现象,对亲近同学宽容包庇、敷衍了事,对疏远同学坚持原则、从严要求,严重违背了高等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破坏了校园民主、公平的管理秩序,因此必须切实建立健全《高校学生干部管理条例》并严格执行,从体制及实践层面确定学生干部的规定性角色,以减少职务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角色承担心态:自觉角色
自觉角色是指人们在承担某种社会角色时能明确地意识到自己所承担的一定权利和义务,意识到周围人们期待着自己做什么或不做什么,并以自己良好的行为努力实现人们对他的行为期望。高校学生干部是大学生群体中的骨干,是学校教育、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在学生中的组织者、协调者和执行者,是学生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学校不仅希望他们能勤奋好学成为优秀的大学生,更希望他们能严于自律,在学生工作中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并成为校园管理的得力助手。这种角色期待学校往往通过一定的方式加以“规定”和明确,学生干部只有充分内化这些“规定”,明确自己的职责要求,并在实践中积极加以践行,才能有助于学校提高学生日常管理的工作效能。根据美国学者H·海曼提出的参照群体的原理,先进性个体往往会被人选择为榜样、典型,学生干部的严于自律,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往往会成为普通学生学习靠拢的参照榜样,对于学生干部自身而言,也才能赢得更多同学的尊重和理解,方便进行常规管理,正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因此学生干部在角色承担时的心态上应该是一种自觉角色。
学生干部在实践中成为自觉角色,首先需要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权利及义务、规范与要求,并在行动中努力克服各种困难,经常鞭策自己,强化角色认知,切实肩负起自己的岗位职责,积极主动地实现学校的角色期待。实践中,学生干部在任职初期往往都有着较强的角色意识,在日常事务中注意自己的学生干部身份,敏于事而慎于言,工作上热情主动,努力体现出学生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但时间一长,校园生活趋于平淡,学生干部的角色意识就会有所淡薄并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自我要求,成为一种不自觉角色。另一方面,当前我国高校学生干部组织体系一定程度上是社会干部管理组织体系在校园中的一种反映和延伸,具有明显的“科层制”特点,许多高校都建有校、院、系、班级、宿舍社区等多层级的学生干部组织,存在人员交叉兼任、多头领导、工作范围重合、工作饱和度不均、人浮于事、权责不清等问题,学生干部应有的自觉角色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弱化,影响了自觉角色的实现。因此相关部门必须理顺现有层级关系,划清权限职责,加强教育督促,切实健全监管约束机制,让每一位学生干部都能主动成为自觉角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真正实现高校学生干部依托下的大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四、角色获取方式:自致角色
自致角色,亦称成就角色,是指通过个人的活动与努力而 获得的社会角色。一般说来,一个人获得并扮演某种自致角色的过程是他不断学习和努力而向上流动的过程。自致角色的大量涌现,是社会不断进步发展的反映。自致角色体现出了个人的自主选择性,并且自致角色的获得需要具备独特的素质、才能、技巧和特殊的训练。与中学时代相比,高校学生干部所承担的职责不仅仅是教学过程中的简单辅助性任务,还要积极参与学校常规管理,在学生事务中发挥核心作用,主动创造性地组织策划开展各项工作,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提升综合素质。这就对学生干部角色承担者的能力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并非每一位同学都能胜任,再加上学生干部岗位的相对稀缺,这就使得学生干部岗位的承担者必须是通过一定的方式选拔出来的,因此高校学生干部应该成为一种自致角色(成就角色)。
高校学生干部自致角色的定位对于广大学生而言体现出的是一种公平和机会均等,即每个同学都能有机会参与选拔,但能否成功当选,则要靠自己的努力及综合素质。学校通过一定的选拔方式让那些乐于奉献、学而有余、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群众基础好的同学来竞聘担任学生干部,有助于切实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做好学生工作。实践中,学生干部人选的确定也存在着暗箱操作、熟人关照甚至跑官要官的现象,这种不择手段的“努力”和处心积虑的四处活动而争取到的学生干部角色有违学生干部自致角色的本意,是一种不公正的角色获取。另外,由于缺乏任期制和事实上普遍存在的职务“终身制”,最初成功竞选学生干部的同学也从自致角色走向了角色垄断,这种没有任期制的自致角色是不利于学生干部的自我约束和从严要求的,对于其他学生而言也是不公平的,因此,可以实行职务任期制(以一年为任期),保持学生干部自致角色的时效性,任期结束前,再次进行学生干部角色的公开公平竞选,从而保证高校学生干部自致角色定位的实践公正性。
“一个有远见的民族,总是把关注的目光投向青年;一个有远见的政党,总是把青年看作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前进的重要力量。”“欲知明日之社会,须看今日之校园”(蔡元培)。总的来看,加强高校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必须首先完善学生干部选拔机制,切实保证学生干部自致角色的公正实现;必须建立健全学生干部管理机制,切实规范学生干部的角色行为;必须大力加强学生干部的监督约束机制,切实强化学生干部的自觉角色;必须充分优化学生干部的考核评价机制,从根本上让每一位学生干部自觉主动地践行规定性角色,超越功利性角色,张扬表现性角色。唯有如此,高校学生干部角色定位的意义才能真正得到彰显!
