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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晚上11点,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河南省高院)12楼的网络办调解室像往日一样灯火通明。
房间被整齐地划分为十几个隔断间,每个隔间都摆放着电脑,并安装了无线网卡。这就是赵艳涛和她的8个同事们工作的地方。深夜,她正熟练地在电脑前忙碌着,电脑界面常常定格在河南省高院的“豫法阳光”政务微博上。
赵艳涛查看的是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新浪微博的督办回复。回复的是“网友4520125379”的问题。“您好,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监督,现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您所反映的行政赔偿立案问题,由于不知道您的真实姓名,不能核对案件的具体情况,故就此问题我们暂无法回答,您可于2012年8月22日上午9:00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我们将安排专人就您反映的立案问题予以答复。”
赵艳涛回复的是来自“豫法阳光”8月20日16:21的微博。
微博沟通民意
去年7月7日,河南省高院首次在腾讯开通政务微博,随后又陆续开通了“豫法阳光”人民微博和“豫法阳光”新浪微博。并通过“网民建言”和“私信”两个窗口广泛收集民意。凡是涉及案件问题、法律咨询、法律建议等,网友均可在网上调解室发帖。工作人员整理相关意见后,将由有关职能部门、专业人员集中进行回复。
“腾讯微博草根阶层博主多,新浪微博精英人物汇集多,而人民微博政界人物关注多。不同的微博,有不同受众,这是法院扩大宣传、引导舆论所需要的。”河南省高院网络办主任、56岁的陈海发是个很“潮”的人。他精通电脑,对“豫法阳光”政务微博的创办起了关键的作用。
“在陈海发的建议下,新浪等微博的字数从140个字,扩大到现在两三千字,同时能发图片。因为短短的一百多个字很难说清一个法律问题。”新浪品牌推广中心的马贞告诉记者。
2011年9月15日,“豫法阳光”调解室正式开通。调解室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教授、资深法官与网民在线交流。213位专家和法官的资料被收入“豫法阳光”调解室的专家库。“豫法阳光”先后组织了17次调解室活动,解决各类问题553件。法官、律师、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其中,内容涵盖立案、刑事、民事和执行调解。
据河南省高院网络办克仰志分析,截至8月29日下午3点,河南三级法院通过“豫法阳光”微博群共发布微博61342条。其中,河南省高院“豫法阳光”三大微博(新浪、人民、腾讯)发布12875条,全省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发布48467条。河南省高院“豫法阳光”微博共处理网民建言23942条,利用微博平台处理网民建言20314条,通过微博私信平台收到网友私信900多条,通过“豫法阳光”调解室活动收集网民意见建议2415条。
“豫法阳光”已从单纯的“豫法阳光”微博发展成为集微博新闻发布、民意沟通、调解室、手机报和网上预立案等板块为一体的“豫法阳光”品牌。
庭审直播的魅力
“通过微博(群)使得网络民意沟通无障碍,这往往是司法结果出来后的表现。其实案子的庭审过程和公布的判决书更能体现法院本身的公正性。”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长勇认为。
去年7月25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瘦肉精”案件在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庭审。与此同时,河南法院视频台对其进行了近8个小时的庭审网络视频直播。
当时,河南省高院网的流量为200兆,对于三级法院的视频直播来说是够用的。“但‘瘦肉精’案件太火了,全国有486个网站通过河南法院视频台同时进行转播,这样的流量很难满足需求。为了保证大多数网站的视频质量,我们采用了延缓1秒钟的办法,这样就能甩掉100家网站。”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告诉记者。
“瘦肉精”案的公开审理和视频直播,是在张立勇的极力推荐下进行的。“瘦肉精”案经媒体曝光后,曾受到中央领导和全国人民的高度关注。
“从案情本身考虑,庭审时间应该很长。为了不影响庭审效果,庭审法官甚至都准备了成人纸尿布。”河南省高院的一位工作人员透露。
“公正就是公开、正义。公开开庭便于公正审判、公正判决。要让老百姓看到审判的过程,这既是一种法制宣传,也是对犯罪分子的震慑,以保证民众的知情权。”8月21日,张立勇在接受《民生周刊》专访时说。
今年上半年,河南全省法院完成庭审网络视频直播案件4442件,其点击总量达36373891次。其中就全年庭审网络视频直播任务来看,南阳中院完成133%,郑州中院完成105%。
判决文书公开上网
判决文书是庭审过程的最终表达。2012年5月16日,河南法院裁判文书网和河南法院庭审直播网正式开通,这在全国法院尚属首例。
张立勇担任河南省高院院长后,通过全省大接访和全省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发现有的裁判文书瑕疵太多,有的裁判文书因为存在错误,造成当事人长期上访。“有的判决书存在40多处瑕疵,有的一个案件存在两份判决书,还有因为法官工作马虎把被告人刑期三年错写成两年的,有把当事人名字搞错的,还有因为暗箱操作,案件办理不公的等等。严重影响了司法的权威和法院的形象。”张立勇表示。
