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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步伐,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党的历届党代会都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作出了高度的肯定并寄予了厚望。然而,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还面临许许多多这样或者那样的困难。本文着力分析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希望能帮助民营中小企业更加快速、良性发展。
关键词 私营经济 融资 原因 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发展目标,对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作出了高度的肯定,并且对民营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寄予了厚望。这无疑将为民营中小企业的新一轮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然而民营中小企业在现实的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阻力却不容忽视。其中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一个既普遍又突出的问题。
一、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原因的分析
据有关部门统计,民营中小企业创业资本绝大都来自企业主本人及其家庭,即使有机会从外部渠道融取到资金,其融资成本也显著高于其他所有制企业。从贷款发放的情况调查显示,民营中小企业贷款满足率最低。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中,民营中小企业贷款满足率最低,而国有大型企业申请贷款占比重最大,外商独资企业和合资企业贷款满足率最高。民营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融资困难问题已成为制约私营经济发展的“瓶颈”。大多数的民营中小企业,特别是处在初创期的民营中小企业和涉及高新技术的民营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资金不足,融资困难等困难。笔者认为其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民营中小企业自身的原因。
目前还有相当数量的民营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观念过于保守,对于企业的资金缺口绝大部分依赖于内源融资,所谓内源融资,指企业不依赖于外部资金,而是在本单位内部筹集所需资金。内源融资的资金来源包括两部分,一是企业自身的积累和储蓄,二是暂时闲置的可用来周转的资金。其主要是通过以前的利润留存进行资本纵向积累的一种融资方式。大多数民营中小企业采取这种纵向的内源融资方式,而不选择外源型的横向融资方式,主要是出于以下几点考虑:(1)出于对企业所有权的考虑。几乎所有的民营中小企业都十分关注企业的所有权,而其中相当多的民营中小企业主甚至不愿意放弃即使是很小一部分的所有权。因此他们担心由于外源融资会造成对于企业所有权的流失,从而不愿意选择外源的融资方式。(2)出于对企业经营控制权的考虑。民营中小企业一方面不愿意放弃所有权,另一方面他们也非常看重对于企业的经营控制权。目前大多数的民营中小企业主选择自己经营管理,从而能够更直接、更有效地控制企业。外源型的融资方式必然会使民营中小企业主的经营决策权受到一定种程度的约束,因为投资者出于对风险和收益的考虑,必然会对经营者的某些决策权加以限制甚至直接参与经营决策。民营中小企业为了防止经营决策权的流失,从而不愿意选择外源型融资方式。(3)出于对企业收益的考虑。相当多的民营中小企业选择内源型融资方式而非外源型融资方式,是因为担心企业的收益会有一部分因此而流失,从而减少了自身的收益。(4)出于对企业声誉的考虑。至今还有一部分民营中小企业的观念十分传统和保守,他们将负债与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等同起来,担心由于外源融资产生的债务会对企业的声誉造成影响,从而妨碍企业的经营。
(二)银行方面的原因。
(1)我国银行业的主体是国有商业银行,扶持国有经济的发展,是国有商业银行的重要准则。虽然近几年银行在发放贷款中很大程度上所依据的是企业的经营状况,但总体上讲,国有商业银行首先保障国有大中型企业融资需求投放的基本原则并没有改变,在同等条件下,国有商业银行投放天平是倾向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诚然在给予很好的民营中小企业贷款时,贷款的条件也要比国企业的苛刻。(2)民营中小企业普遍饱受金融机构“恐怖贷”之苦。对于金融机构来说,主要是担心贷款能否完全收回。出于控制风险的要求,“宁可不做,也不冒风险”成为常见的思维方式,促使银行对于民营中小企业,特别是对于占民营中小企业绝大部分的中小型企业的贷款就更为谨慎。(3)无论银行贷款数额的大小,一笔贷款的信息费用和其他交易成本差别不大,大型企业贷款量大,银行的单位贷款成本相对较低;民营中小企业由于贷款数额小、笔数多、手续繁杂,考察成本高,单位贷款成本明显偏高。因此,出于对银行内在的经济利益考虑,银行在贷款上更倾向于向国有大企业发放大额贷款。
(三)民营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渠道不畅通。