参考文献
[1]吴铎,社会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2]吴增基,现代社会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3]“校园政治”的今天与社会政治的明天[N]三晋都市报,2003-11-21
[4]孟德斯鸿,论法的精神(上册)[M],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154
新世纪以来,高校招生规模都有不同程度的扩大,一校多区的办学模式普遍出现,学校资源的供给与学生需求之间的矛盾长期存在,加上学生自身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得新形势下做好学生工作比以往显得更加艰难和复杂,作为校园中的一个特殊群体的高校学生干部连接着学校和广大同学,是学校管理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依靠力量,是学生工作政策的具体贯彻落实者,他们不仅要认真完成学业,还要牺牲大量闲暇时间和精力用于处理繁杂的学生日常事务,从其工作对象、工作内容、工作性质来看,学生干部更多的是一种服务性的群体,而非传统意义上的学生“官”,即便有一些精神或物质上的激励,其出发点也是为了能够促进学生干部进一步做好学生工作,更好地为广大学生服务,因此学生干部从根本上说是一种表现性角色。
学生干部角色追求目标上的表现性角色定位,有助于明确学生干部应有的价值追求和服务奉献意识,并促进形成新的干部观念。但现实中,由于受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的影响,加上一些学校过分简单地依赖通过给学生干部各种奖励、荣誉、加分来激发学生干部的工作热情,这就使得学生干部这一角色演变成为一种功利性角色,不少学生也正因为看到担任学生干部可以为自己今后发展谋取政治资本,并能优先入党评优等而积极参选学生干部;一些成功当选学生干部的同学也抛开了竞选时服务同学的铮铮誓言,一心想着如何接近主要领导好往上爬,并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或是与同学之间,互相倾轧,争名夺利。学生干部角色追求的异化不仅无助于做好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也对未来社会的良性发展产生不利影响,须知“‘校园政治’的今天就是社会政治的明天”因此,必须在实践中优化学生干部政策,大力提倡鼓励学生干部的表现性角色行为,抑制减少其功利性角色行为,根据学生干部的角色表现,适度进行各种奖励,满足其合理诉求,把学生干部工作动力的激发与拼搏成就感、自豪感的获得与自我提高发展结合起来,这也是表现性角色所追求的。
二、角色规范程度:规定性角色
规定性角色是其角色的权利和义务有比较严格而明确规定。如警察、法官、政府官员等都属于规定性角色。人们在扮演规定性角色时,其行为一般要受到很大的限制,如果扮演成功,一般要受到表彰甚至奖励,反之,则会遭到制裁或惩罚。高校学生干部从属于大学生这一社会群体,尽管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进入大众化时代,大学生人数总量明显增多,曾经笼罩在大学生头上的“天之骄子”的光环有所黯淡,但其作为较高层次专业人才的性质依然存在,他们依然是未来国家建设的栋梁之才,社会对这一群体也充满了期待。这种期待体现在社会对大学生的角色要求上就是“大学生应该有大学生的样子”,“学习知识,提高素质”应该成为这一群体的首要任务。在这样的角色期待下,大学生在社会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举止,尤其是在校园生活中的表现必然会受到一定的规范约束,尽管这种规范约束较为宽松,但也是明确的,不仅有一般层面的《高校学生守则》,还有涉及学生上课、考试、宿舍管理等多方面的具体校纪校规,一旦违反这些规定,就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惩罚,但若在一些方面表现突出,也会受到一定的奖励,因而包括广大学生干部在内的高校大学生在角色规范程度上都是一种规定性角色。
与普通大学生相比高校学生干部又是相对明确而严格的规定性角色。作为高校学生常规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学生干部的管理工作是高校管理层基于学生事务目标管理实施过程中的一种非正式委托,其角色行为并不能带来比较直接的物质回报,但由于他们与学校各管理层之间联系紧密,在管理事务中起着桥梁、助手甚至是决策参考的重要作用,他们的角色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其他大学生评优、评奖等校园利益的获取,因此,高校学生干部的角色行为必须要受到特定的规范和约束。正如孟德斯鸠所指出的:“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现实中,一些握有一定权力的主要学生干部不能公正执纪,存在“权力滥用”的现象,对亲近同学宽容包庇、敷衍了事,对疏远同学坚持原则、从严要求,严重违背了高等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破坏了校园民主、公平的管理秩序,因此必须切实建立健全《高校学生干部管理条例》并严格执行,从体制及实践层面确定学生干部的规定性角色,以减少职务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角色承担心态:自觉角色
