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近年,随着经济的发展,项目融资成为世界普遍认可和青睐的方式。项目融资具有其它融资方式不具备的优势,比如无追索、允许有高比例债务等,其在部分发达国家,特别是一些发展中国家取得了很大的成功。项目融资的出现能让政府充分利用民间资本,为该地区发展提供很好的助力。本问对常见的几种工程项目融资方式进行对比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工程建设;融资;对比分析;研究
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水平是反映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甚至是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的硬指标。项目融资,特别是工程项目融资实现模式繁多,有:BOT、BT、BOO、BOOT、BTO、PPP、TOT、ABS、BLT、PFI等,每种模式都有其各自的特点和适用范围。现就我国常用的几种比较成熟工程项目融资方式进行比较分析。
一、几种常见的融资方式分析
1、BOT模式
BOT即建设-经营-转让。政府部门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私人企业签订特许权协议,由私人企业承担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维护。特许期限届满,企业将设施项目无偿或有偿移交政府部门继续使用。BOT模式有如下特点:
(1)政府通过与企业签订有特定期限的特许权协议,将公共设施项目的经营权交给企业,在经营特定期限届满后后将其转交给当地政府。企业只拥有该项目特定期限的经营权,政府拥有该项目的所有权。
(2)政府依据协议,利用经济活动的方式将公共设施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经营、维护的责任转移给投资企业。政府部门承担项目移交后的经营及维护责任和风险。
(3)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企业通过融资、贷款解决。政府不提供担保资金,但可适当贷款或参股,共同投资。这让政府在资金方面保留有较大自主权。
(4)政府与企业通过合同达成合作意向,企业分别通过贷款合同、经营合同、建设合同、与银行、经营承包商、施工单位达成有关贷款、经营、建设方面的合作意向。
(5)BOT模式是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机制相结合。
2、BOO模式
BOO即建设-拥有-经营。政府部门就某个基础产业项目与私人企业签订特许权协议,由私人企业承担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维护。BOO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衍生,宝钢湛江环保BOO项目、吴江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都是我国BOO模式使用的成功案例。BOO模式有如下特点:
(1)政府通过与企业签订特许权协议,将公共设施项目交给企业实施,企业拥有该项目的所有权。
(2)政府依据协议,利用经济活动的方式将公共设施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经营、维护的责任转移给投资企业。政府部门不必承担任何与项目相关的风险。
(3)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企业通过融资、贷款解决。
(4)在整个项目的建设及生命周期,政府部门无需考虑项目的交接、经营和维护,大大节约管理成本,同时也无法在项目建设和经营中获得直接的收益。
3、BOOT模式
BOOT模式是bot的衍生,政府部门就基础设施项目与私人企业(国内或国外均可)签订特许权协议,由私人企业承担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维护。BOOT模式有如下特点:
(1)政府通过与企业签订特许权协议,将公共设施项目交给企业实施,企业在约定的特定时期内拥有该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2)政府依据协议,利用经济活动的方式将公共设施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经营、维护的责任转移给投资企业。政府部门承担项目移交后的经营及维护责任和风险。
(3)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企业通过融资、贷款解决。
(4) 对比BOT模式,其让企业将该项目作为企业资产在经济上具有更大的主动权。同时该模式可以实现多头获利,长线受益,回报高。
4、BT模式
BT即建设-移交。政府部门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私人企业签订协议,由私人企业承担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项目完成后企业将设施项目移交政府部门,政府部门按照协议要求支付企业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BT模式有如下特点:
(1) BT模式仅适用于政府非经营性质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2) 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企业通过融资、贷款解决。
(3)企业在项目建成后不拥有其所有权和经营权。
(4)政府部门一般按比例分期向企业支付协议的约定总价。
5、PPP模式
PPP即公私合营模式,私企与政府部门为提供公共服务,双方形成合作关系,在企业完成项目建设后政府部门与私人企业共同经营,共同获利,共同担责。
