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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辖区石化企业职务犯罪案件开展系统预防调查,不断提升预防调查的质量和效果。三年来,共深入石化企业开展预防调查46次,走访相关单位34家,召开座谈会28次,发放调查问卷2100份,撰写调查报告15篇,提出预防对策建议75项。通过扎实开展预防调查工作,帮助石化企业完善制度83项,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5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为辖区石化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突出预防调查的针对性,构建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
一是针对重点领域开展调查。石化系统是龙凤区职务犯罪案件的多发区,2009至2011年,龙凤区院共查处石化系统职务犯罪案件13件21人,占查处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41%。对此,龙凤区院将石化系统确定为预防工作重点,针对物资采购、销售、工程招投标、财务管理等职务犯罪高发领域,大力开展预防调查工作。预防部门先后深入大庆石化公司及其下属二级单位化建公司、物资供应处等34家企业开展预防调查,通过调查,撰写了《石化企业职务犯罪调查分析报告》,提出了加强法制教育、完善预防制度、强化监督机制等6项具体预防措施。大庆石化公司根据我院的建议,下派纪检监察员入驻二级单位,建立与检察机关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联系制度,在企业内部形成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是针对典型案件开展调查。龙凤区院针对石化系统的典型案件,分析发案原因、特点,根据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预防类似案件再次发生。如根据自侦部门办理的大庆石化公司物业管理中心综合管理员朱丽华贪污通勤费案件,预防部门深入物业管理中心开展预防调查,实地了解企业现状,查找发案原因。在调查中发现该企业通勤费报销制度存在明显漏洞,通勤费发放标准不统一、费用监管出现真空,为朱丽华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对此,预防部门撰写了《朱丽华贪污案调查分析报告》。向发案单位提出规范发放标准、领取、支出、保管程序的4项对策建议。大庆石化公司根据该建议,制定《职工通勤补助费用管理办法》,确保了该项资金安全。
三是针对犯罪趋势开展调查。通过分析石化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规律,发现石化企业人员在业务往来中,索要、收受供货方回扣、好处费案件呈多发趋势,且多为系统串案。根据这一情况,预防部门开展专项预防调查,抓住采购类案特点、规律,撰写了《石化系统物资采购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建议大庆石化公司实行物资采购公开招投标,电子商务公示,检察机关、纪检部门现场监督等制度,并帮助制定了《大庆石化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制度》,有效堵塞了物资采购环节的制度漏洞。
二、突出预防调查的监督性,探索惩防结合的工作模式
一是在预防调查中为自侦部门提供案件线索、侦查方向。预防部门在调查过程中,时刻注意收集案件线索,发现职务犯罪高发领域,为自侦部门贯彻“系统抓,抓系统”工作方针提供有价值信息。例如在对大庆石化龙化新实业公司进行预防调查的过程中,了解到该单位修理厂每年都从市政府领取废旧汽车报废补偿金,但未纳入单位财务账目立项管理,存在白条支出现象。预防部门根据这一案件线索,向反贪部门提出初查建议,反贪部门仅用一周时间,就侦破了该单位经理娄广成骗取废旧汽车补偿金贪污案件,以及大庆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副主任袁景学玩忽职守,违法发放废旧汽车补偿金这两件大案,并由此对历年来大庆市政府商务局发放的补贴款进行了审查,发现违法发放补贴款600余万元,相关受补贴单位人员贪污补贴款案件2件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20余万元。
二是通过预防调查,协同纪检部门加强对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在预防调查过程中,预防部门对暴露出的问题,认真梳理、研究,对不构成犯罪的违纪行为及责任人及时提出处理建议。三年来,共对预防调查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行为11件17人次,向大庆石化公司提出了处理建议,并均得到了落实。如在对该公司财务系统进行预防调查的过程中,发现该公司财务处对税务机关返还给企业的纳税代办费,多年来均未入单位财务账,而是体外循环,用于部门福利支出,缺少监管,易发职务犯罪,应予禁绝。同时认定该行为属于私设“小金库”违纪行为,应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因此及时向石化公司纪委通报了情况,明确提出了将该款纳入财务账目统一管理,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的处理建议,后石化公司及时将该笔款项专立科目、专项管理,对负有责任的两名副处长给予了纪律处分,使得预防调查的法律监督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
三、突出预防调查的实效性,强化预防调查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一是注重调查结论的科学性。如在分析大庆石化公司储运公司市场部主任刘永革受贿案时,该案涉及石油能源专业领域知识较多,调查人员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针对这种情况,特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参加调查结论的分析工作,通过“专家会诊”,撰写出了《石化产品市场销售环节职务犯罪案件调查报告》,并提出完善资金审批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电子商务公示、接受职工监督等9项预防措施,得到了区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建议区内石油企业推广实施。
二是注重对策措施的可行性。在制定对策措施后,预防部门向发案单位征求具体措施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措施。三年来,通过预防调查提出对策措施75项,均为企业采纳,措施采纳率达100%。
