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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我国派出和接待的立法交流项目团组达106个,占对外交往活动总规模的一半以上
9月25日,中国全国人大与南非国民议会签署建立定期交流谅解备忘录,正式启动两国定期交流机制。
一周前的9月18日,由中国全国人大和俄联邦委员会共同举办的中俄立法机构圆桌会议在哈尔滨召开。再往前,8月28日至9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应邀对巴西、乌拉圭和智利三国进行正式友好访问,并访问总部设在巴西圣保罗的拉美议会……
上述密集的外交活动不过是近年来我国“议会外交”的一个缩影。纵观这些活动,地域不断扩大、频率不断加快、程度不断加深,而且着力形成机制,触及实质问题,注重实际效果。
所有这些特点,都标志着中国人大的“议会外交”从形式到功能都在发生重大的变化,并成为中国总体外交中一个新的亮点。
规模和总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由于“议会外交”接触面广,辐射力强,方式较为灵活,民众基础深厚,常常能起到“政府外交”起不到的作用。例如,美国国会在美国政治中就处于非常特殊的地位。今天,全球化进程加速演进,美国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之间的界限进一步趋于模糊,国会在美国对外事务中的作用不断强化,常常对总统的外交决策权形成掣肘,甚至予以颠覆。冷战结束以来,在美国对华政策的制定方面,国会的角色日益积极、主动。
全国人大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其常设机关,因而理应成为中国“议会外交”的核心载体。不过,由于种种原因,早期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外事活动,尤其是涉及两国外交事务方面的活动不多,其大部分工作都是围绕“家里的事”即国内事务展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议会外交”逐步走到前台。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外交实力砝码的增加,同时顺应世界各国进一步重视“议会外交”的趋势,中国的“议会外交”也在世界舞台上空前活跃起来。
2003年吴邦国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以来,光是接待来访就达250多次,出访和参加国际会议的足迹遍及亚、欧、美、非各洲,其他外事活动也达20多次。仅2005年,全国人大邀请来访和组派出访代表团总数就超过200个、2200人次,规模和总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与此同时,中国人大还积极参与各种国际会议,把国际会议当作宣传主张、广交朋友的政治舞台。目前全国人大是各国议会联盟、亚太议会论坛、亚洲议会人口与发展论坛和亚太环发会议的成员,同时还是东盟国家议会组织会议的观察员等。
2005年9月,吴邦国应邀出席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的有142个国家参与的第二届“世界议长大会”,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并作为大会第一副主席主持了大会。早在2004年,中国人大就已成为拉美议会的观察员。2006年的拉美之行,正如拉美议会议长洛佩斯所言,恰似“老朋友再次相见”。
值得强调的是,中国的“议会外交”得到了中共中央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国内外各种场合多次会见外国议长和议员。他还多次指出,中国全国人大与外国议会的交往是国家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进人民相互了解和友谊的重要桥梁,推动了国家关系的发展。全国人大与外国议会的定期交流机制也得到了胡锦涛主席的充分肯定。
议会交流走向机制化
近年来,议会定期交流机制由于其稳定性、规律性、深人性、广泛性等特点而备受各国青睐,成为国际关系中引人注目的新生事物。与各国议会交流的机制化,是近年来中国“议会外交”亮点中的亮点。
1999年,全国人大与美国众议院建立了正式交流机制。2003年,美参议院通过关于成立参院与中国全国人大交流小组的修正案。2004年1月,全国人大与美参议院共同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同年8月,美参议院代表团对中国进行了正式访问,标志着双方交流机制的正式启动。至此,中国成为少数几个同美众、参两院均全面建立定期交流机制的国家。
2005年6月,中国人大代表团首次到美国参加正式的中美议会定期交流活动。2006年8月11日,吴邦国委员长在会见美国参议院临时议长史蒂文斯一行时积极评价了中国全国人大与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定期交流机制取得的重要成果,并就进一步加强两国议会定期交流机制建设提出建议。
2005年,全国人大与俄国家杜马和联邦委员会分别成立合作委员会,双方交往实现机制化。2006年9月25日,吴邦国委员长在人民大会堂与俄罗斯联邦委员会主席米罗诺夫举行会谈,共同签署了中国全国人大与俄罗斯联邦委员会合作委员会章程,标志着中国全国人大与俄罗斯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定期交流机制全面启动。
在今年吴邦国委员长拉美三国之行的第一站巴西,中巴两国共同签署了中国全国人大与巴西众议院关于建立定期交流机制的谅解备忘录,使得两国的“议会外交”开始走上机制化的轨道。随后,吴委员长还与智利参、众两院议长共同宣布两国议会政治对话委员会正式启动,标志着中巴议会、中智议会关系进入实质性交流的新阶段。
目前,中国全国人大已经与美国、俄罗斯、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印度、韩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议会以及欧洲议会等,建立了定期交流机制。与其他有关国家议会的定期交流机制也在积极推进中。
触及实质问题,注重实际效果
与政府外交相比,“议会外交”也显示出它灵活的一面。它通过对议员施加潜移默化的影响,从而影响一个国家立法机关和外交政策的选项,具有“感化议员”的独特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例如,中美关系中的诸多麻烦都源于美国国会,但随着中美“议会外交”的不断活跃,越来越多的美国国会议员来华访问,他们通过亲自观察和亲身体验,加深了对中国的了解,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偏见和隔阂。
1997年美国议长金里奇访华,他去了天主教堂,认为宗教在中国是自由的。他到了上海人大,认为那里的设施比美国国会还好,对上海人大使用电子设备表决很惊奇。
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时代背景下,中国“议会外交”还突出了服务经济建设的务实特色。刚刚结束的中俄立法机构圆桌会议重点就是要“推动经贸领域的务实合作”,“发挥两国立法机构信息密集、人才荟萃、联系广泛的优势,为两国经贸合作尤其是企业合作牵线搭桥,积极推动两国经贸领域的大项目合作”。
陪同出访拉美三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曹卫洲介绍说,吴委员长在访问期间详细阐述了我国与三国经济的互补性、合作的互利性,明确指出互利合作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强调发挥企业在经贸合作中主体作用的重要性。访问还大大推动了一些带动全局的大项目合作。访问期间,中巴双方签署了支线飞机、水电站建设、通信等重大项目的合作协议,中智双方签署了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使中巴、中智经贸合作规模明显扩大,技术含量明显提高,投资产业合作明显增多。
从“职业”角度来说,共有的立法功能使得全国人大与外国议会,特别是与发达国家议会的立法交流,而且特别是在经济立法和维护国家安全立法方面的交流富有成效。2005年我国派出和接待的立法交流项目团组达106个,占对外交往活动总规模的一半以上。
这些交流项目着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着眼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从各国完善市场主体、市场交易、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法律中借鉴有益经验,有力地配合了中国的法制化进程,也有利于中国法律体系与世界的接轨。
(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当代国际问题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