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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财政审计又称财政收支审计,是政府审计的一种形式,也是我国审计体系的重要部分。本文对我国财政审计工作的整体性、内容与重点、整合财政审计资源以及运用信息化审计手段等方面进行分析,为我国新时期财政审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关键词:财政审计;整体性;调整;资源;结合;利用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1
一、确立横向扩张、纵向深化的财政审计整体性
维护国家财政安全、促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完善公共财政和政府预算体系、增强财政政策有效性、促进依法民主科学理财和提高预算执行效果是财政审计的根本目标。为实现这一根本战略性目标,全部审计机构及全体审计人员应积极将审计思维保持与财政审计大格局相一致。现状是各审计机构及相关审计人员都处于单干的状态,没有一个审计整体性的概念,致使横向审计面辐射不够,出现审计盲点;纵向审计面深入欠缺,出现头重脚轻或中间肥两端窄的情况,致使审计人力资源、财务资源不能充分发挥其最佳效益,导致审计成本的极大增长。我国的国家审计是行政型审计,相对立法型审计,审计的独立性会有所弱化。地方审计机构同时受到上级审计机构及地方政府的双重领导,审计机构在审计地方财政方面,缩手缩脚是普遍存在的现象,这样就难免出现审计盲点和盲区,而有时这些盲点和盲区却是应该重点审计的领域。统一审计机构的审计目标,保持与财政审计大格局一致的工作思路,不仅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增强其审计力量,而且会形成上下联动、财政审计整体性的局面。
二、调整财政审计的内容与重点
凡是涉及公共财政资金的审计都是财政审计。公共财政管理模式的建立,致使财政审计的客体、主体、本质发生了变化。因为公共财政资金来源于纳税人,即为社会公众,而保管使用者是政府及其他公共部门,这之间就形成一种公共财产委托代理关系。政府及其他公共部门受托于社会公众,对公共财产进行有效配置,将大部分财政资金用于公共事业,造福于民、致富于社会,更具有公共性。财政审计以独立第三者的身份,对公共财政资金的收支进行监督、鉴证和评价,既对政府负责,也对社会公众负责,公共财政促使公共审计形成。民生工程、生态环境建设、公共基础性保障(如医疗、社会保障、教育等)建设等大大扩展了财政审计的内容,审计工作的重点也需做出调整。财政审计需将目光更多地聚焦在关系民生、社会热点问题,要更加关注国家经济安全、财税制度的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等宏观层面。对于原始的财政管理审计内容,由于国家预算管理制度的完善,财政审计应将更多的精力放在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对其合理、效率、公平、公正进行审计评估,细化合法化支付标准,从而促进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如此良性循环。
三、整合财政审计资源
财政审计大格局明确强调对审计资源的统筹管理。整合审计资源,对审计机构内部来讲,首先要突破传统的分部门作业方式,建立统一领导,部门联动的新工作模式;其次是充分挖掘部门之间可共享的审计信息,以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最后是对审计人员进行部门轮换制度,扩充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为部门调用提供保证。最终目的是使有限的审计人力资源、审计财力资源发挥最大的能效,同时保证审计工作的时效性。对审计机构外部来讲,可以利用社会审计结果,外部单位内部审计结果,对财政审计进行补充,实行可共享的资源进行共享,可借鉴的结果进行借鉴。而深度挖掘整合财政审计资源可能性,探索整合财政审计资源的有效方式,却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
四、深化财政审计与绩效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的有效结合
①财政审计与绩效审计结合。《规划》提出,全面推进绩效审计,提高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公共受托责任,一方面决定了作为公共资源所有者的社会公众会对政府使用公共资金或资源有知情权,获取资金或资源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及效果性等信息;另一方面政府作为受托人,为满足社会公众的权利,就需要开展广泛绩效审计。《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对被审单位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该条规定中提及的“效率”就有绩效的含义,这为财政审计与绩效审计结合提供法的依据。目前,绩效审计作为审计重点内容在全国推进,而财政审计作为国家审计主体,只有与绩效审计有效结合才能完成新的历史使命。②财政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结合。专项审计调查一般是对特定事项进行系统调查,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揭露问题,并提供合理的建议。这种形式相对财政审计易被被审计调查单位接受。因为,专项审计调查更多的是帮助单位解决问题,提供合理建议,而政府审计主要是揭露问题,对单位进行行政监督并在权责范围内给予处罚。专项审计调查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如收集文件资料、与单位领导开座谈会、咨询基层人员等,便于深入被审单位的敏感面、保护点去挖掘问题,获取更接近本质的信息,为上级经济决策提供依据。财政审计可利用专项审计调查结果,着重审计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便于有的放矢,达到节约审计成本同时保证审计结果质量的目的。
五、充分利用信息化审计手段
财政审计大格局带有整体性思维,具有数据庞大、信息含量高的特点。在OA系统、ERP系统盛行时代,应用传统手工进行审计已不能满足需求,且也显得极不现实。财政审计信息化是信息和网络通信技术发展的产物,会增强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在计算机环境下查错纠弊的能力,能更好发挥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新修订的《审计法》明确规定:审计机关有权运用电子数据和必要的技术文档进行审计,这为审计信息化提供了法律依据。“金财工程”、部门预算管理软件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等的建立,发展到构建财政管理一体化系统等财政信息化的逐步完善,为财政审计信息化提供了实现的条件。
参考文献:
[1]李素英,李多,王春晖.我国财政审计内容与方法的创新思路探析[J].石家庄铁道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4):1-5,10.
[2]張雄.浅谈财政审计[J].财经界(学术版),2013(08):212.
[3]陈树刚,丁政,向红,符蓉.深化财政审计推动完善国家治理[J].审计月刊,2013(07):24-25.