股权融资方面,中国中小企业通过买“壳”、借“壳”、股份制改造和发行股票等方式已经有所涉足,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民营经济的资金困难问题。但这种方式,解决的只是部分民营经济的资金问题,这部分民营经济一般是规模较大、技术或产品较成熟、经营管理较好、经济效益较佳、发展前景较好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基础产业,只占民营经济总量的极小比重,中国绝大部分民营经济无法通过这种方式融资。我国《公司法》中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给中小企业占绝大部分的民营中小企业设置了过高的门槛,导致民营中小企业中的绝大部分中小企业很难满足上市融资的条件。即使少数民营中小企业通过各种途径,勉强达到公司法中规定的要求,也往往由于融资成本太高而不得不放弃通过上市融资的途径。从债券融资来看,我国当前的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股票市场和银行信贷市场的发展,且在发行规模上有严格限制,很多大企业都很难通过此种方式融资,民营经济更没有可能。
第四、民营中小企业获得国家扶持的资金太少,无法从国债资金中获得足够的支持。最近几年,为提高内需,拉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我国政府连续几年大规模的发行国债。然而,这些国债资金主要投放于国家重点项目和国家重点扶持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民营经济无法从国债资金中获得充足的资金。这与民营经济对我国GDP以及税收的贡献极不协调。
(五)民营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视野普遍比较狭窄。
除了上述的融资方式以外,民营中小企业很少借助于其他方式进行融资。与此同时我国的金融产品的发展滞后,可供选择的金融产品非常有限,这两方面的因素共同造成了民营中小企业在选择其他融资方式时的障碍。
二、解决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建议
(一)从民营中小企业自身入手,着力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1)民营中小企业应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在利用内源融资的同时,积极开拓外源型融资。外源型融资能够在更大程度上解决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同时可以增强企业重大决策的科学性,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2)民营中小企业应加快发展步伐,同时加强企业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在数量和质量上齐头并进。通过自我完善的道路,尽快提高企业信用程度,为融资创造积极的条件。(3)民营中小企业可以放开思路,寻求多种渠道和多种途径。例如风险投资,融资性租凭。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筹集资金。
(二)改变金融机构过去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偏见,适当降低民营中小企业贷款的门槛。
目前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仍然存在“所有制歧视”和“规模歧视”,导致对民营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要求过高,有些要求对于某些民营中小企业特别是处于创业初期的民营中小企业根本无法达到。事实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民营中小企业无论是在信用水平和经营行为上都有了很大进步,大有赶超国有企业之势。因此金融机构应抛弃陈见,在防范风险的同时加大对民营中小企业的贷款力度。同时金融机构对民营中小企业复杂的发放贷款手续,增加了欲取得小额贷款的民营中小企业的成本。
(三)进一步推进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
建立信用担保体系是解决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途径之一,是不少国家政府扶持企业发展的通行做法,我国也已经将其作为促进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我国目前信用担保的现状,国有银行贷款用于中小型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与需求还有很大缺口,还需进一步加大推进信用担保体系的完善。同时,政府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主体应该加大对担保公司发展的扶持力度,给予一定的政策上的优惠和倾斜,从而加快信用担保公司的发展,以更好地解决民营中小企业发展中的资金瓶颈问题。
(四)建立健全适应小企业发展的金融组织体系。
在市场经济国家,以小企业贷款的主体主要是民间金融机构,包括大批地区性中小金融机构。目前,我国的中小金融机构还不发达,贷款机构主要是几家全国性的大银行,缺少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因此,必须大力发展为地方经济服务的中小商业银行。可以让国有商业银行把与自己发展战略不相适应的地方分支机构剥离出来,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以参股等形式与地方金融机构组建地方性商业银行,同时可以吸收私人、企业等多方面力量参股,实现具有市场意义的多元化股份制结构。对于中小商业银行,政府、人民银行及相关部分要给予扶持,特别是对小企业发放贷款时,政府财政部门可以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税收部分减免税收,人民银行给予再贷款支持等等。
(五)适当降低民营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的门槛,鼓励民营中小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通过上市募集民间闲散资金,从而解决其资金瓶颈问题。
