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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交警茆盛泉被司机孙某强行拖行身亡的新闻备受关注,孙某的动机更让社会舆论哗然:他觉得交警是在故意刁难自己,才赌气踩了油门。如此恶性案件,引发社会各界要求严惩暴力抗法者的强烈呼声,也引发我们对执法民警自身安全问题的深度思考——重塑和强化法治权威,才能真正走出当前警察执法所面临的现实困境。
警察是国家的象征,警察执法权代表着国家法治的威严,神圣不可侵犯。维护民警的执法权,其实质是维护法治威严,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警察执行公务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严惩。因此,对公然使用暴力对抗民警依法履行职务的,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正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事物的发展变化,取决于其所处的环境。警察执法环境的优劣,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警察的社会地位及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也直接体现一个地方的社会治安状况和法治水平。曾经,一声“我是警察”就能震慑一群不法分子令我们津津乐道,但当下的警察执法环境却令我们忧心忡忡。这正是基于现实的国情:社会转型时期,各种利益格局深度调整,各种社会矛盾深度积聚,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过程中,始终处于风口浪尖之上,危险性不断增加,出现执法冲突的可能性也不断增加。
以交警为例,城乡交通管理任务日益繁重、难度日益加大,交通管理现状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还不相适应,导致了一些负面情绪的积聚;特别是相当一部分司机、行人法治观念淡薄,在涉及自身利益时,对民警的正当执法消极应付、抵制甚至恶意阻挠、对抗,伤害报复民警的事件时有发生。
更为严重的是,一些不客观的媒体报道扮演了推波助澜的角色,过度渲染少数执法瑕疵和不规范之处,着重强调警察的责任和义务,却忽视对警察执法权威的保护。这无形中把警察置于“受气挨打、忍辱负重”的境地,使人们往往倾向于原谅一些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却对民警的正常执法产生误解。这种不良舆论一旦扩散,将令民警在执法时不但不敢理直气壮,反而瞻前顾后、束手束脚,进一步给不法分子平添抗法袭警的胆量,愈加嚣张跋扈,使藐视法律的社会风气滋生蔓延,正气受压而邪气抬头。
重塑法治权威的“金钥匙”依然是法治。首先,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是重中之重。公众对公安机关的态度取决于警察执法形象,也决定了执法环境的好坏。对于公安民警来说,不能因为少数人暴力抗法就疏远、脱离群众,而是要强化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不断提升自身能力素质,不断提高队伍整体形象,以获得更多的公众认同。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关键举措。应当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明晰执法的目标、依据和程序,使民警在执法时有据可循、有章可依,让人民群众信服和满意;同时,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建立健全执法保障机制,加大对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保护的力度,确保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不被挫伤。
立法保障也亟待提上日程。民警执法活动是代表国家执行法律法规的行为,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对执法民警和普通群众的侵害存在着本质差异,前者不仅对执法主体进行人身攻击,对现行法律也是一种藐视和侵犯。当前,我国刑法中没有专门的“袭警罪”条款,仅以妨害公务罪或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对袭警行为进行处理,法律威慑力不足。因此,应尽快推动相关立法,以此来强化民警执法的法治防线。
归根到底,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不仅是公安机关的责任,更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治本之策,还是从推动广大民众树立法治观念入手,公安机关与媒体、公众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让每一个人都充分认识到,自觉维护法治权威,自觉维护警察执法权威,每一个人都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警察是国家的象征,警察执法权代表着国家法治的威严,神圣不可侵犯。维护民警的执法权,其实质是维护法治威严,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警察执行公务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严惩。因此,对公然使用暴力对抗民警依法履行职务的,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正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事物的发展变化,取决于其所处的环境。警察执法环境的优劣,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警察的社会地位及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也直接体现一个地方的社会治安状况和法治水平。曾经,一声“我是警察”就能震慑一群不法分子令我们津津乐道,但当下的警察执法环境却令我们忧心忡忡。这正是基于现实的国情:社会转型时期,各种利益格局深度调整,各种社会矛盾深度积聚,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过程中,始终处于风口浪尖之上,危险性不断增加,出现执法冲突的可能性也不断增加。
以交警为例,城乡交通管理任务日益繁重、难度日益加大,交通管理现状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还不相适应,导致了一些负面情绪的积聚;特别是相当一部分司机、行人法治观念淡薄,在涉及自身利益时,对民警的正当执法消极应付、抵制甚至恶意阻挠、对抗,伤害报复民警的事件时有发生。
更为严重的是,一些不客观的媒体报道扮演了推波助澜的角色,过度渲染少数执法瑕疵和不规范之处,着重强调警察的责任和义务,却忽视对警察执法权威的保护。这无形中把警察置于“受气挨打、忍辱负重”的境地,使人们往往倾向于原谅一些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却对民警的正常执法产生误解。这种不良舆论一旦扩散,将令民警在执法时不但不敢理直气壮,反而瞻前顾后、束手束脚,进一步给不法分子平添抗法袭警的胆量,愈加嚣张跋扈,使藐视法律的社会风气滋生蔓延,正气受压而邪气抬头。
重塑法治权威的“金钥匙”依然是法治。首先,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是重中之重。公众对公安机关的态度取决于警察执法形象,也决定了执法环境的好坏。对于公安民警来说,不能因为少数人暴力抗法就疏远、脱离群众,而是要强化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不断提升自身能力素质,不断提高队伍整体形象,以获得更多的公众认同。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关键举措。应当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明晰执法的目标、依据和程序,使民警在执法时有据可循、有章可依,让人民群众信服和满意;同时,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建立健全执法保障机制,加大对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保护的力度,确保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不被挫伤。
立法保障也亟待提上日程。民警执法活动是代表国家执行法律法规的行为,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对执法民警和普通群众的侵害存在着本质差异,前者不仅对执法主体进行人身攻击,对现行法律也是一种藐视和侵犯。当前,我国刑法中没有专门的“袭警罪”条款,仅以妨害公务罪或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对袭警行为进行处理,法律威慑力不足。因此,应尽快推动相关立法,以此来强化民警执法的法治防线。
归根到底,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不仅是公安机关的责任,更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治本之策,还是从推动广大民众树立法治观念入手,公安机关与媒体、公众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让每一个人都充分认识到,自觉维护法治权威,自觉维护警察执法权威,每一个人都将是最大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