[4]组稿,熊建华,王永红.财政审计工作卓有成效[N].汉中日报,2012-12-29(003).
关键词:财政审计;整体性;调整;资源;结合;利用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1
一、确立横向扩张、纵向深化的财政审计整体性
维护国家财政安全、促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完善公共财政和政府预算体系、增强财政政策有效性、促进依法民主科学理财和提高预算执行效果是财政审计的根本目标。为实现这一根本战略性目标,全部审计机构及全体审计人员应积极将审计思维保持与财政审计大格局相一致。现状是各审计机构及相关审计人员都处于单干的状态,没有一个审计整体性的概念,致使横向审计面辐射不够,出现审计盲点;纵向审计面深入欠缺,出现头重脚轻或中间肥两端窄的情况,致使审计人力资源、财务资源不能充分发挥其最佳效益,导致审计成本的极大增长。我国的国家审计是行政型审计,相对立法型审计,审计的独立性会有所弱化。地方审计机构同时受到上级审计机构及地方政府的双重领导,审计机构在审计地方财政方面,缩手缩脚是普遍存在的现象,这样就难免出现审计盲点和盲区,而有时这些盲点和盲区却是应该重点审计的领域。统一审计机构的审计目标,保持与财政审计大格局一致的工作思路,不仅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增强其审计力量,而且会形成上下联动、财政审计整体性的局面。
二、调整财政审计的内容与重点
凡是涉及公共财政资金的审计都是财政审计。公共财政管理模式的建立,致使财政审计的客体、主体、本质发生了变化。因为公共财政资金来源于纳税人,即为社会公众,而保管使用者是政府及其他公共部门,这之间就形成一种公共财产委托代理关系。政府及其他公共部门受托于社会公众,对公共财产进行有效配置,将大部分财政资金用于公共事业,造福于民、致富于社会,更具有公共性。财政审计以独立第三者的身份,对公共财政资金的收支进行监督、鉴证和评价,既对政府负责,也对社会公众负责,公共财政促使公共审计形成。民生工程、生态环境建设、公共基础性保障(如医疗、社会保障、教育等)建设等大大扩展了财政审计的内容,审计工作的重点也需做出调整。财政审计需将目光更多地聚焦在关系民生、社会热点问题,要更加关注国家经济安全、财税制度的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等宏观层面。对于原始的财政管理审计内容,由于国家预算管理制度的完善,财政审计应将更多的精力放在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对其合理、效率、公平、公正进行审计评估,细化合法化支付标准,从而促进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如此良性循环。
三、整合财政审计资源
财政审计大格局明确强调对审计资源的统筹管理。整合审计资源,对审计机构内部来讲,首先要突破传统的分部门作业方式,建立统一领导,部门联动的新工作模式;其次是充分挖掘部门之间可共享的审计信息,以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最后是对审计人员进行部门轮换制度,扩充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为部门调用提供保证。最终目的是使有限的审计人力资源、审计财力资源发挥最大的能效,同时保证审计工作的时效性。对审计机构外部来讲,可以利用社会审计结果,外部单位内部审计结果,对财政审计进行补充,实行可共享的资源进行共享,可借鉴的结果进行借鉴。而深度挖掘整合财政审计资源可能性,探索整合财政审计资源的有效方式,却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
四、深化财政审计与绩效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的有效结合
①财政审计与绩效审计结合。《规划》提出,全面推进绩效审计,提高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公共受托责任,一方面决定了作为公共资源所有者的社会公众会对政府使用公共资金或资源有知情权,获取资金或资源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及效果性等信息;另一方面政府作为受托人,为满足社会公众的权利,就需要开展广泛绩效审计。《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对被审单位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该条规定中提及的“效率”就有绩效的含义,这为财政审计与绩效审计结合提供法的依据。目前,绩效审计作为审计重点内容在全国推进,而财政审计作为国家审计主体,只有与绩效审计有效结合才能完成新的历史使命。②财政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结合。专项审计调查一般是对特定事项进行系统调查,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揭露问题,并提供合理的建议。这种形式相对财政审计易被被审计调查单位接受。因为,专项审计调查更多的是帮助单位解决问题,提供合理建议,而政府审计主要是揭露问题,对单位进行行政监督并在权责范围内给予处罚。专项审计调查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如收集文件资料、与单位领导开座谈会、咨询基层人员等,便于深入被审单位的敏感面、保护点去挖掘问题,获取更接近本质的信息,为上级经济决策提供依据。财政审计可利用专项审计调查结果,着重审计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便于有的放矢,达到节约审计成本同时保证审计结果质量的目的。
五、充分利用信息化审计手段
财政审计大格局带有整体性思维,具有数据庞大、信息含量高的特点。在OA系统、ERP系统盛行时代,应用传统手工进行审计已不能满足需求,且也显得极不现实。财政审计信息化是信息和网络通信技术发展的产物,会增强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在计算机环境下查错纠弊的能力,能更好发挥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新修订的《审计法》明确规定:审计机关有权运用电子数据和必要的技术文档进行审计,这为审计信息化提供了法律依据。“金财工程”、部门预算管理软件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等的建立,发展到构建财政管理一体化系统等财政信息化的逐步完善,为财政审计信息化提供了实现的条件。
参考文献:
[1]李素英,李多,王春晖.我国财政审计内容与方法的创新思路探析[J].石家庄铁道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4):1-5,10.
[2]張雄.浅谈财政审计[J].财经界(学术版),2013(08):212.
[3]陈树刚,丁政,向红,符蓉.深化财政审计推动完善国家治理[J].审计月刊,2013(07):24-25.
[4]组稿,熊建华,王永红.财政审计工作卓有成效[N].汉中日报,2012-12-29(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