根据全省法院裁判文书的现状,张立勇提出了“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把裁判文书全部在网上公开曝晒”的大胆要求。“网友是重要的监督力量,判决文书上网,就如同把它放在阳光下曝晒。”张立勇认为这是对法院腐败的遏制。同时,要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这种公正,才是真正的公正,是实现了的公正,同时也是对法官责任心的一种强化。
截至8月29日,河南全省三级法院裁判文书共上网公布339118份。其中,省法院共上网公布裁判文书5266份,19个中级法院共上网公布裁判文书80068份,163个基层法院共上网公布裁判文书253784份。
问题与担忧
“我现在最担心的不是别的,而是我们为‘豫法阳光’所做的一切努力,会不会因为领导层的更换而无法坚持下去呢?”参与网络推广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院工作人员说。
程善磊是河南省范县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他认为,就基层法院的网络使用情况来说,和传统的法院工作相比,从网友互动、庭审网络直播到判决文书上网,范围扩大了。其益处不言而喻,可是深层次的问题也不少。
“现在法院试用的政务网站是不收费的。网站制作和维护实行先服务后收费的办法。但按照通知,2013年元旦后开始收费,中院年服务费8000元,基层法院4000元,其中31个国家级贫苦县年费为3000元。对于法院来说,网站服务费虽不是太多,但也是一笔开支,另外还要有电脑、视频器材和专职人员的工资等。”程善磊表示。
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许庆坤对《民生周刊》表示,“从目前看,河南省高院推出的‘豫法阳光’举措,对改善弘扬司法民主、司法形象等有促进作用。对于目前存在的有些法官权利过大的弊端来说,‘豫法阳光’不仅使当事人受益,也便于人大监督、学者研究、媒体监督。至于其历史贡献,应放在历史长河里去评判。”
“庭审直播要慎重,因为司法过程强调神圣性,法官的思路不能被打扰。庭审中,法官要不停地思考。别说直播,哪怕眼前放一台坏掉的摄像机,都可能影响到法官的思维。保持庭审的严肃性和相对的私密性是必要的,最起码要保证法官可以集中精力去庭审。”许庆坤直言,庭审直播对法官的独立思考有一定影响,因此庭审直播的方式从理论上可以推导,但对司法是有干扰的。
对于判决文书上网,许庆坤认为,不要一味地强调上网数量,因为判决文书是法官的作品,同时对社会有指导意义。至于文书中存在的一些低级错误,许庆坤认为,这不是公开不公开的问题,这是法官队伍建设的问题,这样的法官本身就不合格,本不应该进入法官队伍。对此,许庆坤建议,可以筛选经典的判决文书上网,以此来扬善除恶、指导社会。
房间被整齐地划分为十几个隔断间,每个隔间都摆放着电脑,并安装了无线网卡。这就是赵艳涛和她的8个同事们工作的地方。深夜,她正熟练地在电脑前忙碌着,电脑界面常常定格在河南省高院的“豫法阳光”政务微博上。
赵艳涛查看的是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新浪微博的督办回复。回复的是“网友4520125379”的问题。“您好,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监督,现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您所反映的行政赔偿立案问题,由于不知道您的真实姓名,不能核对案件的具体情况,故就此问题我们暂无法回答,您可于2012年8月22日上午9:00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我们将安排专人就您反映的立案问题予以答复。”
赵艳涛回复的是来自“豫法阳光”8月20日16:21的微博。
微博沟通民意
去年7月7日,河南省高院首次在腾讯开通政务微博,随后又陆续开通了“豫法阳光”人民微博和“豫法阳光”新浪微博。并通过“网民建言”和“私信”两个窗口广泛收集民意。凡是涉及案件问题、法律咨询、法律建议等,网友均可在网上调解室发帖。工作人员整理相关意见后,将由有关职能部门、专业人员集中进行回复。
“腾讯微博草根阶层博主多,新浪微博精英人物汇集多,而人民微博政界人物关注多。不同的微博,有不同受众,这是法院扩大宣传、引导舆论所需要的。”河南省高院网络办主任、56岁的陈海发是个很“潮”的人。他精通电脑,对“豫法阳光”政务微博的创办起了关键的作用。
“在陈海发的建议下,新浪等微博的字数从140个字,扩大到现在两三千字,同时能发图片。因为短短的一百多个字很难说清一个法律问题。”新浪品牌推广中心的马贞告诉记者。
2011年9月15日,“豫法阳光”调解室正式开通。调解室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教授、资深法官与网民在线交流。213位专家和法官的资料被收入“豫法阳光”调解室的专家库。“豫法阳光”先后组织了17次调解室活动,解决各类问题553件。法官、律师、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其中,内容涵盖立案、刑事、民事和执行调解。
据河南省高院网络办克仰志分析,截至8月29日下午3点,河南三级法院通过“豫法阳光”微博群共发布微博61342条。其中,河南省高院“豫法阳光”三大微博(新浪、人民、腾讯)发布12875条,全省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发布48467条。河南省高院“豫法阳光”微博共处理网民建言23942条,利用微博平台处理网民建言20314条,通过微博私信平台收到网友私信900多条,通过“豫法阳光”调解室活动收集网民意见建议2415条。
