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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琼教师[2013]94号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省级教师培训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络化管理的实际,现将第二次修订的《海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予以大力宣传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