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两汉时期的律法中不存在以"蛮夷律"为名的律篇,张家山汉简"毋忧案"中涉及蛮夷男子被征发的内容,应断读为"南郡尉发屯,有令变(蛮)夷,律不曰勿令为屯"。"勿令为屯"的法律很可能来自目前未知的律篇或律令条文,只是涉及蛮夷而已。毋忧被征发并不是服"徭役"或"兵役",而是国家在特殊时期采取的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