自觉角色是指人们在承担某种社会角色时能明确地意识到自己所承担的一定权利和义务,意识到周围人们期待着自己做什么或不做什么,并以自己良好的行为努力实现人们对他的行为期望。高校学生干部是大学生群体中的骨干,是学校教育、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在学生中的组织者、协调者和执行者,是学生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学校不仅希望他们能勤奋好学成为优秀的大学生,更希望他们能严于自律,在学生工作中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并成为校园管理的得力助手。这种角色期待学校往往通过一定的方式加以“规定”和明确,学生干部只有充分内化这些“规定”,明确自己的职责要求,并在实践中积极加以践行,才能有助于学校提高学生日常管理的工作效能。根据美国学者H·海曼提出的参照群体的原理,先进性个体往往会被人选择为榜样、典型,学生干部的严于自律,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往往会成为普通学生学习靠拢的参照榜样,对于学生干部自身而言,也才能赢得更多同学的尊重和理解,方便进行常规管理,正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因此学生干部在角色承担时的心态上应该是一种自觉角色。
学生干部在实践中成为自觉角色,首先需要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权利及义务、规范与要求,并在行动中努力克服各种困难,经常鞭策自己,强化角色认知,切实肩负起自己的岗位职责,积极主动地实现学校的角色期待。实践中,学生干部在任职初期往往都有着较强的角色意识,在日常事务中注意自己的学生干部身份,敏于事而慎于言,工作上热情主动,努力体现出学生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但时间一长,校园生活趋于平淡,学生干部的角色意识就会有所淡薄并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自我要求,成为一种不自觉角色。另一方面,当前我国高校学生干部组织体系一定程度上是社会干部管理组织体系在校园中的一种反映和延伸,具有明显的“科层制”特点,许多高校都建有校、院、系、班级、宿舍社区等多层级的学生干部组织,存在人员交叉兼任、多头领导、工作范围重合、工作饱和度不均、人浮于事、权责不清等问题,学生干部应有的自觉角色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弱化,影响了自觉角色的实现。因此相关部门必须理顺现有层级关系,划清权限职责,加强教育督促,切实健全监管约束机制,让每一位学生干部都能主动成为自觉角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真正实现高校学生干部依托下的大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四、角色获取方式:自致角色
自致角色,亦称成就角色,是指通过个人的活动与努力而 获得的社会角色。一般说来,一个人获得并扮演某种自致角色的过程是他不断学习和努力而向上流动的过程。自致角色的大量涌现,是社会不断进步发展的反映。自致角色体现出了个人的自主选择性,并且自致角色的获得需要具备独特的素质、才能、技巧和特殊的训练。与中学时代相比,高校学生干部所承担的职责不仅仅是教学过程中的简单辅助性任务,还要积极参与学校常规管理,在学生事务中发挥核心作用,主动创造性地组织策划开展各项工作,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提升综合素质。这就对学生干部角色承担者的能力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并非每一位同学都能胜任,再加上学生干部岗位的相对稀缺,这就使得学生干部岗位的承担者必须是通过一定的方式选拔出来的,因此高校学生干部应该成为一种自致角色(成就角色)。
高校学生干部自致角色的定位对于广大学生而言体现出的是一种公平和机会均等,即每个同学都能有机会参与选拔,但能否成功当选,则要靠自己的努力及综合素质。学校通过一定的选拔方式让那些乐于奉献、学而有余、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群众基础好的同学来竞聘担任学生干部,有助于切实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做好学生工作。实践中,学生干部人选的确定也存在着暗箱操作、熟人关照甚至跑官要官的现象,这种不择手段的“努力”和处心积虑的四处活动而争取到的学生干部角色有违学生干部自致角色的本意,是一种不公正的角色获取。另外,由于缺乏任期制和事实上普遍存在的职务“终身制”,最初成功竞选学生干部的同学也从自致角色走向了角色垄断,这种没有任期制的自致角色是不利于学生干部的自我约束和从严要求的,对于其他学生而言也是不公平的,因此,可以实行职务任期制(以一年为任期),保持学生干部自致角色的时效性,任期结束前,再次进行学生干部角色的公开公平竞选,从而保证高校学生干部自致角色定位的实践公正性。
“一个有远见的民族,总是把关注的目光投向青年;一个有远见的政党,总是把青年看作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前进的重要力量。”“欲知明日之社会,须看今日之校园”(蔡元培)。总的来看,加强高校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必须首先完善学生干部选拔机制,切实保证学生干部自致角色的公正实现;必须建立健全学生干部管理机制,切实规范学生干部的角色行为;必须大力加强学生干部的监督约束机制,切实强化学生干部的自觉角色;必须充分优化学生干部的考核评价机制,从根本上让每一位学生干部自觉主动地践行规定性角色,超越功利性角色,张扬表现性角色。唯有如此,高校学生干部角色定位的意义才能真正得到彰显!
参考文献
[1]吴铎,社会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2]吴增基,现代社会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3]“校园政治”的今天与社会政治的明天[N]三晋都市报,2003-11-21
[4]孟德斯鸿,论法的精神(上册)[M],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