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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目前,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存在重技术、轻经济,重执行、轻决策,和先建设、后算账的问题,使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有效性迟迟得不到提高。本文就工程造价阶段性管理问题展开讨论,分析了现阶段工程造价管理弊端,并提出了阶段性造价管理对策。
【关键词】 工程造价 阶段性 问题 对策
工程造价是建筑工程项目事后估计并计算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的总和。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复杂,涉及面广,加之建筑工程投资大、周期长,使得建筑工程造价管理难度大、内容复杂。但是就目前建筑市场情况来说,一个建筑企业要想提高经济效益,保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就要在控制好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的节约成本。因而剖析工程造价管理中的问题,并采取科学合理的控制对策十分必要。
1. 工程造价管理现有问题
1.1投资管理模式不合理
现行政府投资项目都是在建设主管部门领导下,设计、采购、施工分别由各主管部门垂直管理且相对独立。建设项目全过程综合管理意识匮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缺乏统一的管理目标,管理严重脱节。除此之外,很多建筑工程项目在投资管理中都没有对工程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进行明确划分,尤其是对业主的职责不够明确,使工程投、招标以及施工中的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
1.2造价风险管理不到位
目前,建设单位在工程造价风险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大缺陷,有些单位风险管理机构形同虚设,在工程施工中没有起到风险预测、分析、管理和控制的作用,而有些单位甚至干脆不设立造价风险管理机构。建筑工程投资大、工程量多、周期长,影响造价的因素多,建筑材料价格的浮动、市场条件的变化、利率的浮动都会造成投资量的变化,给工程造价管理带来重重风险,如果不采取科学的风险管理措施,很难实现有效的造价管理。
1.3忽略了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很多工程在设计阶段重技术、轻经济,为了追求高技术水平和安全系数,盲目采用先进工艺和材料,忽略了工程的经济性,增加了工程投资量。而另一方面,有些工程在设计阶段深度不够,重点部位设计合理而其它部分设计不当,最终导致一些施工环节无法进行,不得不变更,而设计变更又往往会造成工程量的增加和人力、财力、物力的浪费。
2. 工程造价阶段性控制对策
为了解决工程造价管理现有问题,并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成效,应采用阶段性控制对策,并采取如下措施:
2.1合理划分,突出重点
要实行工程造价阶段性控制,首先要合理划分造价控制阶段,结合任务和目标的不同,应重点对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投招标阶段、施工阶段这四个阶段进行严格的造价控制,每个阶段都应设定不同的造价控制重点:(1)决策阶段。要深入剖析工程经济性、科学性、可行性,并以此为依据确定投资量;(2)设计阶段。要提升工程师及其他技术人员的成本控制意识,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系数的前提下节省开支;(3)投招标阶段。应实行招标与设计监理制度,选择工程设计方案时要充分考虑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经济性,推行限额设计制度,在规定的投资量下选择最优设计方案;(4)施工阶段。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优化施工组织,充分考虑施工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做好现场管理,认真核实工程量,仔细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工作量月度进度报表,对工程所有支付项目和其支付进度进行严格审批,杜绝工程款超付的现象发生。
2.2收集、整理好相关资料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中,为了控制好造价,应做好以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1)施工中,应对完成的分项进行及时的计量,并及时办理相关付款手续;(2)正确处理工程的变更和索赔问题,按合同规定流程处理变更和索赔,并对其性质进行区分,注意分析变更和索赔对工程造价的影响;(3)做好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尤其要保存各种图纸、文件,这样一来当发生变更和索赔时,才能有据可依;(4)认真审核施工进度计划的完整性和合理性,以及材料、人力供应情况和工程质量的兼顾性,并对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采取严密的跟踪检查,并随实际情况做出即时的调整。
2.3做好现场签证的控制
建筑项目工程量大、施工周期长,现场签证的发生是很普遍的,对签证控制是否得当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当现场签证发生时,应首先分析签证是否符合施工合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现场签证的管理要以合同为依据;另外,要对签证进行核查,杜绝虚假签证、冒报签证等情况的发生。
总结
总而言之,做好工程造价的管理,是保证施工企业经济效益,提升工程投资收益的关键。由于造价控制模式和方法不恰当,目前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中还存在诸多弊端,因而应强化阶段性造价控制,提升造价管理水平。为此,应合理划分工程造价控制阶段,突出重点,强化控制;做好对工程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做好对现场签证的管理和控制等。
参考文献:
[1] 黄云龙.浅析阶段性控制在工程造价中的应用.[J].价值工程.2010(23):60.
[2] 凌喆.建筑工程造价的阶段性控制分析.[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1(8):52.
[3] 时俊娜、梁悦.浅析建设工程造价的阶段性控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24):3.
