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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陷”为何一再发生?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表示,虽然有地质、极端天气等客观因素,但不当施工、管理滞后才是诱发“地陷”的最主要原因。
记者调研发现,我国大多数城市地下空间仍属“多头管理”,地下施工不规范现象较为普遍,监管却相对薄弱。专家呼吁,应改变“重地上、轻地下”的城市建设思路,抓紧整治地下空间无序开发的状态。
仍然是“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维护”
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环境与市政所副所长佟庆远说,当前政府部门对地下空间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维护”是普遍现象。地上的建设更容易获得认可,地下工程是“看不见的政绩”,监管也相对薄弱,唯有事故冒出地面,才会引起重视和关注。
从施工方面来看,记者调查发现,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轻率施工、忽视维护现象较普遍。一些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在开工前拿到的图纸不能完全反映地下管线的真实情况,如果进行探测肯定要投入人力和经费,而且耗时耗力。一般来说,都是凭借积累的经验,通过对地面情况的估计,判断地下的情况,除非是风险特别大的地区,才有可能先探测一番。
记者了解到,当前我国一些城市地下空间不当施工类型多样,危害极大。例如,马路“开膛”后回填土施工不规范;窖井周围的回填土没有压实,沿盖板四周出现裂纹,车辆反复碾压将加剧这一现象:自来水、排水等管道年久失修或者施工不当出现破裂,渗水反复淘蚀土层;填筑材料使用不当导致路基不均匀沉降:湿软地基处理不当;道路排水不完善,下渗水软化地基;高地下水位路段的透水隔离层不过关;建筑工地基坑支护和地下建筑施工处理不当等。
从管理方面看,专家表示,当前地下空间基本是“多头管理”,大多数城市还没有一个统一协调的地下空间管理机构。
“城市的快速发展使地下空间不断被占据,难以满足供排水系统升级不说,还分属在市政、环保、电力、通讯等不同部门。当务之急是明确职责、整合力量,认清城市地下风险的分布特性与演变趋向。”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水科院水资源所所长王浩说。
佟庆远认为:“当前城市地下管网信息化还不够系统,各种格式的数据并存,变化情况不能及时更新并统一存储,分析和评估手段缺乏,影响信息的有效共享和使用。”
一边要严一边要管
对于地下空间的开发管理,专家建议狠抓“严格施工”和“统筹管理”两头,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和监管办法,打破自相矛盾、盘根错节的管理格局。
具体而言,首先要严格设计、施工中的第三方评审程序。上海市安质监总站副站长潘延平介绍说,上海市统一规定由市建交委科技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工程方案进行评审。同时,建设单位必须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基坑本身和周边环境进行数据监测,实行信息化施工。目前,上海已经在轨道交通工程中建立了统一的远程监控信息平台,技术监控人员能通过互联网网络系统在室内及时发现工程的质量安全问题。
上海市对由于地下工程施工引起的周边环境影响,从工程技术手段和管理上大力采取措施,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成功地在软土地基中建造了世界上开挖深度最深的基坑工程,建成了为数众多的一大批超深超大基坑工程。其次,对工程施工实行总包负责制,防止推诿扯皮。潘延平说,为了防止各分包单位的不协调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在工程承发包时应将主体结构和地下基坑工程一并发包,实行施工总包负责制。施工的关键节点监理必须实行旁站,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后要及时整改。
细节决定成败。上海市规定,基坑施工现场不得随意堆土堆物,确需堆载的必须经设计验算地基变形后方可实施;严格控制地下水的抽取和实施回灌制度,防止无节制地抽水导致地面沉降;对开挖深度在8米以上的基坑,必须采用多道支撑,第一道支撑必须为钢筋混凝土支撑;对软土中变形较大的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技术严格规定其使用范围和周边环境要求。
另外,还要严格执行个人责任追究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人。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授罗小刚表示,‘如果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或对周边道路等产生不良影响,应由建设行政部门调查处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尤其是对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人员追究其个人责任,建立不良记录档案并在网上公示。
