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语文教学工作者在实践中认识到从例子中进行学习是语文学习的一种重要方式,但不是唯一的方式。在从例子中进行的学习中,例证的形式可以涉及静态的文本,也可以涉及动态的师生活动,但一些语文教学工作者在实践中经常出现用例证说明态度规范而不是用来说明读写原理的错误。语文教学工作者认识到,学习者的自我解释是例中学的核心机制。例中学的过程既涉及理解有关读写的概念原理,又涉及对这些概念原理的运用。一些语文教学工作者还提出了运用例子进行教学的模式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