三是注重调查成果的应用性。例如,针对该公司二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比较混乱,缺少有效监管,多发职务犯罪的问题,向大庆石化公司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将二级单位财务上提至总公司统一管理。并多次通过院领导督促企业落实。大庆石化公司最终采纳了该意见,将财务审批、收支、结算等财务权力上提至总公司,有效防范了二级单位在财务管理方面再次发生职务犯罪问题。三年来,预防调查报告在净化企业环境、降低职务犯罪发案率方面起到了切实作用。
一、突出预防调查的针对性,构建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
一是针对重点领域开展调查。石化系统是龙凤区职务犯罪案件的多发区,2009至2011年,龙凤区院共查处石化系统职务犯罪案件13件21人,占查处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41%。对此,龙凤区院将石化系统确定为预防工作重点,针对物资采购、销售、工程招投标、财务管理等职务犯罪高发领域,大力开展预防调查工作。预防部门先后深入大庆石化公司及其下属二级单位化建公司、物资供应处等34家企业开展预防调查,通过调查,撰写了《石化企业职务犯罪调查分析报告》,提出了加强法制教育、完善预防制度、强化监督机制等6项具体预防措施。大庆石化公司根据我院的建议,下派纪检监察员入驻二级单位,建立与检察机关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联系制度,在企业内部形成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是针对典型案件开展调查。龙凤区院针对石化系统的典型案件,分析发案原因、特点,根据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预防类似案件再次发生。如根据自侦部门办理的大庆石化公司物业管理中心综合管理员朱丽华贪污通勤费案件,预防部门深入物业管理中心开展预防调查,实地了解企业现状,查找发案原因。在调查中发现该企业通勤费报销制度存在明显漏洞,通勤费发放标准不统一、费用监管出现真空,为朱丽华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对此,预防部门撰写了《朱丽华贪污案调查分析报告》。向发案单位提出规范发放标准、领取、支出、保管程序的4项对策建议。大庆石化公司根据该建议,制定《职工通勤补助费用管理办法》,确保了该项资金安全。
三是针对犯罪趋势开展调查。通过分析石化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规律,发现石化企业人员在业务往来中,索要、收受供货方回扣、好处费案件呈多发趋势,且多为系统串案。根据这一情况,预防部门开展专项预防调查,抓住采购类案特点、规律,撰写了《石化系统物资采购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建议大庆石化公司实行物资采购公开招投标,电子商务公示,检察机关、纪检部门现场监督等制度,并帮助制定了《大庆石化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制度》,有效堵塞了物资采购环节的制度漏洞。
二、突出预防调查的监督性,探索惩防结合的工作模式
一是在预防调查中为自侦部门提供案件线索、侦查方向。预防部门在调查过程中,时刻注意收集案件线索,发现职务犯罪高发领域,为自侦部门贯彻“系统抓,抓系统”工作方针提供有价值信息。例如在对大庆石化龙化新实业公司进行预防调查的过程中,了解到该单位修理厂每年都从市政府领取废旧汽车报废补偿金,但未纳入单位财务账目立项管理,存在白条支出现象。预防部门根据这一案件线索,向反贪部门提出初查建议,反贪部门仅用一周时间,就侦破了该单位经理娄广成骗取废旧汽车补偿金贪污案件,以及大庆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副主任袁景学玩忽职守,违法发放废旧汽车补偿金这两件大案,并由此对历年来大庆市政府商务局发放的补贴款进行了审查,发现违法发放补贴款600余万元,相关受补贴单位人员贪污补贴款案件2件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20余万元。
二是通过预防调查,协同纪检部门加强对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在预防调查过程中,预防部门对暴露出的问题,认真梳理、研究,对不构成犯罪的违纪行为及责任人及时提出处理建议。三年来,共对预防调查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行为11件17人次,向大庆石化公司提出了处理建议,并均得到了落实。如在对该公司财务系统进行预防调查的过程中,发现该公司财务处对税务机关返还给企业的纳税代办费,多年来均未入单位财务账,而是体外循环,用于部门福利支出,缺少监管,易发职务犯罪,应予禁绝。同时认定该行为属于私设“小金库”违纪行为,应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因此及时向石化公司纪委通报了情况,明确提出了将该款纳入财务账目统一管理,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的处理建议,后石化公司及时将该笔款项专立科目、专项管理,对负有责任的两名副处长给予了纪律处分,使得预防调查的法律监督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
三、突出预防调查的实效性,强化预防调查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一是注重调查结论的科学性。如在分析大庆石化公司储运公司市场部主任刘永革受贿案时,该案涉及石油能源专业领域知识较多,调查人员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针对这种情况,特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参加调查结论的分析工作,通过“专家会诊”,撰写出了《石化产品市场销售环节职务犯罪案件调查报告》,并提出完善资金审批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电子商务公示、接受职工监督等9项预防措施,得到了区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建议区内石油企业推广实施。
二是注重对策措施的可行性。在制定对策措施后,预防部门向发案单位征求具体措施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措施。三年来,通过预防调查提出对策措施75项,均为企业采纳,措施采纳率达100%。
三是注重调查成果的应用性。例如,针对该公司二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比较混乱,缺少有效监管,多发职务犯罪的问题,向大庆石化公司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将二级单位财务上提至总公司统一管理。并多次通过院领导督促企业落实。大庆石化公司最终采纳了该意见,将财务审批、收支、结算等财务权力上提至总公司,有效防范了二级单位在财务管理方面再次发生职务犯罪问题。三年来,预防调查报告在净化企业环境、降低职务犯罪发案率方面起到了切实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