二、几种工程项目融资模式的比较
1、BOT和BOO模式的比较
对于BOT模式,可适用于对与该地区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公共项目或者是当地政府部门必须对其有绝对控制权的公共项目如:高速公路项目、特大桥梁、海底隧道、城市地铁、城市供热、污水处理项目等。这些项目对比企业,政府部门更看重项目建成后的功能服务效益而非经济效益。而BOO模式可以适用于对该地区民生没有重大影响的产业项目。如:大型化工厂、大型炼油厂、小型发电厂等。上述项目的所有权变更对当地影响不大,政府部门更看重上述产业建成后带来的经济效益。
2、BOT与BOOT模式的比较
BOT模式下的私企仅拥有经营权,BOOT模式下的私企在规定时间内既有经营权,也有所有权。作为企业,通过BOOT模式获得的有限期项目所有权让其在经济管理上有更大的主动权。对于BOOT模式,政府部门可以有更充分的时间学习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为日后接收项目的管理和经营做更充分的准备。对此,BOOT模式更多的适用于所有权短期变更对当地影响不大,经济效益高,竞争力强,生命周期长的项目。如大型发电站项目、大型体育场馆项目等。
3、BOT与BT模式的比较
BOT適用于有经营性质的公共设施项目,而BT一般适用于非经营性质的公共设施项目。由于允许企业有特定时间的经营权,因而企业会发挥一切力量加快建设,让项目尽快开放经营。故对比BT模式,BOT模式下的项目建设进度一般较快,效率高。采用BOT模式的项目,政府经济压力小且具有经济的主动权。而采用BT模式,虽然是分期支付,但若支付期限过长则会支付高额的利息,过短则会对当地产生一定的经济压力。BOT项目在政府接收后,可以产生经济效益,BT模式则无法产生效益。对此,BT模式更多的适用于一些投资较大的非经营性项目,如学校、监狱、图书馆等项目。同时也对当地的收支稳定性和政府财政规划管理有一定的要求。
4、BOT与PPP模式的比较
PPP模式对比BOT模式,企业在项目立项就已经参与其中,企业往往从面向市场出发对该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方向等提出自身的意见。故通过PPP模式确定的项目,其体现出较强的科学性,目标明确且贴合实际。在BOT模式下,政府部门更好的从自身管理角度出发,设计与当地情况匹配的项目为当地发展服务。
PPP模式对比BOT模式,政府部门要对项目进行必要投入,同时,在项目建成后立即投入对项目进行经营管理。这对政府部门的财政实力和人员管理水平有较高的要求。对此,PPP模式更多的适用于对当地民生影响不大,面向市场、经济效益明显的经营性项目。如:医院项目、火力发电项目、城市垃圾处理项目等。
结束语:
工程项目融资则是可以打开这个巨大宝藏的一把钥匙。合理的利用项目融资,能加快城市发展步伐,为经济发展提供良性环境。对此,政府部门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既要练好自给自足的内功,也要练好借力打力的外功。选好项目融资模式,用好民间资本作为城市发展助推器,将成为这时期中国乃至国际城市发展的普遍趨势。
参考文献:
[1]国明臻.国际工程融资模式与策略[J].中国外汇,2015(09).
[2]卞延龄,孙养俊.国际工程融资类项目的组织管理[J].施工企业管理,2015(08).
关键词:工程建设;融资;对比分析;研究
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水平是反映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甚至是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的硬指标。项目融资,特别是工程项目融资实现模式繁多,有:BOT、BT、BOO、BOOT、BTO、PPP、TOT、ABS、BLT、PFI等,每种模式都有其各自的特点和适用范围。现就我国常用的几种比较成熟工程项目融资方式进行比较分析。
一、几种常见的融资方式分析
1、BOT模式
BOT即建设-经营-转让。政府部门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私人企业签订特许权协议,由私人企业承担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维护。特许期限届满,企业将设施项目无偿或有偿移交政府部门继续使用。BOT模式有如下特点:
(1)政府通过与企业签订有特定期限的特许权协议,将公共设施项目的经营权交给企业,在经营特定期限届满后后将其转交给当地政府。企业只拥有该项目特定期限的经营权,政府拥有该项目的所有权。
(2)政府依据协议,利用经济活动的方式将公共设施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经营、维护的责任转移给投资企业。政府部门承担项目移交后的经营及维护责任和风险。
(3)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企业通过融资、贷款解决。政府不提供担保资金,但可适当贷款或参股,共同投资。这让政府在资金方面保留有较大自主权。
(4)政府与企业通过合同达成合作意向,企业分别通过贷款合同、经营合同、建设合同、与银行、经营承包商、施工单位达成有关贷款、经营、建设方面的合作意向。
(5)BOT模式是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机制相结合。
2、BOO模式
BOO即建设-拥有-经营。政府部门就某个基础产业项目与私人企业签订特许权协议,由私人企业承担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维护。BOO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衍生,宝钢湛江环保BOO项目、吴江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都是我国BOO模式使用的成功案例。BOO模式有如下特点:
(1)政府通过与企业签订特许权协议,将公共设施项目交给企业实施,企业拥有该项目的所有权。