如果有更多的民营中小企业能采取上市融资的方式,将可以充分利用这一丰富资源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同时应放宽民营中小企业通过其他金融工具,债券、公开招募、私募等筹措资金的限制,解决企业资金短缺的矛盾。
(六)加强政府对民营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特别是中小型企业的扶持力度。
加大国债资金对民营中小企业的投放力度。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获得的国债资金铁支持与其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严重失衡。国家应加大对民营经济的资金上的扶持,特别是对于从事经营公共事业以及具有较高社会效益的民营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推进其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增强竞争力,促进其发展。同时可以借鉴西方国家政府对于中小企业扶持的经验,如美国的中小企业资金援助制度,日本专门设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五家金融机构,法国通过地方投资公司给予优惠信贷对中小企业金融信贷提供支持等等。
通过以上的分析,将使我们更清楚地了解民营经济面临的融资难这个突出的问题。因此我们对待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上也应该提倡一颗红心两手准备:一方面,在党的十六大的伟大精神的指导下,在国家有关政策的大力扶持下,进一步坚定发展民营经济的信心和决心;另一方面,我们也要踏踏实实做工作,努力改善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切实调整一些不适应民营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过时的政策和法规。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民营中小企业将迎来一个新的创业高峰,无论是在质量还是数量上都会有长足的进步,并且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举足轻重的作用。□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编.经济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版
[2]经叔平.毫不动摇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宏观经济研究2003年第四期
[3]王林昌著.我国私营经济二次创业研究.工商出版社2001年版
[4]汪忠明.民营企业跨国经营融资探讨.国际经济合作2003年第12期
[5]张俊杰.对发展信用担保促进私营企业融资思考.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3年4期
[6]支立.提升我国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对策.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3年1月
关键词 私营经济 融资 原因 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发展目标,对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作出了高度的肯定,并且对民营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寄予了厚望。这无疑将为民营中小企业的新一轮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然而民营中小企业在现实的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阻力却不容忽视。其中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一个既普遍又突出的问题。
一、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原因的分析
据有关部门统计,民营中小企业创业资本绝大都来自企业主本人及其家庭,即使有机会从外部渠道融取到资金,其融资成本也显著高于其他所有制企业。从贷款发放的情况调查显示,民营中小企业贷款满足率最低。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中,民营中小企业贷款满足率最低,而国有大型企业申请贷款占比重最大,外商独资企业和合资企业贷款满足率最高。民营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融资困难问题已成为制约私营经济发展的“瓶颈”。大多数的民营中小企业,特别是处在初创期的民营中小企业和涉及高新技术的民营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资金不足,融资困难等困难。笔者认为其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民营中小企业自身的原因。