“豫法阳光”已从单纯的“豫法阳光”微博发展成为集微博新闻发布、民意沟通、调解室、手机报和网上预立案等板块为一体的“豫法阳光”品牌。
庭审直播的魅力
“通过微博(群)使得网络民意沟通无障碍,这往往是司法结果出来后的表现。其实案子的庭审过程和公布的判决书更能体现法院本身的公正性。”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长勇认为。
去年7月25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瘦肉精”案件在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庭审。与此同时,河南法院视频台对其进行了近8个小时的庭审网络视频直播。
当时,河南省高院网的流量为200兆,对于三级法院的视频直播来说是够用的。“但‘瘦肉精’案件太火了,全国有486个网站通过河南法院视频台同时进行转播,这样的流量很难满足需求。为了保证大多数网站的视频质量,我们采用了延缓1秒钟的办法,这样就能甩掉100家网站。”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告诉记者。
“瘦肉精”案的公开审理和视频直播,是在张立勇的极力推荐下进行的。“瘦肉精”案经媒体曝光后,曾受到中央领导和全国人民的高度关注。
“从案情本身考虑,庭审时间应该很长。为了不影响庭审效果,庭审法官甚至都准备了成人纸尿布。”河南省高院的一位工作人员透露。
“公正就是公开、正义。公开开庭便于公正审判、公正判决。要让老百姓看到审判的过程,这既是一种法制宣传,也是对犯罪分子的震慑,以保证民众的知情权。”8月21日,张立勇在接受《民生周刊》专访时说。
今年上半年,河南全省法院完成庭审网络视频直播案件4442件,其点击总量达36373891次。其中就全年庭审网络视频直播任务来看,南阳中院完成133%,郑州中院完成105%。
判决文书公开上网
判决文书是庭审过程的最终表达。2012年5月16日,河南法院裁判文书网和河南法院庭审直播网正式开通,这在全国法院尚属首例。
张立勇担任河南省高院院长后,通过全省大接访和全省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发现有的裁判文书瑕疵太多,有的裁判文书因为存在错误,造成当事人长期上访。“有的判决书存在40多处瑕疵,有的一个案件存在两份判决书,还有因为法官工作马虎把被告人刑期三年错写成两年的,有把当事人名字搞错的,还有因为暗箱操作,案件办理不公的等等。严重影响了司法的权威和法院的形象。”张立勇表示。
根据全省法院裁判文书的现状,张立勇提出了“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把裁判文书全部在网上公开曝晒”的大胆要求。“网友是重要的监督力量,判决文书上网,就如同把它放在阳光下曝晒。”张立勇认为这是对法院腐败的遏制。同时,要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这种公正,才是真正的公正,是实现了的公正,同时也是对法官责任心的一种强化。
截至8月29日,河南全省三级法院裁判文书共上网公布339118份。其中,省法院共上网公布裁判文书5266份,19个中级法院共上网公布裁判文书80068份,163个基层法院共上网公布裁判文书253784份。
问题与担忧
“我现在最担心的不是别的,而是我们为‘豫法阳光’所做的一切努力,会不会因为领导层的更换而无法坚持下去呢?”参与网络推广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院工作人员说。
程善磊是河南省范县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他认为,就基层法院的网络使用情况来说,和传统的法院工作相比,从网友互动、庭审网络直播到判决文书上网,范围扩大了。其益处不言而喻,可是深层次的问题也不少。
“现在法院试用的政务网站是不收费的。网站制作和维护实行先服务后收费的办法。但按照通知,2013年元旦后开始收费,中院年服务费8000元,基层法院4000元,其中31个国家级贫苦县年费为3000元。对于法院来说,网站服务费虽不是太多,但也是一笔开支,另外还要有电脑、视频器材和专职人员的工资等。”程善磊表示。
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许庆坤对《民生周刊》表示,“从目前看,河南省高院推出的‘豫法阳光’举措,对改善弘扬司法民主、司法形象等有促进作用。对于目前存在的有些法官权利过大的弊端来说,‘豫法阳光’不仅使当事人受益,也便于人大监督、学者研究、媒体监督。至于其历史贡献,应放在历史长河里去评判。”
“庭审直播要慎重,因为司法过程强调神圣性,法官的思路不能被打扰。庭审中,法官要不停地思考。别说直播,哪怕眼前放一台坏掉的摄像机,都可能影响到法官的思维。保持庭审的严肃性和相对的私密性是必要的,最起码要保证法官可以集中精力去庭审。”许庆坤直言,庭审直播对法官的独立思考有一定影响,因此庭审直播的方式从理论上可以推导,但对司法是有干扰的。
对于判决文书上网,许庆坤认为,不要一味地强调上网数量,因为判决文书是法官的作品,同时对社会有指导意义。至于文书中存在的一些低级错误,许庆坤认为,这不是公开不公开的问题,这是法官队伍建设的问题,这样的法官本身就不合格,本不应该进入法官队伍。对此,许庆坤建议,可以筛选经典的判决文书上网,以此来扬善除恶、指导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