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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个段子——“男对女说:你看,小说、电影里的女主人公,什么时候对男主人公提过房子的事情?女回答:那是你根本没看明白,没房根本就当不了男主人公。”
我们先不说这个择偶标准、段子如何,一个不争事实是,在如野马般狂飙的楼价面前,刚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一代,正在忍受着楼价带来的煎熬。楼价的狂飙,让人丈二摸不着头脑,尤其是住房“夹心层”更是在其中有些迷失了方向。
“夹心层”不能租廉租房,却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夹心层”不能买经济适用房,却买不起商品房。“夹心层”的主体是收入还不错、学历还不低的都市白领,他们中有不少是离开了户籍所在地,漂在城市的群体。对每一个背井离乡的人来说,房子不仅是一处住所,更象征着“家”与“安稳”。
9月19日,温家宝总理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公租房建设。会议要求,公租房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租金按照略低于市场价格的原则确定。
国务院会议对于公租房适用对象的这一界定,无疑让人倍感温暖:不仅明确了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还将住房保障的阳光雨露洒向了“外来务工人员”。从住房需求角度来看,倒也“精准”,果真照此不折不扣地执行,不失为一项有力的民生举措。
不过,我们在欣慰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从全面充分落实这项保障房政策,以及不断完善深化保障房的全民保障能力的角度看,这项政策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只是一个开始。接下来如何严格管理公租房,让它惠及民生,还有几点亟待思考的问题。
首先,不能重“白领”轻“蚁族”。此前,北京、深圳等地公租房多分配给政府关注的“高端人才”,这一现象引发广泛质疑。面向外来务工人员的公租房,必须恪守住房保障的理念,而不能异化为城市向高端人才伸出的橄榄枝。
其次,不能重“本地”轻“外地”。“在城镇稳定就业”这一“外来务工人员”前提,要得到更为明确具体并且是相对宽松的界定。从此前一些地方的做法来看,这种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稳定就业”要求,在现实中往往显得比较严苛。如常常不仅有较高的就业年限要求(3-5年甚至更长),而且还有严格的劳动和社保要求(须签订有长期劳动合同、一定年限的社保缴费记录等)。这种过于严苛的“稳定就业”条件,显然既不利于“外来工申请公租房”的充分落实,也仍在事实上构成了一种基于户籍的就业歧视。
最后,不能重“数量”轻“质量”。众所周知,尽管保障性住房建设看起来如火如荼,但目前公租房、廉租房仍属稀缺资源,需要在满足居住需求上同等对待。无论收入高低,房子好坏,人们的居住需求是相通的。与商品房、经适房等相比,公租房固然无法做到“诗意的栖居”,但也应充分考虑到租户的切身利益,尽可能做到人性化。公租房是权利,不是施舍,不能一味追求数量,忽视质量。
建“公租房”是对政府理念的检验,分“公租房”是对政府能力的考量;楼市风云激荡,有些政策初衷虽好,却屡遭扭曲异化;大建公租房虽是惠民工程,但个中难点可想而知。
和任何保障性住房一样,欲圆公租之梦,公租房一定要“建”有所成,更要“管”有所用,使其切切实实地成为温暖公众的“民生套餐”。
如此,年轻一代的“夹心层”才能理直气壮地当上男主人公。
我们先不说这个择偶标准、段子如何,一个不争事实是,在如野马般狂飙的楼价面前,刚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一代,正在忍受着楼价带来的煎熬。楼价的狂飙,让人丈二摸不着头脑,尤其是住房“夹心层”更是在其中有些迷失了方向。
“夹心层”不能租廉租房,却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夹心层”不能买经济适用房,却买不起商品房。“夹心层”的主体是收入还不错、学历还不低的都市白领,他们中有不少是离开了户籍所在地,漂在城市的群体。对每一个背井离乡的人来说,房子不仅是一处住所,更象征着“家”与“安稳”。
9月19日,温家宝总理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公租房建设。会议要求,公租房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租金按照略低于市场价格的原则确定。
国务院会议对于公租房适用对象的这一界定,无疑让人倍感温暖:不仅明确了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还将住房保障的阳光雨露洒向了“外来务工人员”。从住房需求角度来看,倒也“精准”,果真照此不折不扣地执行,不失为一项有力的民生举措。
不过,我们在欣慰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从全面充分落实这项保障房政策,以及不断完善深化保障房的全民保障能力的角度看,这项政策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只是一个开始。接下来如何严格管理公租房,让它惠及民生,还有几点亟待思考的问题。
首先,不能重“白领”轻“蚁族”。此前,北京、深圳等地公租房多分配给政府关注的“高端人才”,这一现象引发广泛质疑。面向外来务工人员的公租房,必须恪守住房保障的理念,而不能异化为城市向高端人才伸出的橄榄枝。
其次,不能重“本地”轻“外地”。“在城镇稳定就业”这一“外来务工人员”前提,要得到更为明确具体并且是相对宽松的界定。从此前一些地方的做法来看,这种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稳定就业”要求,在现实中往往显得比较严苛。如常常不仅有较高的就业年限要求(3-5年甚至更长),而且还有严格的劳动和社保要求(须签订有长期劳动合同、一定年限的社保缴费记录等)。这种过于严苛的“稳定就业”条件,显然既不利于“外来工申请公租房”的充分落实,也仍在事实上构成了一种基于户籍的就业歧视。
最后,不能重“数量”轻“质量”。众所周知,尽管保障性住房建设看起来如火如荼,但目前公租房、廉租房仍属稀缺资源,需要在满足居住需求上同等对待。无论收入高低,房子好坏,人们的居住需求是相通的。与商品房、经适房等相比,公租房固然无法做到“诗意的栖居”,但也应充分考虑到租户的切身利益,尽可能做到人性化。公租房是权利,不是施舍,不能一味追求数量,忽视质量。
建“公租房”是对政府理念的检验,分“公租房”是对政府能力的考量;楼市风云激荡,有些政策初衷虽好,却屡遭扭曲异化;大建公租房虽是惠民工程,但个中难点可想而知。
和任何保障性住房一样,欲圆公租之梦,公租房一定要“建”有所成,更要“管”有所用,使其切切实实地成为温暖公众的“民生套餐”。
如此,年轻一代的“夹心层”才能理直气壮地当上男主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