目前还有相当数量的民营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观念过于保守,对于企业的资金缺口绝大部分依赖于内源融资,所谓内源融资,指企业不依赖于外部资金,而是在本单位内部筹集所需资金。内源融资的资金来源包括两部分,一是企业自身的积累和储蓄,二是暂时闲置的可用来周转的资金。其主要是通过以前的利润留存进行资本纵向积累的一种融资方式。大多数民营中小企业采取这种纵向的内源融资方式,而不选择外源型的横向融资方式,主要是出于以下几点考虑:(1)出于对企业所有权的考虑。几乎所有的民营中小企业都十分关注企业的所有权,而其中相当多的民营中小企业主甚至不愿意放弃即使是很小一部分的所有权。因此他们担心由于外源融资会造成对于企业所有权的流失,从而不愿意选择外源的融资方式。(2)出于对企业经营控制权的考虑。民营中小企业一方面不愿意放弃所有权,另一方面他们也非常看重对于企业的经营控制权。目前大多数的民营中小企业主选择自己经营管理,从而能够更直接、更有效地控制企业。外源型的融资方式必然会使民营中小企业主的经营决策权受到一定种程度的约束,因为投资者出于对风险和收益的考虑,必然会对经营者的某些决策权加以限制甚至直接参与经营决策。民营中小企业为了防止经营决策权的流失,从而不愿意选择外源型融资方式。(3)出于对企业收益的考虑。相当多的民营中小企业选择内源型融资方式而非外源型融资方式,是因为担心企业的收益会有一部分因此而流失,从而减少了自身的收益。(4)出于对企业声誉的考虑。至今还有一部分民营中小企业的观念十分传统和保守,他们将负债与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等同起来,担心由于外源融资产生的债务会对企业的声誉造成影响,从而妨碍企业的经营。
(二)银行方面的原因。
(1)我国银行业的主体是国有商业银行,扶持国有经济的发展,是国有商业银行的重要准则。虽然近几年银行在发放贷款中很大程度上所依据的是企业的经营状况,但总体上讲,国有商业银行首先保障国有大中型企业融资需求投放的基本原则并没有改变,在同等条件下,国有商业银行投放天平是倾向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诚然在给予很好的民营中小企业贷款时,贷款的条件也要比国企业的苛刻。(2)民营中小企业普遍饱受金融机构“恐怖贷”之苦。对于金融机构来说,主要是担心贷款能否完全收回。出于控制风险的要求,“宁可不做,也不冒风险”成为常见的思维方式,促使银行对于民营中小企业,特别是对于占民营中小企业绝大部分的中小型企业的贷款就更为谨慎。(3)无论银行贷款数额的大小,一笔贷款的信息费用和其他交易成本差别不大,大型企业贷款量大,银行的单位贷款成本相对较低;民营中小企业由于贷款数额小、笔数多、手续繁杂,考察成本高,单位贷款成本明显偏高。因此,出于对银行内在的经济利益考虑,银行在贷款上更倾向于向国有大企业发放大额贷款。
(三)民营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渠道不畅通。
股权融资方面,中国中小企业通过买“壳”、借“壳”、股份制改造和发行股票等方式已经有所涉足,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民营经济的资金困难问题。但这种方式,解决的只是部分民营经济的资金问题,这部分民营经济一般是规模较大、技术或产品较成熟、经营管理较好、经济效益较佳、发展前景较好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基础产业,只占民营经济总量的极小比重,中国绝大部分民营经济无法通过这种方式融资。我国《公司法》中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给中小企业占绝大部分的民营中小企业设置了过高的门槛,导致民营中小企业中的绝大部分中小企业很难满足上市融资的条件。即使少数民营中小企业通过各种途径,勉强达到公司法中规定的要求,也往往由于融资成本太高而不得不放弃通过上市融资的途径。从债券融资来看,我国当前的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股票市场和银行信贷市场的发展,且在发行规模上有严格限制,很多大企业都很难通过此种方式融资,民营经济更没有可能。
第四、民营中小企业获得国家扶持的资金太少,无法从国债资金中获得足够的支持。最近几年,为提高内需,拉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我国政府连续几年大规模的发行国债。然而,这些国债资金主要投放于国家重点项目和国家重点扶持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民营经济无法从国债资金中获得充足的资金。这与民营经济对我国GDP以及税收的贡献极不协调。
(五)民营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视野普遍比较狭窄。
除了上述的融资方式以外,民营中小企业很少借助于其他方式进行融资。与此同时我国的金融产品的发展滞后,可供选择的金融产品非常有限,这两方面的因素共同造成了民营中小企业在选择其他融资方式时的障碍。
二、解决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建议
(一)从民营中小企业自身入手,着力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1)民营中小企业应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在利用内源融资的同时,积极开拓外源型融资。外源型融资能够在更大程度上解决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同时可以增强企业重大决策的科学性,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2)民营中小企业应加快发展步伐,同时加强企业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在数量和质量上齐头并进。通过自我完善的道路,尽快提高企业信用程度,为融资创造积极的条件。(3)民营中小企业可以放开思路,寻求多种渠道和多种途径。例如风险投资,融资性租凭。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筹集资金。
(二)改变金融机构过去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偏见,适当降低民营中小企业贷款的门槛。