(2)政府依据协议,利用经济活动的方式将公共设施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经营、维护的责任转移给投资企业。政府部门不必承担任何与项目相关的风险。
(3)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企业通过融资、贷款解决。
(4)在整个项目的建设及生命周期,政府部门无需考虑项目的交接、经营和维护,大大节约管理成本,同时也无法在项目建设和经营中获得直接的收益。
3、BOOT模式
BOOT模式是bot的衍生,政府部门就基础设施项目与私人企业(国内或国外均可)签订特许权协议,由私人企业承担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维护。BOOT模式有如下特点:
(1)政府通过与企业签订特许权协议,将公共设施项目交给企业实施,企业在约定的特定时期内拥有该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2)政府依据协议,利用经济活动的方式将公共设施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经营、维护的责任转移给投资企业。政府部门承担项目移交后的经营及维护责任和风险。
(3)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企业通过融资、贷款解决。
(4) 对比BOT模式,其让企业将该项目作为企业资产在经济上具有更大的主动权。同时该模式可以实现多头获利,长线受益,回报高。
4、BT模式
BT即建设-移交。政府部门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私人企业签订协议,由私人企业承担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项目完成后企业将设施项目移交政府部门,政府部门按照协议要求支付企业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BT模式有如下特点:
(1) BT模式仅适用于政府非经营性质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2) 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企业通过融资、贷款解决。
(3)企业在项目建成后不拥有其所有权和经营权。
(4)政府部门一般按比例分期向企业支付协议的约定总价。
5、PPP模式
PPP即公私合营模式,私企与政府部门为提供公共服务,双方形成合作关系,在企业完成项目建设后政府部门与私人企业共同经营,共同获利,共同担责。
二、几种工程项目融资模式的比较
1、BOT和BOO模式的比较
对于BOT模式,可适用于对与该地区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公共项目或者是当地政府部门必须对其有绝对控制权的公共项目如:高速公路项目、特大桥梁、海底隧道、城市地铁、城市供热、污水处理项目等。这些项目对比企业,政府部门更看重项目建成后的功能服务效益而非经济效益。而BOO模式可以适用于对该地区民生没有重大影响的产业项目。如:大型化工厂、大型炼油厂、小型发电厂等。上述项目的所有权变更对当地影响不大,政府部门更看重上述产业建成后带来的经济效益。
2、BOT与BOOT模式的比较
BOT模式下的私企仅拥有经营权,BOOT模式下的私企在规定时间内既有经营权,也有所有权。作为企业,通过BOOT模式获得的有限期项目所有权让其在经济管理上有更大的主动权。对于BOOT模式,政府部门可以有更充分的时间学习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为日后接收项目的管理和经营做更充分的准备。对此,BOOT模式更多的适用于所有权短期变更对当地影响不大,经济效益高,竞争力强,生命周期长的项目。如大型发电站项目、大型体育场馆项目等。
3、BOT与BT模式的比较
BOT適用于有经营性质的公共设施项目,而BT一般适用于非经营性质的公共设施项目。由于允许企业有特定时间的经营权,因而企业会发挥一切力量加快建设,让项目尽快开放经营。故对比BT模式,BOT模式下的项目建设进度一般较快,效率高。采用BOT模式的项目,政府经济压力小且具有经济的主动权。而采用BT模式,虽然是分期支付,但若支付期限过长则会支付高额的利息,过短则会对当地产生一定的经济压力。BOT项目在政府接收后,可以产生经济效益,BT模式则无法产生效益。对此,BT模式更多的适用于一些投资较大的非经营性项目,如学校、监狱、图书馆等项目。同时也对当地的收支稳定性和政府财政规划管理有一定的要求。
4、BOT与PPP模式的比较
PPP模式对比BOT模式,企业在项目立项就已经参与其中,企业往往从面向市场出发对该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方向等提出自身的意见。故通过PPP模式确定的项目,其体现出较强的科学性,目标明确且贴合实际。在BOT模式下,政府部门更好的从自身管理角度出发,设计与当地情况匹配的项目为当地发展服务。
PPP模式对比BOT模式,政府部门要对项目进行必要投入,同时,在项目建成后立即投入对项目进行经营管理。这对政府部门的财政实力和人员管理水平有较高的要求。对此,PPP模式更多的适用于对当地民生影响不大,面向市场、经济效益明显的经营性项目。如:医院项目、火力发电项目、城市垃圾处理项目等。
结束语:
工程项目融资则是可以打开这个巨大宝藏的一把钥匙。合理的利用项目融资,能加快城市发展步伐,为经济发展提供良性环境。对此,政府部门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既要练好自给自足的内功,也要练好借力打力的外功。选好项目融资模式,用好民间资本作为城市发展助推器,将成为这时期中国乃至国际城市发展的普遍趨势。
参考文献:
[1]国明臻.国际工程融资模式与策略[J].中国外汇,2015(09).
[2]卞延龄,孙养俊.国际工程融资类项目的组织管理[J].施工企业管理,20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