记者调研发现,我国大多数城市地下空间仍属“多头管理”,地下施工不规范现象较为普遍,监管却相对薄弱。专家呼吁,应改变“重地上、轻地下”的城市建设思路,抓紧整治地下空间无序开发的状态。
仍然是“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维护”
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环境与市政所副所长佟庆远说,当前政府部门对地下空间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维护”是普遍现象。地上的建设更容易获得认可,地下工程是“看不见的政绩”,监管也相对薄弱,唯有事故冒出地面,才会引起重视和关注。
从施工方面来看,记者调查发现,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轻率施工、忽视维护现象较普遍。一些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在开工前拿到的图纸不能完全反映地下管线的真实情况,如果进行探测肯定要投入人力和经费,而且耗时耗力。一般来说,都是凭借积累的经验,通过对地面情况的估计,判断地下的情况,除非是风险特别大的地区,才有可能先探测一番。
记者了解到,当前我国一些城市地下空间不当施工类型多样,危害极大。例如,马路“开膛”后回填土施工不规范;窖井周围的回填土没有压实,沿盖板四周出现裂纹,车辆反复碾压将加剧这一现象:自来水、排水等管道年久失修或者施工不当出现破裂,渗水反复淘蚀土层;填筑材料使用不当导致路基不均匀沉降:湿软地基处理不当;道路排水不完善,下渗水软化地基;高地下水位路段的透水隔离层不过关;建筑工地基坑支护和地下建筑施工处理不当等。
从管理方面看,专家表示,当前地下空间基本是“多头管理”,大多数城市还没有一个统一协调的地下空间管理机构。
“城市的快速发展使地下空间不断被占据,难以满足供排水系统升级不说,还分属在市政、环保、电力、通讯等不同部门。当务之急是明确职责、整合力量,认清城市地下风险的分布特性与演变趋向。”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水科院水资源所所长王浩说。
佟庆远认为:“当前城市地下管网信息化还不够系统,各种格式的数据并存,变化情况不能及时更新并统一存储,分析和评估手段缺乏,影响信息的有效共享和使用。”
一边要严一边要管
对于地下空间的开发管理,专家建议狠抓“严格施工”和“统筹管理”两头,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和监管办法,打破自相矛盾、盘根错节的管理格局。
具体而言,首先要严格设计、施工中的第三方评审程序。上海市安质监总站副站长潘延平介绍说,上海市统一规定由市建交委科技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工程方案进行评审。同时,建设单位必须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基坑本身和周边环境进行数据监测,实行信息化施工。目前,上海已经在轨道交通工程中建立了统一的远程监控信息平台,技术监控人员能通过互联网网络系统在室内及时发现工程的质量安全问题。
上海市对由于地下工程施工引起的周边环境影响,从工程技术手段和管理上大力采取措施,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成功地在软土地基中建造了世界上开挖深度最深的基坑工程,建成了为数众多的一大批超深超大基坑工程。其次,对工程施工实行总包负责制,防止推诿扯皮。潘延平说,为了防止各分包单位的不协调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在工程承发包时应将主体结构和地下基坑工程一并发包,实行施工总包负责制。施工的关键节点监理必须实行旁站,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后要及时整改。
细节决定成败。上海市规定,基坑施工现场不得随意堆土堆物,确需堆载的必须经设计验算地基变形后方可实施;严格控制地下水的抽取和实施回灌制度,防止无节制地抽水导致地面沉降;对开挖深度在8米以上的基坑,必须采用多道支撑,第一道支撑必须为钢筋混凝土支撑;对软土中变形较大的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技术严格规定其使用范围和周边环境要求。
另外,还要严格执行个人责任追究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人。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授罗小刚表示,‘如果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或对周边道路等产生不良影响,应由建设行政部门调查处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尤其是对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人员追究其个人责任,建立不良记录档案并在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