目前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仍然存在“所有制歧视”和“规模歧视”,导致对民营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要求过高,有些要求对于某些民营中小企业特别是处于创业初期的民营中小企业根本无法达到。事实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民营中小企业无论是在信用水平和经营行为上都有了很大进步,大有赶超国有企业之势。因此金融机构应抛弃陈见,在防范风险的同时加大对民营中小企业的贷款力度。同时金融机构对民营中小企业复杂的发放贷款手续,增加了欲取得小额贷款的民营中小企业的成本。
(三)进一步推进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
建立信用担保体系是解决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途径之一,是不少国家政府扶持企业发展的通行做法,我国也已经将其作为促进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我国目前信用担保的现状,国有银行贷款用于中小型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与需求还有很大缺口,还需进一步加大推进信用担保体系的完善。同时,政府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主体应该加大对担保公司发展的扶持力度,给予一定的政策上的优惠和倾斜,从而加快信用担保公司的发展,以更好地解决民营中小企业发展中的资金瓶颈问题。
(四)建立健全适应小企业发展的金融组织体系。
在市场经济国家,以小企业贷款的主体主要是民间金融机构,包括大批地区性中小金融机构。目前,我国的中小金融机构还不发达,贷款机构主要是几家全国性的大银行,缺少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因此,必须大力发展为地方经济服务的中小商业银行。可以让国有商业银行把与自己发展战略不相适应的地方分支机构剥离出来,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以参股等形式与地方金融机构组建地方性商业银行,同时可以吸收私人、企业等多方面力量参股,实现具有市场意义的多元化股份制结构。对于中小商业银行,政府、人民银行及相关部分要给予扶持,特别是对小企业发放贷款时,政府财政部门可以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税收部分减免税收,人民银行给予再贷款支持等等。
(五)适当降低民营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的门槛,鼓励民营中小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通过上市募集民间闲散资金,从而解决其资金瓶颈问题。
如果有更多的民营中小企业能采取上市融资的方式,将可以充分利用这一丰富资源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同时应放宽民营中小企业通过其他金融工具,债券、公开招募、私募等筹措资金的限制,解决企业资金短缺的矛盾。
(六)加强政府对民营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特别是中小型企业的扶持力度。
加大国债资金对民营中小企业的投放力度。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获得的国债资金铁支持与其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严重失衡。国家应加大对民营经济的资金上的扶持,特别是对于从事经营公共事业以及具有较高社会效益的民营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推进其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增强竞争力,促进其发展。同时可以借鉴西方国家政府对于中小企业扶持的经验,如美国的中小企业资金援助制度,日本专门设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五家金融机构,法国通过地方投资公司给予优惠信贷对中小企业金融信贷提供支持等等。
通过以上的分析,将使我们更清楚地了解民营经济面临的融资难这个突出的问题。因此我们对待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上也应该提倡一颗红心两手准备:一方面,在党的十六大的伟大精神的指导下,在国家有关政策的大力扶持下,进一步坚定发展民营经济的信心和决心;另一方面,我们也要踏踏实实做工作,努力改善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切实调整一些不适应民营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过时的政策和法规。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民营中小企业将迎来一个新的创业高峰,无论是在质量还是数量上都会有长足的进步,并且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举足轻重的作用。□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编.经济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版
[2]经叔平.毫不动摇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宏观经济研究2003年第四期
[3]王林昌著.我国私营经济二次创业研究.工商出版社2001年版
[4]汪忠明.民营企业跨国经营融资探讨.国际经济合作2003年第12期
[5]张俊杰.对发展信用担保促进私营企业融资思考.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3年4期
[6]支立.提升我国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对策.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