[4] 巴连旭.建设工程造价的阶段性控制.[J].科技经济市场.2009(3):70.
(作者单位:长安大学 建筑工程学院)
【关键词】 工程造价 阶段性 问题 对策
工程造价是建筑工程项目事后估计并计算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的总和。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复杂,涉及面广,加之建筑工程投资大、周期长,使得建筑工程造价管理难度大、内容复杂。但是就目前建筑市场情况来说,一个建筑企业要想提高经济效益,保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就要在控制好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的节约成本。因而剖析工程造价管理中的问题,并采取科学合理的控制对策十分必要。
1. 工程造价管理现有问题
1.1投资管理模式不合理
现行政府投资项目都是在建设主管部门领导下,设计、采购、施工分别由各主管部门垂直管理且相对独立。建设项目全过程综合管理意识匮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缺乏统一的管理目标,管理严重脱节。除此之外,很多建筑工程项目在投资管理中都没有对工程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进行明确划分,尤其是对业主的职责不够明确,使工程投、招标以及施工中的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
1.2造价风险管理不到位
目前,建设单位在工程造价风险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大缺陷,有些单位风险管理机构形同虚设,在工程施工中没有起到风险预测、分析、管理和控制的作用,而有些单位甚至干脆不设立造价风险管理机构。建筑工程投资大、工程量多、周期长,影响造价的因素多,建筑材料价格的浮动、市场条件的变化、利率的浮动都会造成投资量的变化,给工程造价管理带来重重风险,如果不采取科学的风险管理措施,很难实现有效的造价管理。
1.3忽略了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很多工程在设计阶段重技术、轻经济,为了追求高技术水平和安全系数,盲目采用先进工艺和材料,忽略了工程的经济性,增加了工程投资量。而另一方面,有些工程在设计阶段深度不够,重点部位设计合理而其它部分设计不当,最终导致一些施工环节无法进行,不得不变更,而设计变更又往往会造成工程量的增加和人力、财力、物力的浪费。
2. 工程造价阶段性控制对策
为了解决工程造价管理现有问题,并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成效,应采用阶段性控制对策,并采取如下措施:
2.1合理划分,突出重点
要实行工程造价阶段性控制,首先要合理划分造价控制阶段,结合任务和目标的不同,应重点对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投招标阶段、施工阶段这四个阶段进行严格的造价控制,每个阶段都应设定不同的造价控制重点:(1)决策阶段。要深入剖析工程经济性、科学性、可行性,并以此为依据确定投资量;(2)设计阶段。要提升工程师及其他技术人员的成本控制意识,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系数的前提下节省开支;(3)投招标阶段。应实行招标与设计监理制度,选择工程设计方案时要充分考虑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经济性,推行限额设计制度,在规定的投资量下选择最优设计方案;(4)施工阶段。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优化施工组织,充分考虑施工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做好现场管理,认真核实工程量,仔细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工作量月度进度报表,对工程所有支付项目和其支付进度进行严格审批,杜绝工程款超付的现象发生。
2.2收集、整理好相关资料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中,为了控制好造价,应做好以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1)施工中,应对完成的分项进行及时的计量,并及时办理相关付款手续;(2)正确处理工程的变更和索赔问题,按合同规定流程处理变更和索赔,并对其性质进行区分,注意分析变更和索赔对工程造价的影响;(3)做好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尤其要保存各种图纸、文件,这样一来当发生变更和索赔时,才能有据可依;(4)认真审核施工进度计划的完整性和合理性,以及材料、人力供应情况和工程质量的兼顾性,并对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采取严密的跟踪检查,并随实际情况做出即时的调整。
2.3做好现场签证的控制
建筑项目工程量大、施工周期长,现场签证的发生是很普遍的,对签证控制是否得当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当现场签证发生时,应首先分析签证是否符合施工合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现场签证的管理要以合同为依据;另外,要对签证进行核查,杜绝虚假签证、冒报签证等情况的发生。
总结
总而言之,做好工程造价的管理,是保证施工企业经济效益,提升工程投资收益的关键。由于造价控制模式和方法不恰当,目前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中还存在诸多弊端,因而应强化阶段性造价控制,提升造价管理水平。为此,应合理划分工程造价控制阶段,突出重点,强化控制;做好对工程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做好对现场签证的管理和控制等。
参考文献:
[1] 黄云龙.浅析阶段性控制在工程造价中的应用.[J].价值工程.2010(23):60.
[2] 凌喆.建筑工程造价的阶段性控制分析.[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1(8):52.
[3] 时俊娜、梁悦.浅析建设工程造价的阶段性控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24):3.
[4] 巴连旭.建设工程造价的阶段性控制.[J].科技经济市场.2009(3):70.
(作者单位:长安大学 建筑工程学院)